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觀察者網》組織的弗格森案討論,可以大大提升我們對中西體制差別的認識。
首先我要請教大家一個問題:關于這個案子我們究竟在討論什么?
中國和美國的媒體習慣討論一個簡單的問題: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然后記者、編輯、讀者各自站隊,發(fā)生對抗。雙方都認為自己有理,駁斥對方無理。打不出輸贏,就質疑對方背景:你是左派(五毛黨),才會同情黑人;或者你是右派(帶路黨),才會同情警察!問題是,這樣的辯論進行了幾百年,我們的認識有沒有進步?
自啟蒙運動以來,中國人失去對中國文明的信念,以為“西方的今天,就是中國的明天”。只是西方的樣板不停變換。
19世紀末是英國,20世紀初是日本,1950年代是蘇聯(lián),1980以后是美國。令人驚奇的是:到了西方還未走出金融危機的2014,香港占中運動學生夢想的目標竟然是殖民時代的英國!香港的教育體制究竟在造就還是毀滅一代年青人在國際競爭時代的前途?
我在1980年出國以來,有機會同時觀察美國、中國、西歐,訪問過五大洲30個國家,考察過中國30個省市自治區(qū)以及臺港澳,包括大城市和貧困縣的鄉(xiāng)村。我們家族親身見證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給世界帶來的災難,以及中國的崛起改變了西方為中心的世界秩序。
但是,西方主導的媒體不愿意面對西方衰落的現(xiàn)實。作為一個研究經濟問題的物理學家,我注意到歷史符號的奇特變化:西方自我標榜的形象,從法國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愛”,變成后冷戰(zhàn)時代的“憲政”、和“自由、民主、法制、人權”。世界各大文明和宗教熟知的平等和博愛,為什么在全球化的時代在西方媒體上消失了。奇怪的是,西方普世價值在全世界推行的結果,是社會沖突和戰(zhàn)爭越來越多,貧富差距越來越大。這是為什么?
檢驗社會體制的主要標準是價值標準還是社會實踐?我和女兒討論的起點是:東西方社會的體制是否可以比較?如何比較?西方主流的價值標準一定優(yōu)于東方的價值標準嗎?弗格森案給了我們一個機會,用簡單的案情來破解西方的程序合法性,進而解讀困惑東方一系列的體制問題:
一:三權分立的憲政能保證社會的穩(wěn)定、公平、繁榮嗎?
二:沒有道德約束的自由是鼓勵還是減少社會沖突與犯罪?
三:程序合法性的民主能贏得弱勢群體的民心和藍領勞工的合作嗎?
四:利益集團制衡產生的法制能有效處理危機和社會問題嗎?
五:個人利益凌駕于社會利益之上的人權能保證老百姓的安居樂業(yè)嗎?
感謝留美法律專家霍思德的批評,大大提高了作者對美國法制的理解;霍思德是從美國的法律體系之內來考察美國的“程序正義”是否導致“實質正義”,這是非常難得的圈內人批判。陳平是從美國的法律體系之外,來考察美國的“程序公平”是否能保證制度的合法性和公民的尊重。圈內專家的長處是為大眾解密美國司法程序的復雜與奧妙。圈外非專業(yè)的批評有利于突破圈內人的思維范式,尋找制度改革的起點。古人有言:“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我先給大家?guī)讉€數(shù)據(jù),第一:美國警察的破案率不到20%, 只有德國的一半。2010年,每10萬人口中的逮捕率,美國158,俄國103,南非97 ,英國84,瑞士35,日本23。囚犯未判率,南非29%,美國21%,俄國16%,英國和日本11%。(1)
2007年,美國人口只占世界5%,但是監(jiān)獄囚犯人口占世界囚犯的23%。(2)每10萬人口中的囚犯數(shù),美國920,英國155,挪威71。
按人口比例的男子坐牢率,黑人4.8%,西班牙裔1.9%,白人0.7%。2007年美國處理每個囚犯的人均成本是30600美元,加州平均47102美元,美國司法系統(tǒng)的成本是人均12000美元(1993年數(shù)據(jù))。
第二,2010年美國警察逮捕的人犯高達1312萬人次(還不算交通違規(guī)),犯法的男性中,70%是白人,28%是黑人,其他族裔只有2.6%。每年美國警察死于崗位的人數(shù)在百人以上。2012年,被警察打死的白人326人,123名黑人,而警察被打死的人數(shù)為122人。
2012年美國的殺人案為14827起,每十萬人口中的謀殺率為4.7%,國際排名第91位,次于緬甸,高于阿根廷、巴西,遠高于中國(1.0%, 排名110,遠低于美國)。
以下是我對霍思德與文揚文章的逐句點評。
答霍思德:程序合法對誰有利?
