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時代的豐厚耕地遺產
(豐碑★之九)
土地是人類生存的自然基礎,耕地是土地的精華。自人類進入農業文明以后,耕地就一直成為人類生存、發展的最重要的基本物質資料。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后,土地(尤其是耕地)成為立國的基礎要素。我國當代耕地資源的基本國情是“一多三少”:即耕地資源總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優質耕地少、耕地后備資源少。從耕地面積總量排名上看,我國位列世界第四,但我國人均耕地面積排在世界126位。
一、
在毛澤東時代,為了新中國國計民生的長治久安,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毛主席帶領黨和人民在我國耕地問題上:持續的進行著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耕地肥力、增加高產穩產農田與持續擴大耕地面積、實行大、小規模的墾荒造田兩個方面的宏大工程。
毛主席經過長時間醞釀,在1956年親自主持起草了(農業四十條)的基礎上,于1958年深刻的提出了農業【八字憲法】。八字憲法清晰地勾勒出循環農業、生態農業、健康農業的基本框架。其既是我國農業的現實豐產之路;又是綠色生態農業的科學發展方向。毛主席將農業生產的客觀要素概括為【八字憲法】:土、肥、水、種、密、保、工、管。他將“土”放在首位,耕地是農業生產的載體、是各種農業生產要素的匯集點和作用平臺。
【八字憲法】頒布以后,我國對耕地的有效涵養和充分利用進入了科學化、規范化的新階段。人民公社大規模的持續的進行著對現有耕地質量的養護和升級工程。
“土”:
整平耕地:山、坡耕地梯田、臺田化,防止水土流失;澇洼地條田化,以利于及時排水、排除鹽堿;閘溝治壑,防止水土流失;加厚耕作層土壤,深翻耕作層和拉土墊地;因地改良土壤,堿土摻酸土,黏土摻沙土等;不斷擴展耕地相對的“連片化、方田化”,盡量促使耕地整齊連片,為全面實行機械化作業準備條件;合理規劃田間渠道、路、埂,以節約用地及便利生產;制訂土壤普查檔案和土地利用規劃,按地塊標定土壤成分,因地種植適宜品種,以合理利用耕地能力。
山西【大寨大隊】,在七溝八梁一面坡的惡劣的自然土地環境中,大干苦干加巧干,做到了山、坡地梯田化,壤土“海綿化”。“大寨田”畝產持續增長,在70年代單產已經糧超千、棉過百。
“肥”:
有機肥對農作物的當年增產、持續增產、改良土壤都起到重要作用。在建國之初,毛主席在積極促成努力發展化肥工業的同時大力提倡有機肥。1955年,毛主席在關于蘭溪上華合作社養豬廠的批示里,向全國發出了“養豬積肥”的號召。
1959年在他給《人民日報》的信中,毛主席寫到:“農林牧三者互相依賴缺一不可,要把三者放在同等地位。...一人一豬,一畝一豬,如果能辦到了,肥料的主要來源就解決了。這是有機化學肥料,比無機化學肥料優勝十倍。一頭豬就是一個小型有機肥工廠”。《全國農業發展綱要(1957修正草案)》還明文規定,“綠肥種植”可計入“復種指數”。
我國在六、七十年代形成了種植主要農作物的旱田,要年畝施萬斤農家肥的農業生產慣例。這就確立了以農家肥(有機肥)為基礎肥力、化肥為補充肥力,全面、持續的提高耕地的綜合肥力的土壤養護原則。可見60年前毛主席對耕地土壤的基礎肥力、綜合肥力(土壤生態、耕地持續生產力)的高度重視。
廣辟肥源。到六、七十年代,中國在努力建設化肥工業并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積造有機肥已經成為農業生產中的重大任務、長年任務。農村社隊和社員家庭積極響應毛主席養豬積肥的號召,大養其豬。有機肥料的推廣使用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畜糞便、廄肥、圈肥、綠肥、堆肥、漚肥、老塘水、河淤泥、沼氣渣、風化煤……等廣泛肥源被用于提高土壤腐殖質。在有“煤苗”的地區,“風化煤”還被農民們用土法制造成“腐殖酸銨”、“腐殖酸磷”等較優等的土化肥。
