90年代俄羅斯的全盤私有化
我們不需要一小撮百萬的富翁,我們需要上百萬的私有者。私有化券——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講——就是走進自由經濟的通行證。
——葉利欽總統1992年夏天向全國發表的電視講話
兩三年的時間,他將官僚壟斷了七十年的財產分割掉。沒有內戰,沒有流血,簡直是奇跡!
——某詩人評價丘拜斯
共產黨的權貴們自愿地成為共產主義的“掘墓人”,他們期望在共產主義制度的葬禮上發財致富。俄羅斯的私有化是國家財產被“官僚私有化”。官員們將手中的對國家財產的支配權、管理權變成了“所有權”。
——蓋達爾
俄羅斯私有化是一次重大的失敗!
——經濟學家葉·亞辛,1994年任俄羅斯政府經濟部部長
證券私有化是史無前例的經濟大破壞!
——俄羅斯科學院院士弗·利西齊金
私有化是20世紀俄羅斯歷史上最大的一場騙局!
——莫斯科市長盧日科夫談私有化
一、私有化的發起與實施
1990年以前,在戈爾巴喬夫執政末期,學術界和媒體大多使用“非國有化”一詞。當時這種提法只是停留在“試探性”的理論探討階段,還缺乏具體政策和內容。1991年“8·19”事件后,蘇共垮臺,政權更替,以葉利欽為代表的激進派毫無顧忌地打出了“私有化”的旗幟。其目的有三:一是顯示與過去“官僚、僵化的經濟體制”決裂,首先用“私有化”來剝奪官僚們的權力;[1]二是利用“私有化”所包含的“民營、私有”等含義,強調“給予”之意,借以贏得人心;三是借用“外來的新詞”,表明俄羅斯與國際大潮相輔相成,符合當時俄羅斯社會的傾向和心態。
按照《俄羅斯私有化綱要》的規定,私有化要實現以下七個重要目標:(1)形成一個私有者階層;(2)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3)利用私有化收到的資金建立社會保障體系;(4)促進國家財政狀況的好轉;(5)提高競爭力、實現經濟非壟斷化;(6)吸引國外投資;(7)創造條件,建立良好的私有化組織體系。
(一)放松在所有制問題上的控制,容許多種所有制形式的存在
戈爾巴喬夫時期,為了放松對個體勞動者的限制,1986年11月通過了《蘇聯個體勞動活動法》,該法案從法律上規定和擴大了個體勞動者的活動范圍。
不久,為了鼓勵合作社經濟的發展,蘇聯最高蘇維埃于1988年5月頒布了《蘇聯合作社法》。而后,合作社經濟得到迅猛的發展,各種私人合作社猶如雨后春筍般地出現。
為了發展租賃承包關系,1989年11月,當時的蘇聯立法機構通過了《關于租賃法的原則》。
在戈爾巴喬夫擔任蘇聯總統的后期,葉利欽當選俄羅斯聯邦共和國最高蘇維埃主席。葉利欽隨即在1991年7月1日簽發了《俄羅斯聯邦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私有化法》(簡稱《私有化法》),1992年6月6日又對上述法案進行了修改和補充。應當說,此時俄羅斯已經確立了對國有企業進行所有制改造的法律框架,這一法律成為俄羅斯推行私有化的基本大法。
俄羅斯《私有化法》中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政府制定私有化綱要及綱要的基本內容;俄羅斯各級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及財產基金會、投資基金會與控股公司的職能、任務與權限;國有和地方企業實行私有化的程序、方式和方法等。
私有化是俄羅斯經濟改革中的“重頭戲”。為了使私有化真正起步,俄羅斯總統于1991年12月29日發布總統令,公布了《1992年國有和地方企業私有化綱要基本原則》。1992年6月11日,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批準了由政府制定的《俄羅斯聯邦1992年國有和地方企業私有化綱要》。這是兩個具體指導實施俄羅斯私有化的綱領性文件。文件中確定:近期私有化的目的和目標,企業實施私有化的原則及分類,私有化要實現的指標和任務,私有化方法以及對勞動集體成員的優惠措施等。
(二)組建推行私有化的部門和機構
為了推動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根據法律規定,俄羅斯成立了一系列新的組織機構。
