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
本人此帖原來只想為關注朝鮮的網友,以及對朝鮮嗤之以鼻者,提供一份資料,即朝鮮現行憲法。為便于大家了解,準備做一點簡單的點評,卻不料一開手就覺得,這部憲法的幾乎每一個條文,都可以評一評。于是改變了方法,將這些條文與馬列毛主義和1975年中國憲法的有關條文、論述等,逐一進行了對照。這一對照,使本人似乎重溫了一遍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也對究竟什么是社會主義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得到了意外的收獲。現發表出來,供大家參考,篇幅較長,希望大家有耐心瀏覽,并不吝指教。
【前言】
現在有一種說法,認為只要憲法里還有“社會主義”、“共產黨”、“人民民主專政”、“馬克思主義”等提法,這個國家就仍然是社會主義國家,就還沒有變質,還沒有實現資本主義復辟。
如果這種說法能夠成立,那么我們不妨拿這個標準來衡量一下一個爭議比較大的國家,也就是朝鮮,看看它的現行憲法中有沒有上述那些提法,判斷一下它究竟屬于什么社會性質的國家。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有1948年版、1972年版、1992年版、1998年版和2009年版五個版本。目前的2009年憲法2012年4月經修訂后繼續生效,即為現行憲法,其章節目錄為:
憲法修正
序言
第一章 政治
第二章 經濟
第三章 文化
第四章 國防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國家機構(內分八節)
第七章 國徽、國旗、國歌、首都
為了簡便,我們主要來看比較集中地反映社會性質的“政治”、“經濟”、“文化”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這四章(文中的黑體字是引者標注的,【】號內是馬列毛主義和1975年中國憲法的有關條文、論述,以利于大家對照、判斷)。
【正文】
第一章 政治
第一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體朝鮮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毛澤東:我們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為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斗】
第二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繼承了在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爭取祖國光復和人民自由幸福的光榮革命斗爭中形成的光輝傳統的革命的國家。【毛澤東:發揚革命傳統,爭取更大光榮】
第三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把以人為中心的世界觀、為實現人民群眾的自主性的革命思想——主體思想、先軍思想,作為自己活動的指導方針。【毛澤東:世間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個可寶貴的。在共產黨領導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間奇跡也可以造出來】
第四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權力屬于工人、農民、軍人、勞動知識分子等勞動人民。【1975年中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勞動人民通過自己的代表機關——最高人民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會議行使權力。【1975年中國憲法: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以工農兵代表為主體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一切國家機關均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組成并進行活動。【毛澤東:政體——民主集中制】
第六條 從郡人民會議到最高人民會議,各級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則,以秘密投票方式選舉產生。【馬克思:公社是由巴黎各區通過普選選出的市政委員組成的】
第七條 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議員同選民保持密切聯系,并對選民負責。
議員失職,選舉他的選民可隨時予以罷免。【馬克思:這些委員是負責任的,隨時可以罷免】
第八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制度,是勞動人民群眾做一切的主人,社會的一切都為勞動人民群眾服務的以人為中心的社會制度。【斯大林:我國工人沒有失業的痛苦,他們擺脫了資本主義的桎梏,他們已不再是奴隸,而是自己事業的主人】
國家維護從剝削和壓迫下獲得解放、做了國家和社會主人的工人、農民、軍人、勞動知識分子等勞動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護人權。
第九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為在祖國北半部加強人民政權,大力開展思想、技術、文化三大革命,實現社會主義的完全勝利而奮斗;【毛澤東:我們的提法是,在經濟、政治、思想三個戰線上,都要進行徹底的社會主義革命】并為按照自主、和平統一、民族大團結的原則實現祖國的統一而斗爭。
第十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建立在以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全國人民政治思想的統一之上。【毛澤東:馬克思列寧主義就是講工農聯盟,工農合作】
