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國家統計局的公開信
——再談國內生產總值是錯誤指標
劉曉鐸
郭曉雷處長:你好!
我在網上就國內生產總值指標發文問寧吉喆局長以后,你非常認真地給予回復(以下簡稱《回復》,附錄一),對此表示敬意和感謝!
由于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是事關國家經濟發展的大問題,有必要對有關《回復》進行再探討。
一,經濟生活與統計概念的關系
第一個問題是有關生產的概念:《回復》說:“在2008年SNA中,明確了生產范圍的概念,并根據生產范圍界定了什么樣的活動屬于生產活動,應該被納入GDP核算。”這里涉及經濟生活和統計概念的關系。
我認為生產概念只有符合經濟生活的實際,才是科學的,才具有指導意義。
當前我國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肆虐,急需防護口罩等醫藥用品,只有生產這種醫藥用品,才能夠抑制和防護病菌的擴散。因此,我們就要統計生產了多少口罩、防護服等等;醫務人員、病人都需要住房,因此,國家立刻在武漢建設醫院,就要統計建設了多少病房等等。可見,統計物質產品的生產,是為了滿足和指導生產、消費的。
“------馬克思發現了人類歷史的發展規律------人們首先必須吃、喝、穿、住,然后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質的生產-----便構成為基礎”。(《馬恩選集》第三卷 第574頁)就是說人們要生存,必須消費物質產品。這里把物質產品的生產與政治、文化等領域區分開來,認為生產物質產品生產是政治、文化活動的基礎。這種認識符合客觀實際,因而是科學的理論。
而《回復》所說的《國民賬戶體系2008》的生產概念:“生產的范圍既包括貨物的生產,也包括服務的生產。”我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因為,這種所謂的“服務的生產”,把“----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服務業”(《中國統計摘要》2019 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第200頁)等非物質生產都包括在內,抹殺了社會生活的經濟活動與政治、文化之間的界限;也抹殺了經濟活動的生產、流通、消費之間的區別,所以,這種物質生產的概念是錯誤的,由這種生產概念形成的國內生產總值,也是錯誤的指標。 要富國強軍利民就必須發展物質產品的生產。而所謂的第三產業再發達,國內生產總值再大,像現在的美國這樣,也可能是一個債務累累、依靠外國商品維持國民生活的“空殼子”。
二,統計指標與國際接軌的問題
《回復》論證采用國內生產總值指標的另一個理由是:“為了保證世界各國的數據可比,需遵循統一標準開展國民經濟核算。”
我國的統計是為國民經濟和為我國人民服務的,至于與世界各國的數據是否可比,不應該在考慮的范圍;更何況當前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是資本主義國家,指導經濟發展的理論是資產階級的經濟學;而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兩者有本質的區別。因此,統計指標的內容不可比是正常的,而可比則不正常,說明我們背棄了科學的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投降了資產階級經濟學。所以,我認為應該恢復改革開放以前的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廢除現在的國民賬戶體系(SNA)。
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發展事實是,國內生產總值這種指標體系,已經并將進一步把我國的經濟引向邪路!這一點我在《一個禍國殃民的經濟理論——評所謂加快發展第三產業》文章已有說明,就不重復。
三,有關馬克思的生產概念問題
《回復》還說:“您在文章中指出,生產就是物質產品的生產,不包括流通消費領域的活動,更不包括政治、文化、科學研究領域的活動,這與SNA體系中的生產概念不同。
事實上,馬克思對于生產勞動的概念也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發展。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生產模式相對簡單的情況下,馬克思就認識到了服務活動是生產過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曾三次擴大生產勞動的概念[1],第一次擴大是把生產性勞動直接從‘生產工人’的勞動擴展為‘總體工人’的勞動。第二次擴大是從使用價值的生產擴展到使用價值的運輸,把如今被劃歸為第三產業的交通運輸業納入生產勞動中。第三次擴大是把生產勞動從交通運輸領域擴展到‘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的繼續’,把商業中的商品包裝、運輸、倉儲、保管等勞動也納入生產勞動范疇。”(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五卷)[M].人民出版社,2009)
這里要說明的是,物質產品的生產,與生產勞動的概念不是一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是針對生活、生產消費說的,而生產勞動是對非生產勞動而言,是計算商品價值所必須區分的。生產物質產品、富國強軍利民與計算商品價值,是物質生產的不同方面,前者是物質生產的內容,后者是物質生產的社會形式,兩者不能混同。
