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形態問題的徹底反思
——地理條件與經濟人選擇
姓名: 許平中
單位: 河南電大武陟分校
摘要: 社會結構和經濟、政治制度,都是經濟人在特定客觀環境下合理選擇的結果。利用奴隸勞動的必要條件是為市場進行批量生產,中國在夏商周時代不具備市場條件,所以中國不存在奴隸制度。封建制度產生于產品不便于集中利用的地區,中國的基本消費品糧食和布匹很便于集中利用,所以沒有形成封建主義的政治結構。從戰國到清朝,中國是以小農為主的亞細亞社會。西歐自然產品差異大,水路運費低,便于商品市場的發展,產生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中國自然產品差異小,陸路運費高,不具備發展商品市場的條件,不可能產生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蘇聯、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是古老亞細亞社會的社會精英利用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批判,發動窮人打倒富人的結果。窮人政權的運作并不十分成功,實行市場改革是為了趕上現代化步伐。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并不對立,它們只不過是人們在不同約束條件下所選擇的不同道路而已。
關鍵詞:地理條件 合理選擇 社會形態 現代化
1859年,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歸納了歷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后寫道:“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人類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
蘇聯人認為馬克思所說的亞細亞生產方式不夠確切,以原始社會代替亞細亞社會,歸納出原始社會、奴隸社 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是其低級階段)五種社會形態依次 更替的理論。
20世紀30年代,中國人在進行了關于中國社會史問題的大討論之后,按照社會形態依次更替理論,把夏商周三代 確定為奴隸社會,戰國以后確定為封建社會,并認為至遲 在明清時期,中國已經產生了資本主義萌芽,按照毛澤東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的說法,“如果沒有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中國也會緩慢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
幾十年來,許多人認為經蘇聯人修改后的形態更替理論雖然比較清楚,但也更加絕對化,絕對化的結果是產生了許多疑問:“亞細亞社會”真是原始社會嗎?夏商周是奴隸社會的依據何在?戰國以后的社會符合封建社會的特點嗎?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為什么沒有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生產關系?
本文根據地理條件,應用經濟學原理探討社會形態的基礎,并對不同社會形態的關系予以分析。
一、亞細亞社會不是原始社會
“亞細亞”的本意是太陽升起的地方,亦即東方。在西歐人來,從埃及經兩河流域、伊朗高原、印度半島到中國、日本甚至澳大利亞、新西蘭,都屬于東方,他們把“東方”這一廣闊地域籠統地稱為“亞細亞”洲,簡稱亞洲。由于四大文明古國埃及、巴比倫、印度和中國都位于東方,所以馬克思所說的亞細亞生產方式,無疑就是指存在于四大文明古國的生產方式。根據我們對中國情況的了解,以農戶家庭生產和生活為基礎的小農結構是這種生產方式的主要特點。由于文明古國幾千年來的生產方式一直沒有多大變化,直到資本主義擴張到這里時還保持這樣的小農結構,所以把它作為原始社會形態顯然是不妥當的。那么馬克思為什么把亞細亞社會作為古代奴隸制社會之前的社會形態呢?