國家加強思想革命,實現社會所有成員的革命化和工人階級化,使全社會變成一個同志式地結合在一起的集體。【毛澤東:全國人民思想革命化;知識分子工人階級化】
第十一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朝鮮勞動黨(按:原稱朝鮮共產黨)的領導下進行一切活動。【毛澤東: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
第十二條 國家堅持階級路線,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牢牢地保衛人民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免受內外敵對分子的破壞。【毛澤東:我們政權的階級性是這樣: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
第十三條 國家堅持群眾路線,在一切工作中貫徹青山里精神和青山里方法:上級幫助下級,深入群眾找出解決問題的途徑,使政治工作、人的工作先行,以激發群眾的積極性。【毛澤東: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堅持群眾路線,放手發動群眾,大搞群眾運動】
第十四條 國家大力開展爭獲三大革命紅旗等群眾運動,最大限度地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毛澤東: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
第十五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保護旅外朝僑的民主民族權利和國際法規定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保障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自主、和平、友誼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對外政策的根本理念和對外活動的原則。
國家根據完全平等、自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政和互利的原則,同一切友好對待我國的國家建立國家關系或政治、經濟、文化關系。【1975年中國憲法: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爭取和社會制度不同的國家和平共處】
國家同維護自主性的世界人民加強團結,反對一切形式的侵略和對他國內政的干涉,積極支持和聲援各國人民為維護國家的主權、實現民族與階級的解放而進行的斗爭。【1975年中國憲法:反對帝國主義、社會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同社會主義國家、同一切被壓迫人民和被壓迫民族加強團結,互相支援】
第十八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是勞動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表現,是管理國家的基本武器。【毛澤東:我們的法律,是勞動人民自己制定的,是維護革命秩序,保護勞動人民利益,保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保護生產力的】
尊重并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是所有機關、企業、團體和公民的義務。國家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加強社會主義守法生活。
第二章 經濟
第十九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建立在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和自立民族經濟基礎之上。【中國三屆人大報告:建立一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
第二十條 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由國家和社會團體與合作社占有生產資料。【1975年中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現階段主要有兩種: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第二十一條 國家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
國家所有的范圍不受限制。
國家的一切自然資源、鐵路、航空運輸、郵電和重要工礦企業、港口、銀行只歸國家所有。
國家優先保護和發展在國家的經濟發展中起主導作用的國家所有制。【1975年中國憲法:國營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力量】
第二十二條 社會團體與合作社所有制是加入社會團體與合作社的勞動者的集體所有制。
土地、農業機械、船舶和中小型企業可以歸社會團體與合作社所有。【毛澤東:勞動、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都是集體農民的,是人民公社集體所有的】
國家保護社會團體與合作社所有制。
