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派經濟學南京研究所笫17次研討會發言之十五
依附論視角下的國家經濟地位透視
趙光瑞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中國GDP國際排名的不斷上升(2008年躍居世界第三位,2009年可能超過日本居世界第二位)以及持續高速的經濟增長,有關中國成為世界經濟大國的議論便甚囂塵上。特別是源于美國的金融危機沉重打擊了發達國家乃至全球的經濟,使西方發達國家一同步入大蕭條。而中國GDP的增速盡管也從2007年的13%猛然下降到 2008年的9%,但隨著經濟迅速走出谷底并依然保持相對較高的經濟增長速度,中國再次被推向前臺,發達國家的學者、政客懷著復雜的心情和目的提出了中國時代論、G2論、中國責任論等說法,中國儼然成了世界中心和救世主。那么,究竟如何界定一個國家的國際經濟地位,本文將從不發達政治經濟學的依附論視角,對這一問題進行新的解讀。
一、依附論的現實意義
依附論源于勞爾·普雷維什的“中心—外圍”概念,采用二元方法把世界劃分為“中心”和“外圍”兩個部分。后來通過弗蘭克(A.G.Frank)和阿明(Samir Amin )等人發展成為依附理論。中心地區指西方傳統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外圍則是以拉美為代表的不發達國家。激進依附論認為,外圍地區的不發達與中心地區的發達是直接相關的,“依附鏈條”的存在使外圍地區的財富被源源不斷地流向中心地區,因此不發達是資本主義擴張的必然結果(弗蘭克,1967),表現為依附性資本主義(多斯桑托斯,1975)。而依附發展論重視依附對發展的積極意義,認為發展和依附看作同時發生、并存的一個過程,而不是相互對立、相互排斥的兩個范疇。依附也能夠帶來發展,即所謂“依附性發展”(卡多佐,1979)。沃勒斯坦又進一步認為,人類歷史雖然包含著各個不同的部落、種族、民族和民族國家的歷史,但這些歷史不是孤立地發展的,而是相互聯系著發展和演變的,總是形成一定的“世界性體系”,從而提出了著名的世界體系論。沃勒斯坦根據資本積累、技術以及勞動分工的影響,認為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存在三重結構:中心、邊緣以及介于二者之間的半邊緣。中心國家是那些在世界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依靠先進技術和工業產品控制支配其他國家的國家;邊緣國家指那些不得不以出口自然資源和初級產品而受控于中心國家的國家;而半邊緣國家指那些既可以某種程度上控制邊緣國家,又在某種程度上受控于中心國家的國家。
無論是依附論還是世界體系論,自出臺伊始便飽受學術界的詬病。特別是作為一種解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理論,因為以外因解釋不發達的原因和理論的過于“簡單”而被各主流和非主流學派所不容。但在筆者看來,依附論也許存在不足,但其獨特的視角及其與現實的緊密結合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
⑴在解釋經濟發展問題上依附論即突破了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傳統的生產方式概念的束縛,也有別于西方主流的發展經濟學。
傳統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在重視研究生產關系的同時也強調生產力的對制度演化與經濟發展的決定性作用,甚至可以理解為現代產業部門的形成過程。[1]但馬克思揭示的是英國等早期資本主義的形成與發展過程。而依附論把研究重點直接置于以拉美、非洲為核心的發展中國家國家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被看做是對馬克思主義經濟發展理論的重要發展;劉易斯開創的西方發展經濟學則強調發展中國家的內部積累、新部門的培育、工業化戰略,忽視國際經濟體系的重要影響。就如依附論學者所指出的,新古典理論“無視導致外圍的外部瓶頸的結構性差別,也看不到在中心、特別是資本主義的主要中心的霸權統治下對國際分配過程發生如此重大影響的權力關系的作用”(普雷維什,1981)。并且發展經濟學的研究還陷入了一個自我惡性循環:窮人之所以窮是因為他們窮,富人之所以富是因為他們富,所以應該回到古典經濟學那里尋找答案——不平等的國際經濟關系——依附的存在。
⑵世界經濟體系中依附現象仍然存在并進一步深化,依附論仍然可以提供有效的解釋。
世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決定了依附關系的長期存在。特別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進程加速后,經濟國際化、跨國公司的崛起、“數字鴻溝”擴大等進一步導致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經濟差距在拉大,依附關系也從傳統的生產力發展依附走向制度依附。發展中國家不僅屈從于發達國家主導的國際制度體系,其自身的制度選擇也不再僅僅取決于馬克思所謂的生產力的發展,依附關系從市場化走向制度化。[2]這足以促使我們重新審視和發展依附理論。
⑶依附論為判定一國的國際經濟地位提供了新的視角。
多斯桑托斯關于依附的定義告訴我們,所謂依附是指某些國家的經濟受到它們所依從的一些國家經濟的發展和擴大的影響。當有些國家(主導國)能夠擴展和自我發展,而另一些國家(依附國)只是這種經濟擴展的被動反映,這時兩種或兩種以上經濟形式之間以及這些國家和世界貿易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就采取了依附的形式(多斯桑托斯,1975)。依附就是一種國際經濟地位的體現。
