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銀行:在北非動蕩中建設“形象工程”
瑞士銀行業已經把此次北非動蕩視為一個好機會,正千方百計地重塑自己在逃稅丑聞和陰謀論流言中陷入危機的形象
■ 環球財經記者 劉美
好萊塢大片中時常出現的一幕似乎越來越不可能在現實中上演了:犯罪分子突破全球警方的重重堵截,最終來到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某家瑞士銀行的地下金庫中,取走自己存在那里的數百萬美元贓款,提著裝滿現金的箱子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這首先在技術上存在困難,“一個手提箱裝不下一百萬美元的現鈔(目前流通中的美元紙幣最大面值為100元),”美國著名金融罪案小說家杰弗里·魯賓遜指出,“罪犯需要三個手提箱。”
然而現在,即便準備了超大的皮箱,從瑞士銀行取走疑點重重的存款也并非易事。最近在本國陷入麻煩的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和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便可現身說法,他們在瑞士的存款都已遭到凍結。其中不僅包括他們本人和親屬名下的資產,還包括掛在他人名下、但他們被認定為“受益所有者”的銀行賬戶。
反“貪”先鋒
與瑞士的高效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在收到突尼斯和埃及等國新政府發出的凍結賬戶請求后,英國監管部門至今還在“搜集相關賬戶違法的證據”,而美國聯邦調查局與司法部“還沒有確定本·阿里及其親信是否曾經在美國金融機構擁有或轉移過資產”。
“能夠如此迅速地確認并凍結相關賬戶,體現了瑞士銀行業處理此類問題的杰出效率。”瑞士銀行業協會(SBA)發言人表示。
當然,也有美國媒體批評,既然瑞士當局早就對這些賬戶了如指掌,卻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對其轉移國家資產和洗錢行為聽之任之,未免有為虎作倀之嫌。“瑞士方面的確檢舉了30項可能與本·阿里相關的洗錢案件,但全部都是他的資產被凍結后才匯報的,可見瑞士銀行業在預防金融犯罪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華爾街日報》評論道。
不論如何,此次事件澄清了世人對瑞士銀行保密制度的一個誤解,即認為“保密等于匿名”。事實上,瑞士雖然擁有頗具特色的“數字銀行賬戶”(Numbered Account,即客戶身份只在有限的幾位銀行高管中共享,普通職員無法獲取),但開設銀行賬戶從來就不是匿名的。1998年瑞士《反洗錢法》正式生效,更把“了解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原則寫入法律,瑞士銀行不但要仔細查證前來開戶的客戶身份,還要搞清楚他是否只是代理人,幕后是否存在另一個“受益所有者”(Beneficial owner)。這使瑞士金融機構對客戶的了解程度遠遠勝過很多歐美同行。
“在英國,你只要出示一份寫有名字和地址的有效票據,就可以在銀行開戶。如果在瑞士這么干,會被人笑掉大牙。”瑞士銀行業協會發言人表示。不難看出,瑞士銀行業已經把此次北非動蕩視為一個好機會,正千方百計地重塑自己在逃稅丑聞和陰謀論流言中陷入危機的形象。
形象危機
1934年正式把銀行保密制度寫入法律后,瑞士銀行業為此收獲了恪守秘密的良好口碑,也招致許多帶有陰謀論色彩的猜忌。一方面,國際社會普遍懷疑瑞士銀行藏有大量“來路不正”的存款與貴金屬。例如著名的“納粹黃金”傳言:二戰時期遺留在瑞士的無人認領資產究竟有多少,外界一直眾說紛紜,1999年由美聯儲前主席保羅·沃克爾主持的“二戰大屠殺遇難者資產調查”也并未得出確切的結論。除此之外,上世紀后半葉發生政權動蕩的國家,如菲律賓、伊朗、海地等,無不指責瑞士銀行協助前任統治者藏匿了掠奪或貪污的國家資產。
“當某個國家的統治者倒臺,或是他的西方密謀者決定不再支持他時,就會迅速產生諸如‘他在瑞士銀行有大額存款’的流言。”瑞士歷史學家Robert Vogler撰文指出,事實上瑞士往往只是一個財富的中轉站,“有研究顯示,進入瑞士的大部分資金最終都流向了美國。”
對于瑞士的另一個指責,來自其他國家的稅務部門。在瑞士,“逃稅”(Tax Evasion)和“稅務欺詐”(Tax Fraud)的性質截然不同,前者并不承擔法律責任。這吸引了大量公司前往瑞士注冊,特別是很多美國富人都把瑞士當成避稅天堂。2007年,瑞銀(UBS)前美國雇員布拉德利·比肯費爾德(Bradley Birkenfeld)向美國當局檢舉,指出前雇主曾協助1.9萬名美國公民逃稅,涉案金額達200億美元。從而引發了美國政府、瑞銀與瑞士政府之間曠日持久的三角官司。
此事產生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富人和貪官污吏都在通過瑞士銀行洗錢與逃稅!”——各種或真實或臆測的消息伴隨著互聯網新媒體的興起,在全球范圍內廣為傳播。一時之間,瑞士銀行在開展業務的多個國家都遇到了類似的訴訟風險。人們對瑞士銀行業的多年積怨瞬間爆發,很多人斷言瑞士銀行保密制度將“被撕開一個大口子”,更有人懷疑這個在二戰亂世中發揚光大的傳統已經不適應目前的新形勢,應當入土為安了。
