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問我包商銀行的事情。
5月24日傍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公告,鑒于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有關方面組建接管組,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自接管開始之日起,接管組全面行使包商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并委托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包商銀行業務。建設銀行組建托管工作組,在接管組指導下,按照托管協議開展工作。 接管后,包商銀行正常經營,客戶業務照常辦理,依法保障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
我也不了解細節,只能談談宏觀上的看法。
首先,必須說明,不要恐慌,不要恐慌,不要恐慌。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如果能記住這四個字,再看后面的內容,不然就不必看了。
央行、銀保監會:將關注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
央行、銀保監會就接管包商銀行問題答記者問:接管后將通過提供流動性支持、及時調撥充足現金、確保支付系統運行通暢等措施,保持包商銀行正常經營。將關注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加強市場監測,綜合運用公開市場操作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維護貨幣市場利率平穩運行。在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不斷加大對中小銀行的政策支持,推動中小銀行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中小銀行的發展將更加健康。
央行、銀保監會9問9答:儲戶存取款自由,秩序井然 將提供流動性支持、及時調撥充足現金
一、包商銀行被接管后的處置原則是什么?
一是全面依法依規開展接管工作。二是堅決防范系統性風險,最大限度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保持包商銀行業務不中斷。三是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區分情況落實責任。四是努力實現處置成本最小化。
二、包商銀行接管前后,客戶存款安全性方面有何不同?
包商銀行是因為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接管的。接管后,包商銀行事實上獲得了國家信用,儲蓄存款本息得到了全額保障,企業存款也得到了充分保障。從最近兩天的情況看,包商銀行各地網點資金充裕,儲戶存取款自由,秩序井然。
三、接管前的個人儲蓄存款如何保障?
接管后,對接管前的個人儲蓄存款本息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存款保險基金全額保障,各項業務照常辦理,不受任何影響。
四、接管前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如何保障?
5000萬元(含)以下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本息全額保障;5000萬元以上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由接管組和債權人平等協商,依法保障。 按前述政策保障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接管后其本息均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存款保險基金全額保障。各項業務照常辦理。
五、接管后新增的存款和其他負債如何保障?
接管后新增的個人儲蓄存款、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本息,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存款保險基金全額保障,各項業務照常辦理,不受任何影響。
六、包商銀行被接管后,其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經營是否會受到影響?
包商銀行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是獨立的法人主體,包商銀行被接管后,這些村鎮銀行繼續獨立經營。接管組將主導包商銀行履行主發起行的責任,這些村鎮銀行的正常經營將得到更好保障。
記住,有央行和銀保監會的保證,你的錢取得出來,所以不要恐慌。
央行和銀保監會的9問9答,后面還有三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索全文。
從宏觀講幾點,不涉及具體問題,大家參考:
第一、《紙牌大廈》分析過,市場經濟在進入全壟斷時代以前,必然有周期性波動。波動期間,會有一部分企業倒閉。如果企業倒閉的壞賬無法用企業資產全覆蓋的話,就必然影響到銀行,如果銀行自有資產也無法彌補損失的話,銀行就會出問題。
這是市場經濟規律。
央行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最終貸款人。央行經國家授權,擁有發現貨幣的權力,如果不考慮幣值的話,理論上可以無限償還任何數量的債務。
央行可以通過向經濟循環注入流動性(俗稱灌水)的方式,讓企業等債務人不斷借新還舊,減少企業破產倒閉,避免經濟周期。
代價是貨幣總量不斷攀升,幣值無法穩定。
央行的發鈔總量和儲備有正相關的關系,當年的儲備是金銀,今天的主要儲備是國際貨幣。如果儲備總量之中自有部分不斷下降,同時繼續增加發鈔量,那就醞釀貨幣危機。
在這種情況下,央行可以退而求其次,默許企業破產,接管銀行,保證儲戶的存款能順利提現。
我當年曾經預言過,如果經濟繼續下行國家怎么處理,第二條講的就是小銀行問題。許多二貨不承認說要立旗,將來打臉,再后來直接被知乎以“敏感”的名義拿下來了,那些二貨也沒影了。
有些朋友看過那個帖子,我自己事后也發過截圖。看過的朋友,就能大致知道這個事情的必然性了。
這就是現在看到的情況。
第二、城商行的運行情況與當地經濟狀況和支柱產業運行情況密切相關。
一般來說,各地城商行,往往有當地財政局、各大龍頭企業的股份。主營業務也主要在當地開展。
大家出錢建立城商行,除了謀求利潤,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融資容易。
比如,張三是甲地的龍頭企業的董事長。拿出5000萬,入股甲地城商行,獲得5%的股份。除了股息,張三最大的利益,是可以以優惠的條件優先獲得貸款。張三如果連這點事情都做不到,還當什么股東?
反過來,張三需要資金的話,也必然首先考慮當地的城商行。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張三、李四、王五、趙六,當地幾大股東其實都是這么盤算的。
甲地城商行與這幾位,其實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
張三、李四、王五、趙六,這幾位,就是當地的支柱產業。這幾位經營不好,當地GDP也好不了。
當地城商行,也就存在較大風險。
第三、一個地區的支柱產業不會很多,有些還有關聯性。
宏觀政策的調整、國際局勢的變幻,往往導致一個行業的興衰。
如果一個地區的支柱產業有高度關聯性,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在一個或幾個產業網上,高度相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條繩上的螞蚱的話,那么甲地城商行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就較差。
如果甲地本身就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在當地算是龍頭企業,但是在全國排不上號的話,那么甲地城商行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就更差。
如果乙地是經濟發達地區,那么當地城商行的風險就小得多。
第四、一旦一個地區出現經濟下滑的趨勢,城商行就容易嘗試高風險的業務。
本地的支柱產業出現問題,向外地擴展業務受到外地的屏蔽。銀行也要活,要自己找業務。
各地都有城商行,彼此瓜分現有利益,外人很難涉足。
風險低,利潤高的業務都有主兒了。還剩下什么?可想而知。
第五、各地城商行規模一般相對比較小。
甲地城商行的手伸不出去,主要就是為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及其下屬上下游企業服務。
如果不搞邪門歪道,資本量很難幾何級數增長。一旦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同時出事,甲地城商行基本兇多吉少。
如果搞邪門歪道,遇到經濟波動,死得更快。
比如,如果城商行與某些上市公司高度關聯,股市下跌,上市公司出問題,這樣的城商行也完蛋。
第六、國有六大,安全性要高得多。
工、農、中、建、交、郵儲,全國六大。
全國性布局;各個行業插花;財政部是大股東;資本量絕對碾壓各地城商行。
當然,六大也知道自己的地位,所以,當年是大爺買賣,店大欺客,愛存不存(ICBC)。
第七、包商的處理過程,講是一個積累經驗試點。
積累成功經驗,以后照方抓藥。當然,代價是幣值。不過,比給整個經濟循環不斷增加流動性的代價,還是小得多,是重大進步。其實,就是央行講的處置成本最小化。
再次強調,央行和銀保監會坐鎮,央行有國家授權的發鈔權,存款取不出來是不可能的,所以沒有必要恐慌。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