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房價漲幅“躲貓貓”的背后
沈曉杰
國家統計局房地產市場運行公告中“隱含不露”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價格漲幅,在國十條后已連續5月在20%左右的高水平下徘徊。這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房屋價格漲幅”,平均要高出10個百分點左右
就在國家統計局長馬建堂為力挽統計信任危機,本月初向媒體公布已初步制定房價統計改革方案,并將在征求各方、尤其是公眾意見后爭取明年初實施的消息“余音未了”之時,近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8月份房價統計數據,尤其是其發言人高調聲稱“房地產調控已經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一席話,使人們對國家統計局是否有真心和誠意,客觀公正的公布包括反映房地產市場真相在內的重要的統計數據、尤其是“敏感”的民生數據,再一次打上大大的“問號”。
此次國家統計局的房價統計公布,依舊沿用是過去的“傳統表達方式”: 8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3%”。也許為了更好表現“調控的成果”,國家統計局在這里還特別指出“漲幅比7月份縮小1.0個百分點;環比與上月持平”。
看了這樣的房價統計數據,普通人雖然不會認可國家統計局強調的“調控成果”,但也會以為,現在的房價處在一種“不溫不火”的狀態中。但若稍用專業的統計理念進行解析,人們就不難發現,至少在房價統計上,國家統計局依舊在和公眾玩貓膩。
一般人都會以為,國家統計局在這里公布的“房屋銷售價格”漲幅數據,就是指房地產市場開發商提供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價漲幅,也就是國十條中所強調的“房價過高、上漲過快”那部分的房價數據。如果你真是這樣認為,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國家統計局有關的統計指標的解釋中,“房屋”是一個極為寬泛的概念。它是“指報告期末統計范圍內國有土地上各類房屋建筑面積之和”。從房屋的用途形式上來說,它不僅包含住宅,而且還包括“廠房、倉庫、飯店、賓館、度假村、寫字樓、辦公樓等房屋建筑物”等;從房屋的建設時間上來講,它不僅是指“新建房屋”,而且還包括已有的存量房及二手房;當然,更重要的還是區別在它的價值上,房屋不僅有房地產市場高價暴利的商品房,而且還有無需經過開發商、房價遠低于市場價的自建房、“特殊房”。所以,稍有一些常識的都知道,包含了上述各種因素的“房屋價格指數”,和現實中我國城鎮居民“買不起”的那個房價體系,完全是不同的兩回事。如果按照國家統計局這樣的“房屋”調控邏輯和概念,那么中國政府的房地產調控,就不僅是在住宅上,而且還要在“廠房、辦公房、商鋪”等方面抑制價格的過快上漲。但事實上,中央政府及國土部不僅不會這樣做,而且為了制止地方政府靠賤賣土地“招商引資”,還一再要求廠房等企業用地出讓價不能低于規定。國家要調控的,只是商品住宅的高房價問題,而不是國家統計局以“房屋”之名如此張冠李戴。
國十條所針對的房價問題,也正是普通百姓最關心的房地產市場新建商品住宅的價格虛高和上漲過快問題。對于絕大多數市民來說,他們既沒有可能“享受”到國家的“保障性住房”供應,更無緣于主要供應給官員階層的“特權房”和所謂的“自建房”。中國城鎮居民解決住房問題的主渠道,就是到房地產市場去買開發商的“新建商品住房”。但要尋找這方面的確切的房價漲幅信息,如果你沒有“超乎尋常的鉆研精神”,那就很可能被國家統計局的“躲貓貓”所忽悠了。
這里,我們不妨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1-8月全國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一文中有關房價漲幅的文章段落為“解剖的樣本”。首先,“樣本”中最具眼球沖擊力的,就是上述已“張冠李戴”的“房屋銷售價格”(上漲9.3%)。我們已經知道,它和國家調控及老百姓買房,關系不大;接下來,就是“新建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1.7%)。這個指標最“意味深藏”的,就是把高價商品房和超低價非商品房混淆在一起,而且還不易被一般人所發覺;然后,才是“商品住宅銷售價格”(上漲13.1%)。有人會以為,這個“商品住宅”的數據,應該就是老百姓到開發商那兒去買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價格指數了。但其實不然。在國家統計局房屋概況統計指標解釋中,筆者發現,統計部門的“住宅”,“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它的范疇,遠遠大于一般人所認為的住宅概念內涵。眾所周知,職工和集體宿舍,尤其是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再“商品化”開發,它們的價格上漲指數,都遠遠低于居民普通商品住宅。