1.從中央到地方成立各級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這些委員會屬于政府職能部門。其中,聯邦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它是俄羅斯指揮和推行私有化運動的“最高司令部”,因其所擁有的極大的權限而被稱為“超級大部”。一般來說,聯邦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副總理級別的官員兼任。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國有財產的私有化,包括:制定私有化綱要和其他私有化規范文件,監督私有化綱要的實施,向總統和議會報告綱要的執行情況,歸納各方面對私有化的意見和建議,領導并監督地方實施私有化的進程,協助建立投資基金會和控股公司。俄羅斯全國共成立了86個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2.從中央到地方成立各級財產基金會。
它們不是政府部門,而是代表國家利益的法人組織。這些基金會負責出售聯邦所屬國有企業、股金、股票。
財產基金會的主要職能是:臨時掌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移交的國有企業股份公司(合伙公司)資本中的股金與股票的份額所有權證明書,在股東大會上代表國家股實施權力;在持股企業份額范圍內,對企業的活動承擔風險和責任,出售屬其份額的企業股金和股票;創辦股份公司(合伙公司),購買它們的股票與股金;成立投資基金會和控股公司,將國有股票換成投資公司與控股公司的股票,但不得超過每個公司股票總數的20%;監督國有企業改造過程中向職工提供的優惠。
3.建立投資基金會和控股公司。
在俄羅斯,為了建立有價證券的一級市場,減少股票購買者的風險,決定成立投資基金會。俄羅斯的投資基金會分別屬于財政部的投資基金會和國家財產委員會的證券投資基金會。按規定,一個投資基金會有權持有一個股份公司有投票權的股票,但不得超過10%;可以購買股份公司的有價證券,但不得超過自身資產的5%。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規定,一個投資基金會對一家股份公司的投資不得超過股份公司法定資本的25%。這些規定,一方面是要投資基金會通過購買“一籃子”股票,以便分散投資風險,另一方面是為了反壟斷,防止單獨“坐莊”。投資基金會應從投資中獲得利潤,并向基金會成員發放紅利。為了促進企業與其協作伙伴的合作,規定成立控股公司,但不允許成立使某種產品的生產或提供的某種服務走向壟斷化的控股公司。
(三)推行商業化、公司化以及租賃制
在大規模私有化尚未開始以前,經濟非國有化的主要途徑是通過租賃和建立合作社,或在國有企業之下建立非國有的公司。
租賃制實施的軌跡是:一開始企業先改為租賃,一般由原職工隊伍承包或租賃,租賃后,租賃人有權贖買企業的固定資產,此后企業變為股份公司,有些職工成為股東。例如,莫斯科水晶玻璃廠于1988年改為租賃制,1992年變成股份公司,職工和廠領導成為股東。1991年以前,原蘇聯所有企業中有14%的企業實行了租賃制,私有化后,實行租賃制的企業比例有所下降。
原蘇聯及俄羅斯非國有化的另一途徑是國有企業“商業化、公司化”。一些行業主管部門也紛紛成立或改組為商業性公司,特別是1988年《合作社法》生效后,國有企業“商業化、公司化”的步伐加快。新成立的公司往往是一些在工藝上獨立的下屬部門,從原企業分離后,有的名義上是國有的,但實際上已是私有的或半私有的。1991年,在國有“母體”基礎上成立的公司中,80%是從原企業獲得原材料,并租賃企業的固定資產,莫斯科“狄納莫”工廠就是這樣的例子。有的公司干脆是由銷售部門改組而來。
二、全民私有化進行時
俄羅斯及一些東歐國家在推行“私有化”過程中,多數采取出售、拍賣、投資招標、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從規模上看,俄羅斯私有化又分為“小私有化”與“大私有化”。
“小私有化”包括批發與零售商業、公共飲食業、生活服務業、農產品加工、食品工業及建筑業與建筑材料工業企業等,主要采取公開拍賣、租賃或者出售的方式。
