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問 人民公社的1960年餓死人是誰造成的
【艱難的毛澤東系列】
康秀峰
餓死人,在長達2500年的剝削階級制度下是再普通不過了。地主丶官僚丶資本家統治集團下餓死人的原因是: 他們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廣大的人民要么是佃農丶要么是雇農丶要么是貧下中農。那時也根本沒有水利設施。因而在洪澇災害和蝗旱災害下嚴重欠收時,不僅沒飯吃,而且租種了地主和官僚資本家的田地交不了地租,此時只能再去地主或官僚資本家家里借高利貸,再進行生產。在那十年九災的年代,只要一借高利貸,高利貸就會債上滾債,那么一生就還不清了。每當災害再次來臨,那就是賣兒女賣妻了。沒東西可賣時,那只有去吃樹皮、野菜,或乞討為生。彭德懷元帥在年輕時,曾在年三十這天和奶奶及弟弟去乞討,不僅沒討到一點點殘羹剩飯,還被地主老財家放狗咬了。在樹皮、野菜也全被吃光的情況之下,就會餓死人。旱蝗災這種事在北方更多。據中華史書記載,每當蝗災丶旱災時就會赤地千里,導致人餓死。山東半島的人闖關東,就是東北地廣人少,還有深山密林多,不易餓死人。南方則乞丐多。因為南方山水多,深山密林多。澇災只有淹死人和作物,大水過后仍可補種別的作物以度荒。這又往往發生在黃河中下游兩岸區域內。本來,只要深山野林存在,山上就有野菜、樹皮、山禽走獸;河中有水、有魚蝦,田里有魚、蝦、蛙,就不會餓死人。因為這些均可捕獲而食。河中有水,就可以種各蔬菜及豆類而食,就不會餓死人。不過,在私有化剝削階級統治時,深山山林是私人的,你不可以亂去。所以,太窮的人家是既無田地,也無山林的。或曾經祖上有后來賣掉了。還有,那時的大河里,也被地主惡霸霸占,你也不可去捕魚撈蝦。另外的出路呆向鄰居及親朋戚友家里借,只要還有鄰居及親朋戚友,就不會餓死人。
蔣介石時代及清朝餓死人,還發生于老弱病殘,孤苦伶仃的人。因為在農村的各農戶,家庭情況千差萬別。有的只有孤老寡人,沒有子女,有些只有孤兒孤女,沒有雙親,有些則為單親,有些則人多勞動力少。這些情況即使有土地田畝,在家庭耕作的制度下也無法正常耕種收割。在耕種收割時節人一生病,也就兩眼巴巴無助。有些家庭甚至于因貧病交加而再次賣地賣田賣房,借高利貸,如白毛女所述,這樣就必然會發生餓死人了。
餓而死人還有是因某些人根本不勞動,好逸惡勞。
新中國建立后,餓而死人的現象被杜絕了。因為人民通過土改分了土地、房屋即平均地權。其次是建立了互助合作社,再次是農村有了共產黨工作隊,那時的干部會管。所以從1949年建國后到1958年間,盡管發生了數次巨大洪澇災害或干旱,再也沒有發生餓死人和逃荒要飯丶賣兒賣女丶典妻的事了。雖然還在剿國民黨軍土匪,也沒有勞苦人上山當土匪了。同時,對上百萬妓女治病并改造,安排其工作生活,有些后來成為干部。這就是人民自發組建高級互助合作社的原因。
1958年底建立的人民公社,則更進一步完善了高級互助合作社。變為集體所有制了。集體所有制的優越性則在于更能把人民群眾緊密團結在一起,在黨的領導下走集體化道路。集體化道路更能杜絕餓死人的事發生。原因在于老弱病殘丶孤苦伶仃的人丶孤老寡人丶孤兒孤女這些不能勞動的群體的人,其糧油生活物質由集體供應(和國家保證如五保戶---)。孤兒孤女還會受到公社的特殊安排,如上學丶工作。并且,在毛澤東時代的農村集體所有制下,男60歲,女55歲就不要下地種田了,其糧油等生活必須物質由集體供應。由于大興水利設施,就可做到旱澇保收。還有,每當每個地方歉收時,不但5%的公糧不要交,而且公社干部向上反映情況,國家就會下撥回供糧給該地區或生產隊,以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毛澤東時代的農村,自產自銷不要交稅,各生產隊有公積金制度,并且,各生產隊每年都會抽出些人外出去找副業(即今天的打工丶民工),以充實生產隊的公積金。公積金就是分紅和救急作用。
新中國建立后,對于原來沒有住房的人,農民則分到了地主等多余的房屋,城鎮無產階級工人丶市民,則分到了沒收資本家多余的房屋及西方資本家在華的房屋,以及舊社會政權的房子作為公房分給市民及職工居住。這種情況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推進,住房得到很大改善。尤其工廠的職工及二三線城市里,由于各自單位可以自建房屋,故而每家每戶都是二室一廳或三室一廳,人均住房面積達20多平米以上。這就是后來稱的福利房。每月一塊到二塊多錢的房租費,三線工廠職工則連房租水電費也不要交。
農村集體所有制和城鎮人口的公有制的優越性,遠不止上述內容。其它的優越性此不贅述。
毛主席和劉少奇在人民公社所有制問題上的矛盾焦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是根據(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而建立的。也是七屆六中全會所決定了的。同時,主席已退居二線,中央和國家工作已完全交由劉少奇丶周恩來和中央書記處(書記處總書記為鄧小平丶常委書記為彭真等八九門的部個人)一線團體負責。其中周恩來又分管工業,工業部長歸周恩來分管,其中劉少奇抓全面并主兼分管農業,書記處總書記鄧小平協助黨的副主席劉少奇(1959年下半年劉少奇又接任國家主席)工作。書記處總書記鄧小平除協助黨的副主席劉少奇外,實際上起勾通毛主席和中央的橋梁作用。