盡管我們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報告“層層剝繭”,有關房價方面的價格上漲幅度也從9.3%“漲”到了13.1%,但整個文章有關房價的“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一段中,還是不見公眾最關心的(新建的、房地產市場商品化供應的、面向一般居民的普通住宅)房價上漲統計數據。國家統計局會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拒絕把國家和老百姓最關心的房價數據公示于眾?這樣的“勇氣”一般官員和部門不會有。重新仔細搜索整篇文章,終于在最下面的最后一行,可發現最后一個附件為“七十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90平米及以下)”。打開這個附件,其中第二大項正是“踏破鐵鞋”方能發現的“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指數”。這才是買房者和調控決策領導者最關心的房價上漲數據。按照國家統計局自己的統計,這方面房價的漲幅比去年同期上漲了17.5%,與上月環比也是有所上漲(0.1%)。必須提醒的是,這里的數據,還是國家統計局從已承認的“房價統計方式存在缺陷”既有模式中所得出的,此外,市場上最被熱捧、炒房者最看重的9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并未統計在內。而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一般還包括具有“保障“性質的限價房、小戶型房和經適房等政策性商品住房。
通過“層層挖地雷”,人們終于發現,就是在國家統計局現有的存在缺陷和統計不完全房價統計中,真實的房地產市場普通居民所面對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價漲幅,至少已高達17.5%(實際比這個官方有缺陷統計還要高得多),遠遠超過其對外聲稱的房價9.3%的漲幅。并且,8月份的房價與7月份相比,也是只漲未降。
應該說,國家統計局在房價統計數據公布中這一系列的“躲貓貓”的做法,還是取得了“不凡”的效果。不僅一般人以為現在的房價漲幅就是在統計局所聲稱的10%左右“不溫不火”的水平,而且包括絕大多數的學者,甚至是房地產方面的“著名專家”,還都是引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房屋價格指數”,來對市場進行分析和評判。其“社會影響”可想而知。
對國家統計局在房價統計數據公布中的“躲貓貓”行為,人們不禁要問,其背后的動機究竟何在。有人說,國家統計局為了“維穩”,在房價和CPI等“敏感統計數據”上做了“選擇性發布”;也有人說,這是房地產利益集團對國家統計局的“影響”所致。從實際效果來看,似乎后一種說法可找到更多的佐證。
在前幾天的國家統計局的新聞發布會上,其發言人就是以“房屋價格上漲”為依據,堅稱“房地產調控已經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并以歪曲真相的“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一線城市的房價環比總體下降”進行佐證。他所代表的國家統計局的的如此表態,絕非偶然。在上半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上,這位發言人也宣稱“特別是住房的價格調整”“取得積極成效”。實際上,這位有著“經濟學博士”頭銜的專業型官員不可能不知道,國十條發布后的5個月里,對公眾影響最大的“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指數”,一直都在暴漲20%的水平上下徘徊;8月份房價漲幅的下降,也是因為去年同期房價已開始上漲、盤踞高位的因素所致。
與國家統計局所稱的房市調控取得積極和明顯成效言論形成尖銳對比的是,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則坦率承認,房地產調控至今只取得“初步成效”,只“初步遏制”了房價過快上漲勢頭。他特別強調:目前大中城市住房價格仍然過高,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工作依然繁重。
以此做對比,人們有理由要問,國家統計局以手中的房價發布權故意“捧殺”房地產調控的背后,究竟受了誰的“利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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