晚年的恩格斯在研究家庭問題時曾經談到這一原因。馬克思提出社會形態的1859年,人們還沒有開始研究家庭演變的歷史,但當時就已經知道,氏族的規模大而家庭的規模小,所以人們普遍以為氏族制度是由家庭(或家族)制度發展起來的。由于希臘、羅馬的古代社會產生于氏族制度(解體以后),而埃及、巴比倫、中國等文明古國卻仍然是以家庭農戶為基礎的生產方式,這就有理由認為古代奴隸制生產方式是文明古國亞細亞生產方式發展的結果。由于亞細亞社會的產生也確實早于古代希臘社會,于是馬克思就把亞細亞社會和古代社會看成是依次演進的兩個社會形態。
1877年,摩爾根在他的《古代社會》一書中闡明,家庭有著長期演變的歷史,以血緣為基礎的人類社會的原始形態是氏族,它在世界上曾經普遍存在,而家庭和家族的各種形態,則是氏族解體后才逐漸發展起來的。這樣,實際情況就與人們原來所認為的相反,不是家庭發展成氏族,而是氏族發展為家庭和家族。于是,以家庭農戶為基礎的亞細亞社會,就肯定是氏族社會經過長期演變發展才形成的社會形態。由于蘇聯人無法合情合理地解釋亞細亞社會,于是他們把亞細亞社會一筆勾銷,在它原來的位置上放入了原始社會。但是這樣一來,從原始氏族組織發展起來的社會,都要首先經過奴隸社會階段。這一教條主義的歷史框架,給蘇聯、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的歷史研究設置了許多障礙,也引發了許多無謂的爭論……
無論如何,本來意義上的亞細亞社會,與蘇聯人用以代替他的原始社會根本不是一回事。
二 、中國沒有經過奴隸社會
我們知道,世界歷史上最典型的奴隸制國家存在于古代的希臘和羅馬,南北戰爭前的美國南方,也廣泛地利用奴隸進行生產,雅典是古代希臘最著名的城邦,它把戰爭中大量的俘虜變為奴隸,依賴優越的自然地理條件發展了工商業,奴隸們“在監工的監督下在房屋很大的手工工場內一起工作”(恩格斯語),產品銷售到地中海沿岸的廣闊地域。羅馬帝國時期的意大利境內,也曾經有過許多面積巨大的莊園,由少量奴隸照管牛羊經營畜牧業,或者使用大批奴隸經營園藝業,產品則在城市市場上出售。南北戰爭前的美國南方,種植園主利用大量黑人奴隸從事單一作物(例如棉花)的生產,為歐洲和北美的工業提供了大量原料。
容易發現,以上利用奴隸勞動的共同特點就是為市場進行批量生產。那么,市場的存在是不是奴隸制生產的必要條件呢?
理解奴隸制生產方式的關鍵是把奴隸看成是能夠思考并具有個人追求的經濟人。由于奴隸勞動沒有任何報酬,所以他們在工作中總想消極怠 工,被逼無奈就會逃跑或反抗,這一情況要求利用奴隸勞動的人必須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很容易理解,監督單個奴隸勞動,剝削收益顯然不能補償監管費用,所以在經濟上是得不償失的。因此,只有當大批奴隸集中在一起勞動,生產單一產品時,每個奴隸所分攤的監督管理費用才比較低,利用奴隸勞動才是劃算的。但是,由于單一產品不能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求,所以單一產品生產者必須依賴市場進行交換,這樣,市場的存在就是實行奴隸制生產方式的前提。
按照恩格斯的看法,羅馬奴隸制的消失,正是由于喪失了市場條件。“羅馬帝國的田莊田產及其園藝業,隨著領主的貧窮和城市的衰落而失敗了,以奴隸勞動為基礎的大莊園經濟,已不再有利可圖 。無論在鄉村的大規模的農業方面,還是在城市的工場手工業方面,它所提供的收益都不能夠補償勞動的耗費,因為銷售它的產品的市場已經消失了。帝國繁榮時代的龐大的生產,已經收縮為小農業和小手工業,這些小農業和小手工業都不能容納大量的奴隸了。只有替富人做家務和供他過奢侈生活的奴隸還存留在社會上。”可見,收益不能補償勞動消耗,是奴隸制滅亡的根本原因。
從歷史上看,利用奴隸勞動還與行業的特點有關。手工業是便于集中在房屋或院落中進行生產的,因為手工業的勞動場所固定,也便于計件規定勞動任務,監督管理費用比較低,這就便于利用奴隸勞動。農業耕作卻根本不同:要防止在沒有圍墻的野外進行田間耕作的奴隸逃亡,需要花費很大力量進行監管,這在經濟上顯然是得不償失的;另外,大部分農活也不便于計件確定勞動成果,這就要求勞動者有很高的自覺性,而奴隸勞動顯然不具備這一主觀條件;最后,大部分農產品都低值笨重(重量大而價值低),承受不了遠距離的運輸費用,無法銷售到范圍廣闊的地區,所以根本不適合于批量生產,因而不便于奴隸勞動。歷史上在農業中利用奴隸勞動的,都是生產畜牧、園藝產品和棉花、橡膠等工業原料產品,因為它們價值較高,能夠承受較遠距離的運輸費用,適合于供應范圍廣闊的市場,因而適合于批量生產。
那么,中國的夏商周時期,具備不具備利用奴隸勞動的條件呢?
