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萬里同志逝世,這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黨中央在訃告中對萬里同志給予了很高評價。
支持包產到戶是萬里同志的歷史功績之一,值得后人紀念和感謝。但是,真理過頭一步就是謬誤。在悼念萬里同志的聲音中,也有一種觀點很有影響,那就是把包產到戶這一歷史事件極端化、迷信化,有的媒體借著宣傳包產到戶提出土地私有化等主張,甚至把一些要中國走向全盤西化、自由化道路的主張有意無意和萬里同志聯系起來。這既不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政策的基本精神,也不符合萬里同志當年支持包產到戶的本意。
圖為1978年12月,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冒著風險,在包產到戶契約上按下的手印。(新華社發)
包產到戶要用歷史的視角來看待
怎么看包產到戶,也就是怎么處理農村經營制度“統”和“分”的關系。包產到戶是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成就不容否定,但也不能把包產到戶的經驗絕對化,迷信“一分就靈”。改革開放初期農業豐收,既得益于包產到戶,也得益于集體經濟奠定的農田水利建設、良種推廣、農業機械、基本醫療和基礎教育等基礎。家庭聯產承包提高了農民積極性,但是在發展規模經營、提供公共產品、加強農民在市場經濟中的博弈能力、加強基層治理等方面,仍然要發揮集體經濟的優勢。改革開放初期,主要問題和矛盾是集體經濟統得太死、活力不夠。而今天,小農經濟的弱勢地位凸顯,就更應該重視探索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改革開放初期“吃飽飯”不能完全歸功于包產到戶
很長時間以來,主流的觀點認為包產到戶是80年代初農業產量增長的主要原因,后來發展到極端,認為包產到戶是農業增長的唯一原因,從而把包產到戶的作用推到極端,主張“一分就靈”、“一私就靈”的觀點,也往往以“一分地就吃飽飯了”為依據。這種看法并不全面。
1978-1984年,除了包產到戶這一制度變遷之外,我國農業領域還發生了這樣兩方面變化:
一方面是現代農業因素的增加。建國以來長期約束農業生產的“土肥水種”等生產要素,隨著70年代初步實現工業化等因素,得到迅速改善。70年代初我國初步具備工業基礎,引進的十條大型化肥生產線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建成投產,化肥使用量從1978年的8840萬噸增加到1984年17398萬噸,六年翻一番。依托覆蓋全國的農業科研推廣體系實現了雜交水稻研發和推廣,覆蓋率從1977年12.6%擴展到1984年26.7%。農業機械則爆發式發展,從1970年21653馬力增加到1977年102617馬力,7年增加到5倍。
第二方面變化是糧食收購政策的改變,提高征購價格、減少征購數量。計劃經濟時期的統購統銷政策,為服從工業化的需要,征購數量多、價格低,留給農民的糧食僅勉強滿足基本溫飽的需要。而到了20世紀70年代末期,已經有條件放寬糧食收購政策。1979年3月1日,國務院決定提高糧、油、豬等18種主要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其中糧食統購價格從夏糧上市起提高20%,超購部分在這個基礎上再加50%,十八種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平均提高24.8%[1]。另一方面是征購數量的大幅減少。1978年到1984年,統購糧食所占的比例從75%急劇下降到26%,也就是說強制農民賣給國家的糧食從3/4下降到1/4,其余糧食都可以以更高價格在市場上出售。這些同樣有利于激勵農民增加糧食生產。
也就是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我國農業實行了包產到戶,同時農業機械化、雜交水稻、化肥也實現了迅速普及,而國家又調整了糧食收購政策。這些因素,都有利于農業產量的增加。那么,包產到戶這一制度變化,到底對于農業增產起了多少作用呢?這需要利用當時的歷史數據進行實證研究。
經濟學的諸多研究梳理了這些因素的相對貢獻率,包產到戶的貢獻率在27%到71%之間,其中最典型的是林毅夫教授1992年的研究,他認為1978年到1984年間的糧食產量增長有47%應歸功于包產到戶。對這些研究也有不少批評,但是即使按照這些研究,也不能把農業增長的原因完全歸功于包產到戶,而忽視了新中國前30年奠定的現代農業的基礎。否則,中國傳統社會兩千多年都是小農經濟,為什么糧食產量始終沒有突破畝產300斤,而新中國成立之后30年糧食畝產就翻了一番呢?
