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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鐵山:在歷史大背景下的張志新案(歡迎網友參與評論)

蘇鐵山 · 2009-07-26 · 來源: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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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大背景下的張志新案

蘇鐵山
2009年3月

 


【編者按】本文作者蘇鐵山老師非常關心廣大網友閱讀本文后的意見和感想,歡迎網友們參與評論、探討。

  1976年9月,偉大的人民領袖,偉大的理想主義者,歷史巨人毛澤東主席告別了他深愛著的人民。毛澤東逝世后,在中華的大地上,否定毛澤東,否定毛澤東時代的歷史逆流,便開始了它的瘋狂。1979年6月5日發表在《光明日報》上的《一份血寫的報告》所歪曲的“張志新案”以及其后一系列歪曲“張志新案”的文字,就是在這樣的歷史大背景下登場的。


兩個案子的對比


  “張志新案”是1979年轟動全國的大案,陳禹山們通過他們1979年6月5日發表在《光明日報》上的《一份血寫的報告》,將張志新描寫成因反對江青、林彪;因非議“文化大革命”;因主張為彭德懷平反;因反對整老干部而在1975年被冤殺的“英雄”。在陳禹山的筆下,張志新成為了“圣女”——美麗、善良、勇敢、正義、多才多藝。

  現將陳禹山們在《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寫到的張志新的主要言論抄錄如下:
  張志新是在1969年9月24日被捕入獄的。被捕前,在盤錦五七干校早已被列為“專政對象”,在數不清的批斗會上,她這樣反復申明自己的觀點:

  “中央文革到底是集體領導還是江青在那(里)自己說了算?江青歷史上到底是干什么的?”……把很多電影、戲劇都批了,現在就剩下了幾個樣板戲,唱唱語錄歌,這樣搞下去祖國的文化藝術不是越來越枯竭單調了嗎?因此,我對江青就有很多想法。”

  “林彪說,主席的話一句頂一萬句,主席的指示,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這種局面不會維持長久了,這樣下去,局面是不堪設想的。”“(我)對林彪提出的‘毛澤東思想是當代馬列主義發展的頂峰’的論斷,很反感,頂峰不是到頭了嗎?”“林彪是促進(黨內)‘左傾’路線發展的主要成員,是影響‘左傾’錯誤不能及時糾正的主要阻力。”“我對林×××沒有什么信賴。”

  “文化大革命以來,(我)對那些事都想不通,好多人打倒了,是否都是叛徒、特務?”……“走資派要當敵人來打,(我)思想上就是不通。老干部總是給黨做了些好事,做了些工作”。

  對彭德懷同志上書言事被定為“反黨”,她認為應當平反;關于所謂六十一人叛徒集團的案件的處理,她指出這是不公正的;……

  她在為黨和國家的前途擔憂。有人問她:“你擔憂什么?”張志新坦率地說:“現在毛主席身邊那幾個人可靠嗎?江青、葉群這些人……”。

  陳禹山們在《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告訴人們,張志新就是因為上述的一些言論而被“‘王張江姚’及其在遼寧的死黨”冤殺了。

  然而,同是在1975年,機緣巧合,歷史還安排了另一個人的平反,這個被平反的人是蘇鐵山。

  在這里,我將2005年3月交給本人所在的黨支部,全國工商聯機關黨委和全國工商聯黨組并在支部會上全文照讀的《真實人生——我的黨性自我分析》(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要求黨員寫“黨性自我分析”)一文的部分內容抄錄如下:

  ……

  在“文化大革命”前的輿論準備時期和發動初期,整個中國社會學習毛主席著作的高潮不斷,對毛澤東思想的歌頌和評價也越來越高。開始出現了“頂峰論”等不符合實際、不符合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的不適當“拔高”的說法,和除了毛主席著作外不讓讀其它書的不適當做法。在當時,盡管自己對毛主席有很深的感情,學習毛主席著作也十分認真,但由于自己已經有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些基礎知識,因此也就不能接受一些過分的“拔高”的說法和做法。

  在1965年和1966年間,自己廣泛閱讀的作法在部隊受到了基層領導和同志們多次不點名的批評和當面的勸說,基本意思均為應專心學習毛主席著作,不要看其它的書。盡管自己當時對毛主席很尊敬,但為了維護自己廣泛讀書的權利,曾多次說過:“毛澤東思想很光輝,但毛澤東思想不是人類文明的全部,在人類歷史上還有很多偉大的思想家,他們也創造了很多光輝的思想,我們也應該將這些光輝的思想繼承下來”;“毛主席很偉大,但也和歷史上所有的偉人一樣,都有其時代的局限性”。當有的同志談到:“毛澤東思想是馬列主義的頂峰”時,自己說:“頂峰?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東西!”當有的同志談到:“毛澤東思想是唯一正確的”時,自己說:“唯一?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東西!”當有的同志談到:“毛澤東思想是一把金鑰匙,你的所有問題都可以用毛澤東思想解決”時,自己則說:“毛澤東思想很光輝,但自己的問題很多,毛澤東思想只是解決所有這些問題的金鑰匙上的關鍵的一個齒,這把金鑰匙上的其它的齒是由人類所創造的其它光輝思想構成的”……等等。自己的上述言論在1966年曾被由兵種、學院和基層部隊所組成的三級工作組整理成“蘇鐵山反動言論的綜合材料”,并據此將我定為“思想反動分子”,于1966年10月(20歲)關入陜西馬蘭監獄。在1966年處理我的前后,我從未認錯,一直堅持自己的觀點,因此完全不符合“認罪服法”、“認錯服教”的要求。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國內政治形勢迅速變化。1975年(29歲)我得到了政治上的平反,隨后即在北京安排了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78年組織上重新修改了對我的平反結論,肯定了我1966年前后的那些言論是符合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辯證唯物主義的,并說我當時年齡很輕,敢于提出并一直堅持那些正確的觀點是十分可貴的。