“大私有化”是指大中型企業的私有化過程。其步驟為:首先將大中型企業改造為股份公司或集團,以變更其所有權,然后將股份公司的股票推向市場。“大私有化”分為“證券私有化”(199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歷時兩年,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是發放私有化證券無償地轉讓國有資產)、“現金私有化”(1994年7月1日至1996年底,該階段的特點是按照市場價格出售國有資產)和“個案私有化”(1997年后,特點是大規模私有化停止,轉為有選擇地進行,強調私有化的重心是增加投資和提高企業生產效率,加強國家的監督)三個階段,經過“由面向點”,過渡到正在進行的特大型國有企業的招標或競拍,最后是國家剩余股份的管理與增值階段。
1992年俄羅斯的私有化券
三、財富轉移與社會分化
1992年10月1日起,俄羅斯政府開始向居民發放私有化證券(亦翻譯成“票證、票、券”),從此拉開了全面私有化的序幕。
證券私有化是俄羅斯“大私有化”的第一階段,從1992年7月起,截至1994年6月30日,歷時兩年。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是,發放私有化證券(票)無償地轉讓國有資產,所以被稱為“證券私有化”階段。1992年7-9月,在發放私有化證券之前,為保證私有化過程中企業股票數量的“供給”,采取自愿和強制的形式,將部分大型國有企業改造成開放型的股份公司。這類企業一般屬于聯邦或州一級所有,固定資產超過5000萬盧布的企業。在完成私有化證券的發放和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之后,從1993年開始,俄羅斯證券私有化邁出了第三步,在專門的拍賣市場上出售企業股票,企業職工和社會居民均可以用私有化證券購買。
發放私有化證券是一場大規模的群眾性運動。根據規定,每個公民不分民族、性別、年齡、收入水平、社會地位,從剛剛降臨人世的嬰兒到臨終的老者,都可獲得1張面值為1萬盧布的私有化證券。按照當時的黑市匯率計算,一張私有化證券相當于150美元,或4個月的平均工資。
發放私有化證券是俄羅斯接受西方經濟“謀士”的建議,從波蘭、捷克等東歐國家借鑒而來的。在私有化醞釀階段,俄羅斯最高蘇維埃計劃設立居民個人銀行賬戶,或發放記名、憑證式證券,但到實際實施過程中,俄羅斯政府為“方便和搶時間”,改為發放不記名、不掛失的普通證券。
據當時俄羅斯經濟改革的策劃人蓋達爾回憶,蘇聯解體、蘇共垮臺后,1992年的俄羅斯面臨著改革的機遇。在價格全面放開后,居民生活受到影響,對改革的熱情一落千丈,議會反對派勢力也在蠢蠢欲動,此時再不實施私有化,推出私有化證券,“經濟改革”將失去歷史性的大好時機。
參照俄羅斯社會的人口總數,俄羅斯私有化證券預計發行1.48億張。官方宣稱,社會中的國有資產是七十多年來全體人民的勞動積累,搞私有化,就應將這些財產平均地發給每一個人。那么怎樣分,又分多少呢?
官方表面上宣布,政府將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和登記,登記結果表明,到1991年底,俄羅斯國有企業數量為25萬家。最高蘇維埃計劃將其中70%的資產以私有化證券形式分給居民,而以蓋達爾為首的政府卻堅持只分其中的35%。這不包括按當時物價估算的全國房屋價值——16.5億盧布。35%的資產均攤到全民身上,就得出了每張私有化證券1萬盧布的面值。
幾年后的情況表明,實際上當時真正的國有資產評估和統計工作根本沒有,也不可能完成。俄羅斯新政府成立于1991年底,蘇聯解體后,經濟管理陷入混亂,新組建的俄羅斯政府面對的是一片廢墟。后來的資料顯示,當時俄羅斯政府對包括港口、廠礦、鋼鐵廠等在內的眾多國有企業的資產根本沒有進行資產評估,而是使用蘇聯1984年最后一次經濟普查中的數據,而計價仍然是蘇聯盧布幣值,即1993年仍是按照1984年的評估價值——4萬億盧布。這樣4萬億盧布的35%就得出私有化的企業價值為1.4萬億盧布。[2]
1991年11月,開始組建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借以負責私有化工作。對于每張私有化證券的面值,據蓋達爾在《勝利與失敗的日子》一書中回憶,只是一拍腦袋,定為1萬盧布,圖的是“計算方便”。
俄羅斯學者指出,即使私有化證券面值總額基本上相當于1991年底國有資產的價值,但到1992年10月,居民從銀行開始領取私有化證券時,物價已經上漲了20倍。這時政府本應及時地按上漲后的價格對國有資產進行重新評估,但政府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拖了將近一年,也就是1993年中期以后,才開展這項工作。而在1993年,4萬億盧布的資產總額根本算不上大錢,因為1993年俄羅斯聯邦政府的財政赤字為22.2萬億盧布,相當于GDP的14%。這也意味著,一開始俄羅斯居民領取的私有化證券的價值僅為國有資產實際價值的1/20,甚至是百分之一。
