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
三大洲社會研究所向您問好。
終于,在歷史終結之前,國際刑事法院以戰(zhàn)爭罪和反人類罪簽發(fā)了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及其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的逮捕令。起訴書指出,“有合理理由相信,兩人故意和蓄意剝奪加沙平民生存所必需的物品,包括食物、水、藥品和醫(yī)療用品以及燃料和電力”。法院認為,有充分理由相信兩人對以下罪行負有“刑事責任”:將饑餓作為戰(zhàn)爭手段的戰(zhàn)爭罪;牽涉謀殺、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為的危害人類罪;以及蓄意指揮攻擊平民人口的戰(zhàn)爭罪。幾乎與此同時,美國總統(tǒng)拜登譴責了法院的這一舉動,稱“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領導人發(fā)出逮捕令是令人發(fā)指的”。拜登表示,美國 “將永遠與以色列站在一起”。
距離白宮不遠處是“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該機構成立于1941年,主要由美國國務院資助。“自由之家”每年都會發(fā)布《全球自由度報告》(Freedom in the World),該報告使用各種數(shù)據(jù)點來判斷一個國家是“自由”、“部分自由”還是“不自由”。美國的對手——例如中國、古巴、伊朗、朝鮮和俄羅斯——即使擁有各種選舉程序和立法機構,也一直被認定為“不自由”(例如在伊朗2024年的立法機構選舉中 ,15200名候選人競選議會290個席位;去年,古巴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的470個席位由75.87%的合格選民選出)。與此同時,2024年版報告將以色列的“全球自由度分數(shù)”定為74/100,并宣稱它是該地區(qū)唯一“自由”的國家,盡管作者指出,在以色列,“政治領導層和許多社會人士歧視阿拉伯人和其他種族或宗教少數(shù)群體,導致在基礎設施、刑事司法、教育和經(jīng)濟機會等領域存在系統(tǒng)性差異”。按照美國國務院資助下的衡量標準,該指數(shù)報告通常用于貶低其認為不自由的世界各國,而建立在占領和種族滅絕基礎上的社會不公卻被視為民主典范。
“自由之家”等機構的指數(shù)并非看起來那樣清白。這些指數(shù)的設計——基于從西方知名智庫中挑選出的分析師和顧問的主觀評估——往往會產生預設的結果。雖然“自由之家”聲稱其指數(shù)參考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通過),但卻忽略了《經(jīng)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通過)。后者要求對民主的認識必須遠遠超出單純舉行選舉和多黨制的范疇。僅后者的第11條就將民主的概念擴展到包括住房權和免于饑餓的權利。正如第4條所述,《經(jīng)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宗旨是促進“民主社會中的普遍福利”。這里的民主具有最廣義的含義,遠遠超出了簡單的選舉主義。即使就選舉主義而言,“自由之家”指數(shù)對自由民主國家中棄權率居高不下以及追究政黨及其領導人責任的活躍媒體文化陷入崩潰也關注甚少。
那么,這些指數(shù)背后的那些人又在乎什么呢?他們自認為宇宙的主宰。美國和德國是這場種族滅絕期間向以色列轉讓武器最多的兩個國家,它們對國際刑事法院起訴的反應在意料之中,但仍然令人震驚。拜登的傲慢反應證實,美國要么不了解,要么不在乎其麻木不仁的嚴重性,而且美國沒有意識到,它拒絕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是美國“基于規(guī)則的國際秩序”的最后一根稻草。關于麻木不仁這一點:在2024年美國總統(tǒng)大選之前,拜登政府表示,以色列必須在30天內允許援助進入加沙,否則將面臨武器凍結,但這個最后期限已經(jīng)過去,卻沒有人對此表示關注。“基于規(guī)則的國際秩序”總是有點像鬧劇。2002年,在美國發(fā)動的反恐戰(zhàn)爭期間,美國國會就美國士兵或中情局特工可能被指控犯有戰(zhàn)爭罪的可能性進行了辯論。為了保護這類士兵或特工,美國國會通過了《美國軍人保護法》,該法被廣泛稱為《海牙入侵法》。雖然該法案并未規(guī)定美國可以入侵荷蘭以使其人員免受國際刑事法院的審判,但它規(guī)定,美國總統(tǒng)“有權動用一切必要和適當手段,使任何……被國際刑事法院或其代表或應其要求而拘留或監(jiān)禁的人獲得釋放”。在通過該法案前后,美國正式退出了設立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guī)約》(1998年)。
