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兩天的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2012年5月4日在北京落幕。在67項成果清單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中國政府承諾將穩步提高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增加上繳利潤的中央國企和省級國企的數量,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國家預算體系,并繼續完善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制度。
中國政府一言既出,引發廣泛爭議,且雙方觀點趨于兩極分化。
一方面,大多數人認為,美國利用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的敏感時機,對中國政府提條件,屬于強制性的“灌藥”,干涉中國內政。有網友評論道:“我國的國企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為保護國家經濟安全發揮著重要作用。國企分紅比例低的話,企業用來擴大國企規模再生產、用來‘走出去’投資的自由資金就會非常充分,美國用量化寬松形式攻擊中國經濟的難度會更大。另外,美國人的另外一個借口是說中國的創新和發展需要靠大量民營企業來實現。這個觀點沒錯,但是用來攻擊國企在中國的存在和國企的地位是用心險惡。”
另一方面,由于民眾對國企改革和國企收益能為社會共享呼吁已久,因此媒體上不乏支持美國逼中國吃藥的聲音。有人甚至認為,要靠美國來推動中國改革是一種悲哀:“盡管人們可以看出美國財長蓋特納批評國企享有巨額政府補貼及各項‘不公平’的政策傾斜,是站在美國利益來考慮問題,但公允地說這也是國企進一步改革的癥結所在。”
為何公眾對提高國企分紅比例的認識有如此巨大的分歧?《國企》記者對多位相關專家的采訪表明,公眾對美國的藥方仍然缺乏理性、清醒的認識。
“忠言”不忠心
在此次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美方在談到國企問題時認為,提高國有企業分紅比例帶來的收入可用于資助政府的社保和養老開支,從而有可能降低中國人大量儲蓄的必要性,讓他們提高消費支出,從而達到刺激中國內需的目的。
中國經濟轉型的關鍵在于擴大內需,而社保和養老積累不足的確阻礙了國內需求。因此,美國的“學雷鋒”行為著實打動了不少人。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朱海就認為:“提高國企分紅比例,對美國來說,可以減少來自中國國企的有力競爭;對國內來說,也有助于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但是,在美國貌似在為中國民眾謀福利的背后,隱藏著什么樣的動機?多位受訪專家表示,美國此舉的動機并不單純,意在減弱中國國企與美國企業的競爭。美國生病,中國吃藥。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對《國企》記者表示:“美國政界說話一直都是代表相關利益集團的。華爾街在中國很多國企中都有股份。近幾年來,我們的股市沒有比較好的表現,分紅比例比較低,因此美國才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長期研究經濟金融安全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楊斌認為:“美國此舉一方面是借以改善其國際形象,而另一方面,我們要看到他們更深層次的目的是削弱我國國企的競爭實力。”
楊斌說:“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西方企業競爭力日益下降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伴隨著中國國有企業的集體崛起,西方國家對國企的批評聲就紛至沓來,不絕于耳。”
2012年2月3日《華爾街日報(博客,微博)》中文網刊登了一篇題為《美國對中國公司發動攻勢》的文章。作者寫道:“美國貿易官員們對美中商業沖突的核心環節——受到大量保護和補貼的中國國有企業,發起了協同攻擊。”
此外,美國副國務卿霍麥茨也曾直言不諱地指出:“因為中國國有企業近年來憑借政府支持,實力大增,在國際經濟競爭中對美國企業構成巨大挑戰。”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經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認為:“從商業利益考慮,美國的政府代表壟斷資本,而跨國壟斷資本現在迫切需要政府在某種程度上延緩中國國企的擴張勢頭。如果按照近期遭到抵制的世界銀行報告《2030年的中國》所建議的那樣,國有企業更大規模地實施股權多元化甚至私有化,就會為美國產業資本和華爾街爭取到更大的利益。中國當前國際競爭力的表現之一是國內產業結構非常有序。國有企業是主力軍,私營企業是生力軍,跨國企業是“雇傭軍”。如果這個結構繼續保持,對中國國際競爭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如果我們聽信美國人的建議,把國有企業的龍頭打掉,將不利于培育中國未來的國家競爭力。”
楊斌說:“國企是美國的眼中釘。中國政府在承諾提高國企分紅比例之后,要警惕美國加碼,提出更多苛刻不合理的要求。”
“良藥”不治病
美國“提高國企分紅比例”藥方的立論基礎是,中國經濟轉型為創新型經濟需要有大量能夠創新的民營企業,而提高國企分紅比例能夠為民營企業的成長和創新提供更多空間。這種觀點獲得了一直擔憂“國進民退”的人的支持。
然而,《國企》雜志采訪的專家均認為,美國的確說對了癥狀,卻說錯了病因,因而開出了錯誤的藥方。中國經濟轉型、深入推動改革,的確需要創新型民營企業,但在科技研發高風險、高投入的當下,更需要創新型國有企業。中國經濟的病根是缺乏創新,而不是國企。“如果通過提高國企分紅比例來限制國企發展和創新,民營企業或許能夠得到發展機會,但如果一個民營企業缺乏創新,那么這種機會對中國經濟發展無益。反而是創新實力強的跨國公司能夠從限制國企發展中得利。”楊斌說。
那么,“提高國企分紅比例”的藥方究竟對美國聲稱的“社保和養老”有何裨益?
