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陳志武的《金融的邏輯》。陳志武是誰?不大知道。覺得《金融的邏輯》題目很新穎,于是看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陳志武是“著名經濟學家”。再看不禁啞然失笑,原來他的謬論是這樣的多,原來他的謬論是這樣的幼稚。現從他為《金融的邏輯》寫的自序《金融是什么》里隨意拿出三段引文,指出其經濟學上的謬誤。
《金融是什么》引文一:“只有相對于人的效用而言,才有價值這回事。東西或證券的價值取決于它能否讓個人的效用提高,包括消費效用、財富效用、主觀幸福或滿足感。這等于說,即使要花百億元投資、十萬勞動力一年的時間才能建好的漂亮形象大樓,如果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要用它,那么,那棟樓也會一文不值;花費再多的機器設備,如果沒有人要,也一文不值;再怎么費苦力做成的衣服,如果沒有人愿意出價錢買,那只是一堆廢布。—— 這個觀念對我幫助很大,特別是讓我終于理解,原來計劃經濟時期只顧生產、不顧所產東西有沒有人要或者有沒有市場,那不是在創造價值,而是在摧毀價值。原來,沒有派上任何實際用場的一代代銀河計算機,也是一堆廢鐵,是在摧毀價值。”
這段引文涉及價值論問題。陳志武說“價值取決于它能否讓個人的效用提高,包括消費效用、財富效用、主觀幸福或滿足感”,意思是,價值取決于效用,沒有效用就沒有價值。看起來他說得一點也沒錯,然而,他所說的“效用”只是使用價值。價值不僅有使用價值,還有交換價值,陳志武只懂使用價值,不懂交換價值,不懂價值兩重性,以為使用價值就是全部價值。陳志武又說,大樓、機器設備、衣服、銀河計算機如果沒人用、沒人買就“一文不值”,是“一堆廢布”、“一堆廢鐵”,“不是在創造價值,而是在摧毀價值”。他又錯了。他在這里說的是“價值實現”問題,不是“價值”問題。勞動創造價值,沒有勞動就沒有價值,價值量由社會必要勞動量決定,這說的是價值從哪里來,價值由什么構成,價值量由什么決定。而價值能不能實現是另一回事。“價值的實現”不是由勞動量決定的,跟勞動量沒有關系,是由交換關系決定的。在商品經濟中,在市場經濟中,勞動者把“價值”創造出來了,“價值”就不再屬于勞動者,而屬于資本家,“價值的實現”也不取決于勞動者,而是取決于資本家,這是資本主義的深層奧秘。《資本論》早說得一清二楚,“驚險的一躍”完成不好,摔壞的不僅是商品,還有商品所有者,也就是資本家。被摔壞的明明是資本家,陳志武卻企圖讓人相信被摔壞的是勞動,千方百計替資本家遮掩。把價值沒能實現說成勞動不創造價值、勞動沒有價值、少勞動不勞動也能創造價值,甚至只有少勞動不勞動才能創造更大價值,甚至硬說資本和勞動共同創造價值,以此貶低和否定勞動,高高托舉資本,是當代中國和西方主流經濟學中最主要的一個謬論,是當代資本主義想維持茍延殘喘拼命抓住的最重一根稻草。在這里順便駁斥一下陳志武的另一個謬論:“計劃經濟時期只顧生產、不顧所產東西有沒有人要或者有沒有市場,那不是在創造價值,而是在摧毀價值”,這是資本主義特有現象,經常和普遍發生在市場經濟中,特別是發生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大蕭條時期,并不發生在“計劃經濟時期”。“計劃經濟時期”有“短缺”沒有“過剩”,大樓也好,機器設備也好,衣服也好,再怎么樣也發揮了效用。“計劃經濟時期”是最能做到物盡其用的時期。至于中國的銀河計算機,八十年代就已廣泛應用于天氣預報、石油勘探、空氣動力實驗、工程物理、地震測報等大數據處理領域,中國是少數幾個能發布中期數值天氣預報的國家之一,靠的就是銀河計算機。有個叫茅于軾的“經濟學家”也發過陳志武這樣的謬論,同樣根本不懂什么是交換價值,根本不懂什么是價值。
《金融是什么》引文二:“即使一樣東西沒有花多少投資或者多少勞動時間,它的價值照樣可以很高。最具體的例子是像百度、騰訊、無錫尚德這樣的公司,這些公司都只有不到十年的歷史,而且都是由幾十人創辦起來,也沒有自己的高樓大廈(至少到幾年前沒有),但市值都是幾十億美元,不僅遠高于其實際投入的資金和時間成本,而且比那些投資花費巨大、擁有眾多廠房設備與高樓大廈、經營運作了幾十年的武鋼、一汽、二汽等,更值錢。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價值取決于這些公司能帶來的效用,或者說收益,而不取決于其建設成本,跟建設所需的勞動時間關系不大;換言之,價值由未來的收益而定,不是由過去的成本決定。”