美國參議員湯姆·科頓和林賽·格雷厄姆援引《海牙入侵法》回應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發(fā)出的逮捕令,格雷厄姆甚至表示,美國參議院應該對加拿大等盟友實施制裁,因為它們膽敢建議支持逮捕令。如果美國將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拋之腦后,就等于向世界宣布,美國不相信規(guī)則,或者說規(guī)則只是為了約束他人而不是約束自己而制定的。有眾多國際條約美國從未簽署或批準,這足以說明它無視真正的基于規(guī)則的國際秩序:
1.《禁止販賣人口及取締意圖營利使人賣淫的公約》(1949年通過,美國從未簽署)。
2.《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1951年通過,美國從未簽署)。
3.《取締教育歧視公約》(1960年頒布,美國從未簽署)。
4.《關于婚姻之同意、結婚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之公約》(1962年通過,美國已簽署但從未批準)。
5.《戰(zhàn)爭罪及危害人類罪不適用法定時效公約》(1968年通過,美國從未簽署)。
6.《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1982年通過,美國從未簽署)。
7.《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1989年通過,美國已簽署但從未批準)。
8.《殘疾人權利公約》(2006年通過,美國已簽署但從未批準)。
更可怕的是,美國拒絕簽署或單方面退出的軍備控制公約包括:
1.《反彈道導彈條約》(又稱《反導條約》,1972年簽署,美國2002年退出)。
2.《中程核力量條約》(又稱《中導條約》,1987年簽署,美國2019年退出)。
3.《禁雷條約》(1997年通過,美國從未簽署)。
4.《集束彈藥公約》(2008年通過,美國從未簽署)。
5.《武器貿易條約》(2013年通過,美國簽署但于2019年退出)。
正是由于美國單方面退出《反彈道導彈條約》和《中程核力量條約》,俄烏沖突才變得如此激烈。俄羅斯曾多次明確表示,如果其鄰國加入北約,那么缺乏針對中程核導彈的軍備控制制度將對其主要城市構成威脅。11月18日,拜登采取挑釁和危險行動,允許烏克蘭使用中程導彈襲擊俄羅斯領土,這引起了俄羅斯對烏克蘭的強烈反應。如果俄羅斯決定向美國在德國的基地發(fā)射一枚導彈進行報復,那么我們可能已經(jīng)身處核冬天之中。美國無視軍備控制制度只是其無視任何國際法的一部分,它向國際刑事法院豎中指就是明證。
1982年,曾在博茨瓦納居住并與梅杜藝術團(我們去年曾出過一期關于該藝術團的匯編)合作的南非自由戰(zhàn)士、詩人蒙加內·沃利·塞羅特(生于1944年),在其史詩級著作《夜未眠》(The Night Keeps Winking)中發(fā)表了《時間已耗盡》(Time has run out)一詩。他寫道:“我們中有很多人已經(jīng)瘋掉”,因為“我們是人類,這是我們的土地”。塞羅特寫的是南非,但我們可以把他的視野延及巴勒斯坦,甚至整個地球。塞羅特寫道:
太多的鮮血拋灑
我的同胞們,誰能說出智慧之語……
啊,我們已經(jīng)熟悉了恐怖
我們國家的心臟
當它讓脈搏
跳動
傷害我們
我的同胞們,誰能明白現(xiàn)在為時已晚
誰能知道剝削和壓迫是
只知暴力的瘋狂大腦
誰能教我們如何療傷和戰(zhàn)斗。
是時候重新審視弗朗茨·法農1959年寫下的“巨大創(chuàng)傷”,從而駕馭創(chuàng)傷,奮起抗爭。
今年早些時候,塞羅特為巴勒斯坦寫了一首詩,其中一部分我在此轉載,以紀念聲援巴勒斯坦人民國際日(11月29日);值此國際日,我們三大洲社會研究所將舉辦一場展覽,展出巴勒斯坦藝術家伊布拉希姆·莫哈納的作品,以及他在以色列種族滅絕期間在加沙地帶教授美術的20名兒童的作品。
我們用眼睛聽到警報和爆炸的聲音
當它沖擊我們的眼睛和耳朵
紅色的火焰
在空中閃耀,帶來風暴般的能量
熾熱的火焰吞噬著人類的肉體
前奏是濃黑的煙霧
咆哮著肆虐
肆虐
哦
人類
然后結束……
啊,巴勒斯坦!
活下去。
熱忱的,
Vi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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