官方數據顯示,2007-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1572.2億元。其中,2007年139.9億元,2008年443.6億元,2009年988.7億元(包括電信企業重組專項資本收益600億元)。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計421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9 億元,合計440億元。而截至2010年底,中國社保資金缺口達10萬億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額1.9萬億元,其中做實賬戶僅2039億元,等于1.7萬億元的缺口。
朱海就表示:“提高國企分紅能增加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對解決社會資金來源有一定的幫助,但是不能解決社會保障問題。一方面這個資金來源的持續性值得懷疑,現在國企的利潤高,有幾萬億元,提高紅利上繳比例后,這一塊的資金似乎比較多,但以后一直會有這么高的利潤嗎?另一方面社會保障制度本身決定了社保資金難以實現公平的分配,僅增加資金來源,對社保制度沒有觸動,不能解決社保制度建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更為重要的是,從經濟學上看,國企的紅利并非企業創造價值的體現,很大程度上是‘假的’、‘賬面上的’。因為它是寬松貨幣政策的結果。國資委宣布國企實現利潤上萬億元,但1萬多億元只是毛利,央企可支配的資金只有2000多億元。要知道,只有創造的價值才能解決問題,人為創造的貨幣沒有任何價值,當然也解決不了社保問題。”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介紹說:“現在國務院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辦法,是所有政府收支預算編制統一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匯報。目前,所有中央直管企業的財務隸屬關系在財政部單列,資產關系則在國資委,所有預算資金的支出和上繳不通過國資委,賬戶均設在財政部。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國資委只是在國有資本預算中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在支出時對財政部有建議權。”
在這種格局下,國企上繳紅利仍然基本用于急需的國企發展,并沒有全部投向社保等用途。2008年11月底,國資委首次公開對200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的用途。公開資料顯示,該支出總額547.8億元,基本全部重新投向了當時出現了流動性困難或受到自然災害打擊的一些央企,包括東航和南航、大唐電力、國家電網公司等。2008年國有資本預算支出的90%以上屬于資本性支出,2009年投資方向大體變化不大。2010年3月,財政部首次公開了年度中央國有資本預算收入和支出兩張表。其中,10億元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0億元作為滯留資金,用于應對突發事項;其余95.5%以各種形式回到企業,比如中央企業改革脫困補助、中央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項目支出、中央企業境外投資支出等。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副主任陳少強說:“國企紅利相對于我們國家的預算來說,其實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欲速則不達
中國政府此次對美國做出“穩步提高國企分紅比例”的承諾,有評論提出,應該盡快提高國企分紅比例,現在最高15%的比例也太低了,至少應該提高到50%、60%。
其實,穩步提高國企分紅比例,一直是國家對國企改革的題中之義。國家一直在穩步推進國企分紅的比例和范圍。2007年以來,資源類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到15%,一般競爭類中央企業收取比例由原來的5%提高到10%。
2012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資委原主任李榮融對于“兩會”期間一些政協委員熱議的“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水平”也表示贊同,并指出在確保連續性的前提下,可將國企上繳紅利占利潤的比例逐步提升到20%、25%。
文宗瑜也對記者說:“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明后年肯定會再提高。”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也曾實現三度擴容。2011年,5個中央部門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2012年2月,財政部繼續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四類共301家企業被新劃入紅利上繳范圍,其中主要是工信部所屬企業81家和文資辦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108家,此外則是國資委所屬企業55家、體育總局所屬企業53家,其余還有3家衛生部所屬企業和1家民航局直屬企業。未來,國有紅利征收范圍將實現全面覆蓋。
對于美國開出的“急郎中”藥方,專家認為,當前國企分紅比例上調不應過快。
陳少強說:“現在輿論說國企上繳紅利比例太低,認識有誤。從國企發展的基本面來看,第一,目前經濟形勢不很樂觀,經濟下滑,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的效益都受到一定的影響,這個時候不宜過多地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否則很可能會影響國企的發展。第二,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還沒有完成,國有企業有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需要解決,比如國有企業戰略重組并購等歷史遺留問題、企業辦社會、冗員安置、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負擔等巨額費用。第三,其實大部分國企經過改革,已經和民營企業一樣處于市場競爭環境下。它們需要規劃自身的發展,需要資金進行并購重組。“十二五”期間央企在裝備制造、生態環保、能源資源、信息網絡、新興材料等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上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如果上繳紅利的比例提高過快對業績會產生不良影響。第四,不能僅僅看國有企業上繳紅利這一點,還要看到在中國這種體制下,國企客觀承擔重大的社會責任,而民營企業都可以不管。央企還擔負著國家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重任,所需要的固定資產投資巨大。第五,當前國有企業的戰略調整還沒有結束,只能用它的紅利部分來解決自身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現在國企上繳紅利也主要是用在國有企業。當國有企業自身問題解決后,國企紅利上繳的問題會有突破。
從上繳紅利制度實際的執行來看,第一,現在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談判有一個過程。因為這件事是政府部門對眾多的國有企業,而且是不同行業的企業,要逐個進行談判,需要比較長的時間。第二,很多國企改革為股份制,按市場運作,提高上繳比例,牽涉與《公司法》等法律的銜接問題。因此,提高股東的上繳比例,在《公司法》的框架下有一個過程。第三,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包括公共財政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以后三者會逐步打通。現在我們的國有資本預算剛建立不久,社會保障預算也還在研究中。所以,還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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