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出現了至少兩起為國民黨招魂的政治事件,一次是南京市旅游局將著名的“淮海戰役”改為“徐蚌會戰”,一次是南京將“解放電影院”改為“首都大劇院”!
雖然國民黨大陸敗亡已經65年了,但是還是有一些殘渣余孽,以“懷念民國”為名,妄圖復辟國民黨反動統治,就為國民黨“招魂”,從這些殘余勢力復辟的歷史教訓回頭反觀秦始皇的所謂“焚書坑儒”,反向印證了秦始皇作為政治家的遠見卓識!
這里并不想不自量力的給秦始皇進行所謂的“平反”,只是想根據歷史現實,說說秦始皇的所謂“焚書坑儒”的必要性。
根據歷史文獻記載看,“焚書坑儒”絕不像被人們指責的那樣“罪大惡極”,請反對秦始皇的人別急,別先入為主,仔細從歷史的記憶中尋找“焚書坑儒”的歷史真相,還歷史以清白,還秦始皇以公正!而不是感情用事,道聽途說。
話又說回來,對秦始皇的公道你還不還,對秦始皇統一中國的豐功偉績都不會構成實質影響,就像毛澤東評價的那樣:“勸君莫罵秦始皇,焚書之事待商量。祖龍雖死魂猶在,孔丘名高實紕糠。百代多行秦政治,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
毛主席說的很中肯,雖然很多人都指責秦始皇,但是“百代多行秦政治”,這就是歷史,這就是秦始皇作為政治家的遠見卓識。就秦始皇兩千多年前統一度量衡等的偉大舉措看,2000多年前的秦始皇就有制定國家標準的先見之明和智慧!難道不是嗎,打從秦朝被推翻后,中國便木有的國家標準,對中國的科技發展形成阻礙,這種沒有國家標準的現象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其實,打從那個混混劉邦把大秦帝國推翻以后,秦始皇的名聲也開始被歷史學家以這樣那樣的目的歪曲,所以,千百年來,人們對秦始皇血腥的統一戰爭冠以“殘暴”的罪名,對始皇帝的“焚書坑儒”更是頗多微詞,甚至認為“罪大惡極”。其實,這主要是漢朝統治者為了其統治合法化,操縱輿論工具,歪曲真實歷史的結果,是后世史學家對“焚書坑儒”事件的誤讀或者誤解造成的。
《史記》是記載“焚書坑儒”事件最早的史籍。司馬遷開始寫《史記》的時間,大概是公元前104年,而所謂的“焚書坑儒”事件發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和三十五年,約公元前213年,距離司馬遷寫《史記》的時間相差110年左右,就像現在人說清末的歷史一樣,時間還不算久遠,所以《史記》的記載應該比較真實。
根據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的記述,有“焚書”的記載,有“坑術士”的記載,但沒有“坑儒”的記載。同時,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也記載了這件事:“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也只字未提“焚書坑儒”。由此看這個所謂的“焚書坑儒”事件,是后世的史學家的誤讀或者誤解造成的,是加在千古一帝秦始皇身上的一樁冤案。
除《史記》外,班固的《漢書·儒林傳》也記載了這件事:“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詩書,殺術士。”同樣也沒有提及“焚書坑儒”。班固寫《漢書》的時間是東漢永平七年,公元64年,距司馬遷寫《史記》晚168年,距“焚書坑儒”事件約275年,時間比較久遠了。如果說司馬遷靠歷史資料和人們的傳說記載“焚書坑儒”事件的話,那么,到班固記載“焚書坑儒”事件,就只能靠資料了,傳說肯定不靠譜,275年,時間太久遠,就像現在人記述康熙乾隆年間的事件一樣。
東漢王符的《潛伏論·賢難》也記載這件事,說:“此亡秦之所以誅偶語而坑術士也。”估計王符也是根據《史記》和《漢書》的敘述來記載這件事的,他純粹是引用,因為《潛伏論》的出書時間在公元110年以后,距“焚書坑儒”事件已經過去三百多年了。
通過這些漢朝的資料看,盡管漢朝對秦王朝的統治帶有明顯的偏見,但整個漢朝的史學家與學者也沒有說“焚書坑儒”,都眾口一詞的說秦始皇是“坑術士”,漢朝的史學界還是有相當的史德,對歷史不妄加揣測,所記載的這一歷史事件基本相同,沒有新意,絲毫看不出后人所說的“坑儒”的影子。
