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按]此文圍繞農奴制的衰落與資本主義的興起兩大問題,批評了波斯坦和勒羅伊拉杜里的新馬爾薩斯主義的“人口根源說”,同時又批評了波斯坦所謂的“貿易根源說”。波斯坦等人曾在1978年撰文進行反批評。波斯坦的新馬爾薩斯主義的“人口根源說”通常被稱為“波斯坦模式”,據英國學者的理解,其基本內容是:在1100年和1500年之間存在著以十四世紀初為分水線的兩類主要的趨勢。這個分水線之前的趨勢包括貿易與人口之穩步增長、貿易中心(城市)及獨立的法律體系之發展、對糧食需求的壓力導致增加對未墾之邊緣土地的使用,與此相聯系的是糧價的上漲。這種趨勢在十四世紀初完全改變方向。由于黑死病的結果,需求與供給均降低,農村人口減少,影響到放棄邊緣地區高成本土地之生產,農產品價格下跌,從而有利于城市貿易。隨著租金降低、許多農民持有地無人耕種,以及領主自用地收益減少,封建地主變得比較貧困起來并在某些場合訴諸暴力和勒索,企圖恢復他們的收入和勞役。“這種模式在性質上幾乎是馬爾薩斯主義的,因為它把人口的變動看作變化的主要力量。” (道奇森和巴特林:《英格蘭與威爾士歷史地理》,倫敦, 1978年,第120頁。)下面是布倫納文章的摘譯。
我對波斯坦等人的批評的具體方法是極其簡單而明了的:那就是觀察十二至十八世紀這六、七百年間整個歐洲類似的人口趨勢,并且證明“同樣的人口趨勢,在不同的時間和在歐洲不同的地區,產生了不同的結果。”按照波斯坦的“兩個階段的模式”,第一階段是十二至十三世紀,特點是人口增長導致對未墾邊緣土地之使用,以及糧價和地租的上升;第二階段是十四和十五世紀,特點是人口銳減,地租下降,勞役減少,“人口的災禍決定了農奴制的崩潰”。勒羅伊拉杜里所研究的十六至十八世紀的歷史則重復了波斯坦的“兩個階段的模式”,即第一階段是十六世紀的人口增加與租金上升,工資下降和農民持有地的分解;第二階段是“急劇下降的生產力導致十七世紀人口的大災禍”。然而,在東歐,特別在波美拉尼亞、勃蘭登堡、東普魯土和波蘭,十四世紀晚期人口的減少卻伴隨著農奴制的再版。“到1500年西歐農民幾乎全部獲得自由,而東歐農民則失去自由。”至于十六世紀的人口增加,在法國確實出現了農民持有地的分解和日益下降的生產力。“但在英國則相反,支配的傾向是要建立越來越大的土地單位;是要合并農民的持有地并將它們出租給大的租地農場主,這些農場主又借工資勞動的幫助來耕種它們。伴隨著生產組織中的這種變化,便是農業生產力具有真正劃時代結果的較大的增長。”這樣,英國雖有十六世紀(第一階段)的人口增加,卻并沒有十七世紀(第二階段)的生產力下降,因而馬爾薩斯主義的模式便最后瓦解。
波斯坦和勒羅伊拉杜里的人口學模式是在對商業化模式的批評中產生的。商業化模式認為市場的力量決定農奴制的衰落和資本主義農業的興起。波斯坦證明,市場的力量遠非自動導致農奴制的解體,它可能實際上跟農奴制的強化相一致。例如在某些最接近倫敦市場的地區,十三世紀增加勞役的趨勢是最強烈的。然而波斯坦從未真正詳述歐洲經濟發展的貿易根源說(指商業化模式)的致命缺陷。在我看來,貿易根源說忽視下述事實,即農奴制不只是表明、甚至也不是首先表明跟貨幣租相反的勞役租,而基本上是表明強有力的領主任意勒索之權。既然農奴制的本質是在決定地租水平方面,特別是通過阻止農民遷移從而阻止一種“佃戶的自由市場”方面,用市場以外的壓力加到農民身上的能力,因而毫不足怪,貿易的波動乃至任何類型的市場因素本身,都不足以決定農奴制的解體。“農奴制乃是一種權力關系,它好象只有按它自己的條件,通過改變階級力量的平衡才可以被廢除。”