霍思德:陳平教授在文中提出了檢方在此次案件的非常規(guī)做法,是為了逃避責任,這沒錯,但沒有指出,這事實上就造成了法律的不公,造成了檢方故意為警察洗清罪責的事實,也導致他偏聽偏信,站在了白人警察一邊。
【陳平點評】:弗格森案可以多種角度觀察。霍思德從法律角度的分析非常精彩,但和陳平沒有本質分歧。因為霍思德關注的是“事實上的法律不公”,我完全支持:階級社會不可能有事實上的法律公平。馬克思早就講過了。我沒有新意。我的質疑是西方法律的“程序正義”不可能導致事實上的法律公平。霍思德的全部論證,結論和我一致,差別只在視角的不同。
我認為,美國各級政府的內斗,和美國醫(yī)患關系的沖突本質是一樣的。各級部門首腦,關心的不是執(zhí)政為民,而是遇到危機,先洗白自己的責任,或各政黨保住自己的選票,才會引發(fā)美國的帶槍自由,管不住的吸毒自由,和受限制的司法責任,受扭曲的言論自由,受利益驅動的媒體炒作,引發(fā)的美國統(tǒng)治集團之間和警察-民眾之間的全面混戰(zhàn),不止是“司法不公”的問題。
霍思德:因此在刑事訴訟的一開始,檢方就應該就目擊證人的證詞互相比照,篩選,然后根據(jù)自己所追求的罪名整理出一套證據(jù)交給大陪審團審閱。完全不整理證據(jù),把東西一股腦的丟給大陪審團,要么就是檢方失職,要么就是檢方根本不想起訴。
【陳平點評】:這是中西判案體制差別的起點:
西方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全部證據(jù)交給陪審團:“信息透明”+“信息完全”,結果是公平,還是讓非專業(yè)人士糊涂?
如果讓非專業(yè)的陪審團糊涂?為什么要采取陪審團判案,而非東方國家有經驗的法官判案?難道隨機組成的陪審團判案能比圣經故事中的猶太王所羅門或包公更有智慧?顯而易見,英美陪審團制度的建立,是根本不相信有公正和智慧的法官,本質是削減政府和司法體制監(jiān)督有產階級的能力。代價當然不可能是保護沒錢請律師的弱勢群體,包括普通黑人和普通警察。
請注意:上戰(zhàn)場的士兵和執(zhí)勤的警察,待遇只是藍領工人的水平,風險卻遠比金融投機和企業(yè)家大的多,而且是生命風險。把西方司法不公的壓力全部加在警察而非制度身上,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無論警察有罪還是無罪。因為警察開槍并無重獎,只可能丟掉飯碗,甚至坐牢。
英美的陪審團制度顯然是有利于保護被告,加上律師制度和被告可以拒絕回答問題的權力,表面看來是有利于保護被告的人權,代價是犧牲受害者尋求法律公道的人權。東方國家的法官判案制度,和重視被告口供的證據(jù),顯然有利于破案。
美國審判恐怖分子就采用各種方法獲得被告口供。為什么英美的司法系統(tǒng)和東方國家不同,常用的說法是保護個人對抗政府濫權。我以為還有另一個可能。歷史上殖民主義的起源,英國是海盜國家(伊麗莎白女皇打敗西班牙海軍,以及對外殖民,依靠的是和海盜分成制度),美國是強盜國家(強搶印第安人的土地),所以英美法律的本質是保護擴張性的強者,而非弱勢群體。
霍思德:(白人警察的)傷痕是怎么造成的?一定是死者打的么?根據(jù)瘀痕判斷受傷事件跨度能有幾個小時,是不是之前哪里磕到了?事后跑去翻檢死者的途中摔倒了?傷痕和死者的拳印吻合么?大小對應么?