第二十三條 國家不斷提高農民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文化水平,按照加強全民所有制對集體所有制領導作用的方向,有機地結合兩種所有制,改進對集體經濟的領導和管理,以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集體經濟制度;根據社會團體與合作社全體成員的意愿,逐步把社會團體與合作社所有制轉變為全民所有制。【斯大林:必須用有利于集體農莊因而也有利于整個社會的逐漸過渡的辦法,把集體農莊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毛澤東:人民公社將來從基本隊所有,經過基本社所有,轉變為全民所有以后,全國將出現單一的全民所有制,這會大大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第二十四條 屬于公民個人的、以個人消費為目的的物品歸個人所有。【1975年中國憲法:國家保護公民的勞動收入、儲蓄、房屋和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
個人所有,由社會主義的按勞分配和國家、社會提供的福利待遇構成。【毛澤東:這種免費分配,具有共產主義的性質】
由宅旁園地和居民個人經營的副業所生產的產品以及通過其他合法的經營活動所得的收入,也歸個人所有。【1975年中國憲法:人民公社社員可以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業】
國家保護個人所有,并依照法律保障其繼承權。
第二十五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以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及文化生活水平作為自己活動的最高原則。【斯大林: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不是利潤,而是人及其需要,即滿足人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
在已廢除了租稅的我國,不斷創造的社會物質財富完全用來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不搞社會集體福利事業還成什么社會主義】
國家為所有勞動者提供吃穿住所需的一切條件。【免費住房!】
第二十六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建立的自立民族經濟,是人民社會主義幸福生活和祖國繁榮富強的牢固基礎。
國家堅持社會主義自立民族經濟建設路線,促進國民經濟主體化、現代化和科學化,為把國民經濟發展成為高度發達的主體經濟,奠定與完全的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物質技術基礎而奮斗。【毛澤東: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援為輔,破除迷信,獨立自主地干工業、干農業、干技術革命和文化革命】
第二十七條 技術革命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關鍵。【斯大林:用在高度技術基礎上使社會主義生產不斷增長和不斷完善的辦法,來保證最大限度地滿足整個社會經常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
國家進行一切經濟活動時始終把技術發展問題放在首位,促進科學技術發展和國民經濟的技術改造,大力開展群眾性技術革新運動,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解放勞動者,逐步縮小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間的差別。【斯大林:用提高工人文化技術水平到技術人員水平的辦法,來消滅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間的本質差別】
第二十八條 國家為消滅城鄉差別、工農差別而促進農業技術革命,實現農業的工業化和現代化,并增強郡的作用,加強對農村的領導和幫助。【恩格斯:城市和鄉村之間的對立也將消失。從事農業和工業勞動的將是同樣的一些人,而不再是兩個不同的階級】
國家用國有資金為合作農場建設生產設施和農村新式住宅。【農村免費住房!】【毛澤東:要有步驟地改變農村的居住條件,主要應當用集體的社會的力量來搞,不應當靠個人的力量】
第二十九條 社會主義是依靠勞動人民的創造性勞動建設的。【列寧:生氣勃勃的創造性的社會主義是由人民群眾自己創立的】
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勞動是從剝削和壓迫中獲得解放的勞動者自主的和創造性的勞動。
國家使不知失業為何物的我國勞動者的勞動變成更加愉快的為社會、集體和自身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豪邁勞動。【恩格斯:當社會成為全部生產資料的主人,生產勞動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產勞動就從一種負擔變成一種快樂】
第三十條 勞動者一天的工作時間是八小時。
國家根據勞動的繁重程度和其他特殊情況,酌情縮短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國家做好勞動組織工作,加強勞動紀律,保證勞動者充分利用工作時間。
第三十一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公民開始參加勞動的年齡是十六歲。(按:這里的“參加勞動”應該是指參加工作從事職業勞動的意思。)
國家禁止不到勞動年齡的少年從事勞動。【馬克思:“禁止童工”。此地絕對必須指明年齡限度】
第三十二條 國家在領導和管理社會主義經濟中,堅持政治領導同經濟技術指導密切結合、國家的統一領導同各個單位的創造性密切結合、統一指揮同民主密切結合、政治道德鼓勵同物質獎勵密切結合的原則。【鞍鋼憲法:堅持政治掛帥,加強黨的領導,大搞群眾運動,實行“兩參一改三結合”,大搞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要有“物質鼓勵”和“精神鼓勵”】
