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論家們普遍將民主區分為兩種: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
所謂直接民主,指的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身份的重合,公民作為國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務,而不通過中介和代表。直接民主有兩個層次上的涵義:一種指的是在具體問題上以直接民主的方式來做出決定,但是整個國家的主導制度仍然可能是間接民主;另一種指的是整個國家的體制上的直接民主,如雅典民主。嚴格意義上的直接民主僅指國家體制上的直接民主。
所謂間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過由自己的同意所選舉出來的代表來負責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所以,間接民主常常又被稱為代議制民主。間接民主要求有一整套的監督機構來對人民所選的代表及由此產生的政府進行監督和防范,以免這些代表和政府官員濫用權力。需要說明的是,間接選舉并不等同于間接民主,因為間接選舉出來的代表未必真的有權參政。
直接民主是古希臘與羅馬城邦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近現代國家普遍實行的是間接民主。近現代國家的間接民主是在結合了古希臘的直接民主制,羅馬與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城市國家的共和主義,代議制政府的理論與實踐,以及政治平等理念的四大淵源的基礎上形成的。
不懂西方民主的左派在批評民主的缺陷時,常常批評的是那種早已過時了的直接民主,這是懂得西方民主的右派們常常嘲笑左派缺乏理論根基,看不起左派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不懂西方民主的右派也有許多還崇尚的是那種早已過時了的直接民主制,這也是荒唐的。
間接民主或者說代議制民主,雖然解決了直接民主的許多不足(最主要的不足有兩點:一是地域和人口的限制,直接民主只適合于“小國寡民”社會;二是雖然聽起來很民主,但其實施的結果是,既容易導致“多數人暴政”,又容易導致“少數人專政”),但也是還有嚴重缺陷的。這一缺陷是在十九世紀中葉以后,西方在借鑒中國古代的科舉制,發展出了文官制后才得以解決。
在19世紀中期以前,英、美等國政壇均實行“政黨分贓制”(或稱之謂“政黨分肥制”)。這種制度的重大缺陷是,隨著執政黨的定期更迭,政府行政人員經常大規模地換班,由此形成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政治局面,其結果一方面是搞掉了大批精于政府行政業務的管理官員,嚴重破壞了國家統治秩序的穩定性和政府工作的連續性;另一方面又容易使各種昏庸無能之輩和一些阿諛逢迎之徒盤踞權力的寶座,致使政府缺乏人才,行政管理紊亂,工作效率低下。西方文官制度確立后,按照法律的規定,“無過失不受免職處分”,這就形成了所謂的“文官職業制度”。這一制度既可緩和黨派之間的矛盾,又可保證國家政局的穩定以及政策的連續性和有效性,同時又讓那些文官產生一種“職業安全感”,解決了“政黨分肥”引起的周期性政治大動蕩。
與通過民主選舉、多黨競爭產生政務官的制度相比較,文官制度具有如下六個基本特點:
(1)通過公開、公平的專業考試產生公務員。也就是說體制要求文官具有專業知識(資格、學位),而與通過公開、公平的選舉產生的政務官,選擇的標準是看其是否是利益集團的代表,是否對所屬政黨忠誠不同。(2)考評和年資決定公務員的升調獎懲。也就是說體制要求文官具有一定的專業成績和長期豐富的專業服務經驗,不能靠內斗升遷,保持體系的公平穩定。(3)公務員的職責范圍清晰。也就是說體制要求每個文官機構,乃至于每一個文官,都有詳細清楚的職責范圍,使各司其職,非人格化、非政治化,像一架機器的零件一樣,無憎無愛,忠于職守,亦無法集權,無法濫用職權。(4)文官系統依照專業劃分和嚴格的條例、規矩,實行上下級科層制度。也就是說體制要求文官在系統內下級服從上級,但體系內的工作程序受詳細苛刻的工作標準約束,其成績評估和人事上的升調獎懲由專門機構按照一系列透明的標準來做,上級只在業務上領導下級。(5)公務員依制度定期調換工作部門和工作地點。也就是說體制要求避免形成裙帶關系和官僚利益,并使不稱職的公務員難以升遷,使優秀的公務員熟悉其他部門的工作,以便勝任更高層級的綜合領導崗位。(6)每個大類別的公務員系統由一至兩個政治家委派的政務官領導。也就是說體制要求政務官在不違反法律的條件下,決定公務員系統的工作導向和重點,以實現政治家的戰略意圖。
具有上述六大特點的官僚制就是我們所說的“現代公務員系統”。劃分職責的官僚制歷史很悠久,從古埃及到我國的西周都有。但是,通過公開平等的考試來選拔和評估文官,我國隋唐發展出來的科舉制乃是其鼻祖。在文官制度普及到全球以后,我們才知道,文官制是中華民族對世界文明最偉大的貢獻。
“考選制”的建立,意味著西方政治體制中官僚政治的產生。從此,西方政治精英中出現了一批不同于傳統政客的,經考試進入權力體系的職業技術官僚?,F代西方政體中的所謂“文官”或“公務員”主要是指這批職業技術官僚?!翱歼x制”的實質是將“業務標準”引入官員錄用標準,以利于統治效率的提高。
