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夢 王洋 來源:《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2012年第2期
自以色列建國以來,美國基本保持親以立場不曾改變。對于美國的親以立場,學界大致存在兩種看法:“利益集團說”和“戰略利益說”。但筆者認為這兩種學說都不能解釋美以特殊關系得以存續的全部,美國的親以立場在開始階段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戰略利益的考量,但這種最初的戰略定位為美以間集體身份認同的形成提供了契機,隨著美以關系的互動發展,親以立場不斷內化,二者間最終形成的集體身份認同使得保護以色列成為美國國家利益的一部分,而集體身份認同一經形成對美以關系又起著重要的影響和制約作用。
一、關于“戰略利益說”
“戰略利益說”這種解讀方式是將美國對以色列的堅定支持認定為完全出于美國全球戰略利益的需要。這一說法是否具有說服力呢?這需要我們分階段來進行考慮。冷戰期間,特別是從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隨著蘇聯對埃及、敘利亞等中東國家的援助不斷增加,作為美國在中東地區的代理人,以色列確實體現了自身價值:它在幾次中東戰爭中對埃及、敘利亞、伊拉克等蘇聯的附庸國進行了有力的軍事打擊,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從而從經濟、政治上遏制了蘇聯在這一地區的勢力擴展。但在冷戰結束、蘇聯解體后,以色列作為美國在該地區抗衡其最大競爭對手的戰略價值也隨之消減,這時再用“戰略利益說”來解釋美國一如既往的親以立場是否還有說服力是顯而易見的。如今對于美國來說,在中東地區最為重要的三大利益是:“保持波斯灣的石油流向世界市場,阻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和減少源于該地區的反美恐怖主義。”[1]可是,美國的親以立場并沒有滿足美國這三大利益,或者說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負面效應。首先,在石油保證方面,即使在冷戰時期,以色列的作用也是十分微弱,以至于在兩伊戰爭威脅到波斯灣的石油供應安全時,是美國和一些歐洲盟國加強了該地區的海軍力量以保證石油的運輸。相反,在十月戰爭時期,由于美國向以色列進行軍事援助,受到了阿拉伯國家“石油武器”的抵制從而對美國經濟產生了巨大的傷害。第二,在美國的極力幫助下,以色列強大的軍事力量引起了該地區其他國家的擔憂,特別是其核力量的擁有更多起到的不是震懾作用,而是刺激了該地區的其他國家,并非是阻止而是加速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事態。再者,美以關系的不斷深化,擴大了阿拉伯人對美國的仇恨,引發了阿拉伯和伊斯蘭世界普遍的反美情緒,造成該地區常年動亂,從而滋生了當地的反美恐怖主義。在美以特殊關系的維持并沒有最大地造福美國利益時,“戰略利益說” 的解釋效力也就大大減弱了。
二、關于“利益集團說”
“利益集團說”本質上是一種認為國內因素是決定一國外交政策的首要原因的理論框架,即認為美國國內以色列利益集團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是造成美國親以立場最為重要的原因。我們不能否認以色列利益集團確實在美國的親以立場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將這一政策長期實施的原因只集中于此,未免有欠妥當。首先,美國是有著濃厚結社傳統的國度,“美國是世界上最便于組黨結社和把這一強大行動手段用于多種多樣目的的國家”[2]。托克維爾 19世紀就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論述過這一特有的美國現象,并將此作為美國民主生活豐富多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果說美國存在眾多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集團參與政治活動受到了美國憲法的保護,以色列利益集團的行為舉措是每一個利益集團都可以進行操作的,這就不僅讓人產生疑惑,為什么單單以色列利益集團能夠產生如此巨大的影響力。