真正提出“焚書坑儒”的是在東晉年間。公元317-318年,東晉梅頤拿出據其自稱是從自家墻縫里摳出來的家藏古書《古文尚書》,以及由漢代學者孔安國所作的《尚書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于屋壁。”這是始皇帝“焚書坑儒”歷史冤案的開始,是歷史上首次將“坑術士”變性為“坑儒”。但此時距所謂的焚書坑儒事件已經過去了530多年了。后來,《古文尚書》定為官書,“坑儒”的說法逐漸成為“定論”。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梅頤是個大騙子,他欺騙了無數的先哲,也欺騙了歷史。對于梅頤所獻的《古文尚書》及孔安國所作《尚書序》,前人多有辨疑,直到清代,《古文尚書》及其所附《尚書序》才被歷史學家定位偽書。梅頤的個人聲譽也因此受到更嚴厲的指責,他成了一個偽造《尚書》的騙子。這個梅本《尚書》,被認為不僅不能作為研究中國古史的可信史料,梅頤本人也被定性為歷史罪人。可“焚書坑儒”事件并沒有因為其原始資料蓋棺定論為偽書而更改。
由于秦的速亡,漢朝的開國皇帝劉邦是在反秦隊伍中發跡的。出于政治的需要,漢代文人不免在書籍里對秦始皇以及其秦國刻意歪曲、丑化,只有這樣,才能使漢朝取代秦朝合法化,不然,劉邦就會和后來的曹操一樣,變成奸臣的嘴臉,因為他也曾是秦朝的官吏,雖然官職不是很大。漢朝在長達三百多年的統治期間,經過對秦國和秦始皇的詆毀描述和宣傳,到后來基本形成了人們對秦始皇的不全面,不客觀認識,后世學者基本秉承了這一態度,抨擊秦王朝為“暴政”。一代偉人就是這樣變成“暴君”的。所以,連魯迅先生也說:“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的吃虧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幫閑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
如果秦始皇確實很壞,對中華民族的歷史發展只有罪惡沒有貢獻的話,那他開創的郡縣制政治體制和中央集權能一直沿用至今而沒有改變?
毛澤東雖然說“昔秦皇漢武,略輸文采”,但是對于秦始皇推行郡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完成中華民族大一統的歷史功績還是十分推崇,曾專門寫詩給郭沫若,詩中道:
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龍魂死業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
其實,就“焚書坑儒”事件來說,“焚書”和“坑儒”并不是一回事,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種錯誤。按照《史記》的記載,“焚書”在前,沒有“坑儒”,而有“坑術士”地記載在后。
先說“焚書”。就“焚書”本身來說,它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也不是秦始皇突然心血來潮,想搞“愚民”政策,而是有著“穩定壓倒一切”的政治需要,有著它當時的歷史背景和現實需求。由于歷史和階級的局限,雖然秦始皇不懂得三個代表,但他還是懂政治的,為什么我們現在要講政治,就不準2200多年前的秦始皇“講政治”?
秦國剛剛統一中國以后,由于受到周王朝建立的分封制封建“右傾”思想的影響,以及六國”復國“勢力的搗亂,學者對統一后的秦國建國綱領并沒有統一的認識,所以很多學者和知識界人士,這些人當時被叫做“博士”,大致相當于現在的中科院的研究員一類,他們大都認為秦王朝統一中國,皇帝應該像周王朝一樣,將全國分封給皇族的親戚和功臣,讓他們做一方諸侯,所以,雖然統一了度量衡和國家,但思想界并不統一。為了帝國能在思想上保持統一,所以秦始皇“焚書”,也是為統一思想采取的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做法雖然值得商榷,但應該得到理解,因為帝國需要穩定的政治局面以建設國家。
按照《史記》的記載:“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馀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淳于越建議秦始皇復辟(師古),理由是一旦朝廷出現諸如“六卿分晉”“田常篡齊”這樣的危險,諸侯就會回來救援。但“六卿分晉”和“田常篡齊”是歷史個案,不是普遍現象,而且殷商也實行的是分封制,可殷商的滅亡諸侯不但不救援,還火上澆油導致其加速滅亡,周王朝的衰落,諸侯有幾個去救援的呢?從歷史的教訓看,淳于越的理由根本不成立,沒有歷史經驗為他的理論背書。正是因為這一點,雄才大略的始皇帝顯然對這一建議有自己的不同看法,他對這一提案并不贊成。反而秦始皇認為,“天下苦戰久矣”,罪魁禍首就在于諸侯割據,怎么能再將“分封制”作為國策呢?好不容易實現了統一,如果重走歷史老路,必定會重蹈春秋戰國戰亂的覆轍!