在夏商周的大部分時期,鐵器還沒有出現,生產力還非常低下,手工業產品不可能批量生產,所以手工業中不可能利用奴隸勞動;從農業方面看,當時也不存在銷售高值農產品的市場,所以農業中也不存在利用奴隸勞動的條件。因此,那時中國不可能存在在奴隸制生產方式。
中國不存在奴隸制生產方式,也早已被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所認識,例如普列漢諾夫在其《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問題》一文中就明確指出,由于特定地理環境的影響,在中國、埃及等國家的原始社會解體以后,并沒有導致奴隸制生產方式的出現。當然,不存在奴隸制生產方式并不等于說中國從來沒有過奴隸:奴隸勞動有自己的特點,羅馬帝國大規模的奴隸制生產消失以后,家務勞動中的奴隸還長期存在。中國也曾經長期存在為宮庭服務或為富人做家務勞動的奴隸。但家務勞動不能代表占統治地位的生產方式,我們不能以家務勞動中存在奴隸勞動而斷言中國存在奴隸社會。
三、封建的本意和西歐封建社會
隨著日耳曼人的入侵和羅馬帝國的滅亡,西歐逐漸形成了封建主義和莊園制度,封建主義的特點是層層分封,最后在國王以下形成了公、侯、伯、子、男五等貴族,各級封臣都對他的封主承擔義務,最主要的義務是在戰爭時提供一定數量的武裝士兵,“封建”一詞就是指這種分封。下層封建主都擁有自己的莊園,因而稱為莊園領主。莊園的耕地都分成長條形小塊,領主自用的耕地和農奴的份地互相錯開。農奴要自備家具和牲畜在領主用地上耕作,還要有一定時間替封建主服其他勞役。這種剝削方式通常稱為勞役地租。
美國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思(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在其《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用經濟學原理闡明了西歐封建主義、莊園制度和勞役地租形成的基本原因。西歐的土壤、氣候條件使得食物消費品的種類非常復雜,動物性食品一直占相當比重,許多產品不便于長期保存和遠途運輸,因而不易集中利用,所以國王和大封建主無法直接以消費品的數量來確定其臣屬的義務。另一方面,當時貨幣經濟還不存在,沒有可供產品交換的市場,所以也不能以貨幣來確定臣屬的義務。這些條件決定了國王和大封建主無法建立常備軍以保護他們所管轄的廣闊地域,于是,只好分封其部屬并要求他們在戰爭需要時提供士兵并負責裝備和給養,層層分封的結果就形成了典型的封建制度。
以莊園為基本生產和消費單位的社會結構,也是與西歐特定的客觀條件相適應的。在封建制度形成后的很長時期內,西歐人口稀少,莊園之間還存在著廣袤的荒野,荒野上不時有盜匪出沒,攜帶貨物在荒野上旅行要冒很大風險,所以沒有人將日用品運輸到廣闊的村落進行銷售,這就迫使莊園必須生產自己所需要的大多數產品,只有莊園無法生產的鹽、鐵等必需品以及絲綢、珠寶等奢侈品,才從外來商人處購買,于是西歐各地大都形成了以莊園為基本生產和消費單位的社會結構。
但是在定居的農業生活中,總有人企圖通過偷盜或搶劫獲得產品,這就迫使農民對莊園或村莊進行保護。依靠遠處的國王對莊園和農戶進行微觀保護是不現實的,于是莊園領主就承擔了保護莊園和農戶(農奴)的職責。另外,莊園的住戶在生產和生活中也會發生糾紛,于是領主的另一個職責 就是為農戶解決糾紛(提供公正),作為提供保護和公正的回報,農戶則為領主提供勞役(地租)。保護和公證是最基本的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供給具有規模經濟效益,莊園人口越多,平均每個農戶(農奴)所分攤的保護費用就越低,領主的收益也越大,所以每個領主都對莊園人數十分關心。農奴中如果有人感到難以忍受領主的剝削,就會逃到其他莊園謀生。如果他逃到其他莊園后處境確實能夠有所改善,就會吸引更多的農奴做出逃跑的選擇。農奴逃亡的可能性規定和限制了領主對他的剝削程度,如果剝削沒有超出這一程度,那么農奴逃到其他莊園就不會獲得更好的處境。現實生活中領主和農奴的關系,就是在領主之間這種對勞動力相互競爭的作用下形成的。
