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光南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計算所研究員
如果只著眼于GDP的貢獻,將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作為普通產業,那么就不必發展基礎軟件了。
發展中國軟件產業的思路,一直存在著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中國應當照搬印度模式,代表者是麥肯錫咨詢公司在2002年所做的《中國軟件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它主張中國不必發展基礎軟件,而應像印度那樣,主要發展面向出口的離岸外包業務。由于印度發展離岸外包很有成效,這種觀點似乎也有道理。不過,近年來中國軟件業的實踐表明,離岸外包并不能成為中國軟件業的主體。實際上,盡管近年來各地對離岸外包支持力度很大,但它在整個中國軟件業中所占的比重仍只有2%左右,顯然不能成為中國軟件業的主體。
另一種觀點認為,發展中國軟件主要應依靠內需拉動和整機帶動,建立中國自主完整的軟件產業體系。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信息化的推進,使中國具有巨大的內需市場,這是中國發展軟件的獨特優勢,是印度所不具備的。如果將這個優勢和人才優勢結合起來,中國軟件業完全可以發揮后發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
按照這種思路,中國應發展基礎軟件,因為它是軟件產業體系的基礎;中國應發展嵌入式軟件,因為它是制造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提高競爭力的需要;中國應發展應用軟件,因為中國各行各業有巨大的需求;中國應發展信息服務業,因為這是新興的藍海;中國也應發展服務外包,但不能忽視在中國比重更大的在岸外包,而只抓比重較小的離岸外包。當然,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可以大力發展,但不宜作為國家的重點。
不同的發展思路也反映了對軟件產業的不同定位。如果將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作為信息產業的核心,作為國家優先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產業,就必須大力發展基礎軟件。雖然它的產值不大,但它是其他軟件的平臺,具有特殊地位,沒有基礎軟件,其他軟件和信息服務的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也不可能建立起一個自主的軟件產業體系。尤其是如果沒有自主可控的基礎軟件,國家的信息安全將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如果將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作為一個普通的產業,只著眼于GDP的貢獻,那么就不必發展基礎軟件,因為它的門檻高、投入大,又需面對跨國公司的壟斷,在短期內對GDP的貢獻未必很高。
所以,要不要發展基礎軟件,集中反映了中國軟件業發展的不同思路。今天,國家決策層面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基礎軟件在中國軟件業中已經占據特殊地位,并且和國家的科技發展重大專項有關。早在“十五”期間,863計劃的軟件重大專項首先支持了基礎軟件項目,此后,核高基重大專項,又將基礎軟件產品作為主要內容,所以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里,基礎軟件將成為中國軟件業的一個熱點。
對于離岸外包,中國需要發展,但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它在中國軟件業中的地位,不能為了提高其地位,而混淆軟件出口和離岸外包,將中國軟件出口的貢獻都記在離岸外包的賬上。這里也要清醒地認識外國跨國公司的意圖。它們大力支持中國搞離岸外包,因為這與它們的利益沒有矛盾;但它們堅決反對中國做基礎軟件,因為這與它們的利益直接沖突。如果要將出讓國內市場為代價去換取它們的外包訂單,往往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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