1993—1994年,俄羅斯通貨膨脹率每月高達7%—18%,1994年1月1美元兌換1247盧布,6月便上漲為1985盧布。按照這樣的比價計算,4萬億盧布只相當于20億美元,這還比不上一個核電站的資產價值。然而,當時俄羅斯政府主管私有化工作的副總理丘拜斯卻鼓動說,一張私有化證券升值后,可以換回兩輛“伏爾加”牌轎車。但事實并非如此。1992年10月到1994年10月期間,一張私有化證券平均價格為1.25萬盧布,但在大多數地區,私有化證券發行三個月后,也就是1993年春季時,私有化證券迅速貶值,在投資公司或證券交易所中只值5美元,而在俄羅斯一些邊遠地區一張私有化證券只賣到4000—5000盧布,約合3—5美元。
一張私有化券,沒有換來丘拜斯這位俄羅斯“私有化之父”許諾的“伏爾加”牌轎車。在1993年,俄羅斯人只能用它換回1公斤香腸,或買回1瓶普通的伏特加酒,有7%-10%的居民干脆沒有去領,認為區區一張小紙根本不值得費神排隊領取。然而當時涌現的大批證券投資基金會,卻乘機大量收購和倒賣私有化證券,從中大發橫財。
一些投資公司利用媒體大做廣告,許諾高回報、高紅利。這些基金會在背后動了手腳,把盈利的股票轉手給自己的下屬公司,把一些不賺錢的股票留給需要投資的股民。在圣彼得堡市,1994年通脹率高達3位數,一家證券投資基金會的股民1000盧布的股票的紅利只有區區39盧布。
在這一時期的俄羅斯證券市場上,還出現了許多投資公司。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和法規,證券市場混亂不堪。一些公司想方設法蒙騙普通居民:有的使用各種“誘餌”迷惑股民;有的公司發行股票,自我定價,內部炒賣;還有的公司相互“繁衍”,如某家股份公司吸納社會資金后,接連成立新的公司,“繁衍”的過程,往往伴隨著大量資產轉移。眾多的中小股民不知其中的奧秘,被蒙在鼓里。
有不少居民把剛剛領到的私有化證券交到了這類投資公司手中,老百姓哪里想得到,在拍賣活動中,用私有化證券可以購買任何企業的股票。政府規定,屬于州和聯邦兩級所有的企業,在私有化時要拿出35%的股票,讓老百姓以私有化證券購買;購買企業時,購買者有權使用私有化證券繳納35%的付款。
據統計,約6100萬俄羅斯人直接將私有化證券賣掉,這大約占私有化證券的40%;還有2500萬俄羅斯人將私有化券投入到投資基金會;一些居民用私有化證券直接購買了一些開放式無限責任股份公司的股票,成為股民。然而,老百姓所得到的紅利少得實在可憐。例如,在圣彼得堡市,一張面值10000盧布的私有化證券,只能購買500盧布的股票,在最好的情況下,一年能獲得100%—200%紅利,也就是500—1000盧布,只夠購買一張公共汽車或地鐵票,有的企業在郊區或外地,家遠的人有了紅利都不敢去領。將證券出售換成現金或贈送親友,這對生活困難的居民來說,可以買點兒食品,稱得上是一次性的生活“補貼”。
俄羅斯地大物博,資源豐富,但俄羅斯私有化證券過低的牌價,甚至比不上東歐小國捷克。俄羅斯證券私有化本應在1993年底結束,但由于許多居民手中還存有大量的證券,不知如何處理,俄羅斯政府不得不將證券私有化延長半年,至1994年6月30日。
證券私有化,免費給全體公民發放國有企業股份憑證,搞大眾化的私有化模式,實質是在平均分配的旗號下分光、賣光七十多年積累的社會主義財富,形式上將原來國家所有的資產轉變為公民個人所有,但是,它并不能根本改變企業所有權結構,從而真正達到形成所謂“所有者階層”的直接目的。證券私有化的結果是絕大多數群眾受騙上當,受益的只是瓜分到社會財富的“一小撮”。
在私有化過程中,原蓋達爾政府曾計劃于1994年再次發放私有化證券,但由于出現的問題過多,新政府班子上臺后,放棄了這一做法。1994年6月30日,俄羅斯政府宣布,私有化證券完成了其歷史使命,私有化進入下一階段——“現金私有化”階段。
自1994年7月1日起,俄羅斯私有化進入了一個新時期。俄羅斯政府宣布,不再以私有化證券的形式出售股票,而一律改用現金形式出售股票。與前一時期相比,這一時期的私有化有幾個重要變化。