人們要吃飯,就必須生產糧食,要穿衣,就必須生產服裝等;而計算商品價值,則需要區別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企業內部的運輸等也應該計算在生產勞動內,是符合實際。 至于“他曾三次擴大生產勞動的概念”等等,由于《回復》沒有直接引用原文,可以暫時存疑。這并不影響我們對國內生產總值的探討。
前面已經指出,任何概念都只有符合實際,才能夠正確指導經濟健康發展。我們的探討主要是看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是否符合經濟發展的實際。
綜上所述,我認為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是把經濟引上賺錢、發財道路的指標,而不是富國強軍利民的科學指標。
以上意見是否合符實際,請批評指正。由于國內生產總值指標體系,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具有方向性的作用,因此,希望廣大群眾和理論工作者一起來參加探討。
附錄一:
劉曉鐸先生:
感謝您對統計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在《就國內生產總值指標問寧吉喆局長》一文中對國民經濟核算中生產的概念和國內生產總值(GDP)指標是否科學提出了意見,在此特就有關問題向您作一些說明,供參考。
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生產的概念
為了保證世界各國的數據可比,需遵循統一標準開展國民經濟核算。目前,《國民賬戶體系2008》(以下簡稱2008年SNA)是世界各國開展核算的統一標準。我國也遵照此標準開展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在2008年SNA中,明確了生產范圍的概念,并根據生產范圍界定了什么樣的活動屬于生產活動,應該被納入GDP核算。2008年SNA中,生產范圍[2]主要包括以下幾類活動:第一,生產者提供或準備提供給其他單位的貨物或服務的生產;第二,生產者用于自身最終消費或固定資本形成的所有貨物的自給性生產;第三,生產者為了自身最終消費或固定資本形成而進行的知識載體產品的自給性生產,但不包括住戶部門所從事的類似的活動;第四,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務,以及雇傭有酬家庭服務人員提供的家庭和個人服務的自給性生產。簡單來說,在SNA體系中,生產的范圍既包括貨物的生產,也包括服務的生產。
GDP是一國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它體現為所有常住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增加值總和。由于GDP是對生產成果的刻畫,因此,GDP的核算范圍與生產范圍保持一致,無論是貨物生產還是服務生產都應屬于GDP的核算范疇。
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生產的概念
三、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情況
您在文章中指出,生產就是物質產品的生產,不包括流通消費領域的活動,更不包括政治、文化、科學研究領域的活動,這與SNA體系中的生產概念不同。
事實上,馬克思對于生產勞動的概念也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發展。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生產模式相對簡單的情況下,馬克思就認識到了服務活動是生產過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曾三次擴大生產勞動的概念[3],第一次擴大是把生產性勞動直接從“生產工人”的勞動擴展為“總體工人”的勞動。第二次擴大是從使用價值的生產擴展到使用價值的運輸,把如今被劃歸為第三產業的交通運輸業納入生產勞動中。第三次擴大是把生產勞動從交通運輸領域擴展到“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的繼續”,把商業中的商品包裝、運輸、倉儲、保管等勞動也納入生產勞動范疇。
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曾經先后使用過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和國民賬戶體系(SNA),經歷了由MPS體系向SNA體系逐漸轉變的過程。
建國伊始到改革開放前,我國按照MPS開展國民收入核算,對物質生產部門的生產活動及其使用進行衡量,核算范圍是物質生產部門。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變,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從MPS體系轉變為SNA體系,1985年,經國務院批準,我國正式建立了GDP核算制度,開始按照國際通行的概念、原則和核算方法開展GDP核算。與此同時,國際上原來實行MPS的國家也都轉向SNA體系,按照MPS體系開展國民收入核算已失去國際比較意義。2002年以來,聯合國等五大國際組織對SNA體系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的國際核算標準(2008年SNA)。我國GDP核算也隨著國際標準的變化進行了改進完善,既確保了核算原則、概念、方法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又能充分反映我國經濟發展狀況。
綜上,我國國民經濟核算中的生產概念和GDP核算范圍都是客觀科學的。
再次感謝您對統計工作的關注!