建立人民公社的背景是: 一、人民公社是形勢發展的必然趨勢。大型的綜合性的人民公社不僅已經出現,而且已經在若干地方普遍發展起來,有的地方發展得很快,很可能不久就會在全國范圍內出現一個發展人民公社的高潮,且有不可阻擋之勢。人民公社發展的主要基礎是我國農業生產全面的不斷的躍進和五億農民愈來愈高的政治覺悟。在經濟上、政治上、思想上基本上戰勝了資本主義道路之后,發展了空前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創造了可以基本上免除水旱災害、使農業生產比較穩定發展的新的基礎,在克服右傾保守思想,打破了農業技術措施的常規之后,出現了農業生產飛躍發展的形勢,農產品產量成倍、幾倍、十幾倍、幾十倍地增長,更加促進了人們的思想解放;大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和先進的農業技術措施,要求投入更多的勞動力,農村工業的發展也要求從農業生產戰線上轉移一部分勞動力,我國農村實現機械化、電氣化的要求已愈來愈迫切;在農田基本建設和爭取豐收的斗爭中,打破社界、鄉界、縣界的大協作,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生活集體化成為群眾性的行動,進一步提高了五億農民的共產主義覺悟---把農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體生活,進一步培養和鍛煉著農民群眾的集體主義思想。所有這些,都說明幾十戶、幾百戶的單一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在目前形勢下,建立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工農商學兵互相結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導農民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提前建成社會主義并逐步過渡到共產主義所必須采取的基本方針。
這充分說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是人民的期望,是中共中央的集體決定,形成了決議。否定人民公社,就是否定當時的黨中央,污蔑人民公社,就是污蔑共產黨中央。
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后,主席的方針政策是:一是隊為基礎的集體所有制;二是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也不必忙于改變原有的分配制度,是 “按勞取酬”,并不是“各取所需”; 三是人民公社建立時,對于自留地、零星果樹、股份基金等等問題,不必急于處理,也不必來一次明文規定。一般說,自留地可能在并社中變為集體經營,零星果樹暫時仍歸私有。
主席多次在各種會議上指出他們的問題:
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陣“共產風”。主要內容有三條:一是窮富拉平。二是積累太多,義務勞動太多。三是"共"各種"產"。公社應當實行權力下放,三級管理,三級核算,并且以隊的核算為基礎。在社與隊、隊與隊之間要實行等價交換。
全黨一定要重視農業。農業關系國計民生極大 要 注意不抓糧食很危險。不抓糧食,總有一天要天下大亂。農業關系到五億農村人口的吃飯問題,吃肉吃油問題,以及其他日用的非商品性農產品問題。第二,農業也關系到城市和工礦區人口的吃飯問題。商品性的農產品發展了,才能供應工業人口的需要,才能發展工業。我看中國就是靠精耕細作吃飯。
1958年11月21日 ,毛主席在武昌會議上指出:"現在就是吃窮飯,什么公共食堂,現在就是太快,要犯冒進主義錯誤。"劉少奇、彭真立即插話說:"農村達到150元到200元的消費水平就可以轉—批,將來分批轉,這樣有利,否則等到更高了,轉起來困難多,反而不利。"
主席說,"按照劉少奇、彭真的意見,是趁窮之勢來過渡,趁窮過渡可能有利些,不然就難過渡。總之,線是要劃的,就是如何劃,請你們討論,搞幾條標準,---一塊錢的共產主義,老子不干。---這里有個不可能,也有個不應該,(彭真:吃薯怎么進入共產主義。)一塊錢工資怎么進入?毛澤東又說"我們現在是破落戶,一窮二白,還有一窮二弱。我們之窮,全國每人平均收入不到八十元,大概在六十到八十元之間,全國工人平均每月六十元(包括家屬)。五億多人口,平均年薪不到八百元,窮得要命。我們說強大,還沒有什么根據。現在我們吹得太大了,不合乎事實"。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武昌會議上主席又講;作假問題要專搞一條,不要同工作方法寫在一起,否則人家不注意。現在橫豎要放“衛星”,爭名譽,就造假。
十二句話應再加兩句價值法則,等價交換。統一領導,隊為基礎,分級管理,權力下放;三級核算,各計盈虧,適當積累,合理調劑,收入分配,由社決定,多勞多得,承認差別,價值法則、等價交換。不解決這個問題,大躍進就沒有了。我這篇話不講,就不足以掀起議論,這幾個月許多地方實際上壞破了價值法則。今年你們要節制,盡最少放"衛星",如體育衛星、詩歌衛星、銀行衛星等。 我沒有想到今年搞人民公社,也沒有想到過農村搞公共食堂。帝國主義那邊造謠,說這都是我出的主意。
他們誤認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產隊的生產資料、人力、產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領導機關直接支配。他們誤認社會主義為共產主義,誤認按勞分配為按需分配,誤認集體所有制為全民所有制。他們在許多地方否認價值法則,否認等價交換。因此,他們在公社范圍內,實行貧富拉平,平均分配,對生產隊的某些財產無代價地上調;銀行方面,也把許多農村中的貸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調、三收款”,引起廣大農民的很大恐慌。這就是我們目前同農民關系中的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六中全會的決議,寫明了集體所有制過渡到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所必須經過的發展階段。
所謂平均主義傾向,即是否認各個生產隊和各個個人的收入應當有所差別。而否認這種差別,就是否認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社會主義原則。所謂過分集中傾向,即否認生產隊的所有制,否認生產隊應有的權利,任意把生產隊的財產上調到公社來。同時,許多公社和縣從生產隊抽取的積累太多,公社的管理費又包括很大的浪費(例如有一些大社竟有成千工作人員不勞而食或半勞而食,甚至還有脫產文工團)。上述兩種傾向,都包含有否認價值法則、否認等價交換的思想在內,這當然是不對的。