秦國的政治體制是已經實行了多年的郡縣制,而且實踐證明,郡縣制對秦國的強大和最后統一六國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秦始皇沒有打算改變這一政治制度。雖然有傾向,但秦始皇并沒有獨裁的自己做出決定,而是交由“博士”們去討論,討論的結果都認為應該復古(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
可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當然權力也是。在討論的過程中,李斯力排眾議,向始皇帝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李斯說的很明白。第一,短期看如果朝廷有事,諸侯可以救援,但長遠看“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并作。”
李斯說的一點都沒有錯,站在歷史的角度看,無論是殷商的滅亡,還是春秋戰國長達數百年的戰爭,都是因為諸侯割據,相互討伐造成的。晉國滅亡的教訓,就是因為晉國分封大夫,設置“六卿”,最后出現“六卿分晉”,晉國滅亡。這就是分封制的弊端,責任在分封制,而不在于無人救援,晉國如果不設置“六卿”,怎么可能出現“六卿分晉”的悲劇呢?
第二,李斯認為時代在進步,應該有新的思想和制度取代舊制度,而不應該沿襲已經被證明存在弊端的舊制度。“(夏商周)三代的制度不應該效仿(“三代之事何足法哉?”)。
第三,李斯認為“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指責當今正在實行的社會制度),惑亂黔首(擾亂民心)。”原因是“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
之所以有分封制的思潮,主要是因為秦國剛剛統一六國,六國和周王朝的舊思想和舊制度的影響造成的。也別說在2200多年前的秦始皇時代,雖然有社會變革,但仍處于封建社會,就是現在,封建制度已經在中國被消滅了快一百年了,有些封建思想還根深蒂固的影響著現代人的思想和生活。所以,針對這種情況,首先要在意識形態領域統一思想,改造人們的舊觀念,勢所必然。所以李斯說:“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史記。秦始皇本紀》)現代人不是講與時俱進嗎?李斯“時變異也”的主張就是古代版的與時俱進。從歷史的發展來看,郡縣制顯然優于分封制,是歷史的進步,是中國歷史文明進步的表現,這一點毋庸置疑,所以,對于秦始皇推行的郡縣制的建國思想應該予以充分肯定。
李斯總結了歷朝歷代所實行分封制,尤其是西周以來長達數百年的春秋戰國的戰亂,認為分封制是導致戰爭的根源,“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而推行郡縣制,不分封諸侯,就不會有諸侯相互侵罰的戰爭,是長治久安的保證。至于在統一戰爭中的功臣和王公貴族,靠賦稅國家把他們養起來(“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這樣,“天下無異志,則安寧之術也”。
無疑,李斯這一政治構想是先進的,是符合歷史發展潮流的,是創千年之先河的偉大壯舉,是完全正確的。所以,秦始皇很贊同,于是欣然采納了李斯的建議,“置三十六郡以監縣”,廢除了分封制,而實行郡縣制。從而推動力中國歷史大大地向前邁進了一步。秦始皇和李斯開創的郡縣制這一政治制度經過兩千多年的變遷,雖經無數次的改朝換代,但這一制度基本沒有大的改變。
大秦帝國剛剛建立,百廢待興,政權不夠穩固,六國殘余勢力想“復國”,王公貴族想“復古”以分享權力。為了建立秦國統一的政治體制,革新觀念,統一思想,穩定國家,對于“人善其所私學”而導致的“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他建議秦始皇,不是秦國的史籍一律燒毀,對于《詩》和《書》以及百家之言的書籍,沒有博士職稱的人員,不得收藏,一律交由政府,甄別銷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因為說的很有道理,也符合秦始皇的思想,所以秦始皇批準了李斯的建議。于是才出現了“焚書”這樣的政治事件。從李斯的建議看,允許博士擁有“《詩》、《書》、百家語者”這些書,另外,對于農業生產有用的書籍也還是予以保留,不是后世史學家所說的全部焚燒,連秦始皇自己都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由此可以看出,秦始皇燒的是“不中用者”,是有甄別的焚燒,據此推測,“中用”者并沒有燒。對于有甄別的焚書這一做法,按照李斯的設想,不能一概的認為是“愚民”,按照李斯的想法,應該理解為防止“私學”,估計“公學”還是允許的,要不然,為什么具有“博士”職稱的人還允許藏有這些書籍?
