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8日)審議通過近年來力度最大的化債舉措: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元,用于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為地方政府騰出空間更好發展經濟、保障民生。
根據安排,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2024—2026年每年2萬億元。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從2024年開始,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藍佛安表示,政策協同發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關于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必要性,藍佛安解釋:
2024年以來,受外部環境變化和內需不足等因素影響,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稅收增長不及預期,土地出讓收入大幅下降,與各地此前對化債資源的預期有一定差距,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難度增大。
至于后續工作,他說:
一是盡早下達分地區限額。議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后,財政部將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并一次性向地方下達6萬億元分地區限額,地方按規定履行法定程序。
二是加快債券發行進度。支持地方做好發行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根據輕重緩急加快置換進度,降低債務負擔,盡早發揮資金效益。
三是壓實地方主體責任。指導各地完善隱性債務化解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并督促落實。要求各地嚴格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升財政支出效能,盤活資金資產資源,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解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題。
四是確保資金合規使用。實施大數據、信息化監督,逐筆逐條建立債務信息明細臺賬。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核查,密切跟進政策執行情況。
五是加強監督問責。健全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體系。對違規新增、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并督促限時整改。
第一個問題是,既然缺欠這么多錢,為什么不印鈔?如果印鈔,肯定不會引十萬億,因為這里雖然欠下十萬億的債,但是只要一定的貨幣注入之后,帶動整體經濟流動起來,那么這總額十萬億的債就可以解決。著急化債,不過是說后續流動資金不夠了,最直接有效的辦法當然是印鈔票。借債既繁瑣,又增添負擔。實在讓人想不明白。
不要以為印鈔就會導致通貨膨脹。貨幣的功能之一就是商品交換的手段。流動資金不足,就是商品交換的手段不足。只要填補上這部分手段,那么商品就可以流通了。很多工程,很多企業的資金鏈其實都是差一點點,稍微救一把,危機就過去了。這是大家知道的。
通貨膨脹,是在紙幣的條件下,超出商品流通對于手段的需要數額巨大才會導致通貨膨脹,或者是巨額膨脹。這是基本的經濟規律。
不能把印鈔污名化!
貨幣,按照商品交換手段而言,就是一個商品流通的工具。大家知道,如果彼此估算商品總價格,甚至不用錢,可以直接物物交易。何須什么鈔票呢?
同時,這么多企業地方政府債務,難道就沒有可以對沖的地方?如果彼此對沖,勢必又減少了對現金的需求。
解決地方債務完全不提直接印鈔票,是難以讓人理解的,也是不符合經濟規律的。
最大的問題是國債要還本付息!國債不是不還的。
單純用債務手段,是不可取的。
其次的問題是,債務的來源沒有說對!貌似是賣地少了,貌似是稅收少了,難道不該解釋為什么少了嗎?這難道不才是根本嗎?如果根本問題都沒有搞清楚,談何為國理財?
根本就是沒有財源!
為什么沒有財源?
這里應該介紹地方政府掌握著多少財源?特別是國企!因為除了稅收,還有利潤,也就是國企上繳的利潤。地方政府還得有集體企業上繳的利潤。
既然要借那么多債,利潤這塊就不說清楚?
說到底,是我們的公有制沒有了,基礎快掏空了,一方面資本家稅收少了,一方面,國企的利潤少了。不就是這么點事嗎?
我們看到這些總量10萬億的地方債,不過是近二十多年的結果。如果再加上國債?我們的總的債務是多少?
難道我們要以債治國嗎?
我們眼見美國35萬億債務已經成為壓垮這個世界大帝國的頭頂上的巨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卻還步其后塵,這只能說基本工作思路有問題!
如果我們看看財長的工作安排,作為財長,也就只能如此,可是這并不解決問題。因為沒有談到今后的財源在哪里?地方政府該從哪里獲得財富來支撐地方事物呢?
財政是一手開支,一手回籠資金。這里只談借債還錢,卻不談未來的財源,不談如何用好手里的錢,那么,工作就是半截子工程了。
當然,我們不能埋怨財長,財政的能力也就這么大。
真正給我們透露的是由于失去公有制的經濟基礎,我們地方政府二十余年就搞出了十萬億的債務!
試問,還能支撐多長時間?這才是我們所有問的!
我們要走到美國35萬億的地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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