毛澤東在鄭州會議上講:共產主義沒有飯吃,天天搞共產,實際是"搶產",向富隊共產。舊社會謂之賊,紅幫為搶,青幫叫偷,對下面不要去講搶,搶和偷科學名詞叫做無償占有別人的勞動。地主叫超經濟剝削,資本家叫剩余勞動,也就是剩余價值。我們不是要推翻地主、資本家嗎?富隊里有富人,吃飯不要錢就侵占了一部分,這個問題要想辦法解決,一平、二調、三收款,就是根本否定價值法則和等價交換,是不能持久的。過去漢族同少數民族是不等價交換,剝削他們,那時不等價還出了一點價,現在一點價也不給,有一點就拿走,這是個大事,民心不安,軍心也就不安,甚至征購糧款也被公社拿走,國家出了錢,公社攔腰就搶。這些人為什么這樣不聰明呢?他們的政治水平那里去了。問題是省、地、縣委沒有教育他們。
整社三個月沒有整到痛處,隔靴抓癢,在武昌會議時,不感到這個問題,回到北京感到了,睡不著覺,九月就充分暴露了,大豐收!國家征購糧完不成,城市油吃不到了。趙紫陽的報告和內部參考中的材料你們看到沒有?我就不相信長江、珠江流域馬克思主義就那樣多?我抓住趙紫陽把陶鑄的辮子抓到了。
拿共產主義的招牌,實際實行搶產,如不愿不等價交換,就叫沒有共產主義風格,什么叫共產主義,還不是公開搶?沒有錢嘛!不是搶是什么?什么叫一曰大、二曰公?一曰大是指地多,二曰公是指自留地歸公。現在什么公?豬、鴨、雞、蘿卜、白菜都歸公了,這樣調人都跑了。武昌會議時,價值法則,等價交換,已弄清,但根本未執行,等于放屁。
勞動力到處流動,麿洋工,對這點我甚為欣賞,王任重很緊張無心跳舞,一夜才轉過來,放一炮,瞞產私分,勞動力外逃,磨洋工,這是在座諸公政策錯誤的結果。上千萬隊長級的干部很堅決,幾萬萬社員擁護他們的領袖,所以立即下決心瞞產私分。我們許多政策引起他們下決心這樣做,這是合法的。我們領導是沒有群眾支持的。這樣下去一定垮臺,垮了也好,垮了再建。無非是天下大笑。
建設的速度,是個客現存在的東西,凡是主觀、客觀能辦到的,就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但辦不到的不要勉強。現在有股風,是十級臺風,不要公開去擋,要在內部講清楚,把空氣壓縮一下。要去掉虛報、浮夸,不要爭名,而要務實。
人民公社正在發展,需要支持,不能攔路搶,李逵的辦法,文明的辦法叫做“剪徑”,綠林豪杰叫“剪徑”,現在綠林豪杰可多了,你們是否在內。對付剝削者無罪,綠林的理由叫“不義之財,取之無礙”如生辰綱,我們也干過,叫打土豪。后來者文明一點收稅。成吉思汗,占了中國,不會收稅。叫“打谷草”無代價搶劫人民,結果打走了他們自己。
專業體育、放體育衛星、詩歌衛星,通通取消,遍地放就沒有衛星了,蘇聯才有三個衛星呢。
你們認為怎樣才能鞏固人民公社?一平、二調、三收款,還是改變。我看這樣下去公社非垮臺不可。
城市辦公社,我就想不通。
土地屬誰所有,勞動力屬誰所有,產品就屬誰所有。
瞞產私分,勞動力外逃,磨洋工,這是在座諸公政策錯誤的結果。
誰先進入共產主義?蘇聯先進入還是我國先進入?在我們這里成了問題。赫魯曉夫提出在12年是準備進入共產主義的條件,他們很謹慎,我們在這個問題上也要謹慎一些。有人說,兩三年,三四年,五年七年進入共產主義,是否可能?要進,鞍鋼先進,遼寧后進,(他們2400萬人中有800萬人在城市),而不是別省,再其次是老柯(慶施),上海。如果他們還要等待別人,不能單獨進。那徐水,壽張、范縣就要進,那不太快了嗎?派了陳伯達同志去調查,說難于進,現在專區、省還沒有人說先進,想謹慎,就是縣有些打先鋒的。整個中國進入共產主義,要多少時間,現在誰也不知道,難以設想。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蘇聯四十一年,再加上十二年,共五十三年,還說是準備條件,中國就那么厲害?我們還只有幾年,就起野心,這可能不可能?從全世界無產階級利益考慮,也是蘇聯先進為好,也許在巴黎公社百年紀念時(1971年)蘇聯進入共產主義,我們12年怎么樣?也許可能,我看不可能。
上海召開的會議在2月28日會議結束時,毛澤東說:"你們不贊成公開寫文件,寫所有制,我也可以讓步,但是實際上要那么辦,而且我們在會議上得把問題講清楚。"
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主席說:關于承認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是不是向農民讓步這個問題,而是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只能這么發展,這是客觀情況。"現在還不能講基本上是大集體所有制,所有不了,一所有就危險,就跟那個小集體沖突。"為了防止公社積累過多而影響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毛澤東提出1959年要向農民宣 布:在生產隊的總產值中,公社的積累不要超過18%,加上國家的農業稅7%,總共不超過25%,生產隊用于分配給社員的那部分應占55%,使農民心中有個 數,以安定人心,以利于提高生產積極性。
毛澤東嚴厲批評 "一平二調"的"共產風",說它使得生產隊人財兩空。他提出必須反對兩種錯誤傾向---平均主義傾向和過分集中傾向。他說:"這兩個東西是 很冒險的,它的性質是冒險主義。" 他強調要承認差別,"社社可以不同,有差別;隊隊可以不同,有差別;人人可以不同,有差別"。
在1959年的會上,毛澤東講了一段很激烈的話。他說:"我現在代表五億農民同一千多萬基層干部說話,堅持搞'右傾機會主義',非貫徹不可。你們不跟我來貫徹,那么我一個人'右傾'到底,一直到開除黨籍,也要到馬克思那里告狀。----我犯了什么罪?無非是不要一平、二調、三收款,要基本的所有制還是生產隊,部分的所有制在上面兩級,要嚴格按照價值法則、等價交換來辦事。"
主席指出;六中全會的東西現在有許多沒有執行,就是否定價值法則,所謂擁護中央是句空話,起碼暫時還難說,其實是不通。無代價的上調是違反中央的,要搞工業,不搞農業,未到期的貸款都收回了,是不是中央不兩條腿走路?