這段引文涉及的是“超額利潤”或“壟斷利潤”問題,并不是“價值”問題。由新技術新工藝裝備起來的新興產業部門必然會獲得超額利潤或壟斷利潤,這在經濟史上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工業部門與農業部門相比是這樣,信息部門與工業部門相比又是這樣。工業革命興起時,“武鋼、一汽、二汽等”這樣的部門獲得了超額利潤或壟斷利潤,隨著工業革命發展,“武鋼、一汽、二汽等”這樣的部門利潤水平必然降低到平均利潤,中外皆然。今天,“百度、騰訊、無錫尚德這樣的公司”確實獲得了超額利潤或壟斷利潤,但根本扯不到“跟建設所需的勞動時間關系不大”。它們“市值都是幾十億美元”不過是一時的,隨著投資和資源大量涌入,這個領域的超額利潤、壟斷利潤很快會消失,利潤水平很快就會降到平均利潤水平。“市值”是“價值”的外在表現,但并不等于“價值”。至于“價值由未來的收益而定,不是由過去的成本決定”,更屬于胡說八道。所謂“未來的收益”尚未經過“驚險的一躍”,鏡花水月而已,它能“定”什么?所謂“過去的成本”又是什么東西?有“未來的成本”嗎?誰發明的“成本決定價值”?
《金融是什么》引文三:“效用決定價值,而不是勞動成本決定價值,這對于理解金融的邏輯極為重要。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是投資銀行中介服務,假如張三要創辦一個造船廠,就像江蘇熔盛重工集團三年前創業時候一樣,他手頭已經有20億美元的造船訂單,只是需要兩億美元投資。如果造船廠做成了,公司的價值能漲到20億美元以上。問題是,張三自己無法找到投資者。在另一方,溫州、香港等地很多個人和機構有很多空閑資本存在銀行,賺3%的年利息,他們找不到風險相對能接受但回報很好的投資機會。
這種情況下,挑戰在于需要資金的創業者找不到投資方,而愿意投資的又找不到合適的項目,經濟發展就這樣受阻。投資銀行家李四的作用恰恰是把他們兩方牽到一起,利用他平時在張三和投資方中間建立的信任,讓他們兩方做成投資交易。這對張三和投資方來說,是雙贏,張三的造船業務能擴張、個人財富能大大增加,而投資者的未來回報預期也遠優于銀行存款利息。為促成這種金融投資交易,雖然李四可能只花了5天時間,勞動付出有限,但是,由于張三和投資方都信任他,他信用增強服務為張三、為投資方分別創造了數億美元價值(他至少是使這種價值前景成為可能),那么,李四得到1000萬美元(相當于所籌兩億美元資金的5%)的傭金是應該的。——當然,5%的傭金或許有些高,但是,正因為李四給交易雙方帶來這么大的未來財富前景,他的貢獻的價值顯然應該跟這種未來財富前景相連,而不該由他花的勞動時間決定。”
這段引文涉及的是“剩余價值分配”或“利潤分配”問題,也不是“價值”問題。陳志武描述了一個投融資方和生產方分配剩余價值或利潤的一種經濟現象、一個經濟行為,這里頭不創造任何價值。所謂“數億美元價值”即使存在,也是在另外的地方由另外的人即勞動者創造的,并沒有陳志武描述的這三方什么事。“投資銀行家李四”所得到的“1000萬美元(相當于所籌兩億美元資金的5%)的傭金”并非勞動報酬,而是剩余價值或利潤的分成。所謂“雖然李四可能只花了5天時間,勞動付出有限”也屬于瞎說。能當上“投資銀行家”,“做成投資交易”,需要投入多少資本墊底?需要花費怎樣的功夫?怎么可能“只花了5天時間,勞動付出有限”?
價值論、超額利潤、壟斷利潤、平均利潤、利潤分配這些,屬于經濟學的常識,本人初中就懂。而陳志武,在耶魯學了一通,沒懂。“花了我二十余年時間”,仍然不懂。陳志武連基本問題都不懂,卻好像發現“新大陸”般宣布自己“終于理解”了這個那個,還要當教師爺教導別人,夠膚淺,夠荒謬,夠誤人子弟。本人對耶魯的教學科研質量和水平強烈質疑,對陳志武的學術質量和水平強烈質疑。
陳志武的基本邏輯都不對,他的《金融的邏輯》會有什么正經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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