【陳平點評】:這是布朗辯護律師可能提出的質疑。但是雙方律師的辯論盤問,都是軟質詢,不會有確定的結果。陪審團只能看硬證據(jù),例如錄像,子彈軌跡,還有布朗尸檢的吸毒證據(jù),難以證明布朗無故被警察追蹤,也無法證明警察開槍是故意殺人。
霍思德:在便利店偷了東西,就罪至于死,就夠使用致命武力?
【陳平點評】:這是布朗母親認為司法不公的最主要論據(jù),但是不能說服非黑人民眾。因為黑人犯罪率確實高于其他族裔,而且犯罪后果不能事先預測。
霍思德:警察訓練怎么不打手、打腿以消除兇手的行動能力,尤其是兇手沒有具備致命武器的情況下,為什么一定要打死?是否有人知道,紐約市警察作為訓練最好的警察,訓練時開槍命中率不足三成。
【陳平點評】:霍思德這里的邏輯自相矛盾。紐約警察局長事后為警察開槍沒有事先限制,辯護的理由是命中率只有二成。指哪打哪的場景是好萊塢虛構的。霍思德可以調查一下,每年警察打死黑人的統(tǒng)計,和每年警察執(zhí)勤時被開槍打死打傷的統(tǒng)計,才能理解為何警察Wilson說看槍時只有兩個感覺:一是生命威脅,今天沒準死在這里;二是回顧警察訓練的程序,哪個最好操作做哪個。
霍思德:這次檢方和被告蛇鼠一窩,檢方居然邀請被告作證。通常被告不會去大陪審團面前作證,因為自己律師不會陪同,一旦出錯就會被抓住把柄。但這里因為有檢方保駕護航,大陪審團反而還會覺得被告勇氣可嘉。而更不公平的是,死者是不會出席的,只有被告一人的陳述,這程序天生就對被射殺黑人邁克爾•布朗不公平。
【陳平點評】:這是美國司法程序和東方最大的差別。如果罪犯做賊心虛,讓被告作證最容易露出馬腳,所以有錢人聘請名律師,可以擋住尖銳的質詢。反之,如被告問心無愧,自己作證更容易獲得陪審團的同情。此案的布朗雖然已死不能自辯,但有偷盜錄像和吸毒證據(jù)。此案的關鍵是警察是否過度使用武力。如果警察確實心虛,律師阻止警察作證,會使布朗律師要給警察定罪更為困難。ABC播出警察和主播的對談,有幾處回答的簡單直率,比律師答辯更能說服局外人:第一,警察是首次開槍。第二,警察的生活目標只是過普通人的生活,干30年退休。如今怕被人報復,上街都必須化妝,躲躲藏藏。第三,他只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按警察訓練的條令執(zhí)行,如果遇到的是白人,也會照樣開槍。大陪審團改為陪審團,不見得對警察不利。
霍思德: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jié)是,2010年聯(lián)邦檢察官起訴大約162000個嫌疑人,只有11人沒有得到大陪審團的批準。而這幾日,弗格森案、紐約白人警察扼死黑人小販加納兩起案件,白人警察都被免于起訴,這只是偶然的巧合嗎?
【陳平點評】:這些質疑都是合理的,也是布朗辯護律師的主要理由。但是,即使外地起訴辦案,也只有兩個結果:一,警察有罪,黑人高興,白人不滿,警察以后更不愿去黑人區(qū)執(zhí)法,黑人區(qū)犯罪率不會降低。二,警察無罪,全美黑人騷亂。兩種結果,只有心理效應,沒有制度改革的效果。美國的種族矛盾不會消除。黑人入駐白宮、司法部,都解決不了美國的法治公平問題。只能走程序正義的老路,外加可笑的技術改進:給警察掛隨身攝像機(以后還會動用無人駕駛飛機從空中監(jiān)視),經濟結果:拉動內耗的第三產業(yè),進一步擠出工業(yè)、農業(yè),美國走向衰落。不是嗎?