  以上我之所以大段引用我在“文化大革命”的輿論準備時期和“文化大革命”初期的言論,并引用《一份血寫的報告》中記述的張志新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主要言論,是想說明我當年的言論和張志新的言論從“質量”和“嚴重程度”上看應該說是相差不大。然而我的“命運”和張志新的“命運”卻截然不同。盡管我和張志新在“文化大革命”中都因“言論”被關入監獄,但我卻在1975年被解放軍的“軍兵種”領導機關宣布平反,而張志新卻在1975年被遼寧省法院“改判死刑”,并經省委常委會議一致通過同意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了死刑。

  如此陰陽兩界,天上地下的生死差距同樣發生在1975年;同樣發生在“文化大革命”中;同樣的“政治氣候”和“輿論氛圍”;同樣都是“大機關”、“大單位”層層經手幾十人的處理過程,即不存在“天高皇帝遠”可以任意胡來的可能,怎么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差距?還有沒有其他的原因?

  對于如此的“矛盾”,我們認為只存在兩種可能。一個是本該被判“重刑”的蘇鐵山卻被一些人包庇平反了。另一個是陳禹山們所描寫的“張志新案”有意掩蓋了導致張志新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

  有人說歷史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有人說歷史是勝利者寫的。有人說勝者為王敗者賊。

  然而歷史的波濤,時間的潮水,同樣能夠沖掉歷史真相上面的污泥和沙塵。將真實的歷史展現在天地之間。

張志新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

  我們在對“張志新案”進行重新了解時,發現陳禹山們在編寫《一份血寫的報告》時有意掩蓋了如下重要的事實:

  1、張志新在公開場合多次書寫張貼大量直接針對毛澤東主席的反動標語,包括“打倒毛澤東”、“絞死毛澤東”、“油炸毛澤東”、“千刀萬剮毛澤東”等等。

  2、張志新在公開場合及開會時多次高呼上述內容的口號。

  3、張志新在她自己的“毛選四卷”上書寫了大量的攻擊、漫罵毛澤東主席的言論。

  4、張志新還有攻擊、漫罵周恩來總理的言論。    

  5、1973年11月16日張志新與其他犯人參加“批林批孔”大會,當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張志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等口號。   

  6、1975年第二次判處張志新死刑時,是否符合當時的法律規定?據查,當時判處張志新死刑的依據是1967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公安工作六條》。  《 公安工作六條》第二條規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動標語,喊反動口號,以攻擊污蔑偉大領袖毛主席……,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

  7、1975年判張志新死刑的報批過程是否符合當時的“法律程序”。據查,當時判死刑的審批程序為,基層法院判死刑須層層上報至遼寧省高級法院,遼寧省高院判死刑,須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上報最高法院前,按當時的規定必須經省委常委討論同意,然后以遼寧省革命委員會的名義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據了解,1975年判張志新死刑的審批過程符合當時的“法律程序”。  

  所以判張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不是因為她反對林彪、“王張江姚”(林彪1971年已死,遼寧省在文革中沒有因反對“王張江姚”被判死刑的),不是因為《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引用的張志新的那些言論(請對照我當年的言論),也不是因為張志新堅持《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引用的她的那些觀點(本人也一直堅持自己的觀點),而是因為《一份血寫的報告》有意遺漏的,張志新用謾罵的語言“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因此觸犯了《公安工作六條》,這才是判張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

  當時對張志新的判決是否有效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第十二條規定:“……本法實施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做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么當年判處張志新死刑的法律工作者不愿給張志新“平反”;因此,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么三十多年過去了,據我們所知,當年參與判處張志新死刑的至少幾十個人,卻沒有發現一個人出來表示“懺悔”。

  所以,我們認為《一份血寫的報告》不是一份認真、嚴肅的按照時間順序、邏輯過程、因果關系、事實真相形成的“案情報告”,而是政治目的明確的“文藝作品”。

誰該對“張志新案”負責

  在陳禹山們的筆下,“張志新是被冤殺的”,而“冤殺張志新”的,則是毛澤東主席的侄子,毛澤民烈士的兒子,當時遼寧省委的副書記毛遠新。三十年來,這種“說法”經過“傳媒”傳來傳去,似乎已成為真實的歷史。

  然而,這恰恰是被歪曲的歷史。三十年了,應該將歷史的真相還原了。

  關于誰該對“張志新案”負責,陳禹山們1979年6月5日在《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寫了五段話:

  第一段話: “她,叫張志新,是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干事,因為堅持真理,被林彪‘四人幫’及其在遼寧的死黨一伙投入監獄。”

  第二段話:“‘四人幫’在遼寧的那個死黨,看了這份材料暴跳如雷,吼叫‘這樣的人得整起來’!”

  第三段話:“審訊就這樣結束了。面對這樣一位‘犯人’,林彪‘四人幫’便祭起他們那套法西斯‘法寶’來。他們給張志新同時加上腳鐐手銬,用種種殘忍的手段折磨她……。”

  第四段話:“1970年8月24日,張志新被扣上‘現行反革命’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被拉到公判處決大會上陪斗,并被用海綿堵住嘴巴,同兩個要被處決的犯人一起綁赴刑場陪斬。”

  第五段話: “盡管遭受種種非人的折磨,張志新毫不動搖,堅持真理,堅持斗爭。‘四人幫’在遼寧的那個死黨咬牙切齒地說:‘判無期(徒刑)以后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在服刑期間還這么囂張,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