與封建主義形成的原因類似,莊園領主之所以實行勞役地租的剝削方式,也是在缺乏市場的條件下由消費品的復雜性決定的。消費品的復雜性使領主和農奴很難就交納的產品達成一致(談判費用很高),即使能夠達成一致,在實際交納時也很容易產生糾紛(實施費用很高),因為許多產品不易測定數量和質量,消費時間和產出時間也難以吻合。這些困難使人們力圖尋求交易費用較低的方法,于是就形成了投入分攤和產出分成的勞役地租的形式。不過,在投入分攤“契約”中,農奴分攤的主要是勞動(力),在為別人工作時,勞動者總是有消極怠工的傾向,而對他們監督顯然是得不償失的,于是便于從勞動結果上衡量勞動投入的方法被人們發明了出來,這就是把莊園耕地分割成條狀,使領主用地與農奴份地錯落相間,這種辦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農奴在領主用地上勞動時的偷懶行為,因為如果緊臨的耕地產出差異過大,農奴是無法推托責任的。
可見,西歐層層分封的封建主義政治制度,以莊園為基礎的社會結構,勞役地租的剝削方法,條狀相間的耕作形式,都是經濟人在特定客觀環境下合理選擇的結果。
四、小農社會與封建社會根本不同
與中世紀的西歐顯著不同,從戰國到清朝,中國最基本的經濟結構是小農經濟,最基本的社會組織是血緣宗法組織,最基本的政治結構是以縣為基礎的專制王朝統治。我們以中國文明本部的黃河流域為例,分析這些特點形成的原因。
黃河流域屬于溫帶季風氣候,年降水量六、七百毫米,并且夏秋多雨,因而有利于農作物生長,所以古代農業主要靠天收成(利用井水和渠水灌溉是后來的事)。在這種環境下,單個農戶不與其他農戶結合完全可以進行生產。單家獨戶生產也不牽涉與其他農戶分配產品的問題,為自己勞動可以充分發揮生產積極性。因此,最遲從春秋戰國時代起,這里就形成了以農戶為生產和生活單位的松散的社會結構。每個農戶大約五六口人,一般以一對成年夫妻為核心,男耕女織。農戶不能再小,再小就不能實現其生產功能(生活資料生產和人口生產);它也不適合于再大,再大只是使生產規模外延式擴大,對提高生產效率并無益處,卻無端增加了管理費用,引起分配中的矛盾和斗爭。從經濟學上說,中國的農戶正好能夠實現規模經濟效益。于是兩千多年來,盡管有數十次的農民起義和改朝換代,農戶本身也生生滅滅,但是小農經濟結構卻保持不變。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曾經用強力消滅小農經濟,但這一實踐卻使中國農業走了大彎路。
單個農戶能夠生產的環境也使中國形成了弟兄平分家產的遺產繼承制度,所以不論多大的家庭都會因弟兄們平分家產而分解為小農。歷史上黃河流域很難找到連續幾代的大地主莊園,就是由特定的遺產繼承制度造成的。農戶長期繁衍分化,就形成了有共同祖先、共同墳地、共同族譜和共同宗祠的宗族。
宗族制度能夠延續幾千年,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惜直至現在,其合理性只有極少歷史學家所認識。
首先,共同使用大型用具和設施,是宗族得以延續的重要原因。當弟兄們最初分家時,犁、耙、耬、水車、馬車等大型用具以及磨房、水井等設施不易分割,所以分立后還往往共有一些大型用具和設施。另外,特定農活(例如夏收麥場打麥)的“適度規模”較大,需要較多勞力共同合作,這就使得已經分立但仍然共有大型用具和設施的農戶形成合作或互助關系,這種合作互助也維持和加強了同宗農戶的關系。
其次,共同操持婚喪大事,是宗族得以延續的又一重要原因。婚喪大事需要很多人手幫忙,單個農戶是無力應付的,所以農戶舉行婚喪大事必須依賴宗族幫助。婚喪大事的組織、指揮者,都是宗族中有威望的成員(例如族長等),他們在組織、指揮婚喪大事中付出了心血和勞動,他們獲得的是個人在宗族和社會上的威望(無形價值)。共同操持婚喪大事,無疑也是宗族凝聚力加強的重要原因。
最后,宗族還有一種重要功能,這就是解決同宗農戶的糾紛。由于宗族都由農戶分立而成,所以農戶的院落和耕地往往同宗相鄰,這一客觀條件使得農戶生產和生活中發生糾紛的對方大都屬于同一宗族,于是宗族組織也常常為同宗農戶解決糾紛。從這一角度看,宗族的一個重要職能就是為同宗農戶提供“公正”。
不過,宗族沒有什么強制手段,即使解決族內糾紛也并不總是有效的。如果糾紛發生在不同宗族的農戶之間,往往需要由宗族首領出面解決,解決不好有時會導致宗族之間的群斗。宗族之間的群斗當然對人口多的大家族有利,而小家族在解決糾紛時則必須考慮對方的勢力。從這一角度看,宗族還有保護族人(農戶)不受其他宗族侵犯的功能。
