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差別,分為老版本和新版本兩種,老版本是指“工農差別、城鄉差別、腦體差別”,新版本則是指“地區差別、腦體差別、勞資差別”。
在討論之前,我們先看一張表格:
上表列舉了1956年國務院頒布執行的各行業執行工資標準,把全國分為11類地區,表中只列舉了部分地區、部分行業的執行標準。不要懷疑表中的數據和文字真實性,為了證明其準確性,我再張貼幾張來自于國務院當時頒布文件原件的照片:
該文件詳細標明了國務院、黨政軍、各機關團體、教育衛生、市鄉鎮、企業、工廠、農業等所有職業行業的工資執行標準。并且依據地區發展狀況,參照中央機關為一類執行標準,逐類遞增向邊遠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增加的傾斜政策。
該文件于1956年頒布執行后,又同時頒布了幾項紀律原則:即同一級別黨員要比非黨員少拿一級工資,同一職務干部要比非干部少拿一級工資,參加生產勞動黨員干部要比同工種工人農民少拿一級工資。通過以上歷史文獻我們可以得知,當時的中央政府所推行的是,越艱苦的地方越艱難的工作越困難的環境,所得的工資越高,這就形成了北京的市長沒有邊疆的市長工資高,北京城區的工人沒有貴州、四川山區里的工人工資高,北京鄉村人員收入沒有河南、安徽地區的鄉村人員收入高的“怪現象”。
毛澤東作為國家主席和軍委主席應執行560元工資標準,但他因反感工資標準差異過大提出自己不能拿那么高的工資,自動降低一級為500元,因此黨政軍領導人中只有宋慶齡和朱德執行一級工資。梅蘭芳、冰心、艾青、張天翼、周立波等文藝文化界人士均執行一級工資;知識分子中陳寅恪、梁思成、陳岱孫、翦伯贊、馮友蘭、王力、季羨林、郭紹虞、林徽因、鐘敬文等56名著名知識分子均執行一級工資。
季羨林在回憶錄中曾經提到,1960年在執行了中央執推行的新降薪制度后,他仍有445元月薪,而當時吃一頓莫斯科餐廳只需要1.5-2元錢,菜湯俱全還有黃有面包,另外還有一杯啤酒,“讓別人知道我降薪那在當年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而同一年,毛澤東在自我第二次降薪后的工資是404.8元,這個工資一直維持到他老人家去世。
此外,在黨政機關還有一條額外必須執行的原則,就是:國家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一切生活費用均由個人支出,黨政軍工作人員住用公家住房使用公家家具、水電,必須一律交租、繳費。關于這項費用的支出,我們可以在吳連登已經公布于世的毛澤東工資支出表中查到,每月交納的房租家具租金費用是80元。實際上這項費用幾乎所有的黨政軍干部均在執行,一張桌子和一個柜子的租金可能每月只需要1元多錢,可是參照那是購買一張桌子和一個柜子的費用只需要十幾元來說,這些租金最終流向的是邊遠山區林地中采伐工人和農民的工資。
通過歷史文獻我們知道,在建國最初的幾十年中,工農差別、城鄉差別是存在的,但是以毛澤東為領導的中央政府為了消除這兩大差別,以自身作則在努力消除差別,甚至以統一工資標準的形式采取倒掛補貼,補貼那些在鄉鎮在農村的勞動人民。并且采用這一方式,向全國人民公開收入標準,即使是一級工資的宋慶齡、朱德、文藝界人士和大知識分子,與基層勞動人民的收入差距也不過5-10倍。
說到知識分子們的收入,在毛澤東時代腦體差別確實是不小的,這一點毛澤東直認不諱的認為,“知識分子中絕大一部分是從舊社會過來的,我們共產黨人不給人家好的待遇,怎么能讓人家全心全意的建設社會主義嘛,總不能讓人家戳著共產黨的后背說連國民黨都不如”。因此,腦體差別并不是毛澤東所特別注意減小的,而是在維持知識分子的生活水平方面給予了極大的照顧。
但即使是這樣,除腦體差別之外,在貫穿整個毛澤東時代中,綜合的看,工農差別、城鄉差別即使存在,也維持在可控的范圍之內,其收入總體比例系數也沒有超過1:2。
