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陪審團做出不起訴槍殺黑人布朗白人警官的決定后,弗格森等地出現抗議及嚴重騷亂。
一起白人警察射殺黑人的案件,引起美國170個城市的民眾卷入游行,甚至蔓延至英國街頭。
案發地美國密蘇里州弗格森鎮還出現了搶劫和縱火事件。密蘇里州州長調集2200名國民警衛隊來應對可能出現的暴力事件。截至11月27日,已經有400多人被捕。
2012年的馬丁案與弗格森案如出一轍,當時“西班牙裔白人”協警齊默曼被宣布無罪時,同樣引起了全美范圍內的大游行。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只因涉及種族問題,就能像毒瘡一樣時不時爆發全美范圍內的抗議,引起時事愛好者們的高度關注。就該案以及弗格森騷亂的熱點爭議問題,觀察者網昨日電話采訪了在美居住30多年的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春秋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陳平。訪談分為兩部分,本文為上。
美國知識分子大多同情警察
觀察者網:弗格森事件中,媒體報道說,游行和抗議擴散至一百七十余城,你所在的城市德克薩斯奧斯汀情況如何?
陳平:奧斯汀是得克薩斯州政府所在地,也有游行示威活動,但規模很小,人數不到100人。
游行騷亂比較厲害的地方是黑人聚集區。可能大多數人知道美國有種族隔離,不知道還有經濟隔離,黑人白人混居、窮人富人混居的地方,就鬧不起來。奧斯汀居民種族占比,白人第一,其次是墨西哥人,黑人第三。
奧斯汀是高科技中心,知識分子很多,很多都是亞裔,比如中國大陸人、臺灣人、越南人,都是不會鬧事的。在美國的墨西哥人犯罪率比黑人低得多,因為墨西哥人重視家庭,很像中國農民工進城,都拼命打工供孩子上學。奧斯汀的黑人,也是中上等階層的黑人。
觀察者網:那么不同種族身份的人,對弗格森事件是怎么看的?
陳平:美國的知識分子多數都是同情警察的。
觀察者網:為什么?從媒體上看似乎絕大多數美國人和中國讀者一樣都挺同情這個黑人小伙?
陳平:同情黑人小伙是被美國媒體誤導的。
觀察者網:那么美國少數族裔知識分子,怎么看這件事?
陳平:對弗格森事件的看法,我今天跟女兒爭起來了。我女兒是美國出生長大的,研究政治學,我問她對這件事的看法,她說不感興趣。我就告訴她我為什么感興趣,我想做比較研究,如果類似的事放在中國,會發生什么。她馬上批評我,她批判我的方式和奧巴馬是一樣的,說中國沒有人權、沒有新聞自由,根本沒法跟美國比。
我女兒是華裔小孩里面批判美國最厲害的,對美國外交批判最厲害。但一談到民主自由法制,美國人的優越感就上來了,我說你這個優越感是學校教出來的。(中國學校和香港的學校老師都是教中國有多不好,美國的學校教的都是美國什么都是最好,這一點中國要好好向美國學習。)
我是學物理的,跟學文科不同,先看事實,不做先驗判斷。我查了兩個數據:一,各國謀殺率排名,美國不算最高的,但卻是發達國家最高的,是中國的4.5 倍;二、犯罪率,美國的嚴重程度比中國更高,和我們亞洲最著名的販毒國家緬甸、歐洲的烏克蘭并列,中國的犯罪率和丹麥、瑞士相當。相比臺灣地區和香港,中國犯罪率要高,原因是中國內地人口要大得多。
弗格森70%是黑人,但警官70%為白人
觀察者網:涉事白人警察威爾遜說,“密蘇里州的弗格森是個充滿暴力、毒品和槍支的地方”,為他開槍打死黑人小伙布朗做解脫,是這樣么?
陳平:我去過那里。密蘇里州是美國最富的州之一,密蘇里州最大城市就是圣路易斯。最開始我關注這個案件的時候,我以為是黑人的貧困引起的犯罪。但是我查了一下數據,密蘇里州的失業率是6.7%,稍高于美聯儲宣布結束QE3的標準6%,不是太差。圣路易斯也是密蘇里州最富裕的地方,有幾家著名的大公司,比如有埃默森電器公司總部、美國最大的飛機制造公司麥克唐納-道格拉斯總部等。
雖然失業率不高,但是犯罪率很高,原因就是經濟隔離。圣路易斯市,白人占70%,黑人占30%。司法公正的量化指標之一是警察的種族構成,以及弗格森案件中陪審團的種族構成,這要跟本地人口種族成比例。
弗格森案陪審團12人中9個白人,3個黑人,符合圣路易斯的人口比例。很多人批評陪審團白人太多了,事實上沒有道理。
但小鎮弗格森的數據是倒過來的。弗格森是圣路易斯的一個小城,類似于上海的一個郊區。人口只有2萬人,其中70%是黑人,30%白人。但是弗格森的警官卻是白人占多數,黑人占少數。
觀察者網:為什么?