但是宗族無法對付大規模的外來搶劫,這就需要依靠更大規模的政治單位。黃河流域地面遼闊,地理條件相對單一,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較為稠密的人口,村莊之間已沒有多少荒野,有組織的盜匪團伙沒有多大活動余地。在這種環境下,農戶對保護的需求,也不象西歐農民那樣迫切,一支小規模的武裝就可以對較大范圍進行流動保護,于是中國就形成了由縣衙掌握少量衙役,對縣域內的農戶提供保護和公正的制度。歷史上周武王滅商后曾經分封了許多諸侯國(有點類似于西歐的分封),那時一個諸侯國也就與現在一個縣的范圍差不多,實際上就是一個提供保護和公正的基本政治單位。春秋時期諸侯國逐漸兼并,規模越來越大而數目越來越少,到戰國時期形成“七雄”,最后由秦始皇完成了統一。政治單位擴大有利于對社會的宏觀保護,但對社會提供微觀保護和公正的職責一直是由縣衙來執行的。縣域范圍內的刑事、民事案件,都由縣太爺(縣令)一手處理。距縣城幾十里的農戶也要到縣城解決糾紛,顯然很不方便,所以才由宗族組織在一定程度和范圍內向松散的社會提供保護和公正。從提供公共產品的角度看,古代農村中廣泛存在的宗族,實際上是政治統治機構的必要和有益的補充。許多歷史學家注意到中國的鄉村名義上雖然名義上處于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治之下,但實際上卻是以鄉紳為首的一種廣泛的自治,只要向國家“完糧”,官吏并不干涉鄉村的事務。農村的文化精英(“秀才”)、社會精英(族長政治精英(保長、甲長),往往都出自經濟上的富戶(土話叫“財主”,共產黨搞土改時所劃分的地主、富農或富裕中農),或者也可以說,政治、經濟、文化上的精英是三位一體的,他們維持了農村穩定的社會秩序。
中國消費結構單一,吃穿兩方面最基本的消費品是糧食和布匹,這兩種物品便于衡量和支付,也便于長期保存和遠途運輸,所以國家早就把糧食和布匹作為賦稅征收,并以它們為基礎組織常備軍對整個社會進行宏觀保護。宏觀保護也具有規模經濟效益,國家規模越大,單個農戶的保護成本就越低,所以統治者都力圖擴大統治范圍,人民也擁護建立統一國家。為便于管理,國家在縣以上設有省、道、府、州等統治機構,縣以下則通過鄉、里、保甲等基層組織向農戶征取賦稅。
很多人早就發現,在世界的任何地區,小農結構總是形成專制主義的政治制度,但對何以出現這一情況卻缺乏令人信服的分析。我們用公共產品理論將其原理分析如下:
我們知道,定居的農業生活必須有人提供公共產品才能夠生存,而政府的職能是提供公共產品而以稅收作為報酬,農戶則以向政府繳納賦稅而交換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我們可以把“公共產品”分解為宏觀和微觀兩部分。宏觀上主要是抵御外部侵略而使居民安居樂業,這一“產品”只能由中央政府提供。在傳統社會的正常條件下,宏觀保護的費用是穩定的(特殊情況下當然例外),農民不需要有太高的負擔;就微觀來說,公共產品又主要是由宗族提供的,縣衙(代表國家)提供的本來就不多,一個縣的農戶只需要負擔少數幾個公務人員,所以費用也不高。因此,一般情況下國家征收的賦稅并不重。歷史上在軍閥混戰中,潛在統治者為了爭取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也不敢過分搜刮農民,他們的競爭實際上使農民獲得了“選擇”公共產品提供者的機會,誰提供的公共產品“質優價廉”就接受誰。歷史上新的統治秩序建立以后,農民的負擔總是有所減輕,基本道理就是如此。普通農民都懂得,即使換一個統治者,他的負擔也很難再有多大減輕,所以只要國家提供了宏觀保護,他就認為應當如數交納賦稅。傳統的歷史學家往往責備農民不知道參與政治權力的分享,這一指責沒有多少道理。因為在這樣簡單結構的社會中,實在沒有什么可供農民參與討論的政治問題,農民不要求分享政治權力,只不過是不愿意去做對自己無益的事情而已。從政治運行的客觀過程看,都是統治者不費多大力氣就將政治權力強加給了農民,這就必然形成農民對統治者絕對服從。歷史上小農社會都形成了專制主義的政治制度,基本原理就是如此。
