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祖國的統一是兩岸全體中國人的歷史責任與使命。島內“臺獨”分子時刻有分裂祖國的可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追求和平統一,但也決不輕言放棄武力,武統是最后一條底線。底線之上,兩岸中國人都有尋求任何可能實現和平統一的機會。
大陸提出和平統一政策,在四五十年的歷程上,不是一帆風順,也不會一廂情愿,島內滋生的反統、“臺獨”勢力,如兩次執政的民進黨,為祖國統一設置阻礙,為和平統一拆臺,有將臺灣脫離祖國,漸行漸遠之勢,使得大陸上下民眾對和統失去期望,武統聲音成為輿論主流。
要解決臺灣問題,除了和統與武統,也要謀求其他可能的途徑,其中抓住琉球問題,提出解決世界殖民時代的遺留問題,也是促使統一的一種可能。
一、琉球的簡要說明
琉球群島位于中國東海外圍,西望中國浙閩,東入浩瀚的太平洋,各島嶼合計領土雖然不大,但如一串珍珠鑲嵌在波濤中,向南就是釣魚島和臺灣島,共同組成中國東出太平洋的第一門戶。在《隋書》中有《琉求傳》,明洪武時正式受冊封為列藩,奉表稱臣納貢,使用大明年號,從明開始正式稱為“琉球王國”,清朝沿襲之。日本明治維新之后,走向對外侵略外擴張的軍國主義之路,先是日本的薩摩藩侵略琉球,再有1872年日本強制冊封琉球國王為日本藩王,終于在1879年日本強行吞并琉球,廢琉球國改作沖繩縣。至此,琉球王國作為中國屬國五百多年的歷史結束。
日本的侵略吞并,遭到琉球人的強烈抵抗,琉球國中山王尚泰曾派陳情專使到天津向李鴻章求援,懇求“盡逐日兵出境",但風雨飄搖的清朝自身難保,無力無暇庇護藩國,陳情通事林世功像申包胥一般長跪總理事務衙門請愿救國,美國從中斡旋,中日作出分島改約的協定,即將琉球南部的先島群島給中國,中國則修改《中日修好條規》作為交換,給予日本片面最惠國待遇。林世功認為先島群島貧瘠不能立國,請求恢復琉球,但無濟于挽救琉球國運,林世功悲憤中自殺殉國。林世功至今仍是主張琉球獨立的一面旗幟,是琉球的民族英雄。
二戰日本戰敗,無條件投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先后對日本做出戰后處置,規定日本的領土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由盟國指定的島嶼之內,日本用武力所竊取的中國東北、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戰后,美英蘇中盟軍分占日本,但琉球群島歸屬問題沒有處置,由于多種原因,戰后對日本的占領和管制權完全由美軍實施。
而美國所謂的“托管”琉球的權力,并非來自《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也不在聯合國1947年通過的21號決議《戰略防區之托管決定》(又稱《關于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議》)之內,而是來自于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
戰后世界局勢發生變化,美英蘇同盟破裂走向冷戰,中國政權更迭,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總統杜魯門強調說:“日本的重要性是與中國形勢的發展結合在一起的”。由此美國對日管制政策加速轉變,在簽訂合約上規定由戰敗國日本選擇將來是與大陸的共產黨政府還是與臺灣的國民政府簽約,這顯然是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1951年8月15日美國公布《對日和約草案定本》,9月4日在舊金山召開對日媾和會議。
《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對于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琉璜列島)及沖之鳥礁與南鳥島置于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舊金山和約》是在沒有中國參加之下由美日單獨媾合所簽訂的,不具國際法效力。1950年12月4日中國外交部長周恩來在《關于對日和約問題的聲明》中指出:“關于琉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不論開羅宣言或波茨坦公告,均未有托管的決定,當然更說不上要指定‘美國為管理當局’的事情了”。