  經過了解,我們現在可以肯定地說,前四段話所涉及的事情(均發生在1975年2月26日前)與毛遠新完全無關。因為毛遠新最初知道“張志新案”的時間是在1975年2月26日遼寧省委常委會議聽取、研究“張志新案”時。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在審理“毛遠新案”時,當時有關部門指定給毛遠新的辯護律師張海妮曾經明確辯稱,1975年2月26日前毛遠新根本不知道有“張志新案”。正直的張海妮律師是公正的,因為她知道,1970年6月前,遼寧省黨的核心領導小組研究“張志新案”時,毛遠新因車禍受傷而未參加會,因此不知道有“張志新案”;因為她知道,按照當時的死刑報批程序,只有省高院判了死刑,才會上報遼寧省黨的核心領導小組研究,至于死刑之外的其他刑罰,及最初的批捕等完全由有關部門按照當時的法律辦理,無須報遼寧省黨的核心領導小組批準。

  既然前四段話所涉及的事情與毛遠新無關,請問陳禹山們,前四段話所指具體是誰?請陳禹山們本著對歷史,對人民負責的態度逐條認真的回答。若不做回答,我們可以認為陳禹山們編造事實,并故意用模糊的表達方式,實現欲加之罪的目的。

  上述第五段話,這段話根據陳禹山后來的講法,實際所指是毛遠新,這段話根據我們的認真了解,發生時間在1975年2月26日遼寧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張志新案”時,而這段話的內容則完全是陳禹山們編造、拼接起來的,根本不是毛遠新所說。其中有當時遼寧省委的副書記毛遠新所說的話,也有根本不是毛遠新所說的話,其中特別關鍵的“以后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這些話就根本不是毛遠新所說。事實是,當時毛遠新除了對省高院改判張志新死刑表示同意外,僅說了一句話:“判了無期還這樣囂張”。——這一切已被當日常委會議的現場情況、原始記錄、和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審理“毛遠新案”時的相關情況定格在歷史中。

  《光明日報》1979年7月17日刊載《人民的法律為何保護不了張志新同志》,作者馬榮杰。該文說:“‘四人幫’在遼寧的那個死黨下令判處張志新死刑,不許上訴,立即執行。”

  這段話,要請馬榮杰先生明說究竟是誰“下令判處張志新死刑,不許上訴,立即執行。”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馬先生拿不出證據,無法自圓其說。

  《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刊載《張志新案還有秘密》,作者朱建國根據1998年7月21日采訪陳禹山的錄音,在該文中說:“張志新……后來因為堅決不認罪,堅持認為不僅林彪、‘四人幫’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錯誤’,于是在毛遠新主持的遼寧省革委常委會上,由無期徒刑改為死刑。毛遠新說:判了無期徒刑還這樣囂張,殺!……”

  這段話也為陳禹山所言,但與上述第五段話就有明顯不同,這兩句都不是真正的原話。再有,明明開的是遼寧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張志新案”,怎么又變成了遼寧省革委常委會了。況且,遼寧省革委常委會從未研究過張志新案,毛遠新從未主持過遼寧省革委常委會研究過“張志新案”。就是1975年2月26日遼寧省委常委會研究“張志新案”的那一次會議,也是由黃歐東書記主持,毛遠新作為副書記,根本“不夠資格”主持這次會議。對于這樣人命關天的重大責任問題,怎么能信口胡說呢!

  鳳凰衛視“口述歷史”欄目2008年2月采訪任仲夷當年的秘書張岳琦,張岳琦談到任仲夷1979年主持遼寧省委工作時克服阻力平反張志新案。張岳琦特別談到殺張志新的是毛遠新。鳳凰衛視將張岳琦的原話打出字幕“后來毛遠新批示說殺了算了。”

  這段話要請張岳琦先生說明,毛遠新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方“批示說殺了算了”?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毛遠新從未批示過這樣的話,張先生也拿不出證據,也無法自圓其說。

  “歷史風云網”載《歷史解密:張志新文革冤案是怎樣平反的》一文,作者陳少京記下了陳禹山采訪手記中的一段話:“3月9日,遼寧省委召開了常委會,專門聽取了對張志新案件的復查匯報,這次會議確定,省委要做決定,發文,召開平反昭雪大會和追悼會,……在會上,任仲夷最后說,張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慘的。……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毛遠新的屠刀之下。”

  任仲夷已去世,但任的話也是“欲加之罪”。

  那末,究竟誰該對“張志新案”負責呢?

  我們認為應該對“張志新案”負責的是一個組織系統(這里不涉及“張志新案”處理的對錯問題):

  1、張志新1968年11月下放到遼寧盤錦“省五七干校”。12月張被同干校的女干部告發“現行”問題,被送到干校沒有行動自由的“學習班”。此間張的“婚外情”問題被大字報揭發。此后張口頭、書面發表了一系列的言論,被多次批判。1969年1月9日張寫下遺書,被發現后嚴加監管。此后,張繼續口頭、書面多次發表“現行”言論,并多次被批判。1969年9月24日張志新被逮捕。

  2、1970年5月張志新被第一次判處死刑。這次死刑報到遼寧省黨的核心領導小組(1970年6月前),當時遼寧省的最高負責人陳錫聯發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于是1970年8月24日由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張志新無期徒刑。

  3、1974年至1975年初,沈陽大北監獄將張志新作為從嚴處理的典型(因張新的“現行”言行)上報至沈陽市大東區法院,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又將張案上報至沈陽市法院,沈陽市法院建議改判張志新死刑上報至沈陽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沈陽市法院院長張鐵漢在沈陽市委常委會上匯報了張志新案,沈陽市委常委會同意改判張志新死刑,市委副書記宋光代表市委簽字確認,張案又上報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長陳一光代表省高院簽字同意改判張志新死刑。