第三十三條 國家運用依靠生產者群眾的集體力量科學地合理地管理經濟的社會主義經濟管理形式———大安工作體系和以企業式方法領導農業的農業領導體系,領導和管理經濟。【毛澤東: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
國家在經濟管理中,按照大安工作體系的要求實施經濟核算制,正確利用成本、價格、贏利等經濟杠桿。【毛澤東:所有的經濟單位,都要利用價值規律,作為經濟核算的工具,以便不斷地改善經營管理工作,合理地進行生產和擴大再生產】
第三十四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國民經濟是計劃經濟。【斯大林:社會主義的國民經濟只有在國民經濟有計劃發展的經濟規律的基礎上才能得到發展】
國家根據社會主義經濟發展規律制訂并執行國民經濟發展計劃,以保證積累和消費的適當比例,促進經濟建設,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強國防力量。【1975年中國憲法:促進社會主義經濟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在社會生產不斷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改進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鞏固國家的獨立和安全】
國家實行計劃的一元化和細部化,以保證生產的高速度增長和國民經濟的按比例發展。
第三十五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編制和執行國家預算。
國家在所有領域開展增產節約運動,嚴格實行財政監督,有計劃地增加國家積累,擴大和發展社會主義所有制。【毛澤東:要在全黨和全國人民中發動一個增產節約運動】
第三十六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對外貿易由國家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合作社進行。
國家根據完全平等和互利的原則發展對外貿易。【毛澤東:只要有可能,就發展同世界上任何愿意和我們往來的國家的通商貿易關系】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我國的機關、企業、團體同外國的法人或個人進行企業合營和合作,并鼓勵在經濟特區創辦各種企業。
第三十八條 國家為了保護自立民族經濟,實行關稅政策。
第三章 文化
第三十九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繁榮發展的社會主義文化,為提高勞動者的創造能力、滿足其健康的文化生活需要服務。【毛澤東: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
第四十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徹底進行文化革命,把所有人都造就成為具有淵博的自然與社會知識和高度文化技術水平的社會主義建設者,以實現全社會的知識分子化。【毛澤東:知識分子工農化,工農分子知識化】
第四十一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建設為社會主義勞動者服務的真正具有人民性的革命的文化。【毛澤東:革命文化,對于人民大眾,是革命的有力武器】
國家在建設社會主義民族文化中,反對帝國主義的文化滲透和復古主義傾向,保護并根據社會主義現實繼承和發展民族文化遺產。【毛澤東: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就是中華民族的新文化】
第四十二條 國家在一切領域清除舊社會的生活方式,全面確立新的社會主義生活方式。【毛澤東:移風易俗,改造國家】
第四十三條 國家運用社會主義教育學的原理,把后代培養成為為社會和人民而奮斗的堅定的革命者、智德體兼備的主體型新人。【毛澤東:我們的教育方針,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
第四十四條 國家保證人民教育事業和干部培訓工作走在其他一切工作的前面,做到一般教育與技術教育、教育與生產勞動密切結合。【馬克思恩格斯:把教育同物質生產結合起來】
第四十五條 國家根據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趨勢和社會主義建設的現實需要,在高水平上發展包括為期一年的學前義務教育在內的普遍的十一年制義務教育。
第四十六條 國家發展全日制教育體系和各種形式的邊工作邊學習的教育體系,提高技術教育、社會科學教育、基礎科學教育的科學理論水平,以培養得力的技術人才和專家。
第四十七條 國家對所有學生實行免費教育,【免費教育!】【馬克思恩格斯:對所有兒童實行公共的和免費的教育】在大學和專科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
第四十八條 國家加強社會教育,為所有勞動者創造各種學習條件。【毛澤東:在社會主義社會里,每個人進學校,學文化,學技術,是為了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為了為人民服務,為了集體利益】
第四十九條 國家用國家和社會的資金在托兒所和幼兒園撫育學齡前兒童。【免費撫育幼兒!】
第五十條 國家在科學研究工作中樹立主體,積極吸收先進科學技術,開拓新的科學技術領域,把國家的科學技術提高到世界水平。【毛澤東:我們不能走世界各國技術發展的老路,跟在別人后面一步一步地爬行。我們必須打破常規,盡量采用先進技術,在一個不太長的歷史時期內,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社會主義的現代化的強國】
第五十一條 國家建立正確制訂并切實完成科學技術發展計劃的秩序,加強科學工作者、技術人員和生產者的創造性合作。【毛澤東:工人群眾、領導干部和技術人員三結合】
第五十二條 國家發展具有民族形式和社會主義內容的主體的革命文學藝術。【毛澤東:社會主義的內容,民族的形式,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藝術方面也是如此】