陳平:警察在美國屬于中產階級的下層,因為警察也是公務員,很多人當警察,就是看中這個鐵飯碗,社會福利也好。涉事白人警察威爾遜接受采訪的時候就說,他想做一個警察,退休后可以過正常的生活。在美國,當警察是玩命的工作,非常冒險的。美國警察為啥動輒開槍,因為這是個人人持槍的國家。所以美國警察很緊張。
我剛到美國,臺灣人就教我,開車違章的時候如果看到警車亮燈停在你身邊,馬上兩只手舉起來,你要傻了去掏駕照,警察誤以為你掏槍,就先把你打死了。
德州是美國最富的州,小布什當德州州長的時候,推行小政府、減稅,所以最后政府養不起警察了,怎么辦?就下一道命令,把強奸犯提早釋放,因為監獄容納不下,告訴社區家里有女兒的看好女兒;二,通過持槍新法令。原來德州法律規定,槍只能放家里,后來放寬可以把槍放在汽車后座上。小布什為了解決無錢雇警察的事,允許帶槍上街,但要用衣服蓋起來。現在通過法律,槍可以露出來嚇唬人。大部分州都有《持槍法》,所以你可以理解警察為什么那么緊張,動不動要開槍。
金融危機后,政府推行減稅政策,利率也降到零了。地方政府都快破產了,都在加稅。越加失業率越嚴重,越養不起警察,犯罪率越高,社會矛盾問題越尖銳。
弗格森小鎮70%是黑人,為啥警察卻白人多?警察都是就近招聘,因為政府沒錢提供交通補貼。但就近不是就地,就跟中國一樣,不許在當地當官,當地都是親戚熟人,怎么執法?必須是異地找人,就好像上海郊區金山招警官,來自旁邊奉賢區的最好,招來的警官還要沒有犯罪前科。問題就在于清白的黑人是稀缺產品。美國的經濟隔離現象很明顯,黑人聚集的社區旁邊絕對不可能是富人區,肯定是半黑人區,如果白人多一點,肯定是窮困白人多。所以在弗格森,白人警察多于黑人警察,跟他們的人口不成比例,也是很現實無奈的選擇。
程序正義何在?
觀察者網:就是因為這個種族比例問題,以及法律程序問題,弗格森事件中,批評美國人權和法制的聲音很多。
陳平:批評美國人權和法制的主要是兩條:第一說美國政治結構和人口結構不匹配。包括美國婦女人口與從政、做CEO的人數,還有黑人數量和警察數,刑事案件陪審團里的種族比例等等。
另外,美國最得意的是法律的程序公平。弗格森案件要不要起訴警察是陪審團共同決定的,不是法官決定的。12個陪審團成員必須9人以上達成一致,否則就不能起訴警察。所以這次檢察官決定對警察威爾遜免于起訴是陪審團的意見。
但是黑人不接受,他們認為陪審團組成中黑人少了。圣路易斯黑人是30%,但是弗格森的黑人占了70%。
黑人小孩布朗的家長指責說,法律程序不合理,檢察官在推卸責任。
美國刑事犯罪的起訴,跟中國一樣,也是檢察院起訴。檢察院起訴的時候就已經有立場了,如果認定警察犯罪嫌疑,就要竭盡全力送他入牢服刑。如果沒罪,無罪釋放。
一般的刑事訴訟,政府的檢察官要很強勢,給陪審團看證據的時候,是選擇性地給證據,不是公平辦案,不是事實求是。假如我是檢察官,要起訴這個警察,目標就是要把這個嫌疑犯送到監獄去,否則我就是loser。那美國法律怎么保證公正呢,這個白人警察被告人就花錢請律師抗辯,挑戰檢察官提供的數據,是不是有夸大、作偽證,這是對抗性的。
如果黑人小孩布朗的家長再請個律師,就質疑警察的律師證據是否真實。所以美國的司法絕對不是擺事實講道理判案,而是對抗式的法制,如果沒有強大的力量支持,是打不贏官司的。
歷史上最著名的案子,黑人世紀大案橄欖球明星辛普森殺妻案,80%的人認為辛普森殺人證據很明顯。但是辛普森請明星團隊律師抗辯,最終結果辛普森被判無罪釋放。洛杉磯檢察官為打這個官司,花了數千萬美元,官司輸了之后,買單的是洛杉磯政府。
為什么美國人喜歡打官司?明明我犯了罪,我不但能夠打贏官司,而且還能得到大筆賠償。如果政府賠不起,你還可以起訴政府,讓市政府破產。律師從中爆得大名,就成了“億萬富翁”了。
但這次的弗格森案件不同:檢察官迫于各方壓力,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他不持立場,如果手上100個證據,檢察官將所有100個證據信息全交給大陪審團。另外,在大陪審團討論是否起訴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回答問題,請律師來作答;但是這次白人警察參與討論,他說了4個小時;另外,涉案的60個證人不做篩選也全部參與討論。在這種狀況下,陪審團再自己去判斷,到底誰有理,是否需要起訴。
這樣一來,陪審團最終決定白人警察可以免于起訴。但是一些人就指責檢察官,缺乏程序正義,推卸責任。
弗格森事件的推手
觀察者網:那究竟什么原因,導致弗格森事件鬧得這么大?