同時推廣測土施肥、按需施肥、科學施肥。針對土地和農作物的類別增加肥力、提高肥效。一場加厚耕作層、增加壤土腐殖質含量、建造“海綿田”的農業工程在全國持續開展。
“水”:
建國以后,我國就開始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1957年,毛主席強調“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我國農業合作社、人民公社的農民拿著大錘、釬子、鐵鍬、挑筐,推著小車,趕著馬車,大鬧水利。從此中國拉開了農業水利建設的輝煌大幕。水利部長傅作義曾做了一個題目為《四個月的成就等于四千年的一半》的總結。他說:“截止到1958年1月31日,四個月擴大耕地灌溉面積一億多畝,相當于舊中國四千年以來所積累灌溉面積的一半。”
新中國大辦水利,在根治黃河、淮河等大江大河防治水患的同時,建立和維護耕地灌溉水源,興修水庫、塘壩、機井、土井、渠道等農業蓄水和灌溉工程,合理用水,逐年擴大旱能澆、澇能排的高產、穩產田面積。
被國際友人譽為“人工天河、世界第八大奇跡”的河南省林縣【紅旗渠】,就是毛時代人民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大辦水利的光輝典范。20世紀60年代林縣人民以“重新安排林縣河山”的英雄氣概,決心從70多公里以外的山西省引入了漳河水,徹底改變家鄉的貧水和貧困面貌。他們在極其艱苦的施工條件下,硬是用錘釬、撬杠、鍬鎬、炸藥逢山鑿洞、遇溝架橋,削平了1250個山頭,架設了151個渡槽,鑿通了211個隧洞,修建了干渠70.6公里,分支渠1500多公里,從1960年2月至1969年7月頑強戰斗十個春秋,修建了工程宏大的【紅旗渠】。
至1976年,我國共新建成大、中、小(10萬立方米以上)型水庫8.6萬座,總庫容4千多億立方米(數百萬座10萬立方米以下的塘壩尚不在統計之列)。人工河渠總延長300萬公里,配套機井220萬眼,各類堤防總長16.5萬公里。最保守估算,工程總量土石方也當在3600億立方米以上。把我國農業的有效灌溉面積與耕地總面積的占比,從1952年的18.5%提高到1976年的45.3%。同時完成了2.6億畝的除澇和7000萬畝的鹽堿治理。
截止“五五計劃”近結束前的1978年,全國擁有有效灌溉面積7.5億畝左右,居世界首位,占世界灌溉面積的1/4,人均灌溉面積超過了世界人均水平。灌溉密度提高到了46%,處世界領先地位。
由于新中國普遍的對提高地力的土、肥、水基礎條件,進行持續不斷的養護和積累,當時,在基礎地力的意義上,全國耕地中的高產、穩產田至少占比40%。
我國1950年至80年糧食由2494億斤增至6364.4億斤,約增2.5倍。1949年,全國人均占有糧食418斤,棉花1.6斤,油料9.5斤。到1979年,在人口增加近一倍的情況下,全國人均占有糧食增加到684斤,棉花4.5斤,油料13.3斤,分別增長64% 、181%和、40%。中國用時占世界 7%的耕地養活了時占世界近 1∕4的人口。
正是毛時代大力興建“土、肥、水”的農田工程和設施,才不斷提高了耕地質量,才形成了我國大面積的高產、穩產農田。加之當時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農村電力基礎設施的普及、優良農作物品種及科研體系的具備、現代農業技術的深入施用及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完備,正是毛時代創造的這些農業生產有利條件,才使得在鄧小平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單干的十幾年短期內仍然可能達到農業高產、穩產。