  4、1975年2月26日遼寧省委常委會議研究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張志新死刑的報告,黃歐東主持了會議。黃歐東當時是排列在曾紹山之后的遼寧省委書記。當時曾紹山因事未主持這次常委會議。這次省委常委會議共研究了省高院上報的十幾個死刑判決建議,“張志新案”是其中之一。全體常委一致同意省高院改判張志新死刑的建議。最后是由主持人黃歐東代表省委常委簽字確認同意遼寧省高院改判張志新死刑的建議。這次省委常委會議后,按照當時的“法律程序”以遼寧省革命委員會的名義將“張志新案”等死刑案一并上報給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這里,必須說明,遼寧省委常委會議對省高院的死刑判決建議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力,并無判死刑的權力。

  5、最高人民法院經過一個多月的認真復審,最后于1975年4月3日以江華院長的名義,核準了張志新的死刑。

  6、毛遠新是當時遼寧省委的副書記,是省委常委之一,他參加了1975年2月26日的省委常委會議,也同意改判張志新死刑,因此,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公正的說,在當時參加會議的省委常委中,毛遠新應在黃歐東之后承擔責任。這是因為1973年底,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李德生調任沈陽軍區司令員,但不兼任遼寧省委的工作。1973年底遼寧到北京參加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會的是陳錫聯、曾紹山、毛遠新。會后,周恩來總理明確指出,在陳錫聯調離后由曾紹山臨時代遼寧省委第一書記,由毛遠新臨時主持遼寧省委的日常工作。周總理還說,這個事情要經過政治局討論報毛主席批準后才能決定。但周總理的這個指示以后一直沒有形成中央文件,因此當時遼寧省委的排序仍然是曾紹山代理第一書記,黃歐東其次,李伯秋第三,楊春圃第四,毛遠新是副書記位居第五位。按照黨內慣例,凡事以文件為準。所以1975年2月26日的省委常委會議,在曾紹山因事不在時,是由黃歐東主持。若黃歐東不在,則依次由李伯秋主持。所以在當時作為省委副書記的毛遠新“距離”主持遼寧省委常委會還“差一大截”。但是,由于毛遠新是周恩來總理口頭指定臨時負責遼寧省委日常工作的人,因此在參加遼寧省委會議的常委中,毛遠新應在黃歐東之后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在審理“毛遠新案”時,張海妮律師曾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毛遠新應對“張志新案”負“主要責任”,明確表示“張志新案”是“集體決定”,最后法庭改為毛遠新應承擔“重要責任”。我們認為張海妮律師所言,是有道理的。

關于張志新“被割斷喉管問題”

  關于張志新在1975年4月4日執行死刑前被割斷喉管的說法,是整個“張志新案”中最駭人聽聞的情節,也是讓無數善良的人們最為震驚、最為憤慨、最無法容忍、感情上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的殘酷行為。

  關于“張志新被割斷喉管”,陳禹山們在1979年6月5日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中沒有明說:“第二天臨刑前,張志新被秘密地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一個辦公室。接著來了幾個人,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然后拉到全監獄犯人面前宣判。黨的好女兒張志新臉不變色、昂首挺胸、怒目而視。”

  1979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中央樂團張志勤《姐姐,我為你訴說》文,文中訴說:“1975年4月4日姐姐被秘密加處死刑……。凌晨,姐姐被秘密帶到一個辦公室,來了四條大漢,把姐姐按倒在地,頭下墊一塊磚,慘絕人寰地割斷了她的喉管……。”

  1979年6月13日,《光明日報》發表北京師范學院政治教育系教師、共產黨員許俊基《伸張正義 維護法紀》文, 1979年6月24日,《光明日報》發表郭羅基《誰之罪》文, 1979年7月11日,《光明日報》發表陳禹山《走向永生的足跡》文, 上述三篇文章均說張志新被割斷了氣管或喉管。

  1979年9月5日,《光明日報》發表《為真理而斗爭——優秀共產黨員張志新的英雄事跡》,該文編者按:“下面這個材料是根據張志新烈士獄中的難友和當時的管教人員提供的情況整理的,是對本報6月5日刊載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一文的進一步補充……。”該文記述:“據管教人員回憶……接著,就把張志新押解到四大隊二樓一間辦公室割她的氣管……,但是,張志新站了起來,仍然昂首挺胸……”。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發表朱建國《張志新冤案還有秘密》文,該文根據1998年7月21日采訪陳禹山的錄音寫道:“當年陳禹山在采訪時發現,對行刑犯人割喉管這個超越法西斯的‘創舉’,是遼寧公安局的一個法醫根據當時遼寧當權人物的意旨而提出來的。有許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聲呼冤,就是要學習革命烈士呼口號,有的‘反革命犯’還高呼‘毛主席萬歲’,這被認為影響極壞,割喉管被設想出來。其時主持遼寧黨政軍全面工作的毛遠新(毛澤東侄子)等當權人物同意了這一‘捍衛毛澤東思想’的創造性的‘新生事物’。”該段文字的小標題為“張志新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關于“張志新被割斷喉管”問題,以上引用了報紙上正式發表的七篇文章中的相關描寫。

  首先,經過調查了解,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歷史的事實是毛遠新從未同意過“對行刑犯人割喉管”也從來沒有任何人向毛遠新請示過“對行刑犯人割喉管”。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在審理“毛遠新案”的過程中,所謂毛遠新“同意”、“指使”、“批準”對張志新“割喉管”的事情,從未作為一個審訊的問題。原因很簡單,因為這件事與毛遠新無關。

  但是,張志新是否“被割斷喉管”呢?