1951年8月15日中國在《關于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現在再一次聲明:對日和約的準備、擬制和簽訂,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和結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在領土條款上是完全適合美國政府擴張占領和侵略的要求的。草案一方面保證美國政府除保有對于前由國際聯盟委任日本統治的太平洋島嶼的托管權外,并獲得了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琉璜島、西之島、沖之鳥島及南鳥島等的托管權力,實際上就是保持繼續占領這些島嶼的權力。”臺灣的蔣介石1951年6月18日對舊金山和約發表聲明:“第二次世界大戰,實導源于日本侵略中國,故在各盟國中,中國抗日最早,精神最堅決,犧牲最慘重,而其貢獻亦最大,對日和約如無中國參加,不獨對中國為不公,且使對日和約喪失其真實性。”這是中國兩岸明確美國既沒有對琉球群島的托管施政權,更沒有獨占權。
美國獨占琉球直到1969年11月,日本首相佐藤榮作訪美與尼克松總統發表聯合聲明,定于1972年把琉球交給日本。1971年6月,美日簽訂《沖繩歸還協定》,1972年5月15日生效,琉球群島歸日,沖繩復縣。這是美日私相授受,臺灣方面抗議美國“片面將琉球交予日本”“至為不滿”“至表遺憾”,大陸同樣反對,不予承認。根據近年解密的有關檔案,美國當時以日本同意替駐軍支付修繕費和搬遷費為交換,秘密交易的。因此在協定中規定,自協定生效日起5年內,日本向美國支付3.2億美元,作為接受美國設施、基地工人退職金和撤除特種武器等的費用。
美日《舊金山和約》與《沖繩歸還協定》都直接違反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完全是非法的、無效的。
琉球不僅從歷史上,而且從法理上,直到現在,日本就從來沒有過對琉球群島的合法主權,完全是美日的私相授受和竊取,授予者一方不是合法所有者,接受者一方受之就完完全全是竊取。
二、主張琉球獨立的現況
戰后因對琉球的主權未定,被美日趁虛私相交易,中國等國不承認日本對琉球的所謂主權。
日本重新占有琉球,實質上是殖民侵占和統治,日本政治學者以“國內殖民地”帶上“國內”二字為幌子,但對琉球人實行的是繼續是殖民地統治,視琉球人為賤民,時至今日,琉球仍是日本治下最落后、最貧困的地區。
1995年,沖繩一名十二歲少女遭美軍強奸,琉球人爆發了反對美軍基地運動,其中打出了“琉球獨立”的旗號。1997年日本竊取琉球二十五周年時,琉球人上原康助氏在日本眾議院等官方場合和紀念活動現場,正式提出“沖繩獨立”,重建“琉球王國”等政治主張,發出了“反對日本的殖民統治”,“撤走美軍基地”的怒吼。自此之后,琉球獨立的呼聲愈來愈高,獨立運動團體興起,2006年月刊《沖繩通信》就描寫了“琉球獨立”大會的情景。2013年獨立組織——“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成立,學會由琉球的一些大學教授和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和市民團體成員組成,探討獨立可能性,并尋找機會向聯合國陳述獨立意愿,以期組建“琉球自治聯邦共和國”。2018年4月學會成員親川志奈子在聯合國第17屆原住民問題論壇會議上提出,日本政府應該承認擁有固有文化的沖繩人是“原住民”,琉球曾是“獨立國家”,1879年被日本侵略,如今依然苦于日本對琉球的“殖民地化和軍事化”,同時呼吁解決駐日美軍基地集中于沖繩的問題。
今年2022年,推動琉球獨立運動的琉球人比嘉孝昌(魏孝昌)3月20日在社交媒體透露:“明天下午4點(北京時間)發生: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 49 屆會議關于恢復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獨立的網絡研討會,包括我自己、兩位夏威夷語演講者、兩位阿拉斯加演講者和聯合國專家教授Alfred de Zayas,討論聯合國需要如何解決美國侵犯人權的問題。”魏孝昌積極利用聯合國這次機會,希望早日推動沖繩獨立。
2021年11月8日,中國等多國起草的“殖民主義遺留對人權的負面影響”的決議草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2次會議上多數通過,旨在強調鏟除殖民主義和處理殖民主義遺留對享受人權的負面影響。琉球在日本治下,琉球人不曾得到與日本本土國民同等待遇,琉球社會經濟發展緩慢,民權遭受限制、打壓和蠶食。駐日美軍兵營基地大部在琉球,占據了沖繩島18%的陸地面積,這支美軍是美國本土外一支“從夏威夷到非洲好望角作出快速反應的部隊",實質上琉球成了美日的軍事前線,而且美軍不斷爆出的對當地人的惡行,都嚴重威脅著琉球人的和平與人身權益。這份決議同樣也得到了琉球復國主義者的極力贊揚。