武昌會議上,主席指出:成績與虛假,要有個估計,到底有多少,要議一下。三七還是二八,可帶回去與地委、縣委同志研究一下。把假的估計多了,不相信群眾,要犯錯誤,要泄氣。不估計到假的也要犯錯誤。這是說一般,就個別來說,有全部是真的,有全部是假的。
毛澤東在3月1日會上又提出:"等價交換不要一句?"并說:"現在把等價交換一否定,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結果人家就恐慌。" 關于等價交換問題,六中全會決議中只講到人 民公社社與社之間和人民公社同國營企業之間實行商品交換,而"沒有說公社內社與隊、隊與隊也要實行等價交換,這是一個缺點"。毛澤東提出要增加"等價交換"一條,就是要在人民公社內社與隊、隊與隊之間在物資和勞動力兩方面都實行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允許無償占用。
毛澤東還提出,應當 將"多勞多得"改為"按勞分配","人 民公社決議沒有阻止一平、二調、三收款這股風。你們想一想,這是個什么問題?","究竟所有制基本上是在哪個地方?不講所有制,扳不過來的。所有制基本是隊,而不是 社。"。
然而,他們對主席的意見根本不理。在政治局擴大會上,多數人也不同意毛澤東的隊為基礎,等價交換的意見,對毛澤東總結出的人民公社制度及政策的十四句話,他們強調十四句話要同六中全會決議銜接起來,要維持決議。他們所說的 要銜接、要維持的,主要是指決議關于人民公社內部體制的規定,即:"人民公社應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制度。公社的管理機構,一般可以分為公社管理委 員會、管理區(或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管理區(或生產大隊)一般是分片管理工農商學兵、進行經濟核算的單位,盈虧由公社統一負責。生產隊是組織勞動的 基本單位。毛澤東說 "如果維持這一規定,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就無從談起。因此,毛澤東提出:"三級所有是不是要寫上?" 劉少奇立即回答說: "就是分級管理,各計盈虧。"并且補上一句"不是各負盈虧",作為"各計盈虧"的注腳。鄧小平說得更直接了,他 說:"還是公社所有制,公社所有制的內容是包括三級所有制,這樣解釋比較好。不同意采取主席那個"由隊到社"的過程的說法。會議情況表明,與會者中相當多的 一些人不贊成寫上毛澤東提出的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所以最后反復討論通過的十四句話中,是"統一領導,隊為基礎",而不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在同年4月上海會議由毛主席又提出后,再經過討論后才通過《關于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中,才有了明確的表述。這就是1959年2月27日在第二次鄭州會議上,毛主席講道:“這里面有幾方面的原因,但我以為主要地應從我們對農村人民公社所有制的認識和我們所采取的政策方面去尋找答案。” 答案就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是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而不是公社所有制。
1960年-1961年初,毛主席90次對農業及人民公社的問題批文和講話。集中在批浮夸風和共產風,重點是關于"永遠不許一平二調",堅決制止重刮“共產風”等違法亂紀行為,"堅決退賠,剎住“共產風”",堅決制止重刮“共產風”等違法亂紀行為,"十年總結"等等。
如:
主席一九六0年三月二十三日為山東六級干部會議秘書處編印材料的批語
各省、市、自治區黨委,中央一級各部委、各黨組:
此件請各同志閱讀,并請轉發到縣級黨委。山東發現的問題,肯定各省、各市、各自治區都有,不過大同小異而已。問題嚴重,不處理不行。在一些縣、社中,去年三月鄭州決議忘記了,去年四月上海會議十八個問題的規定也忘記了,“共產風”、浮夸風、命令風又都刮起來了。----一平、二調。另外還有三風:貪污、浪費、官僚主義,又大發作,危害人民。什么叫做價值法則,等價交換,他們全不理會。
1959年4月29日,毛澤東發布了致六級干部的公開信說;包產問題。南方正在插秧,北方也在春耕。包產一定要落實。根本不要管上級規定的那一套指標。不管這些,只管現實可能。例如,去年畝產只有三百斤,今年能增產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己,實際辦不到,有何益處呢?又例如,去年畝產五
百斤的,今年增加二百斤、三百斤,也就算成績很大了,再增上去,就一般說,是不可能的。
第六個問題,講真話問題。包產能包多少,就講能包多少。不講經過努力實在做不到而又勉強講做得的假話。各項增產措施,實行八字憲法,每項都不可講假話。老實人,敢講真話的人,歸根到底,于人民事業有利,于自己也不吃虧。愛講假話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總是吃虧的。應當說,有許多假話是上面壓出來的。上面,一吹,二壓,三許愿,使下面很難辦。因此,干勁一定要有,假話一定不可講。
以上六件事,請同志們研究,可以提出不同意見,以求得真理為目的。我們辦農業、工業的經驗還很不足。一年一年積累經驗,再過十年,客觀必然性可能逐步被我們認識,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就有自由了。什么叫自由?自由就是對必然的認識。
同目前流行的一些高調比較起來,我在這里唱的是低調,目的在真正調動積極性,達到增產目的。如果事實不是我講的那樣低,而達到了較高的目的,我變為保守主義者,那就謝天謝地,不勝光榮之至。
毛主席關于三面紅旗、農業問題、人民公社制度的問題講話丶批示,在一九五八年計有27次份,即27天談這個所有制問題。1959年到1960年二年時間里關于農業問題、人民公社制度的問題、反浮夸風的講話丶批示,達百五六十次之多。如果劉鄧認真執行了1959年4月29日毛澤東致六級干部的公開信所指示,也根本不會發生1960年春荒時期信陽餓死了人的大事了。
到1961年,主席有65天還在談人民公社所有制問題。
1961年2月下旬,毛澤東到了廣州,親自主持起草《人民公社工作條例》。3月10日,中共中央在廣州召開中南、華東、西南三個大區的中央局書記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參加的工作會議,即“三南”會議。與此同時,要劉少奇、周恩來、陳云、在北京召開主持“三北”(華北、東北、西北)會議。這兩個會議都是為了討論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和農村工作。