  1、以上引用的七篇文章中,張志勤文、許俊基文、郭羅基文、 陳禹山文四篇文章均明確說張志新被割斷喉管”,使用的詞均為“割斷”。

  對此,我們反復找知情人進行了認真的了解。答復非常明確,所謂“割斷張志新喉管”或“割斷張志新氣管”的說法都不是事實。事實是,當時為防止張志新呼喊反動口號,經沈陽市法院院長張鐵漢的決定,在宣判死刑大會前,由沈陽市公安局衛生所的醫生對張志新做了割破聲帶的手術。(經了解,此種手術,對其他死刑犯也曾做過)

  張志新從未被割斷氣管或喉管,實際上被《光明日報》自己發表的文章所證實。

  1979年9月5日《光明日報》發表《為真理而斗爭—優秀共產黨員張志新的英雄事跡》,該文編者按:“下面這個材料是根據張志新烈士獄中的難友和當時的管教人員提供的情況整理的,是對本報6月5日刊載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一文的進一步的補充……”。該文記述:“據一位難友回憶,大會宣布把犯人押上來,張志新戴著手銬腳鐐,身上綁著繩子,胸前濕了一大片,沒有人押著,仍然昂首挺胸,邁著堅定的步伐”。——請注意,該難友沒有看見張志新被割斷了氣管或喉管,也沒有看見胸前的“血”濕了一大片。

  該文記述:“據管教人員回憶,……張志新跳下刑車,仍然昂首挺胸,一步一步莊重地向行刑地點走去。”“到了行刑地點,張志新仍然昂首挺胸,凝視遠方,儼如冬梅傲雪,酷似秋菊凌霜……”。——請注意,管教人員也沒看見張志新被割斷了氣管或喉管。

  其實,人們依靠常識,也可以判斷出,一個被割斷氣管或喉管的人很快就會死亡,不可能參加宣判大會、上車押赴刑場、下車走到行刑地點。
  2、陳禹山在《走向永生的足跡》一文中說:“1975年4月4日槍殺她之前,她被按倒在地上割斷了氣管,她呼喊、掙扎,她痛苦至極,咬斷舌頭”。請問,“割斷了氣管”如何“呼喊”?

  3、以上引用的第一、二篇文章中共有三處使用“秘密”的描寫。一處說張志新“被秘密加處死刑”,另外兩處說“張志新被秘密地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一個辦公室”,在那里“割斷了她的喉管”。

  張志新被“加處死刑”,經層層法院報批,經省委常委會議研究,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監獄全體犯人大會宣判,經大布告張貼,何來“秘密 ”。

  “張志新被割斷喉管”,又有“意旨”,又有“同意”,何須“秘密”?

  “張志新被割斷喉管”,“拉到全監獄犯人面前宣判”,何來“秘密”?

  但陳禹山們為什么非要“秘密”呢?因為這個假話說的太大了。陳禹山們要留退路。如果有人堅決不相信,“張志新被割斷喉管”,一定要找出“執行人”、“證明人”,對不起,因為是“秘密”執行的,所以找不到人。如果有人要將這個“罪惡”落到實處,也一定要找出“執行人”、“證明人”,還是對不起,因為是“秘密”執行的,所以還是找不到人。

  寫到這里,1979年有關“張志新案”的一個情況是不能遺忘的。

  1979年,從6月5日《光明日報》發表陳禹山的《一份血寫的報告》開始到9月12日《光明日報》發表《論張志新這個典型的時代意義》止,三個多月的時間里,以《光明日報》為中心的許多報刊將“張志新案”的宣傳推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無數善良的人們,熱血沸騰,群情激昂,強烈要求追查嚴懲割斷張志新喉管的兇手。直至發出了“‘誰之罪’的全民天問”。在一切進行的“如火如荼”時,突然之間“張志新案”的宣傳停止了。這是為什么?難道怕否定“毛澤東時代”,怕否定毛澤東本人嗎?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一直延續至今的“非毛化運動”何時停止過,連“毛澤東餓死了三千萬人”這樣的天大謠言都敢造,而且至今還未停止,怎么可能是怕否定“毛澤東時代”,怕否定毛澤東本人呢?這樣就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張志新案”的“故事”宣傳得太離奇了,群眾要求追查嚴懲割斷張志新喉管、殺害張志新的兇手這個要求其勢洶洶,已經無法落實,無法交代了。所以只能“奉命”停止了。但是,無數善良的人們的正當要求怎么回答呢?于是,就有了1979年9月12日《光明日報》發表的《論張志新這個典型的時代意義》文。該文說:“殺害張志新的劊子手當然是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像張志新這樣的冤案,我們一般的不主張追究兇手、追查個人責任。因為文化大革命中制造了那么多的冤案的罪責不應當由那些有關的人來負。而應當由林彪‘四人幫’和他們制造的現代迷信來負”。——然而,這樣的解釋能令人信服嗎?
  “文化大革命”后,除“兩案”(“林彪案”、“王張江姚案”)外,法院還判決了很多“造反派”、“三種人”。所以“張志新案”的“有關”責任人未被處理,不是“不主張追究兇手,追查個人責任”,而是找不到割斷張志新喉管的責任人。而找不到責任人,又是因為沒有“割斷張志新喉管”這件事。

  如果陳禹山們堅持說“張志新被割斷喉管”確有其事,那就請陳禹山們將“割斷張志新喉管”的相關人員,包括“提議人”、“請示人”、“批準人”、“執行人”、“證明人”等全部揭露出來。同時包括那三十多例被割喉管人的相關情況也全部揭露出來。

  中國有句老話:謊話說不圓,行家們的經驗之談是謊話的內容越豐富,細節越多,漏洞、自身矛盾也越多。

  然而,問題的嚴重性在于,將割破聲帶的手術有意歪曲,編造成聳人聽聞的血淋淋的“割斷喉管”,連同本文上述憑空編造“殺了算了”,并將這兩個責任栽贓陷害大造輿論,強加在毛遠新的頭上。而毛遠新又是毛澤民烈士的兒子,毛澤東撫育長大的親侄兒。連毛主席的親人,連毛主席本人都敢誣陷,在中國誰不在他們誣陷的恐怖之中!?

