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山、張子善的死刑經過
1952年2月10日 ,經毛主席親自過問,河北省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奉最高人民法院令準,判處劉青山、張子善死刑,并沒收全部財產。
劉青山,曾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被捕前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子善,曾任天津地委副書記、專員,被捕前任天津地委書記。
全國解放后,劉、張二人在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嚴重侵蝕下,利用職權盜用飛機機場建筑款、救濟水災區造船貸款、河工款、干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剝民工供應糧及騙取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1.627億元{舊幣。與今幣比例大約11000:1}。用于由他們經營、掌握的“秘密機關生產”。他們勾結奸商,從事非法經營活動。使民工因為食品惡劣、勞動過度病殘死亡10人。
劉、張二人將盜竊、貪污和非法經營所得,大肆揮霍浪費,生活奢侈腐化,甚至墮落到吸食毒品成癮。劉青山說:“老子拚命打得的天下,享受些又怎么樣?”張子善則說天津地委只有一個頭,以“英明領袖”自居。他們還拉人下水,銷假證據。張子善一次就焚燒單據378張。
1951年12月下旬,華北局通過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屬部門對劉張二人量刑的意見。結果是:地委在家的8個常委一致意見處以死刑;參加討論的552名黨員干部中,要求判處劉青山死刑的有535人,要求判處張子善死刑的有536人。面對他們的材料,毛主席陷入了沉思。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也有人提議是否可以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造假機會。毛主席說,正因為他們倆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也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了他們,才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的干部。
1952年2月10日 ,死刑判決在保定兩萬人大全上宣布。聽到判決的第一時間,劉青山的反應是周身一顫,張子善的反應是雙膝一軟。刑車在大街上緩緩行進,街道兩旁站滿了群眾。刑場上,兩只紫紅棺材異常刺眼。中央明確指示: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后心;二、槍決后安葬,棺木公家購置;三、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四、子女由國家撫養。劉張二人聞訊,放聲大哭。張子善面對記者和照相機,嗚咽地說:“照個相吧,給后人留個教訓。我對不起黨,對不起毛主席呀!”說著單腿一跪,另外一條腿也隨即跪了下去。劉青山則長長出了一口氣,眼圈發紅將臉扭向一邊,慢慢地閉合雙眼,緩緩地跪了下去:“怎么對得起先我而去的戰友呢?”行刑指揮員高高舉起胳膊,猛然向下一劈,隨著兩聲槍響,新中國第一例被金錢和物質腐蝕了的“打江山,就要坐江山”的兩個軀體應聲倒下。
對于劉青山、張子善的斷然處決,其威懾力一直發揮到了1978年……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