陳平:弗格森事件,對中國而言,正是講解中國法制特點的大好機會。我們的外交官在回答對弗格森問題的看法時說,中美雙方不能互相指責,我認為中國的外交官這時候不夠與時俱進。
比較美國和香港的法制特點,它們就是將小事鬧大,而中國法制的特點是大事化小,不會激起這么嚴重的社會矛盾。
美國各地方的警察是房產稅養的,老百姓越窮,交的稅越少,越雇不起警察,犯罪率越高;交不起稅,學校也就越破,老師也不好好教書,小孩越沒人教,犯罪率越高。美國這一套體系,都是在放大社會問題,不是解決社會問題。
此外,弗格森事件鬧大背后有幾個推手:第一是新聞集團,第二是司法集團。
弗格森事件,是歷次黑人暴動里最黑白分明的事,鬧得這么大,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媒體炒作,媒體炒作機制就像炒作香港占中事件是一樣的。像王紹光說的,香港就是茶杯里的風波,但是被西方媒體炒成了民主、人權、專制。媒體從這個事件中首先得利了。
司法集團現在還沒得利。如果要起訴白人警察,他們都請律師來辯護,司法界就賺了,打贏官司賠償的錢,律師可以分三分之一。
媒體起初選擇性報道弗格森事件的幾個事實,一邊倒地支持黑人小伙布朗被警察無辜射殺的說法,一開始就把這個事鬧大了。
我到美國30多年,住在最好的城市,幾乎每個禮拜都有殺人案,根本不稀罕。但是錯誤的媒體傾向,給人的第一印象:這是個攻擊美國種族問題千載難逢的機會。
媒體大肆炒作,一方面給自己臉上貼金,一方面給總統難看,因為現在總統就是黑人,看看他敢不敢公開表示立場得罪白人。也是給民主黨難堪,中期選舉大敗了,讓他們兩年以后大選也選不上。媒體當然就是替有錢人服務的。
其次,美國總統奧巴馬搞了兩件事,把整個事態進一步擴大了。按照正常程序,聯邦制國家應該地方分權,州長是民主黨,讓州長管弗格森事件就行。但奧巴馬不相信,派司法部部長去調查,還下令FBI參與調查。
第三,警察與地方政府的對抗。一開始媒體炒作起來之后,州政府就給警察局長施加壓力,要求透露到底是誰射殺黑人布朗的。警察局拒絕透露,州政府就惱火了,于是立刻下令取消弗格森的警察權利,將州政府掌握的高速公路巡警隊,調配過來管理弗格森的警務,防止弗格森警察官官相護。
整個程序和美國醫療系統是一樣的。美國的醫生看病不是看病,而是怎么防止你告他。我得了胃炎,在中國查出了病情,美國的醫生才給我看。因為如果他查的項目多了,保險公司要賠錢,醫生拿的錢就少了。美國醫生看病最好的辦法,就是檢查越少越好。防止病人告他,就按醫療程序辦,程序沒有的就不辦。
所以弗格森事件的一整套環節,所有人,從總統、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市政府、州長,警察局等這些機構和涉事的人,不是為了解決問題,都是在撇清自己的關系,防止這事把自己卷進去。這和中國爆發公共事件之后的問責制度是非常不同的。
所以8月初發生的一件普通刑事案件,過去3個月了。60個證人,5000頁證詞,這還沒請名律師呢,就引發了一場全美范圍的騷亂。了解了美國的法制,你認為發展中國家學習美國的法制,折騰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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