1961年3月22日,中央工作會議通過了毛澤東親自起草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草案)。同一天,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給全黨同志的一封信》,要求各地將條例一字不漏地講給或讀給全體黨員和全體社員聽,認真進行討論,切實解決人民公社存在的許多問題。
《農業六十條》的公布實施,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在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我國農村擺脫連續三年的嚴重自然災害、邁向60年代中期新發展的轉折點。
到十月,毛澤東就關于召集中央局書記討論“隊為基礎”問題的批語(一九六一年十月四日)
小平、彭真同志:
索性請柯老、井泉、瀾濤、任窮四同志,于五日來此一談,使這個“隊為基礎”的大問題,弄個明白。如大家同意進行調查,使省、地、縣三級在兩個月內都有所醞釀,十二月就可作出決定。如同意,請彭真同志即辦。五日到,晚上即可談一下,六日會畢,七日他們即可回去。
毛 澤 東
十月四日晨五時
我們從主席的談話、批示、批評、文稿中就可以完全知道,主席和劉少奇等人的分歧在那里了。
再看劉少奇在人民公社所有制問題上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是耐人尋味的。
人民公社建立后,處于一線的劉少奇,則在人民公社的制度上搞公社所有制,全民所有制。
他違背了主席的方針政策。正是由于劉少奇實行了公社所有制及公有制,才必然產生共產風,發生一平二調。由于劉少奇自己搞一套,必然要急于證明其正確性,搞政績也必然發生浮夸。搞了浮夸必然虛報政績,虛報政績也必然產生高指標,因高指標與政績有關,高征購也就自然產生。加上干部嚴重違法亂紀,結果干部違法亂紀的地方農民就沒飯吃,嚴重的少數地方如信陽就發生人餓死。
劉少奇在一九五八年一月之前是反對搞農業合作化的。南寧會議以后,突然一反常態,處處表現出很"左"。在隨后的大躍進中,由一個反對搞農業合作化,變成了極力搞"共產主義大公社"的人。他不顧當時我國的客觀實際情況,歪曲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精神實質,搞公社所有制,公社全民公有制。只講多快,不講好省;大肆鼓吹高指標;大肆浮夸虛報;只講敢想敢干,不講科學分析;只要頭腦熱,不要頭腦冷;搞挑燈夜戰,苦干蠻干,不講實干巧干和勞逸結合;只施行強迫命令,瞎指揮,不走群眾路線和耐心的群眾思想教育工作。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大肆鼓吹"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社會",大割"資本主義尾巴",把社員的自留地、部分生產工具、樹木、房屋等等一律歸人民公社所有;大肆取消生產隊的集體所有制,實行全民所有制,實行平均主義的"供給制"。混淆了社會主義隊為基礎的集體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混淆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界限,大搞一平二調三收款,這就是"“官僚主義、強迫命令、瞎指揮、浮夸風、共產風"等五股歪風。劉少奇是"五風"的鼓吹者,是"五風"的源頭。其他人是"五風"的執行者。作為劉少奇主要助手的鄧小平要負一定的責任。因為鄧小平作為書記處總書記,有責任向黨主席匯報并反映有關情況,可鄧從來沒有,并且從1959年劉少奇當國家主席起,鄧小平就遠離毛澤東七年余,從來不去主席那里匯報工作。這是主席公開說的情況。
證明劉少奇搞"五風"的證據還有;劉少奇在廬山會議結束后的第7天,8月24日召開的最高國務會議上說:"這么幾千萬人上山,幾億人搞大躍進,大家動手搞,這樣才會得到經驗。我相信,這樣我們進步快。這個是出錢買不到的。而我們是在很短時間取得這個經驗的。我們取得這個經驗,那怕是犯很多錯誤。這個錯誤我們必須犯,現在不犯將來還得犯。我們犯了,將來就可以不犯或者少犯。即使犯了錯誤,發生了問題,也要從積極方面看,犯錯誤也有好處哩"。(劉少奇:在第十七次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紀要)。因此,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鄧小平為了推行資改,違背歷史真相下作出《建國--決議》,以決議形式把他和劉少奇的"官僚主義、強迫命令、瞎指揮、浮夸風、共產風"而造成我國的嚴重經濟困難這一事實栽贓給毛澤東,從而導致許多不明真相的人跟著黑知識分子一起反毛、中傷、污蔑主席32年,至今還在進行-----
其次,劉少奇在《農業六十條》的公布實施后,農業取得了完全改觀的形勢下,又采取了與其前完全相反的做法,即解散人民公社,分田單干,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三和一少。推行分田單干,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積極分子就是廣東等省。 以上就是五六十年代毛、劉在制度問題上的重大分歧及爭論的焦點。人民公社公社公有制和自然災害丶加上干部的嚴重違法亂紀,是造成部分地方餓死人的直接原因。
關于人民公社的制度,是毛澤東反反復復強調的、要求的、和中央決定的。是集體所有制,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隊為基礎是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而不是公社所有制。而劉鄧是搞公社所有制公有制。即使如此,主席依然對他們的問題作為認識上的問題,而非政治路線上的企圖。所以,毛澤東后來說了"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是重要因素"。因為政治路線要各級干部尤其高級干部去認真貫徹執行。發現并不是認識上的問題而是政治路線上的企圖時,也就是主席所講的在《二十三條》上才引起警覺。實際上應是源于劉少奇拋開前《十條》,他自己另搞個《后十條》。《二十三條》是毛主席和劉少奇關于人民共和國制度及政治路線上的重要的分歧上的表現。這是另外話題。
對于主席的人民公社的思想,王任重日記中說:"我們幾個人跟他唱反調。" 毛澤東糾"左"遇到了阻力,而阻力又主要來自一些協作區主任和省委第一書記,他們思想不通,政策就很難貫徹。
要把農民組織起來走集體所有制道路,還是停留在蔣介石時代的小農單獨私有化?蔣介石時代的小農單獨私有化,就是地主、富農、中農、貧農、雇農、佃農、赤貧的社會。維持這種狀態,與共產黨建立時的目的是背道而馳的,是維護剝削階級利益的。
如果只給農民土改分田,依然讓農民單干維持小農生產,就不會去關心農民豐產不豐產,也不會去關心農民有沒有種田,就不會去關心要改良稻種,更不會去海南建立國家良種培育、研究、試驗基地,也就不會大辦農業學院,也不可能調動民眾去大修水利的積極性,也調動不了。也會不會有旱澇保收田、北大倉,今天也不可能會全國大多數省種水稻了。更不可能有雜交水稻、袁隆平的高產稻了。那也不是餓死幾千萬人的問題,而是今天大多數人根本不存在在這世界上的大問題了。