小農結構必然形成專制制度,還可以用交易費用原理予以說明。我們知道,任何一宗交易的成功都是需要交易費用的,交易費用可以分解為搜尋費用、談判費用和實施費用三部分。搜尋費用就是雙方尋找交易對象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農戶居住場所固定,潛在的統治者很容易找到他的交易對象,所以搜尋費用很低;由于公共產品的價格沒有多大討價還價的余地,農民“購買”公共產品就像我們到不容許搞價的超市購買物品,只能無條件接受對方標明的價格,所以談判費用幾乎為零;就實施費用來說,不論國家是按戶、按人還是按耕地面積征收,農民都不具備逃避的條件,如果不是嚴重災荒,農民只能照章納稅,所以實施費用也很低。由于整個交易費用很低,所以不論誰“提出”契約條件,對交易“凈價”的影響都不大。既然交易一方為單一的主體即國家,而另一方卻是由許多個體組成的農民群體,于是必然形成由統治者提出“契約”條件而由農戶直接接受的局面。
總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中國以農戶為基礎的松散結構,以血緣為基礎的宗族組織,以縣為基礎的統治制度,以及高居于社會之上的專制主義王朝,都是“經濟人”在特定客觀環境下“合理選擇”的結果。
有必要指出,傳統教科書把社會劃分為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兩大對立的階級,是根本不符合實際的。在中國的農村,真正的地主戶不到5%,規模一般也不大(只雇傭一個長工),并且很容易由分家轉化為自耕農。占人口大多數的是自耕農,大致占90%以上,階級剝削在歷史上從來不占重要地位。
與中世紀西歐勞役地租的剝削方式也顯著不同,中國地主大都雇傭長工進行剝削。從要素價值論原理看,雇傭長工經營土地,地主付出了相當于勞動力價值的工資(糧食),自己則獲得了土地價值(地租)、管理收入和經營風險收入。但如果只依靠出租土地,則只能夠得到土地價值,收入就會大大降低。所以除非缺乏管理能力,地主是不采用出租土地剝削的。
綜上所述,不論是社會結構和政治制度,還是階級關系和剝削方式,清代以前的中國社會與中世紀的西歐社會都明顯不同,按照形態更替理論強行把中國塞入封建社會的框架,實在是“削足適履”。
五、中國不可能產生資本主義生產關系
把兩千多年的中國歸入“封建社會”,又產生了新的問題:中國封建社會何以那么漫長?為什么沒有產生出資本主義生產關系?
幾十年來,學者門力圖在中國“封建社會”內部探尋能夠成長為資本主義的因素,就是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但是,學者們對什么是資本主義萌芽,并沒有一致意見。人們往往過分強調資本主義的階級屬性,把資本主義看成是“以資本剝削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經濟基礎及其上層建筑”,于是就把雇傭勞動作為資本主義萌芽的主要依據。由于雇傭勞動早在戰國時期已經存在,結果從戰國到明清,都有人找出了資本主義萌芽的證據。雖然大多數學者認為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產生在明清時期,但他們并不能使不同意見得到統一,因為問題在于判定資本主義萌芽的標準存在問題。按照歷史唯物主義原理,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它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傳統看法脫離生產力的發展,單單考察屬于生產關系方面的雇傭勞動關系,顯然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我們討論資本主義萌芽何以萌而不發,必須考察“生產力”發展的狀況。
大多數人認為,生產力發展的關鍵在于生產技術的突破。例如高中世界史教材就特別指出,生產技術突破是西歐資本主義興起的原因。但是善于追根究底的人們回問,生產技術突破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它是偶然發生的,還是具有某種必然性?