例如,阿拉伯利益集團在美國同樣存在,但其影響力卻不可同日而語,特別是在美國對阿拉伯國家的石油資源具有重大利益需求的狀態下,阿拉伯利益集團卻無法抗衡以色列利益集團,這是該學說所無法回答的。另外,那些支持利益集團學說的學者在論述以色列利益集團發揮其重大影響力的途徑時,都紛紛提到控制公共話語的方法。公共話語會集中反映一個社會整體的精神風貌、社會情感、理想等,所謂控制公共話語的目標就是使公眾相信:美國和以色列利益和價值觀相同,從而使持反對意見的人邊緣化。以色列利益集團還經常給那些對美國親以立場提出反對意見的人士扣上反猶主義的帽子。反猶主義作為以往包括大屠殺在內的種種惡行的指導理念,在美國成為攻擊一個人最強有力的侮辱性語言,具有重大殺傷力,特別是政治精英們更是因懼怕這樣的指控會斷送自己的政治生涯而選擇三緘其口。也就是說,看似是以色列利益集團在影響美國的政策走向,實則是借用了一種美國大眾及政治精英對以色列認同的力量,正是這種認為以色列是 “自己人”的集體身份認同造就了美國長期的親以立場。
三、集體身份認同與美以關系的發展
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一定的解釋力但又存在不足。對于敵人環伺的以色列來說,只有美國擁有包括經濟、軍事、政治等在內的全方位能力以對以色列提供安全保障。以色列是美國對外援助的最大接受國,巨額的經濟援助幫助以色列渡過經濟難關,保證了國防開支龐大的以色列能夠實現財政預算的平衡。軍事上,除了大量的軍事貸款和贈款外,眾多先進武器和高精尖軍事技術,為以色列構筑了強大的國防力量,使之成為地區性軍事超級大國。政治上,美國常常利用其超級大國地位及其對一些重要國際機構的主導竭力在各種多邊和雙邊外交場合通過施壓、投否決票等手段維護以色列的利益。對于美國,早期扶植以色列可有效利用阿猶矛盾,排擠英國;而后,以色列成為美國在中東地區與蘇聯抗衡的盟友。隨著英帝國的沒落、蘇聯的解體以及美國明顯偏袒以色列所引起的阿拉伯世界不滿情緒的愈演愈烈,以色列的戰略價值明顯削弱,但美以特殊關系卻未受影響。在《權力與相互依賴》中,羅伯特·基歐漢提醒我們,不對稱性的相互依賴能夠產生權力,并提出 “敏感性”、“脆弱性”兩個指標來衡量兩個國家間的相互依賴關系。[3]美以之間,不論從哪個指標來衡量,都存在極大的不對稱性。一個是四面楚歌的彈丸小國、一個是呼風喚雨的超級霸權,兩者的關系本應該呈現一種絕對的從屬關系。可是情況卻并非如此,特別是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美以間的摩擦不斷:以色列不顧美國一再勸阻,通過占領敘利亞戈蘭高地的決議;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之后,美國希望以色列能夠放棄一些被占領地,推動阿以和解,但以色列經常寸步不讓,使美國的努力無果而終。面對以色列的種種“不合作”,美國的回應總體上是聽之任之與自我克制,雖然有時會威脅采取制裁等強硬手段,但多半是雷聲大雨點小,即使真正實施,也是短時間內解凍,“偏袒之情”沒有本質的改變。因此,對美以特殊關系的維持與發展,只單單從戰略利益需求或是國內猶太利益集團的角度來解釋,都存在明顯的不足。筆者認為,美以間所形成的特有的集體身份認同是美以特殊關系得以維持的重要原因之一。這種集體身份認同的構建并非一朝一夕,而是需要長期互動實踐,美以特殊關系也并非是簡單的決定與被決定的因果關系,而是一個相互建構、互相制約的動態過程。
“認同”是首先在心理學中應用的概念,所要回答和解決的是“我是誰”的問題,即如何將自我與他者區分開來。“認同”這一概念被用于國際政治領域,主要包含身份認同和觀念認同兩個方面。這兩方面的內涵并非截然分開,而是內在統一的。身份認同會影響觀念認同,而對某些核心觀念的認同又往往決定身份認同。認同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受到物質基礎、歷史經驗、文化底蘊等多方面的影響。“集體身份認同” 是“認同”發展過程中的高級形態,是指行為體產生了自身從屬于某一群體的意識。“集體身份認同”一旦形成,也就標志著,在這一群體內,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不再涇渭分明。亞歷山大·溫特指出:“完全的認同是很難產生的……但是,認同總是涉及擴展自我的邊界使其包含他者。認同跨越行為體的‘知識’邊界,從自我延伸到‘他者’,將他者納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為廣泛的身份共同體、利益同心圓。這種跨越是自我身份社會化的過程,其結果是屬于群體的國際集體認同的出現。”[4]