霍思德:美國公檢法狼狽為奸的事不鮮見
【陳平點評】:這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問題,實質是腐敗問題。我完全同意霍思德的觀察。但是以我的到五大洲30國的游歷見聞,美國的司法腐敗,倒不見得比發(fā)展中國家嚴重。意大利的黑手黨,比美國的警察更可怕。
霍思德:圣路易斯的這位檢察官是有歷史的。14年前,兩個手無寸鐵的黑人毒販在停車場被警方打了21槍擊斃,同樣是這個檢察官,用了同樣的手段忽悠了大陪審團,最后警察未被起訴。
【陳平點評】:我同意霍思德舉的理由,美國確實存在司法系統(tǒng)起訴警察難的現(xiàn)象,但這是現(xiàn)象,不是實質。
從東西方跨國比較的角度看,美國的司法體制本身問題,比司法程序更大!美國的律師有權排除陪審員、檢察官、甚至法官,看起來像是保證裁判的中性立場。西方的司法女神眼睛被蒙住,象征司法中立。猶太人和東方人的智慧法官,都是火眼金睛,能洞察罪犯的內心。
實踐上,英美的回避政策,頗像中國文革時期:選拔官員的依據(jù)是錯誤越少越好,而非政績越多越好。須知,越有經驗的檢察官和法官,要回避的理由就越多,結果是美國犯罪的破案率和執(zhí)行率,在世界上極低。
我的觀察是,美國基層官員的權力比東方國家小,官官相護的情形比東方國家弱。美國的問題和發(fā)展中國家相反,因為內政問題政府很弱,所以犯罪的機會成本比發(fā)展中國家還低。美國企圖用民權法保護黑人,結果是黑人的犯罪率居高不下,并沒有改善黑人社區(qū)的貧困、吸毒、犯罪的惡性循環(huán)。
反之,美國民權法律并不保護亞裔,逼迫亞裔只能靠教育和勤奮改善地位。美國的排華法案下,華人的法律地位比黑人還低。但是1960年代排華法案廢除之后,華人和其他亞裔在美國經濟地位的改善,遠超過有民權保護的黑人和西班牙裔人。
霍思德:奧巴馬有沒有權利干涉弗格森案件?
【陳平點評】:這是好問題。中國有人鼓吹頂層設計憲法,似乎西方憲法和體制是理性自洽的,而非歷史演化,互相矛盾的。總統(tǒng)派司法部長提前干預,司法部長不許地方警察局披露布朗犯罪前科,州長派巡警取代當?shù)鼐欤加蟹梢罁?jù)。官場政治誰都明白:要把鬧事責任推給警察和郡政府。案子未調查、未判案就事先制造輿論,政治壓力,要達到預期結果。這和西方批評東方的人治有何不同?
警察局被迫披露警察姓名,不保護部下,然后披露錄像,證明布朗前科,但是檢察官宣判,留有余地,不披露布朗尸檢有吸毒證據(jù),都是在玩“信息不透明”的游戲,不是合作辦案,也未必保護下屬,而是合法范圍內的保官,保自己。等于醫(yī)生給病人看病,先不想如何治病,而是防止病人告醫(yī)生誤診,防止保險公司罰過度醫(yī)療降低企業(yè)利潤,如此等等,才是我的貢獻。但不否定律師的分析。這是互補的觀察,不是對立的觀察。
念私立中學的奧巴馬,如何理解窮人
霍思德:算不算文化沖突?
