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里提斯曾講過這樣一句話,“沒有人可以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他的意思很簡明淺顯,即指宇宙萬物都在不停的變化之中,因而人對于當前事物的理解不能僅僅停留于過去和已知的層面。盡管這句名言對于多數受過基礎教育的人都是耳熟能詳,但現實中機械地照搬歷史經驗,不能對實際情況作全面多維度考察,僅僅以孤立靜止的角度片面思考問題的例子卻比比皆是。
林毅夫先生從世界銀行副行長、首席經濟學家位子上退休歸國后即接連出版了幾部著作,“從而為他4年世行高職榮任交了一份富有成果的答卷,也向中國經濟學界的同行們和國人帶來了他的新研究成果”(韋森語)。對于我等晚生后學,林先生對于國際發展總結性的的著述當然不能錯過。然而在用了一段時間研讀《探索繁榮》一書之后,卻不能不對林先生的理論產生很多疑問。就目前能看到的材料,對于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理論進行了明確質疑的有復旦經濟學教授韋森等人。但在我看來,他們的疑問多局限于經濟學技術性的細節爭議,如政府的作用。而我認為林毅夫理論的關鍵缺陷在于其整體理論框架的基礎部分:即他完全忽略了成功國家發展經驗并不具備時間、空間意義上的普適性,而且他對于成功國家經驗的理解也有誤區。
如何促進經濟發展早就不是什么新鮮話題,理論界的討論與政府的實踐早在二戰后就已經開始,其主流一直就是總結發達國家經驗,然后給落后國家開藥方。針對第三世界國家的發展問題(主要是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問題),經濟學家JeffreyWilliamson在1990年代回顧了英國歷史上的城市化和工業化,指稱今天第三世界的問題“沒有任何一個是維多利亞時代所沒有見過的”,“關于第三世界城市增長無論是悲觀還是樂觀的討論都不是新鮮的東西。都可以在1830年代的文件中找到”。而另外一位哈佛經濟學家EdwardGlaeser則把問題說得更加明白。他認為“今天(發展中國家城市)的貧困不是弱點,而是力量”,“超大城市也還不夠大”。在歷史上“曼徹斯特作為十九世紀的經濟引擎也有著嚴重的貧困,但并不是因為它的衰退而是它具有吸引力的表現”。簡而言之,在這些經濟學家的眼中,今天的第三世界國家完全可以放心地炮制西方國家的歷史經驗并最終達到繁榮的目的。
在我看來,林毅夫的“新”理論體系與前面提到的兩位學者在內核上其實是高度一致的。JeffreyWilliamson與EdwardGlaeser的基本錯誤在于把西方發達國家,尤其是英國的歷史經驗絕對化和孤立化,也就是把英國歷史上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歷史抽象成為一個既無時間維度也沒有空間維度的孤立點。而事實上,英國崛起的時代背景,是經濟上沒有強大的外來競爭對手,雖然區域層面有競爭,但世界上還沒有出現超級大國,本土產業可以具有自發形成、成長的特點。其地緣政治空間背景,是英帝國對于世界經濟、政治秩序的控制力和影響力無與倫比,英國經濟增長與海外殖民息息相關。正是在這樣的時間、空間大背景之下,英國在特定的歷史階段成為世界一等的強盛國家,倫敦就是世界的經濟中心,英國的產業資本從英帝國主導的世界“自由”貿易中獲取了極大的利潤,英國成為世界霸主,社會逐漸進入所謂“福利”國家狀態,并解決了貧困問題。也就是說,要考察所謂“英國經驗”,就必須了解英國在那個歷史時期的全方位背景,尤其是英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關系。對于今天的第三世界國家,一個簡單的問題就是,有誰可以重復大英帝國那一段歷史背景和空間政治地位?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對任何人任何國家那樣的歷史條件都已經不復存在了。
在林毅夫的筆下,發展同樣是一件可以被孤立完成的事情,而完全無需考慮一個國家、民族所處的具體大環境,因而成功經驗可以被輕易復制。林毅夫在書中為第三世界開出了如下的藥方:“我相信所有的發展中國家都可以達到8%的增長速度”,“顯著減少貧困”,“用一兩代人的時間進入中等甚至中高收入國家的行列”,只要“他們的政府能夠提供正確的政策框架刺激市場中的私有經濟成分發展,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較優勢和國際經濟中的后發優勢”。國家發展與繁榮的幾個關鍵條件在這里已經得到了清楚地表述:有效的政府,有效的市場,比較優勢,和后發優勢。可以說,這個藥方,也就是他的“新結構經濟學”并不難理解,其實就是結合了西方老經驗和東南亞、中國經濟增長新經驗的一個大雜燴。他與前面兩位學者表面上的不同之處,在于加入了新的成功發展經驗并根據歷史修正了一些明顯失敗的理論。而核心部分相同之處,則在于他的新理論仍然是一種忽視現實時間、空間條件的盲目性的經驗轉移。