還有,老、弱、病、殘、孤苦伶仃的人,沒有雙親,有些則為單親,有些則人多勞動力少的家庭,他們有田地也是沒法去種,這些人又誰來給他們吃呢?勢必重新賣田賣地,重新成為乞丐。
在農業上不去的情況下,你能去開礦辦工廠嗎?開礦辦工廠要招工人去干,主席時代達近億職工,這么多人又吃什么呢?工人只生產工業產品,那是用為主,即使副食品及油脂化工也是農業和糧食為基礎。農民才生產吃的產品。工人的擴大化是建立在農業的發展上。
毛主席在重上井岡山時對張平化說 : "我為什么把包產到戶看得那么嚴重,中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村所有制的基礎如果一變,我國以集體經濟為服務對象的工業基礎就會動搖,工業產品賣給誰嘛!工業公有制有一天也會變。兩極分化快得很,帝國主義從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對中國這個大市場弱肉強食,今天他們在各個領域更是有優勢,內外一夾攻,到時候我們共產黨怎么保護老百姓的利益,保護工人、農民的利益?!怎么保護和發展自己民族的工商業,加強國防?!中國是個大國、窮國,帝國主義會讓中國真正富強嗎,那別人靠什么耀武揚威?!仰人鼻息,我們這個國家就不安穩了。"
毛主席說:"一九五九年四月上海會議規定一個一六五○萬噸的指標,仍然不合實際。我在會上作了批評。這個批評之所以作,是在會議開會之前兩日,還沒有一個成文的盤子交出來,不但各省不曉得,連我也不曉得,不和我商量,獨斷專行,我生氣了,提出了批評。我說:我要掛帥。這是大家都記得的。"
人民公社建立之初出現浮夸和共產風,是違反主席思想及中央決定,搞政績、顯示能耐、虛報成績所致的。劉少奇、鄧小平如果按中央決定貫徹執行,是不會出錯的。因為《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中明確了制度和分配方針。集體所有制是制度,按勞取酬是分配方針,問題,不必急于處理,也不必來一次明文規定。
相反,劉少奇、鄧小平則把人民公社以隊為基礎的集體所有制改為公社所有制,公有制。把按勞取酬改成按需“各取所需”,變成共產主義了,就必然發生一平、二調、三收款、四共產,"剪徑"、搶產、虛報、浮夸、爭名,也就在共產主義的招牌下粉墨登場了。并且把 自留地、零星果樹、股份基金等等稱為資本主義尾巴。并把大躍進應用到制度及政策上。
對于大躍進,本來是總路線下的口號而不是政策,即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的建設社會主義。建設社會主義,是全民的事,力爭上游,其中多、快、好、省,這是大躍進的實質。這是沒有錯。不可能慢慢吞吞,或停滯不前。人民公社是因群眾自發下由黨組織領導,由個人分散生產變為集中生產,力量肯定大,這也沒有錯。問題是下面執行人如何執行才是決定因素。劉鄧一線領導和部、大區、協作區、各省主要領導人,在大題目之下另搞一套,按主席所說的他們是"他們誤認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產隊的生產資料、人力、產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領導機關直接支配。他們誤認社會主義為共產主義,誤認按勞分配為按需分配,誤認集體所有制為全民所有制。他們在許多地方否認價值法則,否認等價交換。因此,他們在公社范圍內,實行貧富拉平,平均分配,對生產隊的某些財產無代價地上調;銀行方面,也把許多農村中的貸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調、三收款”,引起廣大農民的很大恐慌。這就是我們目前同農民關系中的一個最根本的問題。"主席這里所說的"他們"難道不是劉鄧嗎?
"他們"為出于各自的意圖,高指標、瞎指揮、浮夸風和"共產風"由此泛濫成災。正是此,主席三番五次強調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為了讓劉鄧一線領導和部、大區、協作區、各省主要領導人執行這政策,召開了多次會議,如南寧會議、成都會議、八大二次會議、北戴河會議、上海會議、鄭州會議和武昌會議。
主席責問那些與會領導人,去年鄭州會議,就吵這個問題,拉死人來壓活人。凡是瞞產私分者,一定都是一平、二調、三提款。
1958年開始的人民公社,是集體所有制。按理是不會也不該在1960年發生餓死人的現象。因為除中央外,還有省、地市、縣、社、大隊、小隊計六級組織,均為共產黨領導。均有共產黨干部。如果只某個小隊全部沒飯吃,大隊干部會坐視不救嗎?如果只某個大隊全部沒飯吃,公社干部會坐視不救嗎?如果只某個公社全部沒飯吃,縣委干部會坐視不救嗎?如果只某個縣全部沒飯吃,地委干部會坐視不救嗎?如果只某個省全部沒飯吃,那么中央的領導人會坐視不救嗎?還有,各級行政干部連向鄰近地區、省借也不會嗎?這是要回答的重要問題!
我們知道,坐視不救只有發生在萬惡的私有化的剝削制度下,發生在自私自利的官僚身上,私有化的剝削制度下是無奇不有會發生各種事件。比如喝水會死人,而且水還會打得年青人傷痕累累,上廁所也會死人,同樣糞便會把人打得傷痕累累而亡。
今天有人連三年自然災害也否定。長篇大論,妄加推測,把蔣介石統治的22年想象成繁榮富強,樣樣有了,天天是人人酒足飯飽,衣豐足食,到處是現代化世界了。這正是中國知識人導致中國人民災難不斷的根源。
1959年到1961年是三年自然災害。我親身經歷過。至今記憶猶新。1959年下半年水稻揚花前開始無雨,我村前小河水流很小了,不足形成灌溉之勢。所以,晩稻基本上絕收。本期望1960年開春會好轉,殊不知1960年開春后也處無雨狀態,早稻栽不下去。村前小河徹底干枯。父親在江底上挖了1米多深的坑才有水,挑此水澆菜。到1961年春節后,才雨水豐沛起來。整個天旱是一年半。
從1959年下半年起由于晩稻絕收,只有靠夏收的早稻。5%的公糧是交不了了。進入1960年開春后依然栽不了秧,這時國家提供回供糧,每戶每次只能分到百來斤谷子,這是遠不夠吃的,只能米和紅薯拌在一起煮,到1960年下半年干旱延續,公社干部已動員各生產隊組織勞動力種旱作物和挖芭蕉根、葛根、馬鈴兜了。民眾自己也想方設法節省糧食了,如一天吃二歺,半干半稀、煮粥(粥里也加入蔬菜)、山里種點粟米,進深山釆野菜等。那時沒有機加米,農村還是用磨和用木錘打米,細米糠也就摻野菜做成果條蒸食,以前的野菜現在很少了,也很貴了。還有就是吃冬瓜、南瓜、各種豆角及豆子充饑。這種日子一直到1961年夏收豐產而結束。這一年半,糧食全靠國家的回供糧。回供糧制度由此而延續到1965年,只要有災害糧食產量不多,就有回供糧。現在有人否定自然災害,說沒有大旱,那是胡說八道。我們永新山多水多樹多,本來是很少能夠發生災害的,但那時卻發生了。
在正常情況下,只要有人非正常死了,就會有人背后向上反映。按右派所說三年中每年要餓死二千來萬人,就是15個全部受災的省分配這餓死的二千來萬人,每個省也要攤到接近200萬人,不可能是全省每個地區都會餓死人吧,一年365天,近200萬死人尸體,領導豈不天天組織大量勞動力去埋人嗎?如只有受災最嚴重的5個省餓死人,則每省要攤到400余萬人了。這個省地縣的書記們,長們,每天要去埋多少人?而且是連續埋三年呀!別說這些書記們,長們會嚇死,別的人不會去上告嗎?