1.私有化的目標重點發生變化。前一時期的私有化重點是分配國有財產,其中一大部分是平均分配,希望在此基礎上建立廣泛的所有者階層。新時期私有化的重點是將投資與改造結合起來,其中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吸引本國和外國投資者的資金,利用他們的資金進行企業技術設備的更新和改造,最終使私有化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
2.私有化的范圍進一步擴大。以前一些禁止私有化的企業和部門,將被納入私有化進程。這樣,私有化的范圍擴展到了燃料動力部門和軍工部門。俄羅斯軍工企業中,除了30%的企業禁止私有化外,其他企業都將私有化。與此同時,擴大了必須進行私有化的設施范圍,從前私有化不包括不動產以及由私有化企業所占用的土地,在第二個時期都可以私有化。
3.私有化方法更加靈活多樣化。例如,可以采取招標形式選擇新的企業主;對不進行私有化的財產可以租賃;進行現金交易的專門拍賣;對超大企業(按1992年1月1日價格,其法定資本在100億盧布以上)的私有化,則制定專門的方案。同時,減少強制性做法,更多地考慮地區和部門的特點,使地方政府機關和主管部門能更多地參與選擇私有化的方式和方法。
4.俄羅斯官方宣布,在今后的私有化過程中,要加強對居民的社會保障,將私有化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居民的社會保障。
5.大大減少對私有化企業勞動集體和企業領導人的優惠。俄羅斯政府在《1995—1997年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規劃》中希望,現金私有化階段應做到:找到關心企業效益的新主人;促進企業投資;吸引對低效企業感興趣的投資者。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俄羅斯政府決定采取以下新措施:
1.將股東或投資者感興趣的企業與需要投資者大量追加費用的項目分類,出售時區別對待。
2.將地產納入企業資產。其辦法是把企業占有的土地列入企業資產的組成部分,或把這些土地以優惠價格出售給先前已被私有化的企業,以增加吸引力和投資者的信心。
3.把出售企業股票所得的51%的款項,轉入企業本身的投資賬戶。
4.為了吸引大投資者,俄羅斯政府規定,誰擁有法定資本的25%以上的控股,誰就可以負責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的出售。
5.決定向市場出售聯邦政府所有的某些大型企業的部分股份,以加強私有化的吸引力,增加收入,彌補巨額的預算赤字。
6.預先發布每年的出售國有資產的計劃進度表,給潛在的投資者以時間,創造競爭環境。
7.確保在國外金融市場銷售一部分股票。
應當說,俄羅斯私有化進行得可謂是轟轟烈烈,特別是在速度和數量上,俄羅斯私有化可以稱得上是空前絕后。國際上評論,像俄羅斯這樣高度“國有化”的國家,在如此之短的時間里將眾多國有企業變賣,實在“令人難以想象”。俄羅斯學者評論稱,“私有化”是一場“自上而下的運動”,追求的是虛幻的政治目的。
談到私有化的直接結果,俄羅斯官方列出如下數字:在1995年,實現私有化的企業共計1萬多家,其中88%是職工總數不超過200人的小企業;大中型企業的私有化主要采取股份制,一年里建立了2270家股份公司,法定資本5830億盧布,資產總值1.7萬億盧布,其中27%為固定資產。這些股份公司中,77%原屬于聯邦或地方一級的企業,79%在改組前是盈利的,25%的企業在股份改造后,其控股權在國家手中。
在部門分布上,1995年建立的股份公司,27%屬于工業部門,18%屬于建筑部門,12%屬于商業部門,6%屬于運輸和郵電部門,5%屬于科學和科技服務部門。最大型的股份公司,一般都屬于有色冶金、電力、燃料、化學和石油化學工業部門。
在1995年一年的時間里,俄羅斯建立的股份公司共發行股票8.54億股,其中1/3在企業職工中分配,1/3為國家所有,1/3用于自由出售。由于居民存款數目微乎其微,再加上經濟危機和通貨膨脹等因素,用于市場自由出售部分的股票,一半多未能銷售出去。1995年,在俄羅斯私有化過程中,出售和拍賣款項2.8萬億盧布,與原計劃規定目標——8.8萬億盧布相比,相差甚大。在這種艱難情況下,不知是迫于財團的壓力,還是為了緩解財政危機,彌補預算虧空,俄羅斯政府決定采取“以國有股份作抵押,換取銀行貸款”的辦法。
私有化和休克療法下的俄羅斯民眾,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為繼,憤怒的俄羅斯人用橫幅抗議改革造成的經濟蕭條:“把紅頭發人(代指丘拜斯)關起來!”
