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應該支持央媽放水》一文在紅歌會轉載后,有網友“微雨”老師在文后留言如下:
放水是比撒尿都容易的事,奈何一堆何不食肉糜的司馬衷!23年某人拿著稿子義正言辭的親自在堵放水孔,而且是最有效最正確的那個放水孔,讓人看來好氣又好笑。
我認為“微雨”老師的留言,非常好,反映了客觀實際。
拙文是對“粒子”女士文章的反對,重點是揭示“粒子”女士對人民幣的分類并不清楚,也不知道人民幣發行的實際情況,不知道央媽已經喪失了“放水”的能力和權力。而央媽之所以喪失了放水的能力和權力,一方面是因為央行制度、政企分開、國有銀行不得向國有企業輸送利益、國有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束縛了手腳。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中國貨幣金融化、金融市場化、金融市場開放化和所謂人民幣走出國門等政策,人民幣主權面臨內憂外患。如此,在中國國內,華爾街金融寡頭及其扶植的買辦金融金融資本勢力,已經可以從事投資、存貸、支付結算等銀行業務(我認為這此屬于銀行業務,不屬于金融行為),也可以從事理財、基金、證券、股票、信托、保險、再保險、虛擬貨幣等金融行為,甚至有可能還有權利發行數字人民幣。
可以舉兩個典型的例子:
一是去年十月,海南省短期內成立了金額高達近30萬億的四家外資投資公司(這個消息當時很熱,現在不熱了,恐怕不止四家,總金額也不止這個額度),其資金來源不明。說明在開放金融的條件下,有30萬億的人民幣發行權被奉送給了這些外資投資公司。這是不大放水?只不過,放水的權力被奉送給了來路不明的外資,粒子女士也說,截至2023年12月人民幣基礎貨幣的發行量不過300萬億。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中國金融體系一下子把占以往基礎貨幣總量10%的貨幣發行權,都給了外資,是不是很慷慨大方?2022年3月,人民銀行向財政部上繳結存利潤總額,才不過1萬多億,往大里說,頂多2萬億吧。這算是人民銀行對財政部的貢獻,區區不到2萬億而已。財政部,從銀行那里,就僅僅得到這不到2萬億,相對于一出手就把30萬億億幣的發行權給了外資,銀行,何其吝嗇!
財政部拿這區區2萬億,維持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衛生、教育、外交等社會基本工作,當然捉襟見肘。而四家不明外資則可以輕易使用30萬億人民幣在中國從事無限制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活動,可以為所欲為。不難推測,誰會在政治、經濟、思想文化、衛生、教育等領域占有優勢?
第二個例子,如果不是對買辦經濟定向“放水”,許皮帶等等買辦商人能搞出那么多的大“窟窿”?
粒子女士所說的“央媽”放水28萬億,恐怕是包括了奉送給外資、買辦資本的貨幣發行權,由外資買辦資本實施的“大放水”!即,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通過讓各地政府(也就是粒子女士所說的城市)、大型企業到國內外金融市場上融資,或者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成立的“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的方式、渠道,而實施的“放水”。這個“放水”,占央媽放水問題的比例是多少?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推測,在中國輿論極力鼓吹金融開放、直接使用外資、全面開放制造業、高質量高水平開放金融的輿論和政策條件,及嚴格限制“國有銀行對國有企業輸送利益”“政企分開”“國有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政策條件下,這個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在中國市場上實施的“放水”,應該是占據了央媽總“放水”量的絕大部分比例,而“央媽”用于發展國有企業、民族企業的放水,應該微乎其微。
就是說,“放水”的主體實施者,表面上是“央媽”,實際上是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
“放水”的對象是誰呢?
不可能是國有企業和民族企業!