毛澤東時代餓死"數千萬"人,怎么會無人告狀?
毛澤東時代是個火紅的年代。翻身作主人及建設社會主義的熱情一直持續到重新分田單干時為止。一心為公、大公無私的主人翁精神一直持續到反毛的《--決議》公布時為止,干部群眾不分上下尊卑的態勢也一直持續到反毛的《--決議》公布時為止,社會上弘揚正氣、疾惡如仇的情緒也一直持續到反毛的《--決議》公布時為止,各級縣社干部都有在農村駐點工作隊也一直持續到反毛的《--決議》公布時為止。所以,對社會上發生的任何不公事情,均會有不少人上告或直書中央的。
三年災害時有15個省受影響,五個省受災嚴重。而且,這5個受災嚴重的省并非全省整個省都是天災人禍,怎么會在死亡了數千萬人時也無人向上告狀或反映情況呢?按右派所說的各種數據中取中間值,三年也有五六千萬餓死,平分每年餓死一千七八百萬以上,每省每年餓死近四百萬以上,這餓死的近四百萬又是該省哪幾個行署呢?除餓死的近四百萬人,還有生老病死,還有意外死亡,加在一起算五六百萬,因那時舊社會留下的結核病、麻風病人、梅毒病人、血絲蟲病、惡性瘧疾、血吸蟲病不少,二三類傳染病也不少,青枚素等抗菌藥還少,兒童及嬰兒的百日咳、破傷風、傷寒、狂犬病、小兒脊髓灰質炎、麻疹等疫苖還在陸續研制及生產中,那豈不天天死人,天天埋人也埋不過來嗎?餓死人的省有絕門絕戶的嗎?
眾所周知,毛澤東時代,那時的群眾是可以直接向上告狀的,?直接向上告狀是不會被精神病的,那時也有把上訪的人關押嗎?直接向上告狀是毛澤東給予人民的特權!
如果真餓死了右派所說的"五六千萬"人,必定有很多人向上告狀。那怕是某村子某生產隊餓死了五六個人,或某公社某縣餓死了上百人,那都會是個大數!一定有人會向上書寫某縣或某地餓死了大量人!一下子餓死幾十或幾百人不是稱大量又是稱什么呢?在人民已覺悟了的六十年代初,干部(那時只稱干部為某某,不叫官員)想阻制民眾向上告狀,那只能是徒勞的,也絕對不敢阻制民眾向上告狀。要想阻制民眾向上告狀,那他的下場是悲慘的。因此,5個省餓死"五六千萬"人,豈不會激發民眾砸爛公社,砸爛縣委及縣人委(那時縣政府稱縣人委,縣人民委員會)嗎?連那些書記、縣長、社長都會被打死!這些干部能調警察來維穩嗎?來保他們嗎?那時沒有警察,也不要維穩,反而各村民兵有槍有彈,還有手榴彈,餓死這么多人,民眾豈不反了!
比如,1951年4月武漢市市二醫院發生的"紀凱夫事件”。事情原是醫院監委XX故意誣陷職工紀凱夫盜竊,公安局抓了紀凱夫。職工不服,上告到中南局,中南局又匯報給毛主席,毛主席抓住這個典型事件開刀,揭開"三反五反"運動的蓋子。中南局根據中央精神,嚴肅處理了武漢市與"紀凱夫事件"有直接和間接關系的多位領導同志。1952年l月,1949年5月起任中共武漢市委書記張平化也因此事牽連受到當面警告處分并降職為副書記,謝邦治、吳德峰都被撤了職。在那時候,領導干部工作出現失誤。打擊群眾,都要追究責任,甚至是嚴厲地追究責任。當然對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誤的同志,中央并非一棍子打死。1954年長江發大水,武漢建立防洪指揮部,王任重擔任指揮長,張平化擔任副指揮長,工作不分日夜,幾十個夜晚沒有睡一個好覺,發揮群眾的力量,使武漢沒有受一點損失。1954年5月張平化“官復原職”,重新擔任了武漢市委書記。從張平化也因此事牽連受到當面警告處分并降職為副書記,謝邦治、吳德峰都被撤了職。可見不管你官有多大,工作出現失誤。打擊群眾,都要追究責任,甚至是嚴厲地追究責任。
一個市醫院的普通職工遭到監委領導的誣陷,而導致市委書記等人的降職撤職處分,在今天簡直是天方夜譚了。上述事實說明,毛澤東時代是干部由群眾監督,提倡、允許群眾向上告狀。在那時,基層(縣級)以上的重大事件均要上報到中央辦公廳,并可直接上報到中央辦公廳,是黨中央所決定了的。其次,還有留底存檔。要知道到底餓死了多少人,或某省某地多少人餓死了,只要解密縣檔案也可大白天下!
李慶霖寫給主席的信,他老人家不僅親自回信,而且寄上三百元聊補無米之炊呀!這說明毛澤東不會阻止群眾上訪和告狀的。既然群眾可以上訪和告狀,三年自然餓災害時餓死了五六千萬人,那還了得!怎會無人告狀呢?你餓死了五六千萬人,必定會有不少人向上告狀,甚至于很多人進京上吿。但是,沒有資料和傳說證明有人去 進京上吿餓死了五六千萬人的問題。
1980年以來到當前無數群眾冒死進京上吿或上訪,充分證明了主席年代的開明制度。今天把突破層層防線到京上吿或上訪的群眾又是如何處置呢?如果主席年代不允許群眾進京上吿或上訪,也就沒有現在的無數群眾冒死進京上吿或上訪而被關押及說成精神病有1億人的事了。當前受冤的群眾冒死進京上吿或上訪確實是精神病,因為他們的思維還停留在毛主席的共產黨為人民說話辦事的狀態,完全忘了當今已不是以前了,這不是精神病又是什么呢?