國家鼓勵創作人員、藝術工作者大量創作思想性強、藝術性高的作品;【毛澤東:(文藝作品)要有思想性,也要有藝術性】鼓勵廣大群眾參加文藝活動。
第五十三條 國家根據人們要在精神上不斷發展和不斷增強體質的要求,充分提供現代化文化設施,使所有勞動者充分享受社會主義文化生活。【列寧:我們的文藝應當“為千千萬萬勞動人民服務”】
第五十四條 國家保護我們的語言不受任何形式的扼殺民族語言的陰謀活動的影響,并根據時代的要求加以發展。
第五十五條 國家實行體育大眾化和生活化,使全體人民為從事勞動和獻身國防做好準備,并根據我國國情和現代體育技術發展趨勢發展體育技術。【毛澤東: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
第五十六條 國家鞏固和發展普遍的免費醫療制度,【免費醫療!】加強醫生分區負責制和預防醫療制度,保護人的生命,增進勞動者的健康。
第五十七條 國家使環境保護措施先行于生產,保護和改善自然環境,防止環境污染,為人民創造文明衛生的生活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六十二條 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其條件依照國籍法規定。
公民無論居住何地,都受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保護。
第六十三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以“一人為全體,全體為一人”的集體主義原則為基礎。【列寧:我們要努力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原則灌輸到群眾的思想中去,變成他們的習慣,變成他們的生活常規】
第六十四條 國家切實保障所有公民享有真正的民主權利和自由以及幸福的物質文化生活。【民主、自由!】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鞏固和發展不斷擴大。
第六十五條 公民在國家社會生活的所有領域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平等!】
第六十六條 十七歲以上的所有公民,不分性別、民族、職業、居住期限、財產狀況、文化程度、所屬政黨、政見以及宗教信仰,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1975年中國憲法: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在軍隊里服役的公民也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經法院判決被剝奪選舉權的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得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六十七條 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示威和結社的自由。【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罷工的自由】
國家提供民主政黨、社會團體自由活動的條件。
第六十八條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這一權利以允許建設宗教設施、舉行宗教儀式等來保障。
不得利用宗教引進外來勢力或破壞國家社會秩序。
第六十九條 公民可以請愿和提出申訴、控告。
國家對請愿、申訴和控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公正地進行審理。【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對于任何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書面控告或者口頭控告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刁難、阻礙和打擊報復】
第七十條 公民有勞動的權利。【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有勞動的權利】
所有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權根據自己的愿望和才能選擇職業,由國家保障安定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
公民各盡所能地工作,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獲得報酬。【斯大林:“各盡所能,按勞分配”,——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公式】
第七十一條 公民有休息的權利。【1975年中國憲法: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這種權利,由工作時間制度、公休日制度、帶薪休假制度和用國家費用進行靜養與休養的制度以及不斷增加的各種文化設施等來保證。【免費休養!】
第七十二條 公民有享受免費醫療的權利;【免費醫療!】因年老、疾病或殘廢而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以及無人照顧的老人、兒童,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這種權利由免費醫療制度、不斷增加的醫院和療養所等醫療設施、國家的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制度來保證。
第七十三條 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這種權利由先進的教育制度和國家的人民性教育政策來保證。
第七十四條 公民有從事科學技術及文學藝術活動的自由。