那么現階段落后國家面對的現實條件是怎樣的呢?早在1980年代初期,美國著名規劃學者約翰·弗里德曼就曾經撰文指出,世界經濟以城市為基點已經形成了圍繞著個別中心城市的等級框架結構。少數的幾個城市,即“世界城市”,如紐約、倫敦和東京等是國際經濟的核心,而其他外圍城市則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取得系統中相應的地位。其結果,就是某一個特定城市中發生的變化往往是由其在世界城市系統中的定位決定,而并不是一個孤立事件。“世界城市”作為國際經濟的核心中樞與邊緣城市再造了國際勞動力分工和利益分配關系。如果我們以約翰·弗里德曼的“世界城市”假說來解讀林毅夫的“新結構經濟學”,就能很輕易地看出后者在構建其經濟增長理論時,并未對現代國際經濟關系如何影響一國的內部經濟進行深入的思考,而僅僅是把一國經濟增長看作是一件基本上內生的過程。在大英帝國崛起的初期,林毅夫總結的幾個要素也許是有效的,但在經濟已經高度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國家的經濟增長都不可能完全是內部事務。雖然他的理論中也把國家間的“比較優勢”作為一大重點。但很明顯,其含義仍然停留于斯密和李嘉圖時代,而并不具有“世界城市”時代的權重。
約翰·弗里德曼“世界城市”假說的一大貢獻,在我看來,就是點明了國際經濟關系已經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控制和利益爭奪關系,城市之間的關系類似于自然界的食物鏈,有些城市處于國家經濟鏈條的頂端,而有些則處于不利的低端。林毅夫的理論則完全忽視了這一點。在呼吁落后國家向先進國家學習經驗時,他假設了前者只需模仿后者(pioneer)的步驟既有可能跟上。但是他的理論忽視了先進國家會形成壟斷利益,進而縮小后進者的上升空間,在長時間內二者之間因而存在著利益的沖突關系。而對于最落后國家,因循發達國家的舊路幾乎就已經沒有多少市場空間。因此我進一步認為在實際運作中會進而形成“比較優勢陷阱”,即最落后國家根本無法自拔,更談不上升級。林毅夫理論的誤區就在于假設了市場容量的無限性和無條件準入。大英帝國崛起時期,世界上競爭對手很少。中國經濟開始起飛時同樣也有今天的落后國家無法再擁有的市場條件。但是一旦這些先進國家對市場的占有相對固化,后進國家在短時間里就只有撿一點殘渣剩飯的機會了。這也就是為什么二戰后國際發展搞了幾十年卻收效甚微、成功者寥寥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林毅夫書中對于傳統發達國家的成功歷史經驗解讀也有誤。比如他認為“歷史上多數發達國家經濟都高度依賴于政府干預來促進經濟起飛和追趕”,并以此為依據來為他的“新結構經濟學”理論背書。而實際上這個解釋過于模糊,不同歷史階段的發達國家政府所起的作用可能完全不同,不可能用這么一句話就概括清楚,尤其是他對“干預”(intervention)這個字的具體含義也沒有清晰的解釋。比如在英、美歷史上,就促進經濟增長問題,兩國政府的作用與德、日等后來發展國家的政府就大不相同。林毅夫在這里引用了德國經濟學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文獻來代表整個西方的模式,恰恰就反映出了他對這個問題的含糊認識。李斯特的經濟觀點與當時英國的古典學派就大相徑庭,他所強調的是國家對于經濟的主導作用,而這種觀點與當時德國作為歐洲落后國家的大背景相對應。李斯特認為德國經濟與西歐條件不同,必須采取保守政策,實施關稅保護,而不是完全的自由貿易。當時英國推行“自由貿易”政策與其在國際貿易中的優勢地位有關。通觀全書可以看出,林毅夫所說的“政府干預”,其實就是“李斯特式”的干預,但這與英美的經濟政策就差距較大。更精確的表述,應該是英美政府是市場宏觀秩序的維護者,而德日等后起國家政府才是林毅夫理論中的具體“干預”者。
代表著林毅夫理論不成熟的另一個標志,是對于成功國家一些真正重要經驗的忽略,即完全忽視了分配在成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全書從頭到尾都未曾見到關于分配的內容。成功國家的經驗,不但有關于增長的部分,更重要的是分配。就此問題有人曾爭辯,認為林的理論僅僅是關于增長,因而與分配無關。但如果這是林毅夫的初衷,那么他的”繁榮的求索”就無法自圓其說。世界上應該不存在只重增長而忽視分配的繁榮。無法具體實現的所謂“繁榮”對任何人都毫無意義。事實上,在真正成功國家的經濟發展史上,分配毫無例外都占有重要地位。經濟增長僅僅是實現繁榮的第一步,合理的分配才能具體體現經濟的繁榮。歐美日各國先后成為福利國家的歷史就證明了這一點。而可惜的是,林毅夫書中對這段歷史并未涉及。假設經濟增長就必然帶來民生水準的必然提高是其理論體系一大缺點。在我看來,這與林毅夫對于經濟學本身發展演化過程可能缺乏必要的思考有一定關系。我注意到,林毅夫在書中幾次提到發展經濟學作為經濟學的“一個分支”。而在這里使用“分支”(subdiscipline)這個字就反映出了他似乎并沒有意識到發展經濟學的出現,本身就是對傳統經濟學科自身縱向的一種重大價值調整,而并不僅僅是水平排列的一個僅僅基于某些人興趣并無關痛癢的分支而已。阿馬蒂亞·森是另一位發展研究的知名學者。早在多年前,森的研究就已經在關注以分配、權利為基礎的個人福利,而且在學術界內外均引起很大反響。所以僅從經濟研究框架的角度而言,僅有宏觀面增長的“發展”理念也已經非常陳舊。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