但也不得不遺憾地說,日本1879年吞并琉球,1952年竊取琉球,日本對琉球人都實行的是殖民統治,最后一個琉球國王被強制留居東京,向琉球大量移民日本人,在種族上進行稀釋和同化,在文化教育上強行洗腦,去除琉球本土文化痕跡,限制中華文化在琉球傳承。殖民的結果是如今琉球社會經濟文化很落后,主要依賴日本政府的補貼,這正是日本的險惡之處,目的是使琉球人從心理上、經濟上離不開日本。在民意調查和選舉中,獨立運動普遍又缺少支持,如2005年琉球大學的林泉忠通過電話調查,有效回答中24.9%支持獨立,58.7%反對。2007年另一場調查中,20.6%支持獨立,64.7%反對,可見獨立運動的民意基礎很薄弱,琉球獨立運動團體的活動常常只有幾十、數百人到場。
琉球人獨立復國的民意較低,但對自治卻有較高的熱衷。沖繩人對琉球與對日本的復雜心理,類似于他們對美軍基地的態度,美軍基地在沖繩,雖有軍機噪音,置于軍事前沿,不時發生美軍強奸案,但通過美軍基地給琉球帶來不菲的補貼獎勵,使得琉球人有一種復雜的心態。
三、琉球問題的處置
有人說琉球問題是日本內政,外人不得干涉,但琉球問題本質上并不是日本內政,琉球本不屬于日本,內政無從談起。琉球問題是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又是“鏟除殖民主義和處理殖民主義遺留對享受人權的負面影響”的當代關切的國際問題,國際社會完全有必要就琉球問題再議。至于所謂的沖繩人的民意如何,并不妨礙對這個問題的再議。而所謂民意,體現的反倒是日本對琉球搞殖民主義所造成的惡果,是受日本殖民同化、經濟控制,違背歷史事實的惡果。這樣的惡果必須鏟除,解放殖民地人民的人權。
琉球群島在歷史上和法理上是獨立的,它雖不屬于中國,但更不屬于日本。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國是二戰戰勝國,對戰后日本的處置必須基于這兩個歷史文件,不能由美日單方面對琉球做出非法的私下處置,因此琉球問題完全不屬于日本內政。
另外,在明朝時期,琉球王請求中國賜民移居琉球,琉球人中很多是福建人的后裔,如閩人三十六姓族群,他們將中華文化帶到琉球,至今很多中國文化和習俗,如語言文字、禮儀、服飾、建筑、音樂等等仍保留著,與土著文化共同形成了琉球自己的文化習俗。同時日本對琉球的不斷入侵和近代同化,琉球也移進了大量日本人,融合了一些日本文化。盡管琉球文化有中日兩國的融合基因,但這些在現代國際法上不屬于歸屬于哪國的決定因素,琉球的歸屬問題,唯一最正當合理的就是二戰后它是懸而未決、地位未定的遺留問題。
還需要明確的是,因為琉球群島不屬于日本,而釣魚島也不屬于琉球群島。釣魚島自古只屬于中國,日本對釣魚島提出的什么主權要求是完全沒有歷史、法理上的任何依據。它只是美國單方面錯誤地將釣魚島劃入琉球群島,并將琉球群島移交給日本造成的,是非法的,大陸和臺灣兩岸從來不承認。
中國人再提琉球問題的再議,不應錯誤地將歷史上的藩屬國當作中國領土,或將琉球民族及文化與中國頗有淵源作為再議的理由,否則將會被看作對琉球主權有想望,而且在中日兩國民族與文化上對琉球的影響如何永遠也掰扯不清。再議應牢牢抓住解決琉球主權未定問題,以及落實聯合國通過的“鏟除殖民主義和處理殖民主義遺留對享受人權的負面影響”的決議。
琉球群島位在中國東海外沿東出太平洋的重要面上,琉球群島主權的最終解決事關中國的海洋戰略格局。現在琉球群島為日本竊取,美軍駐軍于此,這都對中國東面造成極大的戰略威脅。中國既有充足的理由、也有現實的利益需要提出琉球問題再議,沒有任何輸理的地方。作為二戰戰勝國的中國,基于當時的同盟協定,理所當然地有提出琉球問題再議的歷史責任和義務。任何所謂是分裂日本領土、干涉日本內政的說辭,都是極為無知無恥之言。
至于將來假如琉球實現獨立,作為主權國家的琉球如何處理與中國、與日本的關系,那是琉球自己的權力,任何國家無權強迫和干涉。如果琉球實現獨立,恢復琉球應有的國家地位,對于中國而言,所謂的釣魚島主權問題根本也就不會存在,臺灣問題也很可能會加快解決,完成祖國統一。
統一祖國是兩岸全體中國人的歷史責任和使命,武力統一是底線選擇,只要還有和平統一的可能與機會,就要尋求各種努力。再議和實現琉球獨立,就是一個既合法又合理的選擇。臺灣問題,明面上有美國的阻礙干涉,背后也有日本的影子,如果日本阻礙中國統一,那么中國就可以拿琉球問題出來以反制日本,而且是光明正大、于理有據。
如果日本和美國勢力撤出琉球群島后,臺灣將遠離日本國土和美軍,琉球群島將成為一條重要的緩沖地帶,如果中國利用好在琉球的影響力,那么將會對臺灣形成西、北、東三面合圍之勢,無論和平統一還是武力統一,都將是有利無弊的上策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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