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仍然有網友對我的貨幣無“錨”論提出反對意見,并拿出了馬克思關于“金銀天然不是貨幣,貨幣天然是金銀”的觀點,以勢壓人,把我壓得不敢說話。雖然我強調,中國傳統的貨幣是銅錢,是五秦半兩、漢五銖、開元通寶、交子、會子、大明寶鈔,并不是黃金白銀。交子、會子,似乎是需要“錨”的,但是,秦半兩、漢五銖、開元通寶、大明寶鈔,并沒有“錨”,但他們還是不相信。
搞得我很是頭疼,幾乎是寑食難安。
昨天晚上,昏昏沉沉,難以入睡。
突然,人祖爺爺太昊伏羲氏來到我家里。我只是在歷史書上、圖畫上見到老人家,這次居然見到真人,如何不興奮?我馬上要請他老人家到北京簋街吃飯,吃胡大飯店的特色,河南粉面,外加商丘的荊芥,喝北京牛欄山二鍋頭……
老人家卻問我,最近是不是遇到難題了?我說是,最大的難題是我認為貨幣是無錨的,而市面上的教材、專家、學者、官僚,均認為貨幣必須以黃金、白銀、國債等為錨,否則就是“濫發”,說是要導致通貨膨脹的。這些人年紀也不小了,我和他們爭論了十三年了,還是不能說服他們。現在,老祖宗過你來了,你給講講,當年貨幣是怎么回事,或者說是如何起源的,好讓這些人死心。因為這事,你最清楚、最權威,你講的話,誰敢反對?
太昊伏羲氏說,這個貨幣,也不是誰發明的,要說到起源吧,與我當年征伐四方有關。你知道,咱們大中華這地面,老早也不太平,少不了征伐。這征伐,就少不了給勇敢沖鋒、立下戰功的人記功、按功行賞。怎么記功呢?我采用的是“兩聯單”。一方面,每個戰士如果殺敵一人,或者俘虜一人,就給他發一個貝殼,很精致、個頭不太大、稍有加工的那種貝殼,現在某些地方還考古發掘出一些。另一方面,我自己這里,指定一名“史”官,采取結繩記事的辦法,記錄我給下面的某個士兵、將軍發了多少枚記功的貝殼。所謂結繩記事,就是這么來的,比較麻煩。后來就改進紀錄辦法,采取數字記功。這樣“兩聯單”的好處,一是防止下面的士兵自己制作貝殼,作弊,說成是我發給他們的記功貝殼,就是防止他們冒功。二是根據我記錄下的貝殼數量,再結合取得的戰利品,論功行賞。
那么,你賞給這些立功的士兵、將軍什么呢?
通常有五種:加官進爵、賞賜俘虜、蔭封子弟、分給土地、減免刑罰,或者,就是給糧食布匹之類的物資。具體怎么賞賜,有一套章程,原則上一是要看他貝殼的多少,二是還有他自己想要什么。他把貝殼還給我,我把封賞給他,看起來象是交易,實際上還不是交易。
看來,這貝殼的確是個好東西。你的賞賜,應該就是所謂信用吧?
是的。
那么,這貝殼怎么就成了貨幣了呢?
貝殼成為貨幣,也是自然而然、無意之舉。
原本,士兵立了功,拿到了貝殼,要等一段時間,等到敘功時,才能兌換成爵位、土地、財貨、子女(就是奴隸),減免刑罰,或者換取物資。但是,你知道,有些人是等不及的,他們還有別的事要做。比如,娶老婆、買糧食、喝酒之類。那么怎么辦呢?因為這些貝殼將來可以變換成名譽、地位、權勢、財貨及減免刑罰,所以,大家都極其珍愛。于是,有些士兵就把這些貝殼用于娶老波、買糧食、喝酒!這事,我也禁不住。我想,人家既然愿意把自己的軍功給別人,人家買賣公平,我也不必擋著。誰拿了具體數量的貝殼,并且能說明來源,我就給這個人封賞,滿足他的要求!同時,把相對應的貝殼記錄從我的記功本上核銷。
由于我記功清楚、賞罰分明、言行一致,大家都爭著立功、獲取貝殼,于是,咱們大中華的軍事力量,就非常強悍,戰無不勝,才有你們今天的好日子。這貝殼記功法,是立了大功的。
四面八方,蠻夷胡越,所有人都以為我立功、得到我發的貝殼為榮!一旦得到了我發的貝殼,就立即拿出來炫耀!立功越多、貝殼就越多。貝殼多的人,就用牛皮繩串起來,掛在自己的脖子上。有的立功少,得到的貝殼也少,也掛在脖子上,象個胸牌。也有的,在自己的耳朵上穿兩個眼,把三兩個貝殼掛上面。還有的把貝殼串起來,繞在手腕上??傊?,就是必須放在最顯眼的地方,顯示自己是立了功的,將來可能得到我的賞賜的!
這不就是首飾嗎?我問。
是的,這就是最初的首飾!