(注:據對我國歷史上糧食畝產的研究,明萬歷期間為243.5斤,清康雍之際279.2斤,道光末期325.5斤,這已經是傳統農業能達到的極限[2]。經過多年戰亂,1950年我國糧食畝產僅197斤,1979年即達到了553斤,超過歷史最高水平70%以上)。
農村“去組織化”是今天三農問題的癥結之一
改革開放初期,包產到戶對提高農民積極性起了促進作用。但1985年之后,包產到戶帶來的政策效果減弱,原來由人民公社承擔的基礎建設、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職能弱化,小農在面對城市資本和市場競爭時弱勢地位凸顯,農村陸續出現的一些新問題,都同農村“去組織化”有密切關系。
小農經濟的脆弱性凸顯。1985年之后,包產到戶的政策紅利逐步消失,小農經濟的脆弱性又凸現出來。由于農民是億萬戶分散的市場結構,沒有任何市場勢力,就會出現谷賤傷農的情況。在這個階段,農業政策本應該是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效益,延長產業鏈、開拓下游市場,而這些任務都是單個小農難以完成的。這就造成80年代最后三年,農民收入連續下降,并進而形成90年代的農村公共服務和民生的危機。包產到戶后很長一段時間,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長期處于停頓甚至倒退的狀態,使農業生產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降低。在金融方面,合作社的作用也削弱,一些地方的合作社改制之后,變成單純以營利為目的的銀行。農業組織形式的分散,制約了在農村演化出基層金融組織。金融服務供給的不足,制約了農業的技術升級。
公共服務的削弱。一方面原來人民公社提供的基本醫療、基礎教育、社會保障、養老的功能失去了,但另一方面又沒有重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這一階段,公共服務從公共產品變成了必須由私人負擔的個人消費品,帶來居民稅費負擔的加重和服務的不公平性增強。農村基層政府為了對公共服務籌資,主要形式是收費,而收費又缺乏規范,再加上基層組織膨脹,農民負擔日益加重。
基層治理能力的弱化。由于大部分地方的集體經濟削弱,農村治理失去經濟基礎,再加上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增加,農村的年輕人和精英流動到城市,以及分田到戶和計劃生育導致了家庭規模的縮小,農村的家庭結構從過去的以大家族為主轉變為核心家庭為主。農村既沒有條件發揮宗族這種傳統的基層管理機制,又失去了人民公社這一組織形式,因此成為農村治理較為薄弱的局面。這種狀況還引發了鄉村政權依靠力量的改變,一些基層政府從過去依靠勞動模范、黨團員、有威望的老人,轉變為依靠富戶、“強人”和黑惡勢力。
到了重新思考鄧小平“兩個飛躍”思想的時候了
1990年,面對農村改革出現的新情況,鄧小平同志提出“兩個飛躍”的思想,他說:
“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與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前進,要長期堅持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
從國際上看,農業生產進入到提高價值和農民收入的階段之后,通常有兩種方式來實現這一目的:一是新大陸模式,主要分布在南北美洲,其特點是地廣人稀,典型的是水草豐美的亞馬遜河兩岸和北美大平原,美國一個農場的平均規模達到3000英畝以上,這樣的資源稟賦,決定了一個家庭農場就有足夠的規模應對市場風險。由于這些原因,歐美國家可以采取私有的農業企業這種公司化的組織形式。
第二種方式是東亞模式,他們的特點是人地矛盾緊張,人均耕地面積小,在這種情況下,單個家庭農場不足以有足夠的規模應對市場風險和提供公共投入。解決這個問題較成功的是日本、韓國、以色列和我國臺灣,采取的綜合農協模式。農協比我國人民公社要松散,沒有行政管理職能,但也是政府支持舉辦的、由農民集體參與的合作組織,承擔著金融、生產資料供應等多種職能,作用是把農民集合起來,增加談判力量和市場影響力,提高農民的市場勢力。與之相對應的,是人多地少的國家實行完全的土地私有化,讓城市資本下鄉兼并土地,導致嚴重的城鄉差距,成為現代化的阻力。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菲律賓和印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堅持農村集體所有制、解決三農問題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提出:“要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并特別強調:”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是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要探索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試點過程中,要防止侵吞農民利益,試點各項工作應嚴格限制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
包產到戶確實是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從歷史的視角來看是一個巨大進步。但是改革開放永無止境,任何改革都不能成為迷信和教條。當前一些主張極端市場化、私有化的觀點,正是常常拿著包產到戶作為說辭的,這既不符合歷史,也不符合現實。只有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辯證看待”統“和”分“的關系,重視如何在新形勢下提高農村組織化水平,解決當前農村還存在的各種問題,才是對包括萬里在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的真正紀念。
[1]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共產黨大事記·1979年3月1日》,見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史志宏:十九世紀上半期的中國糧食畝產量及總產量再估計,載《中國經濟史研究》2012年第3期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