現代經濟學認為,人類在進行行為選擇時都有一個成本和收益的比較問題,有利可圖的事情才會去干。諾思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認為,西歐經濟興起的原動力是人口的自然增長;人口增長導致向邊疆地區的移民;新老地區自然條件和人口密度的差異使人們生產了不同的產品,引起對交換的需求,促進了市場的興起;市場興起刺激了生產規模的擴大,引起了專業化和分工;精細的分工使人們在操作中只需要重復簡單的動作,促使人們考慮用機械代替手工,用自然力(水利和風力)代替人力和畜力這就大大降低了技術創新的成本成本;另一方面,廣闊的市場銷路又大大提高了創新收益;預期純收益的提高吸引許多人致力于發明創造活動,于是西歐出現了一系列的技術突破。這樣,諾思就用成本收益原理令人信服地闡明了西歐出現技術突破的原因。不過在我們看來,人口的自然增長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它在其它地域卻并沒有成為經濟興起的原動力。可見,關鍵問題在于人口增長能否促進商品市場的發展,因為西歐生產技術突破的原動力是市場盈利的刺激。
諾思也闡明了西歐市場發展的有利條件,一是西歐自然產品差異大,不同地區存在明顯的“比較利益”,例如尼德蘭(現今的荷蘭、比利時),面積只有七萬多平方公里,但其自然條件復雜多樣,引起產品差異較大,刺激了交換的需求;二是西歐天然運輸條件好,有許多便于通航的河流,運輸費用低廉,這就使得各地的“比較利益”能夠實現。
與西歐的自然條件幾乎完全相反,中國產品差異小,陸路運費高,是不便于商品市場發展的。例如中國文明本部的黃河流域,面積比荷蘭、比利時的總和大十倍以上,但是這里的等溫線和等降水量線稀疏而且平行,大致都呈東西方向。從現今陜甘交界處向東一直走1500公里到山東半島東端,各地的土壤,氣溫和降水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導致自然產品基本相同(古代都是夏麥秋粟),因而沒有交換的必要。雖然南北方向上土壤、氣溫和降水有一些差異,但是沒有南北方向的河流,產品交換只能通過陸路運輸。在古代條件下,陸路運費大概等于水路運費的30倍,一般商品根本承受不了這樣高額的運輸費用,結果南北方向有差異的產品無法實現交換。從成本收益的比較看,中國農民將自己的產品運到有差異的地區交換所需要的產品,比自己直接生產所需產品還要花費更高的代價,于是人們的“合理選擇”就是調整產品結構來滿足需求,結果社會就長期維持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狀態。基本產品的交易市場無法發展,是中國沒有產生市場經濟,從而沒有產生資本主義的根本原因。
中國產品差異小,陸路運費高,從事基本物品的交換無利可圖,商人們為了賺錢,只好行奸弄巧或者販賣鹽鐵等違禁物品,所以百姓都把商人稱為“奸商”,戰國時期的思想家韓非則干脆把商人看作盤剝農民的“蠹蟲”(《五蠹》)。基本物品的交換無利可圖,也決定了統治者很難從商業中獲取多少稅收收入,在統治者看來,商人對社會的積極作用還抵償不了他們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對其收稅還不夠管理費用),所以歷代統治者都重農抑商。過去,人們總是把統治者實行“重農仰商”政策歸咎于統治者的短視,并認為這一政策是導致商品經濟難以發展的重要原因。但根據我們的分析,不是“重農仰商”政策造成了小農經濟和商品市場的萎縮狀態,而是農業和商業的實際狀況使統治者“選擇”了重農抑商政策。
最近有人把康熙皇帝與同時代的彼得大帝和路易十四進行對比,認為彼得大帝和路易十四都極力發展工商業,為他們國家的強盛做出了貢獻;但康熙皇帝卻固守傳統,為中國的衰落種下了禍根。這一看法其實是很膚淺的,因為它沒有考慮到政策選擇的客觀基礎。在十七世紀后期,荷蘭與英國都早已因發展工商業而強盛起來,歐洲的帝王們都由此認識到發展工商業的重要性,于是彼得大帝和路易十四才“選擇”了促進工商業發展的政策。康熙皇帝所處的客觀環境卻根本不同,當時整個亞洲還都是傳統社會,商業的重要性還沒有表現出來,任何人也不可能憑空認識到這一點,在那樣的環境下,康熙皇帝也只能選擇那樣的政策。考慮到直至毛澤東時代,國家還嚴厲制裁農民的棄農經商行為,就沒有任何理由責備康熙大帝的政策。說如果康熙皇帝更具有遠見卓識,中國在十七世紀就能夠趕上世界前進的步伐,就好象說如果比爾·蓋茨早生200年,世界就會早200年進入微軟時代一樣可笑。
六、對形態理論的宏觀認識
考察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歸納的歷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四種社會形態依次更替并不是必然結論。普列漢諾夫在其《唯物主義史論叢》和《論一元論歷史觀之發展》中,在幾乎逐句闡述馬克思那段歷史唯物主義名言時,對形態依次更替理論卻只字未提。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問題》一文中,普列漢諾夫專門談到了形態理論,他認為,馬克思在了解氏族和家庭的真正關系以后,就會改變對亞細亞社會和古代社會關系的看法,因為“這兩種經濟制度的類型,每一種都是生產力在氏族組織內部成長的結果”,它們可以是兩種并列的社會形態。