“集體身份認同是一個認知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自我與他者的界線變得模糊起來,并在交界處產生完全的超越。”[5]亞歷山大·溫特同時指出,相互依存、共同命運、同質性及自我約束是能夠促成集體身份認同的主要因素,可分為有效原因和助然原因兩類。前三個為有效原因,第四個是助然原因。而形成集體身份的必要條件是需要至少一個有效原因和自我約束這一助然原因的結合。[6]這一必要條件能夠在美以關系的歷史發展中得以找尋。而要談及美以關系的歷史發展,就不得不從美國與猶太人的關系開始。在美國,主要經歷了四次大的移民潮。 1654年普遍被認為是猶太人定居美洲大陸的開端。23名塞法第猶太人從巴西北上到達新阿姆斯特丹,并定居于此。美洲大陸最初的荷蘭殖民者,在經濟利益面前,放棄了傳統的反猶態度,并沒有滋生明顯的反猶行為,而是給予猶太人自由從事貿易的權利。隨后的英國殖民者更是使猶太人的處境得到改善。1740年,英國議會通過法律,規定歸化北美殖民地的猶太人可以成為英國的臣民。這就從法律的高度保障了猶太人。而后,美國《獨立宣言》發表,被給予更加平等權利的猶太人積極投身美國獨立戰爭,為之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我們不贊許偏執行為,也不幫助迫害者。”[7]喬治·華盛頓堅決的非反猶主義立場,使美國猶太人的數量急劇上升,內戰時期達到了大約15萬人。隨著猶太人數量的增加,其影響力也不斷攀升,特別是在工商業方面的成功,使其他族裔感到壓力無比。社會中排擠拒絕猶太人的各種封堵行為開始層出不窮。19世紀末20世紀初,反猶情緒在美國甚囂塵上,達到頂峰。美國采取了一系列修改移民法舉措,限制猶太人的數量。直到羅斯福時期,情勢開始扭轉,猶太知識分子被大量重用,很多人更是成為羅斯福的智囊,為美國的經濟復蘇作出了卓越貢獻。到了杜魯門時期,他不顧是否損害美國與阿拉伯世界的關系,執意力挺以色列建國。從此,猶太人有了屬于自己的國家。縱觀美國與猶太人的歷史,總體呈現積極、和諧、良性發展態勢。雖然在一段時間內出現過反猶浪潮,但并沒有像其他歐洲國家那樣發生過大規模的屠殺和迫害猶太人的極端惡劣行為。究其原因,可以從以下幾點找到答案。從宗教信仰上來看,首批英國的清教徒正是在歐洲遭受了宗教迫害,才背井離鄉、漂洋過海來到北美大陸。對于宗教迫害,他們有著切膚之痛,因此,美國有別于其他歐洲國家,對猶太人采取了宗教寬容的態度。正是有了宗教寬容這個基點,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和解與兼容才成為可能。基督教與猶太教雖然不同,但基督教是在猶太教基礎上發展而來,特別是兩種宗教在美國這片國土上融合并本土化,形成了“猶太教—基督新教傳統”,即基督新教認同猶太教是其前提。宗教的相互認同就使兩個國家具有了很大的文化類似性。猶太教還是一種教族合一的宗教,這一特點造成了猶太人普遍存在的“雙重忠誠”的現象,這使猶太裔美國人對以色列具有一種天然的親近感。同時,美國大眾對以色列的歷史有特定的理解,普遍認為以色列與自己創立國家的先輩一樣肩負著光榮的歷史使命,都是對悲慘命運進行堅強抗爭的典范。猶太人在歐洲屢次遭受迫害的苦難經歷受到了美國大眾的普遍同情,美國人通常認為以色列的建立和存在是對反猶太主義的補償,是與美國民族自決原則相符合的。以色列還是中東地區唯一的實行法治、民主制度的民主國家,這讓以色列比那些依然處于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國家更能使美國民眾產生好感。在美國人眼中,以色列人是善良的、追求和平的,而阿拉伯人是邪惡與暴力的。特別是“9·11”事件發生后,美國民眾對伊斯蘭世界更是增添了許多敵意,“穆斯林害怕和憎恨西方的力量及其他對他們的社會和信仰構成的威脅”,而“在穆斯林反西方情緒增長的同時,西方對‘伊斯蘭威脅’的關切也在增加,特別是擔心穆斯林極端主義造成的威脅”。[8]亨廷頓在《文明的沖突》中就公開講伊斯蘭文明是西方文明不可避免的對抗力量,這不能不說是美國民眾對伊斯蘭世界一種根深蒂固的負面世界觀的體現。另外,族際間通婚變得越來越普遍也是原因之一。有數字表明,20世紀初期,美國猶太人中98%是在教內通婚。但是到了20世紀中期,猶太人與非猶太人通婚的比例達到了20%。到了20世紀80年代,猶太人與非猶太人通婚的比例已經高達35%以上。到90年代,約有 11%的猶太人與基督教新教徒通婚,有22%的猶太人與天主教徒通婚,另有7.5%的猶太人與無宗教信仰的人通婚。這樣,猶太人的族際婚姻很大程度上解構了傳統的猶太社會,加快了猶太教世俗化的進程,使猶太人很快融入到美國現代社會中去,從而大大地促進了猶太人的同化過程。以上這些因素都幫助美以雙方減少了國際無政府狀態下的利己身份,使其更加具有從事親社會行為的動因,為集體身份認同的構建奠定了基礎。