二、依附論關于國際經濟地位的主要觀點
1、依附論認為“依附”決定了一個國家的國際經濟地位。
多斯桑托斯的經典依附定義就明確指出:依附是指某些國家的經濟受到它們所依從的一些國家經濟的發展和擴大的影響。當有些國家(主導國)能夠擴展和自我發展,而另一些國家(依附國)只是這種經濟擴展的被動反映,這時兩種或兩種以上經濟形式之間以及這些國家和世界貿易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就采取了依附的形式(多斯桑托斯,1975)。依附論者為此區分了中心國家與外圍國家,二者在國際經濟格局中處于不同的地位:中心國家占據支配地位,外圍國家經濟發展缺乏自主性而處于被支配地位。悲觀依附論著重研究不發達的根源,認為外圍地區的不發達與中心地區的發達是直接相關的,“依附鏈條”的存在使外圍地區的財富被源源不斷地流向中心地區,因此不發達是資本主義擴張的必然結果(弗蘭克,1967),表現為依附性資本主義(多斯桑托斯,1975)。拉美不發達主要原因在于受到發達國家的剝削。依附發展論者則強調依附也可以帶來發展,但仍舊為擺脫依附的命運。
2、依附論表明一個國家的經濟地位可以轉變。
沃勒斯坦世界體系論認為“焦點—半邊疆 —邊疆”的結構雖然不會轉變,但一個國家或社會在世界體系中的地位是可以轉變的,外圍國家可以升為半外圍國家乃至中心國家,同樣,中心國家也可能滑落為半外圍乃至外圍國家。處于半外圍地位的少數國家可以實現依附性發展。
3、依附論指明了產生這種國際經濟地位差別的原因:制度的深層次依附。
多斯桑托斯根據不同歷史階段的特點把依附劃分為殖民地依附、工業—金融依附和工業—技術依附三種形式。殖民地依附的特點是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同殖民主義政府結成聯盟;工業—金融依附的特點是帝國主義霸權中心的大資本統治通過在附屬國原料和農產品生產中的投資進行擴張,以滿足霸權中心的消費需求,在附屬國形成面向出口或外向型生產結構;工業—技術依附出現于戰后,其特點是跨國公司開始在不發達國家與國內市場相聯系的工業部門投資(多斯桑托斯,1975)。三類依附中,發揮主導作用的是各種形態的資本,通過投資形成對外圍地區的支配,因此這里的依附我們可以歸結為生產要素即生產力發展的依附。筆者則是在上述基礎上提出了制度依附:一個國家的制度選擇與變遷強烈受制于所依附的國家、地區以及國際規則的制約。這種依附對其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實現會帶來有利和不利影響。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經濟地位不僅表現在生產力發展層面的依附,更表現在對發達國家所主導的國際制度的依附與自身制度選擇方面對發達國家的依附。
三、制度依附與國際經濟地位的界定
筆者曾結合多斯桑托斯關于依附的分類與當代國際經濟關系中的依附發展,提出當今國際經濟關系中存在新的依附形式——制度依附。就是作為外圍地區對中心地區的依附已經出現制度化、固定化趨勢,不僅依附于發達國家支配的國際制度體系,自身的制度設計與演化也強烈受到來自中心地區的影響與制約。
從依附論視角看,大國的國際經濟地位主要在以下四方面:
⒈經濟發展的自主性。
依附仍然是國際經濟關系的常態。在經濟全球化的獲得迅速發展的今天,各國經濟之間的經濟聯系日趨密切,相互依存度提高。但這種相互依附對各國的含義是不同的,即小國對大國的依附程度更高;而就大國而言,其經濟發展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擁有高附加價值的產業結構體系,引領全球產業結構演進、技術創新與國際分工的深化。大國都擁有高附加價值的產業結構,處于國際分工的前列;同時大國應該是新技術的開創者和領先者,引領新技術革命的潮流。
二是對本國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和主要市場具有主動控制力。大國由于對世界原材料市場與海外銷售的嚴重依賴,因此歷史的資本主義經濟大國都極力控制自己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生產與海外市場。其控制方式從殖民主義時代的軍事掠奪,經濟強制到當代以直接投資控制等多種手段相結合。
三是能夠有效防范外來經濟沖擊的能力與利用國際經濟體系有效化解本國遇到的經濟危機。自從資本主義主導的世界經濟形成以來,經濟危機就周期性發生并向國際范圍內蔓延,導致局部乃至全球性的經濟危機。各國經濟結構與發展水平的差異使之在經濟危機中受到的影響有很大不同。在開放經濟條件下,作為大國,一方面憑借其雄厚的經濟實力與國際規則能夠最大限度的弱化外部經濟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并發現新的發展機會;另一方面當本國發生經濟危機時,能夠充分利用國際市場化解危機,盡快使經濟走向復蘇。
⒉對世界經濟的巨大影響力。
作為大國,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對全球的經濟發展具有巨大的影響力,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火車頭。其評價指標主要包括:
一是作為貿易大國,其對外貿易在世界貿易中占有重要比重并掌握產品的國際定價主導權。
二是作為金融大國,本國金融產業、金融市場以及本國貨幣在國際上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三是作為資本大國,其國內投資與對外投資在國際投資中占有較大比重。
