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地時間9日下午,密蘇里州圣路易斯郊區18歲的黑人青少年邁克爾·布朗,在同警察爭斗中被開槍打死。一位目擊者、邁克爾·布朗的朋友說,邁克爾·布朗當時并沒有武器,警察開槍射擊并殺死他的時候,他的手正舉在空中。10日晚,當地民眾在為邁克爾·布朗舉行的守夜和紀念活動中爆發了騷亂和搶劫。示威者11日繼續走上街頭,強烈抗議美國密蘇里州警察射殺手無寸鐵的黑人青少年事件。
然而,面對公眾的憤怒,作為“人民喉舌”的美國媒體卻以充滿偏向性的報道企圖幫助警察掩蓋罪行。對此美國學者Aaron Cantu發表文章,聲討了美國媒體長久以來的這種歪曲報道,并剖析了媒體與警察之間互利雙贏的共生關系。
節譯:
他是個害羞的大男孩,喜歡宅在家,他的大部分青春期時光都是在母親家打游戲。他本打算在瓦特洛特學院學習音樂和工程,然而在開課前兩天,他卻被殘忍殺害了。他曾喜歡在祖母家的地下室里錄說唱音樂,和許多年輕的黑人一樣,他想成為一名說唱歌手。
這份履歷中介紹的孩子,不會在回祖母家的路上去搶奪警察手中的槍。然而,這正是弗格森警察對邁克爾·布朗提出的荒謬的指控。鑒于美國警察有很長的掩蓋其罪行的歷史,以及公眾很容易相信黑人是有罪的一方,弗格森警察捏造出這一指控就不足為奇了。而更大的問題在于,主流媒體竟然復制了弗格森警局對這一事件荒謬的描述。
在布朗被殺的第二天,紐約時報就在一篇報道中刊出了警察的描述:
在星期天早上的新聞發布會上,圣路易斯縣的警察局長喬恩·貝爾馬爾說,一名男子襲擊了一名警察,并在巡邏車內搶奪警察的槍支,車內至少傳出了一聲槍響,隨后,該名男子中槍死亡。
貝爾馬爾繼續說,事件的起因是:
這名警察開車接近了布朗和另一名男子。正當警察準備下車時,其中一名男子將其推回車內,對他進行了“身體攻擊”。
刑事辯護律師斯科特·格林菲爾德就《紐約時報》上刊登的官方的槍擊細節提出了尖銳的質疑:
事件的起因是開槍者(警察)接近了邁克爾·布朗,為什么?然后警察“準備下車”,為什么?再有,根據警方的描述,“其中一名男子”將警察推回車內并對其進行了“身體攻擊”,為什么?是誰攻擊的?但最主要的疑問還是,為什么一名剛剛高中畢業的孩子會這么做?
確實,為什么呢?這不合常理啊,尤其是對照一下警察自己所描述的,布朗是在距離警車35英尺的地方被槍殺的。與布朗在一起的另一名年輕男子說,是該名警察先挑起爭執的,他在車里對著他倆喊:“滾到人行道上去。”然后從車里伸手抓住布朗的脖子,朝他開了數槍。
然而,這些顯而易見的矛盾點都沒能阻止主流媒體對警察所描述的版本進行盲目地報道,尤其是像ABC、CBS、NBC和FOX等老牌廣播公司,另外還包括諸如CNN這樣的有線電視網。在這樣一個有爭議的事件中,合格的新聞業者應當同時報道事件雙方的說法,而盡職的新聞業者應當對明顯不合邏輯和逃避責任的說法提出質疑,尤其是當這些人是社會權利更大的一方。
這種歪曲報道在主流媒體上并不罕見。警察和主流媒體之間是一種相互交織的共生關系,這種關系始于晚間新聞的出現。
犯罪學家雷·瑟特說,為了持續不斷地提供罪案新聞,記者必須在警方內部建立起可靠的人脈,并維持他們的信任。雖然有時候會對執法部門提出批評,但成功的記者都會與警方建立起互利共贏的工作關系。漸漸地,雙方發展出了相似的工作經歷和觀點。
這些經歷已經超越了記者個人與警方之間的合作:因為記者代表的是整個新聞機構,他們與警局之間的關系也即是整個新聞機構與警局的關系。同時,因為犯罪新聞易懂、受歡迎、且可以預先進行包裝,新聞機構們就常常將報道程序化,以將成本降至最低。
媒體高調宣揚著警察與受害者(幾乎總是黑皮膚的、工人階級或窮人)是兩個擁有同等社會地位的群體,然而這次對布朗事件的報道卻揭示了一個長久以來不為人知的事實:習慣了不去過多質疑的溫順的媒體助長了警察在犯罪后的掩蓋與瞞騙。
警察對這些黑人的騷擾和暴行一部分是源自于一種免于問責的心理,這種心理本身滋生于制度化腐敗。鑒于美國警察長期以來濫殺無辜、打人、非法搜查和沒收財物的骯臟歷史,我們可以十分確定地說,美國警察的腐敗極為普遍、無處不在。警察內部反復灌輸的“戰士”思想,以及警察部隊的極度軍事化(“感謝”聯邦政府的禁毒和反恐戰為警局送去了大量金錢和武器)只培養出了一雙雙沾滿鮮血的殺人不眨眼的手。而主流媒體對于這些警察丑聞的歪曲報道足以證明,它們是殺害無數個邁克爾·布朗的幫兇。(菲淋編譯)
原文鏈接:
http://www.truth-out.org/news/item/25533-how-the-mainstream-media-helped-kill-michael-brown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