可是美學家說,人類把貝殼掛在脖子上,這就產生了“審美”觀念,是文明的標志。
那是脫離歷史實際的臆想。貝殼當作首飾,其實是渴望立功、以立功為榮的意思,體現了對家國的忠誠,所以,我們也鼓勵他們這么做。你知道他們管這些穿起來的貝殼叫什么嗎?叫“賤”!這是個會意字,就是用“線”把“貝”串起來的意思。
啊?賤,不是好東西,這個字現在很難聽的。
是的,但是當實是極好聽的。后來,我們不再使用貝殼了,我們會冶煉銅了,所以開始使用銅錢。所以,這個“賤”字,就改成了“錢”字,所指沒有變,但時代變化了,以前的很好東西,現在是很壞的東西。雖然貝殼沒有人要了,但是“賤”這字卻沒有拋棄,只是意思變得完全相反,以前是人人都愛,后來是人人都討厭。
那么,可不可以說,把貝殼當作“賤”用,用于交易是普通士兵、將軍發明的?也就是說,“貨幣”這個東西,是士兵、將軍發明的?
恐怕也不能這么說。因為,我看到士兵、將軍,都那么喜歡用貝殼作交易、換物資、辦事,于是,我就改變了做法。你知道,打仗,是需要糧草、馬匹、車輛等物資和勞動力的,所以,我也模仿士兵、將軍的做法,直接用貝殼購買這些物資。然后,那些老百姓、商家、邦國向我出售他們的這些物資,他們就有了“賤”,我再憑借他們手里的“賤”的多少,向他們獎賞或者免罪名罰。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管仲》里所說的貨幣,就是這個意思。
哦,那就是說,老百姓、商家,用“賤”賣官,或者贖罪,是您老人家的發明?
是的,這個名聲雖然不好,但的確是我當年的做法。漢武帝后來又復用此法,但不是他的發明。
那后來,怎么又不允許用“賤”買官、贖罪、免罰了呢?漢武帝這么做,就被人罵。
因為弊端太多!一是有那么一些普通人,本來沒有立功,也沒有向我出售物資,但是,他們勾結我的“史”官,也能得到“賤”!相當于篡奪了我的貨幣發行權。二是有些人有了錢,就要官職,結果他們當了官,又很腐敗,壓榨老百姓。三是有些人犯的罪很重,要允許用錢“贖罪”,不懲處,那就很不公平。四是有些有權勢的人,干脆私自制造“賤”,就是“偽鈔”“假幣”,當然不敢以此向我索討要封賞、免罪之類的待遇,但是他們卻敢于用這些“賤”在市面上購買物資。這就導致了市場很亂!即使我把“賤”改成“錢”,也不行!沒辦法,我曾經幾次廢除“賤”,我重農抑商,打擊豪強,發展小農經濟,嚴刑峻法,都無法阻止他們私鑄“錢”。所以,你們知道,“賤”這個東西,有其利也有其弊,實在不完全是好東西。但是,廢除“賤”也會傷及無辜!而且,一旦老百姓接受之后,想廢除也不容易,弄得我很頭痛。
你進行戰爭時,有多少人立了多少功,就得發多少“賤”或者“錢”;需要多少物資,就發多少“賤”或“錢”來購買,也沒有數量的限制,也沒有什么“錨”,是嗎?
那當然。我要打天下!需要源源不斷的人力物力,誰敢限制我發“錢”,刑律伺候!
那么有一個問題,相當重大:我可不可以說,貨幣,其實不是私有制的產物,也不是為了交易,而是公有制的產物,是為了動員人力物力?
應該可以吧。
你對你發的這些“賤”或“錢”履行信用的方式,是給那些有“賤”或“錢”人加官、獎勵、蔭封、免罰之類。
是的。
后來,民間的“錢”太多了,你就不能都允許這些有“錢”人買官、免罪,你怎么辦呢?你要是不履行信用責任,你會失信于天下,人家會拒絕你的“錢”的!你也會被人反對。
確實有這個問題。為解決這個問題,我就建立“常平倉”,國有的商業體系,出售糧食、布匹、鹽、鐵等生產生活的必須物資,讓這些人用我購買他們物資后得到的“錢”購買。還有,一些大商家,開始拒絕我使用我發的“錢”購買他們的物資,我也沒有辦法,我就強行向他們征稅,必須用我發行的“錢”來繳納稅收。于是,他們不得不出售他們的物資,并接受別人用我發行的“錢”來購買。再有不聽話的大商家,我就砍他們的頭!我也不想這樣,不過,為了打仗、動員人力物力,我不得不如此,否則國不安,家也不安。
哦,老祖宗,你簡直太智慧了。我把你這一套道理給大家講了很多回了??墒牵芏嗳司褪遣恍盼?!還欺負我。
你要好好給人家講,不要發火,不要罵人,有點耐心,性子不能太急。至于能否領會,一是看緣份,二是看智慧,三是看忠奸。
下一回,我就說,這些道理是你告訴我的,誰還敢不聽?
這樣也不好。要實事求是,擺事實、講道理,不能以勢壓人。
對了,老祖宗,你存不存點私房錢呀?人祖奶奶,也就是你老太婆發現你私存錢,會不會打你呀!
私房錢,當然是要存的。不然,有朋友來了,喝酒沒有錢,多丟人呀。
哦,是這樣呀。我有點怕老婆,存點私房錢還被搜查,搜出來還打人??磥?,我這點毛病,是從您這兒遺傳的!
胡說!我什么時候怕過老婆?小屁孩,居然開老祖宗的玩笑。找打!
太昊伏羲氏脫下腳上的草鞋,就要打我。
我一驚,醒了。原來是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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