張志新刑前是否被逼瘋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發表朱建國《張志新案還有秘密》一文。朱建國根據1998年7月21日采訪陳禹山的錄音在該文中說:“張志新開始和其他犯人合關在可以有地鋪睡覺的普通牢房里,后來因為堅決不認罪……,于是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號’里。經過多日的‘小號折磨’,張終被逼瘋……在床上大小便。”(請注意,“只能一人坐的‘小號’里”怎么能“在床上大小便”)。該段的小標題為“張志新刑前已被逼瘋。”

  然而,同是這個陳禹山在1979年6月5日發表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寫道:“1975年4月3日,張志新被加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天下午6時,辦案人員到監獄向張志新宣讀死刑判決書。張志新鎮靜如常。……我的觀點不變!’第二天臨刑前,張志新被秘密地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辦公室……,然后拉到全監獄犯人面前宣判。黨的好女兒張志新臉不變色、昂首挺胸、怒目而視…… ”。

  還是這個陳禹山,在1979年7月11日發表在《光明日報》上的《走向永生的足跡》中說:“臨刑前,在沈陽東陵區大洼刑場上,她昂首挺胸、怒目蒼天、視死如歸、穩步向前……”。

  所以,陳禹山們又說張志新沒有瘋,而且是昂首挺胸、視死如歸。

  陳禹山們一會兒說張志新瘋了,一會兒又說張志新沒有瘋。這是怎么回事?

  關于張志新死刑前的精神狀態,據知情者說,張志新得知她將被判死刑,曾寫了一個條,大意是:“我是生活上的大流氓、政治上的娼妓,請求痛改前非,爭取從寬處理”。張志新的要求報到某某(暫不點名)處,某某說,省委常委已經研究過了,變不了。

寫給幾位作者

  文章寫到這里,我想對本文引用的幾篇文章的作者張志勤、許俊基、郭羅基、朱建國、張岳琦、陳少京等說幾句心里話。我估計,各位很可能并不真正掌握“張志新案”的真實情況,可能不自覺的成為了“傳聲筒”,將不是事實的內容寫在了你們的文章中,或說在“專欄”的節目中。各位很可能也是“受騙者”,像我自己過去一樣,。我在文章中請各位回答的問題,估計各位很難回答。我的目的在于說明真相,揭露騙局,并不想為難各位,請理解。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是追求真、善、美的,如果各位意識到自己已經不自覺的成為了被利用的對象,本人建議各位堅決地與陳禹山們劃清界限,回到實事求是的立場上來。本人向各位致禮!

寫在結尾的話

  我們在調查了解“張志新案”的過程中,翻看查閱了大量的文字資料,其中包含有大量的牽扯到毛遠新的議論、說法和傳言。深切地感到高調“宣傳張志新案”的主要政治目標并不是林彪、“王張江姚”,也不是當時年僅三十多歲深得毛澤東喜愛和信任的侄子毛遠新,而是通過林彪、“王張江姚”和毛遠新的“傳遞”,將目標最終鎖定在“毛澤東時代”和毛澤東本人的身上。而這一切都是在不言之中的。當然,暗示也是明顯的。比如“誰之罪的全民天問”,比如“一定要譴責、懲罰真正的歷史罪人”,比如朱建國的《張志新冤案還有秘密》的文字“……割斷喉管’被設想出來。其時主持遼寧黨政軍全面工作的毛遠新(毛澤東的侄子)等當權人物同意了這一‘捍衛毛澤東思想’的創造性的‘新生事物’”。

  近年來有關“張志新案”的真相已有一些披露,比如張志新與原在東北的某高級領導干部的特殊關系,比如張志新一些言論的來源,比如張志新的婚姻狀況,比如張志新多次惡毒攻擊毛主席是自我毀滅的說法,比如張志新在獄中的表現……等等。在遼寧,在沈陽還有很多人了解張志新,也了解“張志新案”。總之,歷史的真相是不可能永遠被遮蔽的。

  客觀的說,“張志新案”在那個年代(1969——1975)是一個正常處理的案件,然而到了1979年卻被別有用心的人 挖掘了出來,歪曲、篡改、編造,改寫成否定“毛澤東時代”,否定“毛澤東”的“陰謀史學”故事。“張志新案”成為了他們抹黑毛澤東時代的工具。

  近幾年來,我參與揭穿的“陰謀史學”故事至少有兩件。一件是所謂“田家英死亡真相”的故事。該故事編造、暗示田家英是被毛澤東派人秘密殺掉的,根本不是自殺。黃紀蘇  2006年在香港《鳳凰周刊》上寫文章揭穿了這個謊言,并創造了“陰謀史學”這個概念。第二件是所謂“鄧穎超日記”。編造者們憑空編造所謂“鄧穎超日記”,其內容是用編造的故事詆毀毛澤東,編造毛澤東和周恩來之間的矛盾。

  三十年來,“陰謀史學”大行其道,單單針對毛澤東的“陰謀史學”故事,就已經從建國后擴展到了建國前,幾乎涵蓋所有的歷史時期。當然,“陰謀史學”的故事主要集中在“反右”、“大躍進”、“廬山會議”、“文化大革命”等關鍵問題上。多少偽造的歷史、歪曲的歷史卻以真實歷史的面目出現,欺騙了很多的人。

  我深信,今天“非議”毛澤東的絕大多數人是被惡意編造和歪曲的歷史所誤導、所欺騙的,只有極少數人是因為偏見,自覺的“非議”毛澤東的。

  我強烈的感覺到。在“陰謀史學”的故事背后,是尖銳的階級對立。是立場、感情、世界觀、人生觀的尖銳對立。

  我堅信:

