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聽老人講老北京的流氓,出頭替人“平事”(擺平雙方糾紛),進了屋內,從爐子里用手拿出一個火紅的煤球往大腿上一放,“嗞嗞”響著并冒著白煙,味道并不比燎豬毛更好聞。得理的一方倘若不讓人,不給個面兒,除非你也拿個煤球放在腿上。否則,必遭群起而攻之,一頓“開鍋爛”(暴打)是免不了的。這有點像《教父》里的橋段。
我上學時的北京流氓就不行了,碴架、劫道(攔路搶劫)、拍婆子(強交女朋友),往往以人多勢眾取勝,再也見不到老北京那種有狠勁、仗義勁且講究公平的流氓。現在的流氓變成什么樣,我已經說不上來。魯迅探討過流氓問題,寫過一篇雜文《流氓的變遷》。他說:“然而為盜要被官兵所打,捕盜也要被強盜所打,要十分安全的俠客,是覺得都不妥當的,于是有流氓。”他說流氓是那些“要十分安全的俠客”變種,大抵從老北京的流氓身上才可以找到影子。
如今的流氓或許已經升級換代,有一些混進股市里、基金公司里,還有一些混進其他組織機構里。這些人搶起錢來,豈止是“十分安全”,簡直是“十二分安全”。因為很多“搶錢”規則,是管理證券市場的“官家”與他們共同合謀制定的,“官兵”自然不會去打他們。股民、基民被這些人“搶”了錢,只能“哀其不幸”,因為“官家”有言在先,一句“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說得明明白白,早就告訴你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己來”,怨不得別人“搶”錢。
《人民日報》去年12月29日有一篇文章講負擔過重讓中等收入者成偽中產,舉了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王媛為例。“說到股票、基金等財產性收入,王媛只能苦笑。”“最近打開賬戶一看,投進的10來萬元錢,現在縮水了一半不止。基金除了一只還稍微穩定點,其他的大約已經虧了50%。”王媛是個案,再看1月6日新華社《經濟參考報》文章提供的整體數據:“在2011年,A股流通市值銳減了2.8萬億元,如果將流通市值損失平攤給7000萬股民,每個股民人均虧損超過4萬元,低收入者損失慘重。”同日同報還有一組數據:“2008年到去年上半年,基民總共虧損了7101億元,基金公司卻收取了近600億元的管理費,銀行收取的托管費則高達188.23億元,客戶維護費也有84.87億元,而券商也拿到了186.48億元的傭金。不少投資者感慨道,到頭來受傷的只有中小基民。”
再看基金公司經理如何發大財。1月6日《上海證券報》一版新聞:年終獎超150萬部分須買自己管理的基金,一合資基金公司嘗試將基金經理個人收益與基金業績掛鉤。報道說,這家基金公司擬強制要求基金經理將巨額年終獎的一部分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份額,持有期不得低于6個月。具體規定,年終獎超過150萬以上的部分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比如說某基金經理獲得400萬年終獎,則其必須拿出250萬元購買自己的基金份額。
在股市哀鴻遍野、基金業績普遍虧損時,基金公司頭痛的事情是如何留住那些拿了巨額年終獎就跑的基金經理。不知道買基金的基民知道不知道,你的基金虧損不完全是股市低迷造成的,而是你買的基金有一個比賭場還爛的“游戲規則”。我聽那些去過賭場的朋友說,在賭場賭博,你贏了要拿出一點“茶水錢”給幫你服務的人,賭輸了是不用給的。而買基金,你虧了也照樣從你的基金里按規定提取公司管理費、銀行托管費、客戶維護費以及基金經理人的巨額薪金和年終獎。有人問我:直接買股票好還是買基金好?我的回答:自己買賣股票,不用養著那么多“吃”你的人,股指上漲時,你還有點機會翻本。買基金,遇上股市長期不景氣,這幫人從你的基金里提取各種費用,拿工資、獎金,連你的本都吃沒了,你就永世不得翻身了。為什么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人不能與投資者“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而是“有福同享,有難你當”?這樣的“游戲規則”,居然也能吸引大批基民來玩,真讓人猜不透基民是中了什么“蠱”,還是患上41種癡呆中的一種。拿自己辛苦掙來的錢給為你賠錢的人發工資、發獎金,與被流氓搶劫最大的不同是你心甘情愿。反過來說,某些搶錢的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人不是流氓,勝似流氓,有“游戲規則”撐腰就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