波斯坦和勒羅伊拉杜里主要以人口學模式來代替商業化模式,他們未能把階級結構的發展及其后果放在他們分析的中心。他們不僅未能對東歐農奴制加強和西歐農奴制衰落過程進行比較分析,也未提出“英國農業資本主義的興起和農業生產力的增長和它們在法國的衰退之比較分析”。英法兩國不同的農村階級結構決定著農業生產力發展的不同結果。到十五世紀中葉,西歐大部分地區的農民獲得了自由。“如所周知,十六世紀上半期在英國是一個威脅整個社會秩序的主要的農民起義的時期。這些起義中——特別是三十年代北方的起義以及1549年凱特起義——最嚴重的主題乃是農民保有權的安全,特別是任意罰金問題。如果成功,正如一位歷史家所指出的,十六世紀的農民起義也許已經‘剪斷了農村資本主義的翅膀’。但它們未成功。的確,到十七世紀末,英國地主控制了耕地的大部分,可能是百分之七十至七十五,而資本家階級關系之發展,對經濟發展所具有之重大后果實為其他任何地方所不及。這樣,在我看來,正是古典的地主一租地資本家一工資勞動結構的出現,使英國農業生產之轉變成為可能,而這又是英國獨特的全面經濟發展之成功的關鍵。”由于農民未能確立本質上對土地的自由持有權,地主便得以壟斷、合并和圈圍農民的土地,并把它們租給租地農場主。這對農業發展是必不可少的,因農業發展要求投入資本、引進新技術和大規模經營。正是農村階級結構的這種轉變(它出現在十四世紀晚期以后)使英國實質上增加了它的農業生產力,從而免除了過去的危機之重現。農業的改善不僅使較大比例的人口離開土地進入工業成為可能,同樣重要的是,它直接或間接地捉供了日益成長的國內市場,這在歐洲“十七世紀普遍的經濟危機’’的整個時期,在英國工業的繼續發展上乃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正是基于農業資本家階級的出現的一種農業革命,使得英國變成經歷工業化的第一個國家。
法國農業轉變之失敗,似乎直接由于早期近代農民持有土地的持續的力量,而這種力量在英國卻在不斷瓦解。資料已表明農民的這種相對的成功,憑借這種成功,整個西歐農民公社才能夠在中世紀抵抗地主的權力。歷史家已描述了大陸農民公社長期斗爭的歷史意義。法國的不同地區,一村又一村的農民取得了某些重要的經濟和政治權利,如使用公用地、使租金固定并取得土地世襲權,而且以自己選出的代表代替舊的村長。此外,跟英國不一樣,法國“中央集權的國家似乎已作為一個‘階級似的’現象來發展(至少在大部分地區),即特別是在它對土地任意征稅的權力的基礎上,作為一個獨立的剩余榨取者來發展。”國家限制地主的租金,以便使農民能交更多的捐稅。因而國家在進行干預,反對地主以結束農民的不自由身份并確立和保障農民的財產方面感到興趣。在十五世紀,法蘭西“君主國似乎通常已確認農民的世襲保有權(cens)的完整”。英國的農民,如我們已看到的,通過逃亡和抵抗到十五世紀能夠從農奴制贏得自由。然而他們對大部分土地未能確立自由持有權(法國的農民則在較早的時候便已取得),這就剝奪了英國王室潛在的財政基礎。在十五世紀末和十六世紀初,英吉利君主國在其走向中央集權的過程中對地主的依賴,就阻礙了它在幫助農民在其爭取自由持有地的流產的斗爭中起決定作用(這一斗爭顯然發生在這個時期)。英國貴族和鄉紳的重要部分,在取得秩序和爭取經濟發展的穩定條件的利益方面,顯然是支持王室的。然而,正是這些人在圈地和合并條形地以及農業資本主義的利益方面,最關心損害農民的財產。
不能說法國的地主不想合并農民持有地。但問題是為了這樣做,他們不能象在英國那樣,單純將租金或罰金(指進莊費)提高到不可能交納的水平,從而在租約或公簿持有地期滿時驅逐小佃戶。在法國的大部分地區,國家所支持的法律給習慣的土地保有權保證了世襲使用權和固定的罰金。這樣,地主就得收買無數小農的持有地,以便積聚成一個整體的單位。而這是很不容易完成的。“法國農民公社和農民所有主的持續的力量,甚至在十七世紀末在下述事實中也是明顯的,即百分之四十五至五十的耕地仍舊為農民所據有,通常分散在敞地之中。在英國則不同,這時所有者和占有者不多于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的土地。”
總之,要理解由法國的這種階級結構所造成的經濟發展的陰郁的模式是并不困難的。在法國,不僅存在著農業生產力之長期衰退,而且存在著發展國內市場的相應的無能。這樣,有諷刺意味的是,法國農村居民最完整的自由和財產權利,卻意味著貧窮和落后的自我持續的循環。在英國,恰恰是缺乏這種權利,促進了經濟發展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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