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法國左翼社會黨民望最高的潛在總統候選人卡恩在美國被控性侵犯罪而雙手被銬、鋃鐺入獄的畫面,震驚法國朝野。兩周來,法國各界議論紛紛,從巴黎到外省,從餐桌到市場,人們言必談DSK(卡恩名字的縮寫)。
法國人有“護短”的習慣(從法國司法規定不向任何外國引渡法國人、不管其是否犯了罪的原則即可略窺一斑),對法國人在國外犯罪,法國人一般都會站在同胞一邊,而不管是非曲直的。因此在最初幾天,大多數人,從在任時廢除了死刑的前司法部長巴旦戴、鼓動薩科齊對利比亞動武的哲學家亨利-勒維,到前文化部長雅克·朗、著名媒體人讓-弗朗索瓦·卡恩,都眾口一辭地為卡恩辯護,甚至指責美國司法體系。他們幾乎都認為,單憑一個女傭的一面之辭,怎么就能夠公開將一個著名政治家銬起來,而且讓電視直播,并關進了監獄!這是對“無罪推定”的褻瀆!某些法國名人為此而義憤填膺。
無巧不成書:法國這兩天也有一位國務秘書杜特隆被控“性騷擾女性下屬”。杜特隆兼任德拉維爾市市長。兩名前后在市政府工作的女性工作人員本周先后向法庭控告杜特隆“借職務之便,對其進行性騷擾”。兩人都控告杜特隆以“腳按摩”為由,對她們進行性騷擾。如果是在美國,當兩名“被害人”控訴同一嫌疑人并提出一定證據時,檢察官就會逮捕杜特隆,并在一定期限內由大陪審團決定是否要起訴杜特隆。此時被告是沒有發言權的。只要控方能夠提出一定的證據,說服16-23人組成的陪審團相信被告確實有犯罪的可能,那么幾乎可以肯定檢方將立案調查、起訴杜特隆。卡恩就是在這一程序下被送入監獄,后被保釋但限制在家中等候審判。法國質疑美國這一司法結構“未能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保護被告的名譽和人身自由”。萬一卡恩是被誣告的呢?
在法國,杜特隆就“幸運”得多。法國司法規定,當有人控告某人時,法庭將指定一名“預審法官”,來調查原告所控是否事實。這時,杜特隆繼續享有完全的自由,可以繼續在報刊、電視上發表他對事實的陳述。他甚至拒絕從政府辭職,因為根據法國法律,只有當預審法官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這時才會正式起訴杜特隆。而杜特隆在被起訴之前,甚至在上訴法庭再確認他被判之前,原則上都是無罪的。在美國的卡恩目前只能等待開庭,而在法國的杜特隆,甚至決定反控兩位前下屬“誹謗罪”。
美國媒體就此批評法國:很多案件就是在這個時候不了了之的。因為在法國,預審法官屬于司法部管轄。預審法官的職業生涯的關鍵,包括晉升和任職,都取決于司法部。因此法國存在著(法)官(與政府)官相護的現象。不要說DSK這樣的高官,就像杜特隆這樣的政府官員,都很有可能最終根本不會被起訴。事實上,法國很多卷入各種罪案的高官,最終都能全身而退。如涉案“安哥拉售武案”的前內政部長巴斯瓜、涉案“售臺武器案”的前外長迪馬等,都在上訴法院被宣判無罪。
然而法國媒體并不服氣美國同行的批評。在法國,如果杜特隆一旦被起訴,那么就將由控方提出犯罪證據,由陪審團根據證據和被告本人律師的辯護做出有罪或無罪的決定,再由法官量刑。法國陪審團一般由12人組成,采取多數決定制。定罪要8票,無罪則只需5票即可。由于法國不需要全體一致就能判被告有罪,相比美國必須全體一致通過才能判罪,因而法國媒體批評美國法庭“對罪犯更有利”。法國媒體特別不能接受的是,在美國,有錢就能聘請名律師,雇傭強大的私家偵探,去尋找原告的任何缺點或弱點,并以此來影響陪審團。也就是說,只要有錢,只要原告不是一個完美的天使,被告方經常能夠找到對方的弱點而打破陪審團的一致意見。辛普森案件就是法國媒體最愛提及的例子。法國媒體因而指責美國司法體制“對有錢人太有利”,而且法國不存在美國式的“無罪辯護”和“有罪辯護”的區別,也不存在庭外談判的規定。法國媒體因此也進一步指責,美國這類規定都是為有錢人能夠用金錢來解決問題而設置的條款。
從兩國打嘴仗的結果來看,法美的司法其實都對有錢、有權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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