“對于集體身份形成來說,自我約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9]“自我約束”其實是一個信任的過程,這一助然因素的滿足是在美以關系的互動中逐漸形成的。具有了相互依存、共同命運及同質性的美以關系如果沒有雙方的“自我約束”行為,也不可能得到維持和不斷強化。以色列的建國離不開美國的幫助,杜魯門執政時期的美國在第一時間內承認了以色列的存在。但當時美國高層對待以色列的態度卻是千差萬別,當時的國務卿馬歇爾、副國務卿羅伯特·洛維特等都對杜魯門的意見表示強烈的不滿。在這些高層看來,一個小小的以色列是無法與整個阿拉伯世界相提并論的,僅僅為了以色列而冒喪失阿拉伯世界的風險是愚蠢的。以此來看,當時美國與以色列的關系,更大程度上是源于杜魯門個人的宗教信仰和對猶太人的同情。因此,這一時期,美以關系停留在較低水平,美國對以色列的援助也多以民間的私人援助為主,至于以色列向美國提出的購買武器的要求,美國更是一概拒絕。艾森豪威爾上臺之后,美以關系仍舊比較冷淡,甚至在第二次中東戰爭中,美國不惜采取制裁等強制手段迫使以色列從西奈半島撤軍。很明顯,這時的美國與以色列之間的集體身份認同還沒有完全形成,這一階段的美以關系中,更多的是以色列單方面的“自我約束”,美國并沒有給予回應,并且在與自身利益相沖突的時候,會毫不猶豫地采取制裁等強制性手段。但以色列單方面的克制卻為美以特殊關系的最終形成揭開了序幕。面對美國的冷面孔,以色列仍然堅守全面跟隨美國的戰略決策,在以色列堅持不解的努力下,美以關系在肯尼迪上臺之后開始進入上升階段。美國逐漸意識到這個中東小國值得信任,可以考慮作為自己在中東的一個可靠戰略支點。態度的轉變帶來行為的改變,1962 年9月26日,美國宣布向以色列出售霍克防空導彈。在當時,霍克導彈只是向美國的北約盟國提供,這說明當時還不是美國正式盟友的以色列已經開始享受只有盟國才能得到的待遇。1970年的約旦危機中,面對敘利亞的威脅,約旦國王不得不向美國求助,但美國擔心其直接干預會引起蘇聯的不滿。這時的美國希望以色列能夠予以軍事干預,以色列給予積極響應,為美國火中取栗。此后,美國與以色列的戰略合作得到了巨大的推動,美國對以色列的援助規模也越來越大,美國對以色列的態度也愈加積極主動。1981年底,美國與以色列兩國國防部長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雙方的戰略合作得到制度上的保證。美以之間的集體身份認同在二者良性互動中基本形成。“自我約束”行為不再是單方行為,而成為一種雙方的默契。美以雙方在互動中持續的自我約束又加強了這種集體身份的認同,造成“鏡式反映”,即“行為體對自己的看法是他們認為他者對自己的看法或評價的反映,是以他者為鏡再現自我”[10]。此后,這種集體身份的認同不斷內化,最終促成各方利益的重構。親以色列的立場對于美國來說不再僅僅是一種戰略需求,而成為美國利益本身的一部分,保護以色列就是美國的利益。
在集體身份認同形成的過程中,需要行為體各方“自我約束”各自的行為,而集體身份認同一經形成,又會在行為體各方間形成一種結構性的約束力量。首先,集體身份認同一旦形成,行為體內部的輿論走向會產生傾斜。在美國猶太人委員會2002年對美國猶太人觀點進行的年度調查數據中,也可以看出美國猶太人對以色列的態度。在這份調查中,有一項涉及美國猶太人對以色列和中東的態度。被訪的美國猶太人中,86%的人感覺自己與以色列關系十分密切或較為密切,有8906個被訪者認為美國應該支持以色列采取必要的行動保衛自己,65%的人支持美國在以色列受到阿拉伯國家進攻時給予軍事援助,80%的人十分關心美國是否會為了反恐而要求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作出讓步。[11]在這一輿論導向下,美國會不自覺地從親以立場出發,得出有利于以色列的結論。