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稱山東首富電廠越位供電不合法
來源: 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目前,正在各地陸續進行的電價聽證會,使得電價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山東魏橋集團,其自備電廠不但為旗下企業供電,同時還通過自建電網向周邊其它企業和居民供電,而且其電價比國家電網低三成以上。
針對山東魏橋集團自辦電廠電價比國家電網低1/3的情況,中國價格協會專家指出,魏橋電價構成與電力企業沒有可比性。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今天(18日)也做出回應,電價比較應該建立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
有媒體報道,山東魏橋集團自備電廠不但為集團旗下企業供電,同時也通過自建電網向其他企業供電。“國家電網的電8毛多一度,魏橋集團只要6毛多”。對此,中國價格協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李英指出,該電廠非但沒有安裝脫硫、脫硝等環保設施,也沒有目前電網環節附加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等附加基金,也沒有交納電價交叉補貼。
李英:工業用電的電壓等級比較高,居民用電它的電壓等級在電力系統中是最低的,它是一級一級降壓降下來的,需要用變電站,需要用更多的線路。相對電壓等級高用的電網設施就少,同時損失也低,就形成了一個對于工業用電和對居民用電,它不同的供電的成本。從國際上看,一般居民用電是工業用電的1.5-2倍左右。
為減輕居民用電負擔,各國政府普遍采用電價交叉補貼的方式來降低居民、農業用電價格。
李英: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對居民用電進行補貼,補貼的這一塊額度就分攤在工商業上,就使得工商業它要承擔比它合理的價格要高的價格,補貼誰了?補貼給居民,也補貼農業,使得居民用電和農業用電價格就降低了。
李英指出,向魏橋集團自備電廠這樣的電廠就不需要承擔交叉補貼的責任。
李英:它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它的工業電價就相應比較低。它的用電結構里面大概工商業也占到96%左右,居民這塊和農業加起來可能也不到5%。
魏橋集團的供電模式,特別是將自己的盈余電力低價出售,是否可以推而廣之呢?對于這個問題,國家相關部門明確表示:企業自備電廠的電用起來肯定比國家電網的便宜很多,但這種模式不符合《電力法》,魏橋電廠在安全性和環保方面也存在一定問題。
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表示,作為企業的自備電廠,魏橋集團向超越其供電范疇社會用戶供電是一種違法行為。
歐陽昌裕:自備電廠咱們國內很多的,都是定位在自發自用,有多余的電賣給電網,電網為它提供備用,不能對外供電,這是國家法律嚴格規定的。《電力法》也有嚴格的規定,從國家現行法律來說,它是不合法的。
歐陽昌裕表示,通常自備電網是與大型工業企業的電壓等級相配套建設的,對社會供電需要改建、附件一些變電降壓設備,這種供電會存在一些安全隱患。
歐陽昌裕:可靠性的提高與電價不是線性的關系,提高可靠性要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大家都愿意電價低一些,但是你要忍受時常斷電,你要忍受重的污染。
中國價格協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李英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一般火電機組一度電價格構成來算,大概環保脫硫脫銷需要成本2.5分錢;山東省電網2011年上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每度電4.6分錢;電價交叉補貼因素成本約6分錢;保障供電可靠可靠率成本約6分錢。總和算下來,魏橋集團供電價格每度點比山東省電網低約1.95元錢。歐陽昌強調,魏橋電廠電力價格構成的確要比國有電力企業的價格低,但這種比較是不公平的。
歐陽昌裕:它的價格跟整個電力系統的價格評估,基礎不一樣,結構不同,它得出這個結論是不可比的。它得到好處了,別人吃虧了。中國電價制度的設置是把城市補貼到農村,工業、商業補貼了廣大的居民用戶。說得普通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要承擔,你也必須承擔,你不能搞特權。
歐陽昌裕指出,由于我國電力市場還沒有實現充分競爭,電價成本不透明,電力價格與大家的期望值還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像魏橋電廠這樣的環保設施不完善、運行安全無保障的低成本運營模式,不能成為我們改革的樣板。
歐陽昌裕:首先要分析清楚哪個環境是競爭的,哪些是壟斷的。發電環節是可以競爭的,而電網無論是輸電也好、配電也好,一定是自然壟斷的,一個地區只有一個電網。未來的改革方向第一是盡快的制定市場機制,現在發電基本上放開了,用戶逐漸的放開,這是一個趨勢。電價的改革跟資源的稀缺,跟生態環境的要求是密切聯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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