  歷史在前行,歷史的真相終歸會大白于天下的。

  對歷史真相的深入發掘和思考,將有利于中國的今天和明天。

  一個新的歷史時代的到來是不可阻擋的!

dadi 此文可以判斷中國未來若干年的歷史走向,因為歷史小丑的徒子徒孫大多健在,他們還會繼續掙扎。但時間將揭去他們的遮羞布。 2009-6-25 9:58:51 3分
冰山雪蓮 【zhao501】 我記得此文刊出第二天,統計的點擊數競過一萬多,有這可能嗎?現在刊出的評論又是一邊倒,這又有可能嗎? -----------------為什么不可能的?愿聞其詳。 2009-6-22 22:32:03 3分
zhao501 我記得此文刊出第二天,統計的點擊數競過一萬多,有這可能嗎?現在刊出的評論又是一邊倒,這又有可能嗎? 2009-6-21 19:37:37 1分
hsy480325 文革有公安6條 2009-6-20 20:46:25 3分
西去的騎手 評論人:【sxmj0001】  評論時間:2009-6-8 9:36:17  打分:3分 
  看了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復,也許我體會錯了你的意思,但是不管對錯我還是想說,從你的文字意思來看,“惡毒攻擊毛主席”被判死刑是理所應當的!難道這是所謂的“犯上”罪,要株滅九族? ------------------我認為,張志新被判死刑的原因,并不只是她“惡毒攻擊毛主席”,而主要是頑固對抗改造.按當時的慣例,如果僅有反動言論而沒有反革命行動,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事實上,張志新最初也沒有判處死刑,而僅僅是判處徒刑而已.但她在監獄中那樣攻擊毛主席,寫了那么多油炸火燒毛澤東的語句,還在犯人大會上公開罵毛澤東,如果對她不加重處罰,其它犯人也進來效尤,那么監獄不就亂了套,還談什么對犯人進行改造?所以,對她當然是加重處罰,先判處無期徒刑,最后改判死刑.
隨便說一句,另一位被右派們捧成圣女的林昭,被判處死刑也是同樣原因.她在監獄中同樣惡毒攻擊毛主席.
2009-6-18 9:42:49 3分
我耶-朦朧 我回答張銘的問題。30多年來,輿論工具一直是掌控在現代權勢封建資產階級手中,誹毛、反共、媚外的精英們的言論可以暢行無阻,現在我們一般人想回擊誹毛反共的無恥讕言都要受到網絡的阻止和封殺,這是上層的旨意。我看過有關毛遠新的文章,他不服反革命政變政權,他不是要沉默,他要是能說話,對現代權勢利益階級是太不利了,所以可以想見,權勢階級是絕對要對他封口的,也必然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他還不如普通百姓自由。 2009-6-18 2:42:57 3分
滅奸興國 文章以事實為依據,還了歷史的本來面目,我為作者的仗義直言叫好,堅決的給與支持。從張志新案的平反,可以看出,那些所謂的XXX,是多么的下流無恥,多么的卑鄙骯臟,他們從來就不是事求是,好像歷史是他們手中的泥團,愿意怎么捏就怎么捏。這些奸詐無恥小人們除了能禍國殃民外,他們能干什么? 2009-6-17 15:04:08 3分
冰山雪蓮 毛澤東時代的法,是最廣大的勞動人民的法,是真正的善法!相反,地、富、反、壞、右、走資派……認可的“善法”,對勞動人民來說,卻是真正的惡法!是野獸的法!有人問得可笑:“在毛澤東時代,你能罵毛澤東嗎?”意思是說現在可比“改開”前民主、自由多了,現在可以罵XXX等,以此美化現實!但是,如果你不是地、富、反、壞、右、走資派……,你要罵毛澤東干嗎?勞動人民想罵毛澤東嗎?勞動人民有罵毛澤東意愿嗎?無視最廣大的勞動人民的愿望,卻體現地、富、反、壞、右、……獸性的法律,能說是“善法”嗎? 2009-6-16 15:49:17 5分
lzx_1949 惡法也是法,只要對任何人同樣適用,就是程序正義.張志新觸犯特定時期的"法",理應應得受到懲處.否則難道我們還得為歷史上所有在今天看來都屬非良法環境下愛到懲處的人物去平反嗎?更何況良法還是惡法,還受人的主觀立場動機等影響. 2009-6-16 8:27:20 5分
冰山雪蓮 評論人:【sxmj0001】  評論時間:2009-6-8 9:36:17  打分:3分 
  看了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復,也許我體會錯了你的意思,但是不管對錯我還是想說,從你的文字意思來看,“惡毒攻擊毛主席”被判死刑是理所應當的!難道這是所謂的“犯上”罪,要株滅九族? 
----------------------------------------誰在“株滅九族”?連這么一個清楚簡單的事情,都說不好,都要無中生有,真不知你平時是怎樣思考問題的。張志新的父親被“株連”了?張志新的母親被“株連”了?她的孩子被“株連”了?
2009-6-14 13:40:48 4分