西方文官制度中公務員的考核錄用,在形式上與當年中國的科舉制有相似之處?,F在西方國家對公務員的考選中的公開競考,多級考試、逐步淘汰等原則和方式都直接繼承了中國的科舉制。所不同的是:現代西方國家基本上是將錄用對象分為兩類:政客(又稱為政務官)與官僚(又稱為事務官),分別依據不同標準進行衡量——政客以政治標準為主,官僚以業務標準為主(西方的政治體制從微觀上看是黨政分立的,但從宏觀上看卻是黨政合一的)。而科舉制同時以這兩個標準進行衡量(中國古代的政治體制,從某種角度看是單純的行政管理體制,但從另一角度看卻是某家王朝黨政合一的體制)。
因此,現代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其實是由兩種重要成份構成的:代議制和文官制。這兩種成份是缺一不可的,它們共同構成了現代西方的憲政制度。如果沒有文官制,那么西方的政治制度將退回到十九世紀中葉以前的那種“政黨分肥”的階段,而在這一時期,民主是一個貶義詞,而不是象現今是一個褒義詞;如果沒有代議制,文官制也可能要退回成類似于中國古代的科舉制,成為為帝王家族服務的工具。
不過,我們現今在談論西方民主制的優越性時,已經全然忘了代議制的缺陷,也忘了文官制對現代西方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我們似乎已經將現代西方的政治制度完全等同于民主制了(事實上,熟悉西方政治制度的學者更喜歡稱西方的政治制度為“憲政制”,代議制和文官制都是由憲政制派生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我們就需要第三種概念的民主——代議制和文官制結合構成的民主概念(文官制民主?憲政民主?),以與直接民主、代議制民主相區別。
當然,有人可能會認為文官制的出現和發展只是對代議制民主的補充和完善,而沒有發展出新的、更高階段的民主。我是不認同這一說法的,因為,文官制的發展使得西方哪怕很長時間沒有執政黨、沒有議會,這樣的體現代議制民主的東西,政府也可以正常運轉,社會秩序不會失控。另外,現代西方的政治實踐也表明,中立的文官制度要比代表利益集團的黨派競選能夠更好的體現民意。當然,我這里也不是否定代議制的作用,而是在論述,文官制的發展已經超出了對代議制民主的補充和完善的范圍,因此它導致了新的、更高階段的民主——文官制民主的出現。
因此,到目前為止,民主的發展其實經歷了三個階段的演變:直接民主、代議制民主和文官制民主。那么還存在第四階段的民主嗎?我認為是有的,因為現代西方社會仍然還存在一個重大問題,就是政治上實行的是公有制——民主制是一種政治公有制,但經濟上卻實行的是私有制,這是極為矛盾的。這一矛盾雖然現在還看不到其危害,但卻是埋下的重大隱患,隨著西方社會的發展,這種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裂痕會越來越深,最終會使得西方社會拋棄經濟私有制,建立與民主制的政治公有制相融的經濟公有制。羅素是我所知道的最早認識到這一問題的,他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學史》/《第十四章 洛克的政治哲學》/《第五節 約制與均衡說》中說到:
“洛克的政治哲學在工業革命以前大體上一直適當合用。從那個時代以來,它越來越無法處理各種重大問題。龐大的公司所體現的資產權力漲大得超乎洛克的任何想像以外。國家的各種必要職權——例如在教育方面的職權——大大增強。國家主義造成了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聯盟,有時兩者融為一體,使戰爭成為主要的競爭手段。單一的個體公民已經不再有洛克的思想中他所具有的那種權力和獨立。我們的時代是個組織化時代,時代的沖突是組織和組織間的沖突,不是各個人之間的沖突。如洛克所說,自然狀態還存在于國與國之間。先必須有一個新的國際性“社會契約”,我們才能領受從政治可以指望到的?;?。國際政府一旦創立起來,洛克的政治哲學有不少又適用了,雖然其中關于私有財產的那一部分不會這樣?!?BR> 現代西方社會是建立在洛克的“政治民主+經濟私有制”的構架上的,羅素認為,在未來洛克的政治哲學還會適用,但私有財產觀不會適用。羅素還說過,“從現代觀點看,洛克及其信奉者的重大政治缺點是財產崇拜。”(見《西方哲學史》/《第十五章 洛克的影響》)
由于蘇東社會主義的失敗,公有制一詞已被搞臭,人們常常把公有制與效率低下、人浮于世聯系在一起。然而,如果我們有羅素的睿智和遠見的話,我們會認識到公有制是歷史發展的趨勢,人類未來社會的架構必然是“政治公有制+經濟公有制”的完全公有制時代。前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的失敗是它們的政治制度的失敗,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問題。(經濟)公有制是一種政府性經濟,它需要建立在比現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更健康的政治公有制制度之下。
因此第四階段的民主必將是建立在經濟公有制基礎上的完全公有制民主,這樣民主也將從政治領域擴大到經濟領域,從而消滅經濟領域里的企業管理上的獨裁統治(西方在政治領域采用的是民主管理方式,但在經濟領域卻采用的獨裁管理方式,不過隨著股份制的發展,西方的企業管理也越來越顯得民主,但這種民主目前主要體現在股東上,而非普通員工)。
隨著人類的發展、知識的增多,許多概念都是在變化的,民主一詞也不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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