【陳平點評】:同意,世界各國都有文化沖突。但是美國的種族沖突是否是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提出的文明沖突,來為美國干預中東戰(zhàn)爭做借口?這是程度不同的兩碼事。
霍思德:雖然黑人白人都說英語,知道拜登給奧巴馬當副手之前怎么評價奧巴馬的么?拜登說奧巴馬是一個沒有黑人腔的總統(tǒng)候選人。而這實際上揭示了白人對黑人的態(tài)度,語言同樣是區(qū)別人與人的標示,同樣有高低貴賤之分。如果還有人不明白,可以推薦去看奧黛麗•赫本的經典影片《窈窕淑女》,一口正宗牛津腔可是上流社會敲門磚。
【陳平點評】:我的小女兒在奧巴馬競選時被他的“改變”許諾打動,和她的許多頭一次投票的同學一起,給奧巴馬熱情助選。這次評論費格森案,對奧巴馬的評論只有一句:他念的是私立中學,如何會理解窮人?她的評論比拜登尖銳多了。
霍思德:同樣還有認同問題,就像前面所說的宗教流派各異。弗格森黑人社區(qū)對主流社會認同有多少?為什么美、英會輸出恐怖分子到海外和自己的軍隊作戰(zhàn)?他們都是說英語的美國英國公民么,卻成為死敵,問題正在于沒有認同。
【陳平點評】:批評正確。但是美國這方面的經驗倒比西歐、中國豐富。歐洲鼓勵語言宗教的多元化,現(xiàn)在開始后悔。中國給少數(shù)民族創(chuàng)造文字,不學美國教會大學也要引入標準的科學和人文課程。伊斯蘭寺廟和佛教寺廟可以辦教會教育,新疆地區(qū)的雙語教育沒有普及。中國毛澤東時代的民族關系,遠比市場化時代為好。中國可以借鑒美國建立主流文化的經驗。但是美國盎格魯-撒克遜民族自大,沒有規(guī)定英語為國語。拉丁裔人口增加以后,美國已經是事實上的雙語國家了。這是將來中國的國際競爭力要高于美國(雙語)、歐洲(幾十種語言)的原因之一:中國文化的大一統(tǒng)是國家大一統(tǒng)的基礎。這又推翻了五四啟蒙運動的一種理論:因為中文的方塊字不如拼音文字。這在計算機時代不成立。
感謝法學家提到文化問題。
霍思德:圣路易斯是美國種族隔離最嚴重的城市之一……1950-1970年黑人民權運動最風起云涌的時候,圣路易斯60%的白人搬走了,這就是所謂的white flight。圣路易斯人口五十年下降了五十萬,從曾經美國第四大城市,西部開發(fā)的必經中轉站淪落至今僅能排21位。更可怕的是,不僅白人逃走了,有能力的黑人也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跑光了。
【陳平點評】:霍思德指出圣路易斯的衰落,才是黑人區(qū)貧困的真正原因。國內不少人以為城市化就可以拉動經濟,農民進城就是現(xiàn)代化,卻不了解失去競爭力的城市,在精英逃離城市,窮人困于大城市,比小城市和村鎮(zhèn)還糟。因為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遠比小城市為高。
霍思德:根據(jù)圣路易斯本地刊物Saint Louis Business Journal引用圣路易斯美聯(lián)儲分行的數(shù)據(jù),2013年比2010年的就業(yè)增長:圣路易斯1.8%,堪薩斯3.5%,印第安納波利斯6.8%,納什維爾10.1%,而全美平均增長為4.7%。2013年比2010年的收入增長:圣路易斯3.9%,堪薩斯3.3%,印第安納波利斯4.6%,納什維爾6.1%,而全美平均增長為3.5%。圣路易斯已經走上底特律的老路,成為美國“人口減少最快,去工業(yè)化速度最快,種族嚴重隔離的都市區(qū)”(語出彭博社采訪)。
【陳平點評】:為美國政府辯護的經濟學家用圣路易斯的失業(yè)率低于周圍地區(qū)說事,霍思德用增長率排名點出美國困境,實在高明!國內自由派經濟學家喜歡拿人均GDP排名來證明美國人比中國人幸福。我和霍思德的觀察都證明:中國人生活改善的前景遠高于美國,老百姓安居樂業(yè)的程度遠高于美國的白人區(qū)。
霍思德:從2000年起,弗格森的中位收入下降30%,僅有36000美元,而布朗居住的區(qū)的中位收入只有27000美元。
【陳平點評】:請大家比較,美國的人均GDP仍然比中國沿海大城市高得多,弗格森距離市中心只有20公里!中國二線城市也不會有如此大的貧富差距。
法學家的經濟觀察高于經濟學家。國內流行的中國“粗放增長論”和片面贊揚西方的“產業(yè)升級論”,沒有看到西方的產業(yè)升級導致兩極分化的代價。如果中國走美國的產業(yè)升級之路:把低端農業(yè)、制造業(yè)送出國外,只搞高端工業(yè)和服務業(yè)。中國人口是發(fā)達國家2倍,根本不可能解決就業(yè)問題,別說持續(xù)致富了。
圣路易斯的衰落案,比底特律破產案還令人震驚!因為產業(yè)升級,控制制高點,解決不了充分就業(yè)!“高收入國家困境”比“中等收入國家陷阱”還難解套!