再則,不管何地餓死了多少人,出事的縣地級都要向上匯報并自己也存檔備案。最后,均要到中央辦公廳和楊尚昆手上。如每年餓死二千來萬人,楊尚昆有膽子不上報毛主席嗎?今天要不要來公開中央辦公廳收到的文件呀?
還有,文化大革命時期,紅衛兵査了不少檔案,某些人的叛徒案就是紅衛兵査出來的。文化大革命是打倒走資派,重點是劉少奇,而劉少奇是那時大躍進、人民公社的一線負責人,人民公社時餓死了"五六千萬"人之巨,不管毛派的紅衛兵還是保皇派的紅衛兵,尤其這前二個月的文化大革命時期,是保皇派為主的紅衛兵得勢,以及后來這兩派的紅衛兵互相揭露、大嗚、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時期,任何人的歷史上的污點都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這時都會拿出來作武器!還有,毛澤東在歷史上從來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反而在歷史上從來都是遭反對處于極少數人境地,在和劉鄧彭等人的斗爭里,那是兩個司令部,兩條道路,兩種命運的斗爭,劉鄧及其他被打倒的人在中央各會上,不會拿這餓死了"五六千萬"人之巨來打倒毛澤東嗎?如果是毛澤東領導大躍進及人民公社,搞浮夸,放衛星,餓死了"五六千萬"人之巨,黨內不把毛澤東趕下臺并追究其責任嗎?尤其是在渴望最高位時,他會不利用此如此之好的機會?從九死一生,歷經黨內沉浮的人沒有一個會是省油的燈!
事實恰恰相反,文化大革命時期并沒有發現餓死"五六千萬"人之巨的任何一點史料。只有因為毛劉的公社所有制之爭,也有河南信陽餓死了人。也沒任何人披露有六十年代的萬人坑。這令右派失望。
還有的證據及解開辦法是,河南信陽地區餓死人了,那也見于主席文集中,也只是唯一的記載。并且也是群眾告發的,是干部嚴重違法亂紀所造成的。當時河南受災最嚴重,歷史上均如此,因黃河的原因,河南十年九災非旱即澇。而信陽地區有多少人口呢?死光了嗎?在1966年河南省有10個地區14個市,110個縣,計5032萬人,是包括黨政群及工廠市民在內的總人口。請問河南當時農民多少?黨政群及工廠市民是多少?從1960年餓死人到1966年才5年余,河南省有5032萬人,請問河南省餓死人之前有多少人呢?謝謝不要拿資改后的統計局數據說事,那是政治目的需要的編造,狗屎不如。把今天己發黃了的原公安局的戶籍及每年上報的人口就知道了,1960年農村還發了布票,那是按真實人口發布票,不可缺一人,也不可多發。人口數據就出來了。
如果今天有誣告罪或篡改歷史罪,不管任何人任何職務,違法與民同罰,那么,還會有人以身試法嗎?悲哀在于無此立法。
人民公社制度,難道不是比個體小農生產更先進的優越制度嗎?結論是肯定的。既然是更先進的優越制度,為什么鄧等人要在30年前否定并恢復數千年一貫的個體小農生產呢?精英們說人民公社制度束縛生產力的發展,餓死了"數千萬"人。我們要問的是,個體小農生產會使生產力得到發展,而集體生產會使束縛生產力的發展,那么數千年一貫的個體小農生產的生產力在1949年時發展到了何程度的水平?個體小農生產既會使生產力得到發展,又為何在1949年前總是民不聊生,民眾賣兒賣女?近九萬座水庫及很多的農場、墾殖場又是什么力發展起來的?北大荒為什么會荒無人煙?長江以北為何大多數地方從來沒稻米生產,靠土豆、高梁、玉米為主糧?
中國今天大多數人能吃稻米、面粉為主糧,就得益于毛澤東的28年的人民公社制度,得益于大集體及公有制。
關于污詬毛主席共產主義問題,倒底是誰提出剛解放才八九年就進入共產主義?殊不知在解放前中國還是個東亞病夫呀,連個象樣的工業基礎也沒有呀,除有資本家辦的幾個面粉廠、紡紗廠、火柴廠、船塢、侯德榜的制鹼廠、及電報局、漢陽軍械廠、貴陽飛機修理廠、小巢絲廠等外,還有什么工業呢?江南制造局也只修理小船而已。三大改造到1957年才完成工商業改造,柴油(洋油)還靠進口,就能進入共產主義社會?這岜不是瘋了不成?!可肯定不是主席提出!對此,主席在會上嚴勵指出:自建立人民公社以后,雖然很多事情出在縣、社一級。
出在縣、社一級,與劉、鄧的指導思想違背主席的政策方針是分不開的。如果一線的劉、鄧認真貫徹執行了中央的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了主席的思想及批示,如果一線的劉、鄧沒有別的思想,那么也就不會有在集體所有制下發生私有制下發生餓死人的事件了。我們隨便看看從1958年底起的時間里,主席一直在批評劉、鄧等人的"一平二 調"的"共產風",窮過渡,浮夸風、放衛星風,而看不到同期有劉、鄧等人有關于反對"一平二 調"、三"共產風",窮過渡的任何一篇文章及指示,這又是說明了什么呢?
中國的那些文人為什么把劉、鄧的言、行栽贓陷害到毛澤東身上呢?這些人又從劉鄧身上得到了什么好處而要這樣做呢?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國家所有反動派為什么要反毛栽贓陷害毛澤東而擁護X、X,美化X、X呢?這些人反毛是赤裸裸,擁護X、X,美化X、X也是赤裸裸。不過,恰恰充分說明了他們這些是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國家、所有反動派及走狗的利益的代理人,代表了反共、反社會主義和復辟剝削制度的政治目的。也符合了道不同則不足與謀,道同則與謀矣的古訓。
說毛澤東建國有功是因為毛澤東為他們打下了天下!說毛澤東治國有過是毛澤東不讓他們當官做老爺,說文革有罪是因為主席號召群眾起來造反有理、打倒閻王、打倒皇帝、解放小鬼、解放小人物、人人平等。
人民公社的1960年餓死人的責任在于劉少奇推行他自己的公社公有制,否定等價交換。否定隊為基礎的集體三級所有制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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