一方面,“國有銀行不得對國有企業輸送利益”,另一方面,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憑什么來中國發展中國的國有企業?2023年12月15日 ,美國財長耶倫昨天呼吁中國轉變經濟政策,她說國有企業作用過大會限制增長,安全機構作用過大會阻礙投資。說明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不可能把“水”放給國有企業,也當然不可能放給華為、福耀、格力、老干媽、電動汽車等民族企業!會“放水”給中國地方政府嗎?當然會,不是讓地方政府的財政到國際金融市場上融資嗎?還說這是一種創造,緩解了地方政府的資金和債務問題。
地方政府到國際金融市場上融資,是要歸還的,是要用地方政府的稅收歸還這個融資的,實際上:一是意味著地方政府欠了外資或買辦金融資本的債,必然受制于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恐怕還要對外資及買辦金融資本俯首帖耳、低三下四。這意味著買辦化;二是原本毫無信用的國際金融資本,因為有中國地方政府的財政、稅收支撐,而具備了國際信用,可以再次向其他國家殖民。這意味著國際壟斷金融資本寄生在中國經濟之上,并且驅使中國經濟為其殖民世界服務。
粒子女士說,這么放水可能減少政府的債務,這也是對的。會不會讓中產的財富縮水、購買力減少?也會。但是,不要把根源歸咎到“央媽”身上!要歸咎到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身上。當然,“央媽”把發行貨幣的權利(即放水的權利)奉送給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也不能說完全無辜。
不過,“央媽”是個機構、工具,“央媽”自身是沒有意識、沒有行為能力的。“央媽”的行為,其實是某種勢力的行為。指責“央媽”,而不指責其背后的勢力,這是不對的。讓中國的中產去痛恨“央媽”,而不去痛恨那些把原本屬于“央媽”的人民幣發行權(即“放水”權利)奉送給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的勢力,不痛恨外資的買辦金融資本,這是顛倒是非、混淆敵友,誤導群眾。
不難理解,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大放水”,一是必然導致外資和買辦經濟勢力在中國坐大,形成內外勾結的財閥,必然會進一步覬覦政權,扭曲中國內政外交;二是必然導致中國經濟的買辦化、殖民地化程度加深加重;三是必然打擊國有經濟和民族經濟,必然對“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政策釜底抽薪。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這是最高層的政策宣示,當然不能直接反對。但是,用金融國際化、金融市場化、金融法治化、高質量高水平開放金融、人民幣走出國門這樣的迂回策略,就可以很巧妙地達到對“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政策釜底抽薪的目的,很高明的。2018年來的經濟金融斗爭,方向逆轉了,斗爭成果,將付諸流水。
如此“放水”會不會讓“富豪”的債務減少?當然會。不過,也要一分為二,只是會讓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富豪的“債務減少”,不會讓民族資本的“債務減少”,相反,還會增加民族資本的困難,加劇其債務。
粒子女士認為,似乎以前沒有使用過“大放水”的手段,這是不對的。放水,是會的,很擅長的,已經這么放水好多年了。只是,只把水放給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讓其畸形增長、野蠻擴張,與國有經濟、民族經濟爭奪中國經濟的主權權,否則怎么會有許皮帶等買辦資本的那么多“大窟窿”。這種“水”,是不會放給國有經濟和民族經濟的。
也聲音公開說,我們不搞大水“漫灌”。其實,如此高水平、高質量開放金融,完全開放中國制造業,不就是讓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在中國“大放水”、搞“大水漫灌”嗎?只是,這種“大水”只“灌”在華外資經濟和買辦經濟,不“灌”國有經濟和民族經濟,相反,國有經濟和民族經濟,得不到多少“水”。
還有聲音說,中國的黨政機關要過緊日子,這當然應該,我們一直強調過緊日子。不過,同時把“放水”的權利給了外資和買辦金融資本,讓它們在中國過好日子,這就不太合適了吧?“胳膊肘不能往外拐”呀!
最后,還要強調一下:央媽如果把“水”放給各級政府、國有企業和民族企業,這是一種大功德。不但不能反對,而且還要支持!可惜,央媽很少這么做。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