這一結論的不科學之處,馬克思在世時已經發現,他在對摩爾根所著《古代社會》一書的批語中寫道,“現代家庭在萌芽時,不僅包含著奴隸制,而且也包含著農奴制,因為它一開始就是同田間耕作的勞役有關的。”這一批語表明,他已經認識到,奴隸制和封建制也可以是并列的社會形態。
現代俄羅斯學者認為,人類歷史有兩大基本類型,即特殊的西歐類型和普遍的亞細亞類型。氏族制度解體以后,西歐先是形成了奴隸社會,依次發展到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世界其他地區則普遍形成了亞細亞社會。按照他們的看法,形態更替理論只是一個概括了西歐社會特殊發展過程的理論。
在我們看來,即使用來概括西歐的發展過程,形態更替理論也顯得牽強。
首先,正如普列漢諾夫所說,亞細亞社會和古代(奴隸制)社會產生于不同地區,他們并不具有前后相繼的關系。
其次,典型的古代(奴隸制)社會存在于希臘、意大利半島,而典型的封建社會卻產生于北海沿岸(英、法、荷、比等國),這兩種社會形態也不具有繼承關系。
再次,資本主義社會和封建社會也很難說具有必然的繼承關系。因為它們所依賴的自然地理條件并不相同:封建社會主要依賴于西歐的微觀自然條件,這一條件使得農戶不能單獨生產和生活,所以形成了莊園制度這一條件又使得統治者不便于建立常備軍以對廣闊地域實行有效統治,所以形成了封建主義(層層分封)的政治制度。資本主義則依賴于西歐的宏觀地理環境,在這一環境中,各地自然產品差異大并有水道相連,因而適合于發展商品市場。典型的封建主義和典型的資本主義先后出現于西歐,不是因為這兩種社會形態具有邏輯上的因果關系(在諾思看來,封建主義在十五世紀已經消失,它讓位于民族國家,兩個世紀后才有資本主義的出現),而是由于西歐既具有適合于封建主義生存的微觀條件,也具備資本主義產生的宏觀環境。當然,在歷史進程中,人類首先只能利用微觀條件,發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利用宏觀環境,這就出現了西歐封建主義與資本主義的前后相繼。可以設想,如果西歐只具有封建主義得以形成的微觀條件而不具有資本主義得以產生的宏觀環境,那么封建主義和莊園制度就會向傳統的亞細亞社會那樣一直維持下去。
最后,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關系也需要重新認識。一方面,社會主義出現于俄國、東歐和東亞等傳統的亞細亞社會之中,它們并不是資本主義的繼承者;另一方面,不論是由封建社會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的荷、英、法、德、西,還是由歐洲人直接建立了資本主義制度的美國和加拿大,不但都沒有進入社會主義社會,而且也看不到進入社會主義的任何跡象。事實并未表明資本主義必然要發展到社會主義。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認為,社會發展的道路是多元的。在氏族社會解體以后,在暖溫帶半濕潤地區的黃河流域,形成了典型小農結構的亞細亞生產方式;在地形復雜且為地中海氣候的希臘、意大利半島,形成了典型的奴隸制生產方式;而在溫帶海洋性氣候的地中海沿岸,則形成了典型的封建生產方式。世界其他地區的生產方式都不太典型,但大都是以小農結構為主,類似于亞細亞生產方式。后來由于喪失了市場條件,南歐典型的奴隸制消亡,演變為與亞細亞方式差不多的生產方式;北海沿岸由于具備發展商品市場的有利條件,人們發展市場經濟,創立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但是更早脫離氏族制度而形成亞細亞社會的文明古國以及世界其他地區,卻一直維持著小農社會的古老狀態。
不過,與其它社會形態不同的是,資本主義自始就是一個動態擴張的社會,它的擴張與一些古老的社會發生了沖突,這些國家和地區一方面極力抵制資本主義擴張,另一方面又努力探尋現代化道路,其中蘇聯、中國等少數國家,其社會精英利用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批判,發動窮人打倒了富人,建立了傳統的社會主義制度,并以全新的面貌開始了現代化建設。但是直至現在,他們現代化的努力并不十分成功,最近二十多年都實行市場改革,就是為了趕上世界現代化的步伐。
英國著名文明史專家湯因比認為,斯大林進行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運動,實際上是在完成彼得大帝所開創的事業。這一看法是有道理的。實際上,中國共產黨人建設國家的努力,也是在努力完成李鴻章、康有為和孫中山所為之奮斗的事業。從現代化角度看,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也并不對立,它們只不過“經濟人”在不同客觀環境下為了同一目標而“選擇”的不同道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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