四、私有化升級版:從現金贖買到抵押拍賣
在經濟改革和私有化的過程中,俄羅斯政府接受“貨幣主義”政策,實行緊縮的貨幣金融政策。幾年的時間里,過高的通貨膨脹率得以下降,但由于缺乏資金,企業“三角債”嚴重,政府財政“捉襟見肘”。
通過私有化增加國庫收入,是改革派信誓旦旦許下的諾言。俄羅斯政府希望通過私有化所得,增加預算收入,緩解收支矛盾,但實際上收效甚微,巨額的財政虧空,企業間相互拖欠的“多角債務”日益嚴重,已達天文數字。所有這些壓得俄羅斯政府幾乎難以喘息,開動印鈔機器,又有悖政府的初衷,造成“前功盡棄”。
正在政府進退兩難之際,新生的金融財團勢力代表,后來一度出任政府副總理的“財閥”波塔寧向政府提出建議。建議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將手中掌握的大企業的股權作抵押,通過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拍賣和暫時的出讓,換取相應數額的銀行或財團的貸款或閑置資金,以彌補財政赤字。抵押期限為3年,財團有權管理企業,整理并出售企業的股票。3年后,國家可以歸還貸款、贖回股權,否則,股票將歸買主所有或處理。銀行家許諾,通過此舉,政府可以獲得20億美元的貸款,用來填補預算的虧空。
這一措施為銀行和財團進一步控制社會財富“開了綠燈”,使金融資本得以順利地向工業領域滲透,獲得了對優勢企業乃至工業部門的控制權。當時俄羅斯主管私有化的副總理科赫承認,在證券私有化階段,官僚和企業領導獲得了對企業的控制權和所有權,而“抵押拍賣”則是將經濟權從“紅色經理”手中奪回來,但不是奪回歸國家所有,而是歸金融寡頭所有。俄羅斯輿論指出:一方面,政府在“手拿金碗要飯吃”,因為國家出手的正是戰略性的骨干企業;另一方面,私人銀行的資金實際上就是被截留和占用的財政預算款項。俄羅斯在私有化過程中,實行“銀行全權代理制度”,私人銀行變成了政府部門的“會計科”,這些銀行手中積聚了巨額的財政資金,僅1996年,私人銀行代理財政支付的款項就達30億盧布,許多銀行90%的資金來源于官方各級的財政預算。正是“官銀不分”才使得私人銀行迅速膨脹,俄羅斯最大的私人銀行——“聯合進出口銀行”就是靠代理國家海關關稅等暴發起來的。正是靠吃國家的“奶”,才養大了許多的私人銀行。在俄羅斯,銀行勢力往往取決于官方背景的深淺。
隨著一些特大型企業被推向拍賣場,俄羅斯私有化自此也拉開了新的一幕。幾乎每個私有化企業,每一次拍賣都伴隨著爭議和丑聞。
在“抵押拍賣”過程中,一些企業極力抗爭,千方百計地阻止外來資本勢力的介入。有的擅自擴大企業股票發行,以分散股權,也有的轉移資產,更有的從職工手中贖買股票,以獲得控股權。銀行也不甘示弱,有的提前游說,有的尋找資金。等到拍賣之日,只是走形式而已,因為勝者早已事先確定。
被進行“抵押拍賣”的往往是俄羅斯企業中的“肥肉”,自然引起激烈的爭斗。上億美元的資金,不是所有企業或銀行能拿得出,拍賣場經常成為幾大財團之間爭斗的場所。
1995年11月17日,俄羅斯最大的有色金屬和礦產企業——“諾利斯克鎳業”被推向拍賣場,只有三份競拍申請,并且三者同屬于一個財團——波塔寧的“聯合進出口銀行”。
按規定,參加競拍需有銀行擔保,于是三者相互擔保。由于另一強硬的競爭對手——“俄羅斯信貸銀行”被事先排擠在外,波塔寧財團輕而易舉地贏得了拍賣。