四是作為技術大國,在新技術開發與產業化進程中處于領先地位。
五是對國際重要資源的生產與銷售具有控制權。
經濟的自主性發展與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力是大國經濟地位的直接體現。但確保大國長期在世界經濟中的支配地位必須依靠制度的保障,因此對國際制度與他國制度演化的影響力是關鍵所在。
⒊對國際制度的影響力。
國際制度為“國際社會中一整套相互關聯并持久存在的約束規則, 這些規則規定行為體行為角色、限制行為體行為并塑造行為體預期”。[3]國際制度就是一系列國際規則的總和,包括由國際組織制定的正式規則和國際慣例等非正式的規則。對各國而言,國際規則的重要性在于直接關乎自己的利益,并且可以隨著各國力量的對比而人為改變的。對大國來說,衡量其對國際制度的影響力主要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對國際貿易規則的主導權。國際貿易規則是國際制度中最重要的規則,因為國際貿易是各國之間經濟聯系的主要方面。對其規則的主導權主要體現在:⑴在WTO主持的貿易談判中的主導權,決定談判進程以及貿易、投資壁壘的減讓幅度等;⑵國內貿易政策相對于國際規則的獨立性,如美國的301條款以及超級301條款作為單邊主義政策,就凌駕于GATT以及WTO規則之上,也是美國國際霸主地位的象征。
第二,國際金融規則的主導權。布雷頓森林體系曾以美元為核心,并把之等同于黃金,確立了美國在國際金融領域的霸主地位。20世紀70年代以后,盡管固定匯率制解體,但國際金融規則的主導權仍然掌握在少數幾個發達國家手中。正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多米尼克-施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所指出的,當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人員過于美國化,管理層中絕大部分都為歐美人士,來自非洲、亞洲和拉美地區的人員很少。
第三,對發展中國家援助規則的主導權。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既是世界經濟共同發展的需要,也是大國提高國際經濟地位的重要手段。在國際上大國一方面通過對發展中國家的雙邊援助為本國服務,另一方面通過支配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各區域的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等全球性或區域性國際組織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來促使本國利益最大化。
第四,對全球發展規則的主導權。從里約宣言、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到巴厘島路線圖,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全球的共識。但就如何分擔全球可持續發展的責任,國際社會一直存在嚴重分歧。美國等發達國家作為全球主要溫室氣體排放國,一直強調減排的基礎不能以減緩經濟發展為代價,始終不肯作出實質性讓步。同時發達國家通過對外直接投資等方式,利用現有的國際分工體系將碳排放“外包”給了發展中國家,使后者替西方購買者進行著大量碳密集型的生產制造。因此主導全球發展規則也是發達國家地位的體現。
⒋經濟發展模式在國際范圍內具有示范效應與影響力。
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成為大國,在發展道路上都有自己成功的發展模式,歷史上著名的德國模式、美國模式、日本模式乃至中國模式都是如此。同時大國模式又以其獨特的魅力成為其他國家爭相效仿的目標,可以影響發展中國家的制度演化,提高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戰后國際經濟關系中顯著特征之一就是按照經濟發展模式的趨同性形成區域性政治、經濟乃至軍事聯盟,即所謂共同的模式、價值觀更容易結成伙伴。
⒌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中的領導能力
區域經濟一體化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發展的主要趨勢之一,特別是北美自由貿易區的成立、歐美接納東歐國家入盟被貫之以“新區域主義”合作模式備受關注。在這種區域經濟合作模式中,大國依靠其經濟、政治優勢決定區域規則的制定與區域一體化模式的選擇,作為“小國”職能在規則方面依附于大國,成為制度依附的表現之一。
(作者單位:南京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1] 楊永華:馬克思和劉易斯:經濟發展理論比較》,當代經濟研究 ,2008年第7期。
[2] 參見筆者的論文:“論開放經濟條件下的這都能依附”(《馬克思主義研究》2009年第4期),“制度依附對東歐和拉美一些國家改革的影響”(《經濟縱橫》2009年第5期),“制度依附視野下的中國發展路徑研究”(《當地經濟研究》2009年第12期)。
[3]朱杰進:《國際制度緣何重要—— 三大流派比較研究》,北京:《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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