新中國建立之初至1955年,我國就已經開展了大規模的墾荒運動。由:國家農墾系統的生產建設兵團、農墾企業執行國家計劃的拓荒屯田;廣大翻身的個體農民自發的開荒擴地;互助組、合作社自覺的墾荒增加耕地面積,而匯集成為全國轟轟烈烈的開辟耕地資源的高潮。
毛主席在1955年7月31日《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說:“中國的情況是:由于人口眾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國平均每人只有三畝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畝田或只有幾分田)……我國的商品糧食和工業原料的生產水平,現在是很低的,而國家對于這些物資的需要卻是一年一年地增大,這是一個尖銳的矛盾。如果我們不能在大約三個五年計劃的時期內基本上解決農業合作化的問題,即農業由使用畜力農具的小規模的經營躍進到使用機器的大規模的經營,包括由國家組織的使用機器的大規模的移民墾荒在內(三個五年計劃期內,準備墾荒四億畝至五億畝),我們就不能解決年年增長的商品糧食和工業原料的需要同現時主要農作物一般產量很低之間的矛盾……”。
1955年至1959年我國大規模的墾荒造地運動方興未艾,并在后來的農業學大寨運動中得到了延續和提高。新中國廣大的農業勞動者在墾荒工程中投入了高漲的熱情和巨大的精力,取得了驚人的業績。這在當時歷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計劃草案的報告】中都有一定的體現。其中涌現出很多感人成果。如:河北【沙石峪大隊】在青石板上堆出“萬里千擔一畝田”。從1966年到1971年,沙石峪的社員人工長途挑土造田400多畝;將原來在石頭窩里的(2.3萬塊左右)780畝土地,手工開鑿改造成了(5020塊)1200畝高標準豐產田。
那么,毛時代給后來遺留了多少耕地?毛時代期間新開拓了多少耕地?這成了一個現實統計資料與歷史客觀事實出入較大、歷史各階段的數據不能合理銜接、政界各部門的數據不能相互吻合、學界的認識結論諸多分歧的復雜問題。
對此,本人在本文中將通過有依據的對“國家耕地統計數據”推理,來探討和說明上述兩個問題的大概答案。
二、
我國耕地數據有多個來源。一是國家統計部門的連貫數據;二是1986年至1997年國家土地管理局的部分數據;三是國務院組織或授權的“普查、概查、詳查”階段性的結論數據;四是衛星遙感數據;五是1998年國土資源部成立以后發布的數據。在這些數據中,國土部的數據通常被認為是最具有法制性權威;“普查、概查、詳查”數據通常被認為是最接近客觀實際的可依據的國家數據。
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耕地的國家數據長期呈現著部門間統計、相互矛盾不能統一,前后間統計、相互沖突不能銜接的狀態,亟待甄別和改變。
直至現在,結合國家綜合統計數據和學術分歧情況,學界公認的全國耕地數據傾向為:
①新中國建立以后至1957年之間,由于全國性大規模的墾荒屯田,我國的耕地面積凈增量為最大,其中1957年我國耕地面積的凈存量絕對值,是我國歷史至今的峰值。
②我國于1951~1953年開展的全國查田定產工作成果;第一次、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耕地數據,最接近真實性,具有權威性。
③1980年開始至現在,我國凈存耕地面積的絕對值呈逐年持續下降趨勢(除極少數年份的耕地數據比照上年有微弱上升的反彈),其累計數量非常巨大。不過有的時段耕地減少得急劇、有的時段耕地減少得相對平緩而已。有學者認為,該階段耕地減少的實際情況要比國家相關部門的統計數據還要糟糕!
(一)我國耕地統計數據突然“多出7億畝”?
兩次全國土地調查的數據結果,全國耕地數量比照國家統計數據先后共“多出耕地7億多畝”?