后世學者在談及秦以前的歷史資料缺失時往往會把責任推到這個所謂的“焚書”事件上,而忽視了另一個重要事件就是項羽的“屠咸陽城”。我認為,真正導致秦以前的歷史資料缺失不是秦始皇的“焚書”,而是項羽的“屠城”!項羽進咸陽城后的做法跟日本鬼子的進南京的強盜做法沒有什么區別,基本上做了三件事,一是“屠”,二是“搶”,三是“燒”。那時的人口比較稀少,估計咸陽也沒有多少人,項羽很快就殺得差不多了,在項羽眼中,金銀財寶和女人最有用,所以也很快搶完了,分光了,分給他的他都運到彭城,也就是現在的徐州去了,所以屠和搶項羽很快就完成了,而燒據記載卻持續了數月之久,在這樣的強盜做法面前,秦王朝的國家檔案館能幸免嗎?要說真正的“焚書”,罪魁禍首首推項羽,不過項羽不是有預謀的“愚民”,而是“泄私憤”,因為項羽沒有那樣的政治智慧,他壓根就不是一個政治家,,他一生的所做所為簡直就是一個強盜(見本人博文《項羽是英雄還是強盜》)。
秦始皇按照李斯的建議,燒的書也是有甄別有保留的,不是“全燒”,一是六國歷史資料(非秦籍),二是民間的藏書。對于國家檔案館和博士的藏書和百家之言,并沒有燒毀,供“博士”,也就是秦國當時的中科院去研究。當然,以后世人們的觀點看,對于民間藏書采取燒書這種做法確實不妥,但是,站在秦國政府和始皇帝本人為了穩定全國政局的立場上去考慮,我認為雖然不妥,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穩定是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
根據歷史記載我們可以看出,所謂的“焚書”是大臣的建議,而不是出自于秦始皇的本意,目的是防止“私學”,而不是“愚民”。所以把這一事件說的罪大惡極,且歸咎于秦始皇而忽略項羽的破壞,顯然有失公允。
在秦始皇和李斯他們看來,焚的基本上是當時對新郡縣制政治體制不滿,或者和這一體制不相符的思想有關的書籍,或者對國家穩定有影響的書籍。就像資本主義焚燒馬列著作一樣。受人們對世界認識的局限,受階級的局限,受歷史環境的局限,我們不能用后人的思想要求古代人按照后世人們的思想去做事,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如果非得這么做,也是很可笑的,誰能說我們現在的一些做法就一定會得到后世子孫的贊揚?
再說“坑儒”。如果說“焚書”確有其事的話,“坑儒”根本就不存在。
秦始皇確實坑殺過四百六十多人。對于坑殺的這四百六十多人,無論是當時的秦朝,還是后來取代秦朝的西漢王朝,都不認為殺那些人是“坑儒”,因為這些人根本就不是“儒”,而是“術士”。按照這些人的行為判斷,他們不能算作“儒士”,把這些人說成“儒士”,那是對“儒士”的玷污。我們不能說所有的“術士”都是壞人,但秦始皇所殺的這四百六十多個“術士”應該不是好人,至少站在秦始皇的立場上看,不是好人。
秦始皇坑殺的這四百六十多“術士”,也不是濫殺無辜。據《史記》記載,“(秦始皇)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陽”。這說明秦始皇是經“御史悉案問”這樣的法律程序而查出來的460名“犯禁者”,這“犯禁者”應該是有一定罪過的人。對“術士”,我們不能說他們都是壞人,但他們當中絕對有壞人,而坑殺的就是其中的壞人。這就像我們贊賞《水滸》中的梁山好漢,但梁山好漢中難道就沒有壞人嗎?據周思源先生統計,梁山一百擔八將中就有四十多個壞人,這四十多個壞人,就不能算作好漢。
