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就是中誠30億礦產信托的兌付大限,融資方振富能源實際控制人身陷囹圄、名下礦廠停產、核心資產短期難于變現。至今沒有信托敢于打破“剛性兌付”潛規則,寧可自掏腰包,也要全額兌付投資者,而中誠一案的復雜性和龐大金額將成為“第一單”信托無法兌付的大案,打響2014中國金融危機第一槍.
此案驚動工行董事長姜建清,副行長羅熹,親自赴山西幾次商談如何善后,此案絕對不可小視.
這是因為中誠信托確實很冤枉,當初這30億信托是工行山西分行“推薦”項目,中誠扮演的角色實為“通道”,甚至剛開始時鑒于項目本身存在的瑕疵中誠并不愿意承接,可最終仍在銀行神秘內部人士力推下成行。但中誠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而工行山西分行雖然在法律上可以置身事外,但是當年的信托是工行山西分行代銷的,客戶會對銀行失去信任.
無論是中誠還是工行山西分行,都不愿意承擔這30億資金賠償,中誠當年以為工行牽頭,沒有盡心去做禁止調查報告,以為大不了銀行到最后兜底,實在不行發貸款換信托,但是如今銀行錢荒,且資金成本高昂,銀行不愿意為信托黑洞買單,并且從法律上講,銀行沒有責任,沒有義務替信托兌付賬單.雙方扯皮,互相推諉,離大限不到20天,沒有一點緩和的跡象
中誠在項目最終到期前的最后一個分配日,中誠信托已向投資者宣告無法按照預期值兌付當期收益。現在本金也不會有了.振富集團已經破產清算完畢,凈資產拍賣優先償還第一債權人的債務,呂梁縣公安局按非法集資辦理此案,拍賣所得款項優先也是給那些民間投資者,也就是說這個集團只有負債,負資產.并且該集團2010年凈資產為11億,當時煤炭處于高點,近期煤炭資產大幅度縮水,加上工人私下拿走機械設備頂工資,現在其凈資產預計不會高于5億.這5億也主要是賠償那些當地民眾,遠輪不到信托.
實際這只是滄海一粟,同樣性質的信托項目多如牛毛,10萬億的信托項目恐怕有一半都是涉及非法融資,民間集資,主要就是礦業和房地產.中央對此心知肚明,元旦過后就發布了《關于清理規范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通知》嚴禁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理財、高利放貸,但早就晚了,非法民間集資的高潮在2010年就開始了,現在要一刀切,最少也有數萬億資金鏈斷裂,無數擔保跑路.
元旦過后中央也發了針對信托和影子銀行的107號文,對信托業打擊非常大,很多信托業都在找新工作.如果中央救援了中誠30億項目,那等于宣布107號文是廢紙,107號文還沒推廣1個月呢,就宣布為廢紙,這顯然絕對不可能.可以肯定,中央絕不會救援這個信托,任其覆滅.
工行山西分行也不會救援,人家在法律上無責任,工行山西分行也不會給中誠信托發貸款讓其渡過難關,因為那樣首先不合銀行規矩,那有靠貸款兌付信托的例子,不僅不合規矩,還絕對違法.其次貸款給中誠就等于承認自己有過失,可銀行是堅稱自己無過錯,中誠的盡職調查報告沒盡心去做才導致的危機.最后只有讓投資者倒霉咯.
2014年我們將會見到無數這樣的事件,信托委托貸款理財都會是重災區,血本無歸將比比皆是,這將會導致金融崩潰.2010年信貸泛濫時期,這種和煤炭掛鉤的信托多如牛毛,如今煤炭行業景氣暴跌,大批信托會血本無歸.而1年期的房地產信托更多,在2014年地產景氣大滑坡的情況,同樣會有大批信托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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