①按照國家統計部門的《中國統計年鑒》的資料,我國的耕地數據:1949年底為14.682億畝;1957年底為16.7745億畝;1996年底為14.3199億畝。
②1999年11月3日,國務院國土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了1997年底完成的第一次全國土地調查公報。數據顯示:截止到1996年10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9.51億畝。即比前國家統計數據多出了5億多畝。同時期衛星遙感的耕地面積為22億多畝。
③2009年2月,國土部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8.2574億畝;國土部對2009年、2010年二年的全國耕地數據未做即時公布。
2012年12月,國土部發布的“2011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
④2013年底公布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耕地數據是: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的最新數據是20.3077億畝(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說明,實際上截至2012年,全國耕地面積的最新數據是20.27億畝),又比國土部先前運行的“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8.2574億畝;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的耕地數據均多出2億多畝。
⑤兩次全國土地調查,先后共突然多出耕地7億畝以上。
從邏輯上說,新中國建立以來,國家耕地減少(社會消耗和自然流失)面積的統計數據,是有據可查的歷史資料。在普遍性上說,應該不會由于統計工作出現了人為的、持續夸大耕地面積減少的累計數據,而導致出現了7億多畝虛假數據的統計結果。即是說耕地減少的歷史數據,不會被當時持續的嚴重夸大。若有發生,現在完全有據實甄別重大統計失誤的復核能力。
本人認為其基本原因,是出于歷史統計數據小于耕地實際數量而致。不妨就可能導致有嚴重統計出入的具體歷史時段,進行必要的探究。
(二)“7億多畝”主要來自何方?
①國土等國家職能部門的含混、淺表解釋,不能令人信服。
若比照1949年耕地為14.682億畝的國家統計基數,多出的這7億多畝,恰是其1/2的宏大數字。而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把“調查手段先進、組織方式嚴密、調查口徑細膩、調查精度提高、計量標準統一等統計技術因素,作為“多出7億畝”的根本原因,同時這種解釋沒有注明和區分年代來源,沒有揭示深層客觀原因,因此是沒有說服力的。
②有觀點認為“7億多畝”中的主要部分,可能是來自對1949年耕地數據統計認定中的遺漏。
本人不同意這種見解。
現行的1949年的全國耕地數據,只能是一個評估數據。一是因為當時我國解放戰爭尚未徹底結束;二是因為解放區人民政權建立之初全國統計工作需要有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三是因為1952年全國土改工作基本完成,又于1953年完成了全國查田定產工作。全國先后兩次普遍、認真、嚴肅的丈量了當時的所有社會耕地。所以新中國對全國耕地的正式統計數據是從1953年產生的。1949年的耕地數據只能根據歷史數據并參考現實數據修訂產生。
在1949年的耕地數據產生之前:我國已于1947年~1952年先后普遍開展并完成了“土改”工作。1947年,中共中央通過并公布了《中國土地法大綱》;1950年,新中國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1952年全國土改工作基本完成。我國又于1951年~1953年開展并完成了全國查田定產(亦稱查田定稅)工作。全國先后兩次普遍、認真、嚴肅的丈量了當時的所有社會耕地。
當時的土地改革,是農村區分階級陣線、廣大貧苦農民分享新民主主義革命重大勝利果實的莊嚴工作,是我黨和人民政權的重大政治任務并受到全體農民的極度關注。查田定稅工作是新中國認定耕地客觀數據、規章建制的法制性工作。