國家統計局
2020年1月20日
附錄二:
就國內生產總值指標問寧吉喆局
劉 曉 鐸
今年1月12日國家統計局寧吉喆局長在首屆中國宏觀經濟年會上表示:“經濟運行始終保持在合理區間,預計全年GDP增長能夠實現年初預定的6至6.5的預期目標。”
我的問題是國內生產總值(英文縮寫GDP)指標中的生產概念是否準確?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是否科學?
生產的概念,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生產:人們使用工具來創造各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商務印書館 1995年.北京 第1024頁)
《政治經濟學詞典》的解釋更加詳細:“生產:指以一定的生產關系聯系起來的人們,通過改造自然,創造物質資料(物質財富)的過程。物質資料的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如果不從事生產活動,不生產出吃的、穿的、用的各種物質資料滿足人們的需要,人類本身便無法生存,更談不到政治、科學和文化等其他活動了。生產活動是人類最基本的實踐活動。”(許滌新主編 人民出版社 第91頁)
我認為上述定義符合實際,是科學的概念。生產只指物質生產活動,生產的結果是物質產品。這就把生產與流通、消費區別開來,更把以生產為基礎的經濟活動和政治、文化、科學研究等活動區別開來。
而國家統計局“三次產業”指標的說明,對于生產卻作了另一種解釋:“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的順序對產業結構的劃分。我國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不含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不含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采礦業中的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中的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中國統計摘要》2019 第200頁 附錄一 主要條件指標解釋)
國家統計局有關三次產業的劃分,對生產的解釋和原來生產概念有很大的不同;生產不僅包括工農業的生產,還包括生產之外的流通、消費活動;甚至于包括經濟活動以外的政治、文化、科學研究等活動。這樣的生產概念符合實際嗎?這種國內生產總值指標能夠指引我國經濟健康發展嗎?
我認為三次產業的分類是錯誤的,是對于生產的錯誤理解。生產就是物質產品的生產,生產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不包括流通、消費領域的活動,更不包括政治、文化、科學研究領域的活動。把住宿、餐飲業、金融業的活動包括在生產之內,抹殺了生產與流通、消費的區別;把政治、文化、科學研究等活動包括在生產之內,更混淆了經濟與政治、文化、科學研究等非經濟領域的界限,是對生產概念的錯誤理解,因此,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會把經濟發展引向邪路!
我是上世紀50年代的經濟計劃專業的學生,長期從事實際經濟工作和理論研究、教學工作,對國家統計局采用國內生產總值指標很不理解,一直持反對態度,曾經寫過不少批評文章。
早在近二十幾前,我就在網站上發表了《國內生產總值是錯誤的指標》,以后陸續寫了《挑戰“20世紀的偉大創造”——國內生產總值》、《再論國內生產總值是錯誤指標》、《一個禍國殃民的經濟理論——評所謂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從國內生產總值 看庸俗的現代西方經濟學》等一系列文章,但都沒有得到回應。為了保持經濟理論的純潔性、統計指標的科學性,為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特向國家統計局局長提出有關生產的概念和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是否科學的問題,請局長或有關人士給予回答!
[1].
[3].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五卷)[M].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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