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形勢如此嚴峻,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資、如何界定?
據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通報,全國非法集資案發情況十分嚴峻。2014年非法集資案件更呈爆發式增長,大案要案頻發,非法集資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均大幅上升,已達歷史峰值。為此,聯席會議決定,于2015年6月至8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對一些重點領域非法集資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廣東、河北、貴州、河南、黑龍江等地已經開始專項打擊行動。
中西部案發量激增
記者近日從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了解到,2014年非法集資案件不僅案發數量、涉案金額、參與人數等,同比增長近兩倍,而且,大案要案數量顯著高于2013年。其中,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參與人數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長314.28%;涉案金額超億元的364起,同比增長271.42%。
非法集資案件涉及31個省份87%的市(地、州、盟)以及港、澳、臺地區。除江蘇、浙江、山東、福建、河南、湖南等原有高發地區外,北京、河北及山西、陜西、四川、重慶、甘肅、新疆成為新的高發區域,立案數和涉案金額均超過2013年數倍。一些地市案件集中、連鎖式爆發,引發較大的區域性風險,不容忽視。
2014年非法集資的另一個特點是,新型案件增多,比如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農民專業合作社、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等,成為近年來的重災區,案件數量迅速上升,風險隱患巨大,甚至一些民辦教育機構也有涉嫌非法集資風險。
非法集資危害巨大
非法集資形勢如此嚴峻,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資、如何界定?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盡管“非法集資”這個詞被廣泛使用,甚至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份文件中也將其作為一個專有名詞來使用,但刑法中并沒有“非法集資罪”。截至目前,只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非法集資”有一個界定。即所謂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雖然這個名詞也受到質疑,只界定了“吸收資金”,有失偏頗。但業內普遍看法是,與非法集資概念相附的還有其特點,不可分隔。依據最高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釋,非法集資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要件。
非法集資具體表現為: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公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引資金。
非法集資活動具有巨大危害性。長期研究此領域的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呂專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非法集資的危害性主要表現為:損害參與者利益,破壞正常經濟金融秩序,影響社會誠信與穩定;而且,可能引發社會治安問題容易滋生其他犯罪活動,比如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綁架等。
雖然刑法中沒有非法集資罪,但非法集資行為根據主觀態度、行為方式、危害結果等具體情況不同,主要涉及刑法中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以及非法經營罪等罪名。
彭冰認為,有兩種情形需要被豁免,不能被界定為“非法集資”:對用于正常經營進行的集資活動;對在親友和單位內部進行的集資活動。
遏制非法集資須落實責任
要遏制非法集資不斷蔓延、高增長的態勢,據部際聯席會議有關負責人稱,首先要完善體制機制,落實責任。省級政府為本地區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要做好防范打擊非法集資工作。
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據呂志軒分析,目前關于非法集資的法律規范已經比較齊備,自1996年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等相繼發布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釋,另外還有刑法的規定,問題的關鍵還在于落實和細節上的完善。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與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教授指出,目前法院在量刑上過分看重涉案數額,而且對涉額數額的認定也存在爭議,對受害人的過錯及過錯程度,也應作為考量的因素。
該負責人稱,目前要研究梳理防范打擊非法集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動相關“立改廢”工作,研究建立防范打擊非法集資相關激勵約束制度,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對已暴露的非法集資問題,要突出重點,堅決打擊。
聯席會議決定,下一步工作是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強化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打早打小。而且,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推動相關改革,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提升正規金融機構服務水平,合理規范,引導民間金融發展,開正門、堵邪門。
補充閱讀:全國將于6月開展非法集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發布時間:2015-05-13 來源:經濟觀察報
鑒于近期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烏有之鄉注:P2P網絡借貸平臺,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peer是個人的意思。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等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逐漸突出,銀監會、公安部等多個中央部門將于6月至8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其中,北京地區已經從4月起開始重拳出擊,到8月結束,重點排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類、網貸類、代客理財類等行業的非法集資行為。
為了實現非法集資治理的防治結合,北京市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霍學文5月7日晚來到北京知名的互聯網金融創業基地“越獄空間”,主持了“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與打擊非法集資座談會”。來自翼龍貸、好貸網、宜信、網貸天眼等10多家P2P平臺和服務機構的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活動。
霍學文書記在座談會上表示,此次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打擊互聯網金融的不規范行為、跑路等現象,為了優化金融發展環境,對于翼龍貸與聯想控股的聯姻,他認為這一合作傳遞了P2P發展的正能量。
作為國家首個金融改革試點的正規金融服務企業,以及被央視《新聞聯播》首家報道的網絡借貸平臺,翼龍貸由于采用了“同城借貸O2O”模式,大大降低了金融風險。出席此次座談會的翼龍貸創始人、董事長王思聰也成為首位被霍書記點名發言的P2P公司代表。
王思聰董事長開門見山表示:“不打擊是不行了。全國各地非法集資的案子越來越大,每年都在往上走,P2P平臺跑路后,不少中老年投資者深受打擊。”他表示,P2P平臺出現問題的關鍵是動用客戶的資金,改變賬戶資金的用途,一旦投資者急用,就會造成流動性的問題。其次,債權錯配也可能造成P2P平臺的巨大風險。
王思聰呼吁,不管有沒有監管,P2P機構都要做到自律,底線是別動客戶的錢,否則養成“習慣”,一旦出問題將造成風險放大的惡果。翼龍貸在創立之初一直把風險放在首位,甚至被人視為“膽小”。
對此,和利貸負責人劉豐對王思聰的觀點表示認同,“有多大的能力,干多大的事,”雖然中央給互聯網金融一個名正言順的地位和發展契機,但是不能跑得太快,否則會被逼出問題。他表示,有的P2P機構過高許諾,“隨時體現、秒到“,連周末都允許“T 0”交易提現,只能利用私人賬戶轉賬,這就是明顯的資金池行為。有的平臺廣告承諾,100%保本保息,這連傳統的金融機構都做不到的事情,不是說假話,就是涉嫌欺騙。為了從技術和基礎機構上化解風險,好貸網、網貸天眼等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紛紛介紹了自己的大數據和風控技術。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嚴厲監管已經是確定的基調了。中國征信體系不完善的土壤,加劇了P2P的風險,因此更加需要嚴厲打擊偽P2P平臺,避免劣幣驅逐良幣。他認為,銀監會監管P2P沒有出路,應該給P2P更多的創新空間。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黃震也表示,支持打擊偽P2P平臺和偽P2P行業組織,他號召P2P平臺不吸儲、不放貸,不擔保,不做虛假承諾。他還認為,監管法規沒有立即出臺,是給一些平臺自己糾正、改正的時間。
霍書記總結說,技術的速度快于監管,打擊非法集資等違規的互聯網金融行為,不能簡單地公布白名單、黑名單,因為這個行業的企業發展太快了,有可能剛公布白名單,企業就出現了問題。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霍書記給出了三個底線:不能非法集資、不能自融、不能自擔保。
為了實現互聯網金融的長期健康發展,霍書記提出了互聯網金融的“八方共治”,即依照國家法律政策治理、金融監管治理、地方政府治理、行業協會自律治理、媒體監督治理、金融企業自我治理、人才治理和國際協同治理等,這也是其新作《新金融新生態》中核心觀點之一。他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與好的社會及中國夢是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因此,他在書末展望稱,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為人民服務,互聯網金融是中國金融未來核心競爭力所在,互聯網金融助力中國夢實現的時代到了!(記者 沈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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