這兩項工作都是在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遵循全國統一、嚴謹的工作規則,在駐村工作隊的具體指導下(人民政府對全國工作隊伍進行了事前、事中的嚴格培訓),在貧、雇農代表的全程參與下,在廣大農民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和完成的。
所以普遍的說,當時明顯的遺漏農村耕地面積,是事關違反黨的政策和紀律、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嚴肅政治問題,后果嚴重。這是黨、政府、農民群眾不能答應的。當時的丈量和匯總數據基本上是真實可信的。此數據理所當然的可以成為當時我國耕地數據的基礎數據。而從中反推1949年的耕地數據是完全可以達到或接近真實的還原歷史本來面目的。因此新中國對1949年我國耕地的認定數據是真實或接近真實的數據,誤差程度不會很大。
③有觀點認為“7億多畝”中的主要部分,可能是來自1980年以后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期間。認為該時期耕地有大量增加。
本人不同意這種見解。
全國“聯產承包責任制”始于1980年5月31日鄧小平肯定小崗村“大包干”做法的公開談話,普遍施行于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關于農村工作的一號文件以后。
從《中國統計年鑒》的年末耕地凈存量面積數據趨勢來看:自1977年之后只有1978年、i979年年末耕地存量分別凈增142.66萬畝、108.67萬畝,此后至今只有幾年出現微弱的凈增反彈數據,此外都是耕地逐年遞減。值得一提的是:1978年、1979年全國的農業生產體制不是“大包干”。
中國統計年鑒數據
年份 年末耕地面積 年份 年末耕地面積
1976 99388.67 1977 99246.67
1978 99389.33 1979 99498
1980 99305.33 1981 99037.33
1982 98606 1983 98359.33
1984 97853.7 1985 96846.3
《中國統計年鑒》在該時期的耕地年度增減數據,起碼在趨勢上應該是與客觀情況基本對應的。
從客觀事實上看:人民公社解體以后的大包干時期,就全國而言的普遍情況是,便于家庭耕種的耕地后備資源已經普遍稀缺。總的說,在當時平均分地的包干原則下,私人想要成規模的開墾珍稀的公共耕地后備資源,必將受到規制尤其是群眾間的相互制約。該時期,耕地實際面積增長的途徑主要是:擴邊展沿;進一步縮小田間渠、路、田埂面積;擅自侵占與耕地接壤的林、果用地中的少量面積;小面積開荒。其增加的總量數額,無論如何膨脹,不可能構成【億畝】的單位。
④用細枝末節掩蓋主流
無論是對1949年耕地數據認定中的面積遺漏誤差;是當代統計口徑日益標準、細膩所產生的耕地面積“增量”(如歷史上忽略不計的:南方小于1米、北方小于2米寬的田間渠、路、埂的面積,坡度在25度以上地的面積,“習慣畝”統一為標準畝的增量面積等);是“聯產承包”以后的耕地面積增量;包括它們的集合,都不足以構成統計增量“7億多畝”的主要來源。
⑤值得提示的是,我國占用耕地為了貫徹“占補平衡”的法規而“補墾的耕地”數據,已經即時的進入了國家統計,而且這些補墾的統計數據絕不會小于實際數據。
(三)來自毛澤東時代
本人認為:“7億多畝”中的絕大部分來自于毛澤東時代。是新中國在土改以后、合作化、人民公社化中沉淀的隱性新耕地。也就是說毛時代創造了巨大的耕地遺產。
在全國早已展開墾荒造田的高潮之后,毛主席又曾于1955年7月31日《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講過:“三個五年計劃期內,準備墾荒四億畝至五億畝”。
新中國建立之初,就展開了大規模墾荒屯田、開辟耕地的工程。廣大翻身的個體農民群眾,互助組、合作社、人民公社,與國家農墾系統的生產建設兵團、農墾企業投入高漲的熱情和巨大的精力,取得了驚人的業績。單就我國農村來說,我國耕地有三個大量增長的時期。
一是土改以后至農業合作化之前的時期。
廣大翻身農民當家作主分得了土地,擺脫了剝削壓迫的羈絆,主動的煥發了擴大耕地面積的勞動激情。通過既有耕地的擴邊展沿;通過新地塊的開荒,來增大自己的耕地面積。
二是農業合作化時期。
