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就記者和編輯遭到美國司法部竊聽一事,美聯社已向美國政府提出強烈抗議。在此背景下,如何看待美國的新聞自由,如何界定新聞自由的邊界,備受世界熱議。
美國標榜新聞自由,也確有一定新聞自由,且這種自由有助于限制政府對公權力的濫用,對匡扶社會正義有著積極意義,但這個國家從來沒有“絕對的”新聞自由。在當記者隨軍報道美軍進攻伊拉克時,任何從戰地發出的新聞報道不僅需要記者自律,而且受到部隊新聞管制部門的審查。顯然,當美國在2002年醞釀攻打伊拉克時,白宮并未讓國民與媒體享受知悉背景事實的自由。當時,包括傳統自由派的一些美國主流媒體,也顯得并非那么在乎民權、自由,而是匆匆支持了政府對伊“先發制人”。
2001年10月美國通過的《愛國者法案》,更是直接以防止恐怖主義的名義,擴大了美國司法部門的權限,警察機關因此有權搜查電話、電郵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這項法案中有多項條款,起初是作為臨時法律被通過的,如今已被兩度延續。這表明接受以削減個人隱私為代價,來保護國家的反恐公益,仍是美國的主流。如今美聯社從業人員的遭遇,就是這種背景下的產物。當然,大家可以期待,當國際恐怖主義對美國的攻擊真正退潮之時,《愛國者法案》中一些條款也將退出歷史舞臺。那時,美聯社的煩惱將要減輕不少。
美國本無絕對新聞自由,尤其是在“反恐時代”。當然,這不意味美國政府可以隨意超越“邊限”。政府應在監控通訊時,盡力保護包括媒體從業人員在內的美國公民的正當民權——如需持續與深度監視,則需依法事先向司法部門申請批準。而包括媒體在內的美國民眾,在反恐時代也應自律,理解并接受政府的適度監控——這可能是法律賦予政府的權力。
除了一些美國民眾誤會了新聞自由,以為美國憲法中有了關于保護公民自由、限制政府權力的相關修正案后,就獲得了無限的自由;世界各地也有不少人士真以為美國存在絕對新聞自由。更可笑的是,盡管自身并不存在純粹的新聞自由,美國政府卻往往對他國指手畫腳,批評他國新聞自由的缺失。
事實上,任何國家都沒有絕對的自由,新聞自由也概莫例外。沒有哪個國家會允許顛倒是非、危害社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公序良俗的新聞自由。而且,不同國家的政經與社會發展水平不一,新聞自由的開放水平也很可能互有長短。當人們隨著國家的發展而更多擴展自由之時,國際社會也應理解這種擴展只是應被鼓勵而非予以強迫。
(作者為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教授、副院長)
(原標題:美國沒有無限的新聞自由(望海樓))
附文1: 美聯社:美政府對該社進行史無前例大規模侵擾
時間:2013-05-15 06:37:09 來源:新華網
據美聯社報道,美聯社社長加里·普魯伊特5月13日說,美國政府截獲了該社很多記者和編輯兩個月的電話記錄。他稱這種行動是對美聯社新聞搜集行動的“史無前例的大規模侵擾”。
普魯伊特13日說,美聯社10日從司法部得知,聯邦政府部門截獲了20多個美聯社和記者的電話號碼的通話記錄。他說,司法部獲取的信息涉及2012年年初長達兩個月的記錄,其中包括該社在紐約、華盛頓和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辦公室。
美聯社在關于該事件的報道中說,政府還沒有就為何他們要獲取電話記錄一事作出解釋。但是,該報道指出,美國官員之前曾經提到,司法部正在調查美聯社去年5月的一篇報道,該報道的內容是美國情報局在也門挫敗一起炸彈襲擊陰謀。政府正在對誰給美聯社提供了相關信息進行刑事調查。
附文2:美國前FBI特工稱所有美國人通話都被政府監聽
2013年05月07日 08:12:27 來源: 國際在線
據英國《每日郵報》5月5日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一名前反恐特工曝光稱,美國政府擁有大規模侵入式電話監聽網絡,所有美國人的通話都被記錄下來,供調查人員查詢。
這位特工名叫蒂姆·克萊門特(Tim Clemente),他在采訪中談到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嫌犯塔梅蘭·特薩爾納伊夫(Tamerlan Tsarnaev)與妻子凱瑟琳·魯塞爾(Katherine Russell)的通話記錄時說,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調查中,FBI有辦法找到相關通話的詳細內容,盡管這些內容不會成為法庭證據,卻可以幫助FBI調查案情。
克萊門特還稱,不論美國人是否知道或愿意,他們的所有電話通話內容都會被記錄下來。
據悉,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工程師馬克·克雷恩(Mark Klein)也曾向媒體透露,該公司曾幫助美國國家安全局建立特別網絡,可以查詢所有電話數據。最新民調顯示,許多美國人認為自己因為反恐戰爭失去了民權自由。(沈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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