按照《史記》的記載,秦始皇所殺的這些“術士”中的壞人,基本上是一些騙子和對社會穩定有危害的危險分子,即所謂的“犯禁者”,他們干起欺騙的勾當,膽大妄為,跟現在的邪教組織差不多,騙人都騙到國家元首那里去了,或者妖言惑眾。他們騙取國家錢財,一般都數額特別巨大,影響特別惡劣,要么制造緊張空氣,煽動動亂,危害社會治安,估計跟東突恐怖分子差不多,就是現在,這些人也會以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的,或者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而受到法律制裁。他們該死,只是以何種方法讓他們死。我認為坑殺比另一種當時的刑罰車裂更仁慈。不管怎樣,殺他們并沒有錯。就像從伊斯蘭教分裂出來的恐怖組織一樣,是應該殺頭的。
在“術士”中,影響最壞,迫使秦始皇痛下殺心的“術士”有好幾位,其中有一個叫徐福的人,他借口為皇帝尋求長生不老的靈丹妙藥,騙了很多錢,具體多少,連秦始皇都認為多的說不清,“費以巨萬記”,“巨萬”絕對不是小數目,這個徐福不是簡單的騙吃騙喝。這還不算,還騙走了“數千童男童女”,又有販賣人口之嫌,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其他犯罪,不得而知。據傳說,徐福帶著這些童男童女出海,可見徐福不是偶然萌發了欺騙的想法,而是早有預謀的。
尋藥不著,還謊稱在海里“為大鮫魚所苦,故不得至”,為自己的犯罪行為辯解。秦始皇對這些人非常信任,言聽計從。當始皇帝聽到他們“為大鮫魚所苦,故不得至”時,放下帝王的架子,不辭辛苦,從渤海灣到連云港,親自為他們射殺大魚,居然還真射殺了一條大魚,這也體現了一代帝王對這些“術士”的關心。
可是,徐福后來尋藥不著卻下落不明。按照傳說,徐福是帶領這數千童男童女出海到了現在日本,所以有一種猜測說日本人基本上是這三千童男童女的后代。據考證,日本現在還有紀念徐福的廟宇,說明這并不是空穴來風。也許徐福并沒有把那些從秦始皇那里騙來錢私吞,而是用在了那三千童男童女在日本的發展上,但他那樣做本身就是一種欺詐行為無疑,是犯罪。如果傳說是真,日本人都是他和他帶去的三千童男童女的后代的話,那么,沒有他欺騙秦始皇去日本,也許就沒有殘絕人寰南京大屠殺吧。所以無論從什么角度看,從什么立場講,這些行騙的“術士”那是絕對應該殺的。
還有一位“術士”盧生,也拿了很多錢去尋藥,當然也沒有尋到,回來后也欺騙秦始皇說“有惡鬼”,還說“惡鬼辟,真人至”,然后又對“真人”進行了一番渲染:“真人者,入水不濡(濕潤),入火不爇(ruo音同弱,燃燒),陵云氣,與天地久長。”所以他要求秦始皇隱居藏形:“愿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后不死藥殆(殆,音同貸,差不多得意思)可得也。”始皇帝又一次聽信了他們。
盡管皇帝對盧生很信任,言聽計從,可是這盧生還是私下里誹謗秦始皇,經過一番誹謗后又說:“未可為求仙藥!”估計他也求不來仙藥,于是只好逃跑。對于欺騙,對誹謗,對信任有佳后的不辭而別,面對使自己顏面掃地的尷尬,秦始皇非常氣憤,估計是任何一個人都會很氣憤,無一例外,所以秦始皇才起了殺死騙子的心。我想我們應該理解秦始皇。如果你受一回騙,你就會知道騙子是多么的可恨,如果你經常受騙,而且騙子騙了你又罵你愚蠢,你一定會覺得騙子是多么的該死!該殺!!該千刀萬剮!!!這是人之常情。
看看這些“術士”的所作所為,哪里有一點儒家的風度?他們哪一點能稱得上是“儒”呢?他們的這些做法和我們一直以來推行的儒家思想格格不入,相去甚遠。千古一帝秦始皇也是一個人,他也有感情,也有脾氣,根據秦始皇所遭遇的殘酷現實,我們不能不說,秦始皇也許很殘暴,但他殺這些人根本不是因為殘暴,也不是秦始皇要無端的殺他們,而是他們確實做了該殺的事,他們該死。所以,殺這些人不能說是“坑儒”!
通過對歷史地研讀,我認為,千百年來說秦始皇“焚書坑儒”,完全是一樁冤案,千古奇冤!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