美國汽車城衰落還看得見,因為三大美國汽車公司競爭不過德國、日本、甚至韓國汽車,不久的將來還有中國汽車。美國汽車工人的高福利直接導致美國汽車輸給投資在美國南部、低工資區(qū)的大眾和日韓汽車。但是,波音公司的技術霸主地位至今猶在,為何也不能帶動圣路易斯地區(qū)的持續(xù)繁榮和充分就業(yè)呢?
波音當年發(fā)的是二戰(zhàn)戰(zhàn)爭財,波音公司至今掌握軍工產業(yè)的制高點,持續(xù)保有壟斷利潤。是中國追趕效法的對象。但是,經濟學家很少意識到,高科技企業(yè)帶來的高人均GDP,不等于高就業(yè)率和居民的安居樂業(yè)。為什么技術先進,企業(yè)出走?法學家的觀察精彩絕倫!因為美國推行的人權運動,以為可以用和平方式,瓦解黑豹黨的暴力革命,得到的是慢性自殺。民權運動要求雇用比例平等,卻不投資黑人教育升級。白人工會鬧漲工資,降低企業(yè)利潤,逼波音公司先把生產基地移到西雅圖。工會再鬧就把飛機部件外包中國生產。
我在波音的工作朋友告訴我:波音利潤率不如開餐館!沒有國防部軍事訂貨補貼,將來波音未必能和中國競爭!中國有人批評中國模式是“低人權增長”。請讀者比較:上海的農民工和費格森的黑人社區(qū),誰更幸福?中國的華為、聯(lián)想等企業(yè),技術起點不如思科、IBM,為何能后來居上?臺灣太陽花、香港占中的學生,看不到前途?為什么不想想:你的前途在傍美國、英國粗腿?還是搭中國大陸崛起的順風車?天天高唱自由選擇的年青人,你們如何選擇自己的未來呢?將來沒有幾個一流大學愿意招收沒有競爭力的學生,也沒有大公司愿意招聘不識大局的雇員。你們還是早日回頭自救為好。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以文會友也。愿與霍思德先生結識,共探法律經濟學。
答文揚:我們是殊路同歸
文揚:陳平老師曾在美國長期居住,這段時間正在美國,對騷亂事件和媒體報道都有近距離觀察,并據(jù)此做了精彩的中美對比分析。我不在美國,談不了騷亂事件本身,所以遠距離地談一下“弗格森現(xiàn)象”,并針對這一現(xiàn)象,在中國和美國兩地做一下對比分析。這里所說的“弗格森現(xiàn)象”,是指美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fā)生的、與此次弗格森騷亂極為相似的同一類事件。
【陳平點評】:文揚發(fā)明的“弗格森現(xiàn)象”,是原創(chuàng)性觀察,應當進入“新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關鍵詞匯。
文揚:理想中的“事實和結果的平等”在美國從未實現(xiàn)過……那些原本在家庭、宗族、鄰里、社區(qū)、學校這些社會機構就可以自行消化的問題,甚至原本不是問題的問題,都統(tǒng)統(tǒng)上升成為了法律問題。又由于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就是國家,國家就是法律,兩者合為一體,于是任何一個法律案件都可以上升到國家層面,成為全國性的案件。
【陳平點評】:精彩!為什么法國革命的口號從“自由、平等、博愛”不提了,美國大唱“自由、民主、法制、人權”,臺獨、港獨大鬧“憲政民主”?全世界資本主義的自由派夢想的美國模式,有真實的言論自由、人民民主、公平法制、平等人權嗎?
文揚:這是一個完全固定的模式:意外事件突發(fā)—不平等的現(xiàn)實再次暴露—但國家法律承諾并規(guī)定了完全的平等,所以問題歸結為司法和執(zhí)法不公—追求平等的抗議轉為違法騷亂—騷亂被鎮(zhèn)壓,一切回到對不平等的麻木當中,—直到下一個意外事件突發(fā)。
【陳平點評】:文揚一句話否定新古典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的博弈論假設博弈雙方是對稱的。新制度經濟學和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論假設產權交易的雙方是平等自愿的。現(xiàn)實的殖民主義史、帝國擴張史、資本積累史:勞動分工的起源就是分工地位的不平等,時間演化的對稱破卻(非平衡物理學的概念)。西方的憲法、司法、制度卻假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自相矛盾的程序正義能獲得被被壓迫者、被剝奪者認可的制度合法性、社會合理性嗎?