長夜難明 蘇先生的工作很有意義,希望更多的了解歷史真相的人,象蘇先生這樣揭露三十年來的“陰謀史學”,還歷史之真相,中國人民不愿意繼續受騙了。順向蘇先生表示敬意和感謝! 2009-6-7 16:38:01 3分
hongweibing 當年粉碎四人幫時中央所傳達的文件,有辦法的同志應當弄一分到網上來。要原文。 2009-6-7 14:58:36 3分
ksl1958 校正: 1979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中央樂團張志勤《姐姐,我為你訴說》文,文中訴說:“197(5)年4月4日姐姐被秘密加處死刑……。凌晨,姐姐被秘密帶到一個辦公室,來了四條大漢,把姐姐按倒在地,頭下墊一塊磚,慘絕人寰地割斷了她的喉管……。”
2009-6-7 14:29:04 3分
xu1013 【今日方知】 割喉管的說法摻了水,虛妄可恥,但是給死刑犯做割破聲帶的手術,也很殘忍啊。蘇老師這樣一講,我反而認為陳禹山們寫的東西,只能說在事實基礎上有夸大,加上人們以訛傳訛,什么說法都有。
==========================================
那個時代的許多事情,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把這件事的過錯全部推到毛遠新身上,是不公正的,再進一步把目標指向毛澤東,則更不合適,帶有明顯的政治目的。
文革亂,是事實,但為什么會亂?為什么明知會亂,毛澤東還要發動文革?如果象某些人所說的,毛澤東是一個專制、獨裁的“皇帝”,他有必要這樣做嗎?他真的就是一個瘋子嗎?想清楚了這些問題,也就知道了民主的實現并不容易。
書生輕議冢中人,冢中笑爾書生氣!
2009-6-7 14:28:19 3分
danggezhang 【tsjsjc】:好樣的蘇鐵山。希望更多知道真象的網友出來揭露“陰謀史學”。
【happydxp】:文章作者有理有據,用事實說話,揭露改革教的陰謀史學的現實意義,好!
【兄弟】:首先向您致敬!要說清楚真的很累,不厭其煩但又是必須的!我知有很多人信維基百科上胡言,信鳳凰網的亂語,信主流的對前30年歷史的污蔑。看現實,否定之否定就知誰說謊。還毛澤東清白!
【liugang】:感謝蘇鐵山先生做的大量艱苦細致的調查工作,揭露了真相。
【捍衛真理】:非常感謝蘇老師做這些有意義的工作,說明歷史的真相,非常有必要,因為廣大的青少年不了解歷史,都是通過看文章來判斷歷史。而有些人的確太無恥了。
【本正源清】:感謝蘇老師以嚴肅認真的態度,以翔實可信的資料還原歷史的真實!盼望有更多的蘇老師還原更多的 真實歷史!
【玄武湖】:陳禹山的《一份血寫的報告》是陰謀史學中最大的一支毒箭,是直接潑在毛澤東身上的最毒的一盆臟水。它在中華大地、乃至世界造成的惡劣影響,是難以估量的。它欺騙誤導了多少善良的民眾,有的至今尚未覺醒。在此,不禁要問,陳禹山究竟是什么人?他的幕后操縱者是誰?如今真相大白了,應該把他們推上歷史審判臺,接受人民的審判。建議,蘇鐵山的這篇文章,應發行單行本。
【芷水】:我強烈的感覺到。在“陰謀史學”的故事背后,是尖銳的階級對立。是立場、感情、世界觀、人生觀的尖銳對立。非常感謝蘇老師提供如此詳實的資料以正視聽!向蘇老師致敬!
【lsliu3】:這篇文章很及時!這么詳細的資料,公正地把事實清晰展現在我們讀者面前,使歷史真相大白于天下。感謝蘇老師!
【冷眼】:編造的故事又一個被大白于天下,這些改開的小丑們也真夠笨的.向作者致敬.辛苦了,望繼續努力一一揭露,還歷史于清白,清除流毒,凈化人們的思想和心靈.這是每一個有良知有德行的中華兒女所賦予的歷史責任.
【danggezhang】:對蘇鐵山先生的大作一氣讀完。再次向您和您的勇于捍衛真理的正義與勇氣致以崇高的敬意!并祝您在今后能寫出更多、更好的,對青年一代具有普遍教育意義的好文章!
【百年幽靈】:謝謝作者,中國人民謝謝你!
【zzw2009】:“張志新案”成為了他們抹黑毛澤東時代的工具。確實,那個時候“張志新案”讓我們感到“文革”慘不忍睹。
【文水果】:感謝作者的理性分析,同時讓我們知道了歷史真相。也為我們現在的中國擔憂,因為謊言居然能夠大行其肆,說明我們的主流具有狹隘的,自私的本質
【danggezhang】:向蘇鐵山致以崇高的敬意!這篇大文具有很高的歷史意義。因為遲至70年代以后出生的大多數中國人,對張志新案都是記憶猶新的。毫無疑問,這將對中國年輕一代的思想產生相當廣泛的影響!
【hew2009】:我當年是從報紙上看到此案,心中曾有幾許迷惑,已經這么多年,塊壘不大,卻也難消,終于了解了事件真相,不勝感激!
【nannan】:蘇先生,謝謝您。“歷史在前行,歷史的真相終歸會大白于天下的。”

2009-6-7 13:41:22 5分
ymy1926 好文章。客觀、公正、科學。我希望看到陳禹山們的反駁,我相信陳禹山們是無法駁倒蘇鐵山的,也許陳禹山們根本就不敢站出來辯論。 2009-6-7 13:39:15 5分
未了僧 感謝身為“文革”的親歷者、受委屈者、堂堂正正的中華兒男——鐵山先生的縝密分析和揭露,為晚輩又解開了一個關于“文革”的個案的疑惑。致以同志的敬禮! 2009-6-7 13:14:10 5分
沒有辦法 一個偉人曾經說過:吹牛撒謊是道義上的滅亡,它必能導致政治上的滅亡
改開以來,有多少靠造謠、誣陷方法寫出的文章,辦結的事情?這些,老百姓的心里有數。人民群眾的心里是雪亮的,只是他們沒有在常規媒體上的發言權而已,“皇帝的新裝”時而上演,只是那些天真的孩子沒有呼喊的機會而已
2009-6-7 13:03:26 3分
霞光萬丈 向你致敬! 2009-6-7 13:03:04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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