合作社同時接收了入社農民的全部耕地和五十年代初國家查田定稅時核定的耕地數據。而由于群眾自發的開荒,這一數據比照入社的實際耕地數量要少、甚至少得多。加之,合作化運動中,廣大農民在公有制的生產關系中,迸發出極大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包括整理和擴大耕地的積極性。合作社除了新拓荒地、擴邊展沿之外,還以主人翁的姿態在本社的地域內,普遍復墾了新舊政權更迭以來的社會撂荒地,并進行必要的耕地連片及田間渠、路、埂的規范整理。這就使得耕地面積進一步擴大。而對國家的耕地統計報表數據,通常是以五十年代初國家查田定稅時核定的耕地數據為基數,有保留甚至是大有保留的填報“新增耕地”數據。
三是1958年末至1980年前的人民公社時期。
人民公社接收了合作社包括耕地的全部土地;同時沿襲了小于乃至很小于合作社時期耕地實有面積的國家耕地統計報表數據。人民公社運用一大二公的寬闊生產關系,在重新安排農村山、水、林、田、路的規劃中;在大規模治坡(興修梯田)、治洼(興修條田)、改良土壤、方整土地、耕地連片、規范田間渠路埂、開墾荒地、荒坡、荒岸、荒灘、墳地的實踐中,持續的增加著土地面積。尤其在學大寨運動時期,耕地面積的增加和耕地質量的改善達到了高潮。
而人民公社在耕地統計報表中通常是:規避合作化以來耕地實際數量大于呈報數據的歷史矛盾,繼續沿襲歷史呈報數據;并且對現實新增耕地的零星面積、小塊面積、瘠薄面積、未熟化面積、低產面積,不視為規范的新增耕地面積,不予上報。習慣的將這樣大量的隱性耕地充作“增大”單產產量的“幫忙田”。“幫忙田”只計產量不算面積。
另外還有丈量“讓尺”原因,也在滋生隱性耕地。自50年代初“查田定稅”時對耕地的丈量始,特別是在公有制內部,丈量一個耕地具體地塊時,“丈繩”(量具)的起止端點通常都拋去耕地的一定尺寸,標定在耕地邊緣之內而不到盡頭。對多邊形地塊的丈量和計算往往是有意無意的讓尺、讓量。這樣丈量的結論數據往往比照其實際面積,要程度不同的略小一些。
如此持續積累,就造成了毛時代在國家統計數據之外的隱性耕地面積的大量沉淀。
(對于毛時代農村土地丈量中讓尺、讓量的問題,本人分別走訪過本地土改、合作社、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村基層老干部及其丈量人員,并得到他們的一致印證。)
鑒于我國1951年~1953年開展并完成的、包括統計耕地數據在內的、全國查田定產工作的嚴謹性,可以認為借助“全國查田定產數據成果”而評估的1949年底全國耕地面積為14.682億畝的國家統計數據,是真實或接近真實的;鑒于我國八十年代初開始的全國“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期,全國后備耕地資源的普遍稀缺,那么我們可以認為兩次普查多出的7億畝耕地,絕大部分來源于毛澤東時代。我們可以在7億畝中扣除1億畝,綽綽有余的作為前時代和后時代可能在統計外實際多出的耕地數量。
毛澤東時代實際上給后時代遺留了多少耕地遺產呢?
共和國是1949年建立的。毛主席是1976年去世的。國家統計資料《中國統計年鑒》中標示:1949年底的耕地數據為14.682億畝;1976年底的耕地數據為14.9083億畝。
毛澤東時代實際遺留的耕地遺產數量至少應該是:1976年底的14.9083億畝+至少6.5億畝=至少是21.4083億畝。(其中“7億畝”中的0.5億畝作為1949年底全國實際凈存耕地數量可能大于國家統計數據的平衡數量。)
毛澤東時代實際上新開辟了多少耕地?
(兩次普查中“多出7億畝”其中的)6億多畝+毛時代建設用地、社會用地對耕地的實際消耗數量=毛時代自身新開辟的耕地。
注.本文重點參閱黨和政府相關的歷史文件、報告。本文的推論以國家統計局、國土資源部
公布的耕地數據為基礎數據。
附本文各篇題目:
1、重溫毛主席“農業合作化、集體化”的理論與實踐(豐碑 ★ 之一)
2、我國實行農業合作化、集體化的概要過程(豐碑 ★ 之二)
3、我黨為何要帶領勞動農民實行農業合作化、集體化(豐碑 ★ 之三)
4、在實行農業合作化過程中的黨內矛盾和斗爭(上)(豐碑★之四)
5、在實行農業合作化過程中的黨內矛盾和斗爭(下)(豐碑★之五)
6、兩條路線的本質區別(豐碑★之六)
7、人民公社創建時期,毛主席與黨內左右傾思潮的斗爭(豐碑★之七)
8、圍繞“包產到戶、分田到戶”的斗爭(豐碑★之八)
9、毛澤東時代豐厚的耕地遺產(豐碑★之九)
10、觸目驚心的社會“兩極分化”(豐碑 ★ 之十)
11、人民公社好!(豐碑★之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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