“諾利斯克鎳業”38%的股份拍賣的初始條件是,向政府提供1.7億美元的貸款,波塔寧財團以1.701億美元的條件中標。而倫敦金屬交易所對這一巨型公司的資產評估為40億美元。“諾利斯克鎳業”占據了一半以上的俄羅斯銅產量,該公司1995年在國際市場上鎳和銅的銷售額高達24億美元,獲純利近4億美元。事情至此,波塔寧財團仍不罷休,后來又以10億美元的投資許諾,獲得了這家戰略性企業的51%有表決權的股票份額。至此,一家有官方背景的私人財團完成了一家特大型國有企業集團的“私有化”。
1995年年底,俄羅斯舉行了一系列“抵押拍賣”活動。在拍賣過程中,缺乏透明的交易規則,揭標的條件“因人而異”。俄羅斯輿論將私有化中的“抵押拍賣”稱為一次“內部人之間的分配”。就這樣,利用“抵押拍賣”,波塔寧財團又獲得了原油儲藏量居全俄羅斯第一,開采量居第四的“辛丹克”石油公司51%的控股權。
1995年12月8日,國際石油界的“巨人”,俄羅斯開采量第二的“尤科斯”石油公司拍賣揭曉,結果不出所料,俄羅斯另一大金融集團“梅納捷普銀行”獨領風騷,從國家手中接過了78%的控股權。這是一次名副其實的“自編自導”,“梅納捷普銀行”自己負責組織拍賣,自己參加競拍。一年之后,“梅納捷普”集團再接再厲,又從國家手中贖買了剩余國有股份,至此俄羅斯在這家石油公司的股份僅為象征性的0.1%。而這些資本運作的幕后老板就是后來成為俄羅斯首富的著名寡頭、普京的對手——霍多爾科夫斯基。
1995年,俄羅斯私有化中的“抵押拍賣”鬧得滿城風雨,未分得“蛋糕”的經濟勢力、議會反對派紛紛叫嚷“取消拍賣結果”,將出售的企業重新收歸國有。一些經濟學家指出,政府是在“手拿金碗要飯吃”,“變相地將國有資產最肥厚的部分拱手出讓”。一些報刊揭露,私人銀行的資金不明,實際上大部分資金源于“拖付的國家資金”。
“拍賣抵押”大大促進了俄羅斯金融工業資本的積聚和擴張。一些私人財團正是利用私有化才得以迅速地膨脹,越來越多地掌握了私有化中的主動權。由于金融工業集團和金融寡頭的影響已滲透到國家政治、經濟的方方面面,以至于俄羅斯整個國家體制都帶有深深的寡頭壟斷烙印,因此有人認為俄羅斯的資本主義是一種“寡頭資本主義”。[3]
1996—1997年后,俄羅斯私有化過渡到企業“個案性”的資產拍賣和重組。1997年7月,俄羅斯“電信投資”25%的股權競拍落下帷幕,“電信投資”25%的股份拍賣成交總額為18億美元,創下俄羅斯私有化之最。又是波塔寧財團獲得全勝。不同的是,世人在勝利者的背后,發現了國際金融投機商——索羅斯的身影,18億美元的巨資,其中10億多美元正是出自這位“金融巨鱷”之手。
然而,在俄羅斯社會引起軒然大波的并非索羅斯,而是拍賣背后私有化官員每人收受的9萬美元的“高額稿費”。隨著幾位政府高官的先后下臺,使得即便不了解私有化內幕的俄羅斯百姓也畫出一個又一個驚嘆號。
注釋:
[1]馬歇爾·戈德曼。失去的機會——俄羅斯的經濟改革為什么失敗[M].李軼海,等,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131.
[2]私有化券:一張黃色票證的20周年祭[N/OL].論據與事實,2012-8-22.http://www.argumenti.ru/toptheme/n353/197784.
[3]斯坦尼斯拉夫·緬希科夫。俄羅斯資本主義剖析[J].國外社會科學文摘,2005(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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