第二,集體身份認同本身也是一種情感表達和情感訴求。這些群體情感可以對“群體特定積極情感的標的物”進行推崇和贊美[12],我們所熟悉的“民主和平論”的理論基點就是民主國家間不會發生戰爭,究其本質就是對民主制大加贊揚,進行神化;同時也可以對“群體消極情感的標的物”進行道德上的貶損和歧視[13],小布什時期將朝鮮、伊朗等國家定位“邪惡軸心”,所要傳達的意思就是異于自己的就是邪惡的。在這樣的群體情感渲染下,擁有集體身份認同的雙方在處理彼此關系的時候客觀理性的成分會逐漸減少,而主觀理性的成分卻越來越多。第三,思維方式和官僚機制上的慣性會逐漸展現,在處理問題或作出決策的時候,就會產生一種類似路徑依賴的影響。“人們趨于看見他們預期看見的事物,趨于將接受的信息歸入自己原有的認識中去。”[14]美以特殊關系已經成為雙方的一種思維規律,在不斷的互動中形成了比較穩定、定型化的思維程序,并逐漸成為思維習慣,甚至深入到潛意識,成為一種不自覺的、類似于本能的反應。因此,集體身份認同的達成不僅成為美以特殊關系形成與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對美以特殊關系的維持與強化起到了慣性的、制約性的作用。
國際政治并非一成不變,而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進程,在這個進程中國家會界定自我身份,也會為與其交往的其他國家確立身份,并據此進行互動。最初,美國出于抗蘇需要及在該地區的戰略考量,采取親以立場;以色列認定美國是保障本國生存的唯一力量,選擇隨美抗蘇,美以雙方開始有了最初的身份認定。隨后,二者間逐漸形成的集體身份認同隨著兩者的互動交往不斷進行著調整和延續。秦亞青將這種持續的實踐互動關系稱之為“過程”,提出這一概念“強調的是互動關系而不是事件;突出的是流動的、歷時性的主體間行為;觀察的是運動中的變化,不是互動中的物化;思考的是關系選擇,也就是說關系影響著行為體的行為”[15]。在美以間不斷的實踐互動中,不僅僅存在美國和以色列這兩個參與方,美以之間業已形成的集體身份認同也參與到了實踐中。“利益是以身份為先決條件的,因為行為體在知道自己是誰之前是不可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16]美以間不斷加強的集體身份認同決定了美國的親以立場逐漸成為美國利益的一部分。這時,美以特殊關系這一集體身份認同已變成自在、獨立的一方,美以二者可以“不斷適應和調整,不斷定義和再定義自我利益”,但卻“沒有一個能夠中斷、阻止或是逆轉這個過程”。[17]
注釋:
[1] [美]約翰·J.米爾斯海默、斯蒂芬·M.沃爾特《以色列游說集團與美國對外政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3頁。
[2] [法]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213頁。
[3] [美]羅伯特·基歐漢《權力與相互依賴》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頁。
[4][5][6][9][10][16] [美]亞歷山大·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87頁,第224頁,第334頁,第431頁,第320頁,第226頁。
[7] 鄧蜀生《美國猶太人同化進程初探》,載于《世界歷史》1989年第2期。
[8] [美]塞繆爾·亨廷頓《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新華出版社2002年版第236、238頁。
[11] See from www.ajc.org.
[12][13] 聶文娟《群體情感與集團身份認同的建構》,載于《外交評論》2011年第4期。
[14][美]羅伯特·杰維斯《國際政治中的知覺與錯誤知覺》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頁。
[15][17] 秦亞青《關系本位與過程建構:將中國理念植入國際關系理論》,載于《中國社會科學》2009第3期。
(作者單位:王夢,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王洋,61302部隊)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