國家對發明家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者予以特別關懷。
著作權、發明權和專利權受法律保護。
第七十五條 公民有居住、旅行的自由。
第七十六條 革命老戰士、革命烈士和愛國烈士的家屬、人民軍軍人家屬、榮譽軍人,受國家和社會的特別保護。
第七十七條 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社會地位和權利。【1975年中國憲法:婦女在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通過保障產前產后休假,縮短多子女母親的工作時間,建設和不斷擴充婦產醫院、托兒所和幼兒園網以及其他各種措施,特別保護母親和兒童。
國家為婦女創造參加工作的一切條件。
第七十八條 婚姻和家庭受國家的保護。【1975年中國憲法: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國家對于社會的基層生活單位——家庭的鞏固,予以深切的關注。
第七十九條 公民的人身和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到保護。【1975年中國憲法: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
不通過法律程序,不得扣留或逮捕公民,不得搜查其住宅。
第八十條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對因進行爭取和平與民主、民族獨立與社會主義,以及爭取科學文化活動自由的斗爭而被迫逃亡到我國的外國人,給予保護。【1975年中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任何由于擁護正義事業、參加革命運動、進行科學工作而受到迫害的外國人,給以居留的權利】
第八十一條 公民必須堅決維護全國人民政治思想上的統一與團結。
公民必須珍視組織和集體,高度發揚為社會和人民忘我工作的作風。
第八十二條 公民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主義生活規范,維護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榮譽和尊嚴。
【1975年中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第八十三條 勞動是公民的神圣義務和榮譽。
公民必須自覺地、誠實地參加勞動,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時間。【斯大林:社會主義是建筑在勞動上的。社會主義和勞動是彼此分不開的】
第八十四條 公民必須愛護國家財產和社會團體與合作社財產,同一切貪污、浪費現象作斗爭,以主人翁的態度管理好國家經濟生活。【毛澤東:進行堅決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
國家和社會團體與合作社的財產神圣不可侵犯。【1975年中國憲法: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不可侵犯】
第八十五條 公民要始終提高革命警惕,為國家的安全忘我斗爭。【毛澤東:提高警惕,保衛祖國】
第八十六條 保衛祖國是公民最神圣的義務和最大的光榮。
公民必須保衛祖國,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服兵役。【1975年中國憲法: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一個公民的崇高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榮義務】
(朝鮮現行憲法正文來自朝鮮政府網站www.kcckp.net。上文中馬恩列斯毛的話均出自他們的《選集》等,有個別句子作了縮編。)
【后語】
讀了以上的內容,大家不知道有什么感想,是看到朝鮮現行憲法中有不少“社會主義”等等的提法,就斷定朝鮮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呢,還是認為這些提法都是虛假的、騙人的,即使憲法里有了也不能說明朝鮮的社會性質呢?——這里有兩個不同的、而且是相反的標準。
可是,有的人卻偏偏兩個都要用,對某個國家,比如特色國,就用前一個標準;對另個國家,比如朝鮮,則用后一個標準。他們也不管這樣做是不是自相矛盾,反正需要用哪個就用哪個了。
其實呢,這兩個“標準”都是不能成立的。社會實際才是判斷一個國家性質的唯一標準。不過,我們這里只看到朝鮮現行憲法的一系列條文,沒有涉及實際上到底如何的問題,也缺乏涉及這個問題的條件,所以只能避而不論,也不想在這里論個究竟。
那么如果僅僅看這些憲法條文,我們會想到什么呢?別人的不知道,本人則至少有這樣一些感覺:
第一,朝鮮現行憲法盡管沒有馬克思主義或馬列主義為指導的提法,但它的基本內容,滲透了馬列毛主義的精神,甚至許多用語、概念、名詞,都是那么的一致,尤其是毛主席的大量觀點、提法,人們耳熟能詳,不禁會想起已經被“遺忘”的毛澤東時代。
第二,正因為現行憲法中的朝鮮如此沒有“特色”,相反還非常“傳統”,所以某黨才不顧一切要與之切割,甚至不惜背信棄義、拋棄盟約。恐怕也正因為如此,某些人才貶之曰“舊社會主義”、“傳統社會主義”,而企圖另起爐灶、標新立異、背道而馳。
第三,如果現實中的朝鮮和憲法中的朝鮮,是截然相反的,是獨裁、專制、封建、世襲等等的,連免費住房、免費教育、免費醫療也都是子虛烏有的,那么,開頭提到的那種憑憲法用詞來判斷特色國社會性質的說法,就失去了任何根據,就不必再招搖過市了。
以上只是就憲法論憲法,“紙上談兵”,不關乎朝鮮的現實情況。現在,我們這里真正了解朝鮮實際情況的,可謂少之又少。要是有個別人拿著美日韓媒體有關朝鮮現狀的污蔑性言論,當作“呈堂證供”,前來辯駁的話,那本人就只能打一句官腔了: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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