文揚:看清“弗格森現(xiàn)象”的內在邏輯,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弗格森現(xiàn)象”不大可能在中國發(fā)生。在中國,當然有不平等,甚至是嚴重的不平等。而且,總體上來講,中國人對于不平等的忍受度甚至比美國人還要低很多,又正值社會發(fā)生劇烈變化的現(xiàn)代化轉型期,民眾的利益追求空前強烈,權利意識也空前高漲,因不平等而產生的不滿和憤怒情緒,并不比美國人少。但是,在涉及弱勢群體受害的意外事件發(fā)生后,整個事態(tài)的發(fā)展,卻與美國“弗格森現(xiàn)象”的固定模式完全不同。
【陳平點評】:白人警察槍殺黑人嫌犯不是弱勢群體案(中國與世界各國都有),而是簡單的刑事案(周末大白天公開搶劫并反抗警察追捕)。斷案質疑是:警察是否過度使用武力?沒人質疑布朗是否犯有刑事罪?任何東亞、歐洲國家,處理類似刑事案件,是否會導致群體暴動和全國騷亂?我的觀察是:中國、香港、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都不會如此處理。這驗證了文揚觀察:弗格森現(xiàn)象是美國體制的特征病毒,美國民主不可能被其他國家仿效】
文揚:在中國社會中,家庭、宗族、街道、社區(qū)、單位、學校、團體等等社會組織仍然在起著有效的沖突調節(jié)和矛盾化解作用,人情關系與法律關系并行,雖然也會發(fā)生“秋菊打官司”故事里那種沖突,但總體上仍是一種相互糅合和補充的關系。美國“弗格森現(xiàn)象”的特征之一,就是個人的權利邊界直接被國家法律所劃定,兩者之間再無其它,受害者發(fā)現(xiàn)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后,只有通過法律來捍衛(wèi),而一旦發(fā)現(xiàn)法律并不保護自己,就要通過違法暴亂挑戰(zhàn)整個法律制度。
【陳平點評】:贊!重回中西文明比較的老問題:德治-法治-人治的競爭得失。問題是:西方自相矛盾的法治可以取代東方社會道德制約的人治嗎?對司法不公的質疑,最終從司法程序轉向人身攻擊(西方叫“人格謀殺”):例如質疑白人警察有種族偏見,檢察官背景必然偏向警察,黑人出身的總統(tǒng)不可能代表全美的利益……以至質疑陳平背景,究竟是五毛黨,還是親白人的黃皮白心華裔等等。我既同情黑人家庭,也同情白人警察,更理解黑人社區(qū)。階級斗爭理論難以說明黑人-警察的矛盾,馬克思的階級斗爭理論需要更新為鄧小平的利益集團理論。
文揚:總的結論是:在中國,由于不平等的存在,各種社會矛盾的存在,包括少數(shù)民族問題的存在,因為某個意外事件而觸發(fā)弗格森騷亂式的“群體性事件”是難以避免的。但像美國那樣反復發(fā)生固定模式的“弗格森現(xiàn)象”,卻不大可能。
【陳平點評】:觀察者票友客串,目的是從弗格森騷亂案展示復雜系統(tǒng)的分析方法,如何與馬克思政治經濟學與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方法相結合,診斷回答當代重大問題:世界未來是西方模式的擴散,還是中國道路的探索?
感謝文揚批評:我們是殊途同歸。
社會現(xiàn)象還能做比較研究或科學研究嗎?我的答案和文揚,以及許多讀者一致,社會是復雜的,不能歸結為一個“黑白分明”的故事。美國的問題是經濟社會綜合癥,不能靠西方憲政+民主法治解決種族歧視問題。
【后記】評論弗格森騷亂,意在挽救臺港的落水青年也!西方教育,目的是維護殖民統(tǒng)治。殖民文化培養(yǎng)出來的學生,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還要自鳴得意殖民文化的“先進”,不和吸毒黑人青年的自殘一樣悲乎?!
陳平
(1)數(shù)據(jù)來源:
http://www.hks.harvard.edu/programs/criminaljustice/research-publications/measuring-the-performance-of-criminal-justice-systems/indicators-in-development-safety-and-justice/global-measures
(2)數(shù)據(jù)來源: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carceration_in_the_United_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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