此處額外需要特別闡明的一個觀點就是,毛澤東時代以收入公開的方式間接實現了黨政軍高級干部的資產公開,每一個地方相同范圍的人群內彼此都理解收入水平,也都大致掌握了彼此的生活水平和資產狀況,所以從制度(如今的法制)角度杜絕了腐敗產生的根源,聯系到當時盛行的“批評與自我批評”風氣,腐敗現象在那種政治和社會環境下能夠滋生,反而是不可能的。
今天,我們所處的高度發展的時代,城鄉差別已經不能完全具有代表性,轉而變為地區差別,鄉村中也有發展很好的,城鎮中也有發展非常落后的,以東西部差別、沿海內地差別為最明顯,因此地區差別才是需要特別研究分析并加以解決的。至今仍然拿著城鄉差別做文章,大作鄉村政策傾斜文章而忽視地區差別真實存在的人,往往是在用舊眼光看社會,或者原本就是一種懶政(不是無能執政)的表現。
工農差別,在今天也不具有完全的代表意義,農民中尤其是居住在城鎮周圍的農民,在居民收入水平的調查中式普遍高于城鎮勞動工人的,在邊遠山區的農民的收入則明顯低于城鎮工人收入水平。因此一個簡單的工農差別并不能體現這樣的變化,所以我們說現在的工農差別實際還是地區差別的一種表現。
反而現在新出現的一種勞資差別,確是真實存在并且不斷擴大著的。這種差別之間的收入比,遠遠大于中國歷史中任何一個時期任何兩種不同職業范圍之間的收入差別比,以某大型保險公司董事長年收入6000萬元和中國人均收入4萬元的案例比較,這樣的差別是不可忽視的,更遑論還有眾多年收入上億、幾億、幾十億的紅色、白色和黑色資本家了。在社會中的表現則體現在豪宅與打工無房戶、豪車與下崗販賣者、7000萬的婚禮與無錢生育者之間的巨大差別。
他們的錢是哪來的?我認為不應該在這篇文章中討論,那是另外的話題。但是我們還是要重視地區差別和勞資差別給社會帶來的不安定因素,這樣的不安定因素其對社會的反作用要遠遠大于一些人所重視的毛澤東時代的“負面”影響帶來的不安定因素。
今天的腦體差別,通過研究表明,延續了毛澤東時代的差別并且有所擴大,具體擴大了多少倍,我可以負責任的說:我不知道。因為毛澤東時代知識分子的收入水平我是知道的,但是現在的收入水平我不知道,有誰能明確告訴我你知道嗎?但是我所知道的是,2003年以前我在北大工作期間,所獲得的工資、補貼、津貼、課時、補助、經費、稿費等等的收入總額,要比我當時在企業和機關的同學多一些,這還是不包括課外一些私人活動的收入,當然我不算是高級知識分子,在所有知識分子中只是一個中等偏下收入水平的人。十年過去之后的2012年,這樣的變化是怎樣的,我不清楚。
由此引發,提請我們要注意的是一個最明顯的變化:收入的不透明化,這并不獨存于知識分子收入水平的變化中,而是在眾多領域中都普遍存在的,也因此產生了腐敗現象的基礎。試想,如果今天雖然大家收入水平都提高了,但是仍然依照毛澤東時代執行的收入透明化,每一個生活水平與收入水平嚴重不符的黨政軍領導干部,是不是都會赤裸裸的站在人民面前?
再有一個要注意的問題就是,現在奉行的發展原則中,資金、人員、政策普遍向城市和發展地區傾斜,而邊遠山區在工資收入、發展資金、優惠政策上都明顯落后甚至長期未動,最明顯的莫過于人員的流動,亟需發展的地區往往變成人員輸出最大的地區,當地的發展和建設則無人問津,甚至被多年荒廢。這樣的制度難道不該我們深刻反思嗎?
以上,我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詳解了建國后三大差別的變化歷程,大家如有疑問或建議,均可直接問我。
(關于歷史文獻的真實性,我另制作了一張完整的、能夠體現毛澤東時代向邊遠落后地區收入傾斜的表格,因該表過于龐大,有近5千類6萬組一百多萬字數據,只可分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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