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60多座城市救樓市,放開限購限貸鼓勵炒房。可是看到臺灣打擊炒房,罰款高達5000萬元新臺幣,折合人民幣1250萬元人民幣,就禁不住要說點。
臺灣是怎么一回事?
中新網4月7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行政機構會議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炒房最高可處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款,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草案將送立法機構審議。
臺內務主管部門于會后發布新聞稿指出,草案重點包含: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務主管部門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
(這一條是禁止預售房和新房買賣。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轉賣給別人)。
二、重罰炒作行為,內務主管部門指出,草案明確規范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數處罰100萬元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并可連續處罰。
(這一條是懲罰房托。像馬光遠之類房托,在臺灣要處罰1250萬元以上人民幣,可否這要罰兩到三次)。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內務主管部門說,民眾可檢具證據,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金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獎勵舉報者,舉報有獎金)。
這次修法也管制私法人購屋,內務主管部門說,草案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并限制取得后于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另外,草案也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于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至15萬元。
(啥叫私法人?不明白。不解釋)。
昨天的文章《海南房地產泡沫30年,為什么這么多城市還是走到樓市崩盤?》,有網友留言,看看第一大島臺灣產業那么大,第二大島海南有什么?
看看臺灣的100大企業,臺積電、富士康、聯發科、華碩,個個世界級,真的威武雄壯,1000大企業隊伍長長。
看海南島恒大海花島名滿全球,剛剛要炸37棟樓。有一個海航還破產倒閉了。實體企業能列出幾家?想不起來。
不說海南島,不講外資,北京、上海、廣州這些大城市,實體大企業能列出幾家?
為什么這樣?
就是因為臺灣埋頭發展科技制造業的這幾十年,大陸這些城市在熱火炒天搞起個支柱產業房地產。臺灣打擊炒房,大陸卻鼓勵炒房。炒房成富翁,炒房成中產。
對比一下臺灣的企業和產業,那些放開限購限貸的救市城市是不是有點羞恥感?這些年你們都干了什么, 不賣就活不下去?
為什么要救市?
除了土地財政還有就業。國內經濟形勢愈發嚴峻。在今年“兩會”上,國家提出“穩就業,保增長”的基本目標。
據測算,2022年中國將有1000萬高校畢業生進入社會,這還只是開始,上海,東北,深圳等地的疫情讓本就艱巨的就業現狀難上加難,想要穩就業,需要有產業配合,被凍結的房地產,雖然是最差的選擇,但好歹勝過沒有選擇。
然而話又說回來,開放房地產,真的能達到預期經濟效果么?
去年底有個新聞,一小伙在燕郊買了兩套房,兩年間價格縮水一半,他選擇斷供,法院對房屋進行法拍,原來200萬買的房子只賣100多萬,自己還倒欠銀行好幾十萬。
這位小伙的經歷不是偶然,中國現存200多萬套法拍房,然而你知道么,這個數字在2017年只有9000多套。
很顯然,今天有越來越多的人背上巨額房產債務,哪怕掏空6個錢包之后,斷供也仿佛在一夜之間。2021年10月央行曾公布過數據,中國個人住房貸款總額已達37.7萬億,約占全國總GDP的33%。
就到底,GDP增長也好,土地財政也好,還是就業困難,都是因為產業和實業發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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