稅務公關
為了拯救銀行保密制度,瑞士官方表現出了驚人的行動效率。2009年3月,瑞士宣布“逃稅”與“稅務欺詐”的區分將不適用于在瑞士銀行存款的外國人。隨后在半年內馬不停蹄地與12個國家簽下雙邊征稅協議(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從而滿足了經合組織(OECD)的標準,被從“避稅天堂灰名單”中移除。
2010年,美國與瑞士銀行的官司以一種令人啼笑皆非的方式結局:美國索要5.2萬個賬戶信息,瑞士還價到4450個,并在法院宣布此舉違反銀行保密法后,由議會強行通過了向美國提交賬戶信息的決議。瑞士銀行支付了7.8億美元罰款,沒有一位高管承擔法律責任,惟一坐牢的竟是“告密者”比肯費爾德本人,理由是他在逃稅案的調查過程中不夠配合。比肯費爾德在接受瑞士媒體訪問時深表迷惘,他認為自己是個講實話的英雄,可這顯然不是某些美國當權者希望揭露的真相。
結束了與美國人的官司,又成功摘下了“避稅天堂”的帽子。“瑞士的許多觀察人士都相信,(瑞士銀行業)最艱難的危機已經過去。”2010年底,瑞士官方網站“瑞士資訊”(Swissinfo)寫道。但在很多人看來,這些依然不夠。
雙邊征稅協議最多只能做到讓瑞士政府代為扣繳稅款,其中仍存在很大的暗箱操縱空間。而如果依照歐盟國家的要求,加入通行的納稅信息自由交換,則無疑會令瑞士銀行保密制度分崩離析。“如出現沖突,歐盟法律(信息自由交換)總是優先于雙邊征稅協議。”歐盟稅務官員的這番表態,給剛松了一口氣的瑞士人又澆下一盆冷水。
“把資產歸還給人民”
壓力使然,瑞士在日前的北非動蕩中表現得足夠積極。從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下臺到瑞士凍結其賬戶,總共花了4天時間。而埃及的穆巴拉克宣布辭職后僅僅兩個小時,瑞士銀行業就迅速做出反應。這主要歸功于今年2月1日才生效的瑞士《違法資產歸還法》(The Restitution of Illicit Assets Act),穆巴拉克在瑞士的資產將被凍結三年,并有可能以“適當的方式”歸還給埃及人民。
“把國家資產歸還給本國人民”這一滿懷激情的口號,看上去更像是瑞士銀行在那些對它充滿怨恨的國家經營的“形象工程”。不過3年前的2008年,瑞士銀行已經這么干過,它把凍結數年的菲律賓前總統馬科斯的5.4億美元存款歸還給該國政府,并約定這筆錢只能用來“改善人民生活、改進司法系統和打擊犯罪”。
“如果本國政府不能親自提出返還資產的申請,我方將通過某些國際組織進行返還。”瑞士官方發言人表示。
據一些媒體分析,瑞士當局之所以急著使這部《違法資產歸還法》生效,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對付海地前總統“娃娃醫生”杜瓦利埃。1986年海地前政權被推翻后,瑞士便凍結了杜瓦利埃的資產。但24年后的2010年,杜瓦利埃在一家瑞士法院勝訴,獲得了重新拿回存款的權力。就在此時瑞士議會急忙通過了《違法資產歸還法》,使杜瓦利埃的努力功虧一簣。
這部法律或許也正是杜瓦利埃流亡24年后,突然在2011年1月底返回海地的原因。這位前總統自稱回國是為了幫助地震后的災區重建,但一位海地政府官員向《紐約時報》記者透露,他認為杜瓦利埃回國是為了瑞士銀行的存款。“他只要回國待上一陣,再悄悄離開,就可以向瑞士證明,海地政府不想追回這筆存款。”可惜杜瓦利埃剛一回國,就立刻遭到逮捕。“看來這個計劃不會成功了。”這名官員表示。
而另一個計劃——瑞士銀行的形象重塑工程,則看上去進展神速,瑞士人在北非動蕩中的迅速反應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瑞士是世界上歸還資產方面做得最好的國家之一。”世界銀行“歸還被盜取資產”機構負責人Mark Vlasic教授表示。隨著國際形象的好轉,精明的瑞士人在拯救他們賴以為生的銀行保密制度的征途中,又邁出了一步。
瑞士銀行保密制度的歷史與現狀
■ 環球財經記者 劉美
瑞士是歷史最悠久與最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根據瑞士銀行業協會(SBA)2010年的一份報告,金融行業貢獻了瑞士11%的GDP,其中銀行業貢獻6.7%,保險業貢獻4.3%;瑞士勞動人口中有6%(約20萬人)從事金融行業,同時瑞士金融機構還有10萬余名海外雇員。
根據2009年底的統計,瑞士境內共有325家銀行。除去外國銀行在瑞士開設的分行和瑞士央行外,瑞士本土銀行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大銀行”(Big Banks),特指瑞士聯合銀行(UBS)與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根據瑞士央行的數據,2009年,這兩家銀行的資產規模占瑞士境內全部銀行資產的54.2%;
第二類是“州立銀行”(Cantonal banks),屬于半國有機構,瑞士的26個州中有24個擁有自己的州立銀行,資產規模占瑞士境內全部銀行資產的15.1%(2009年);
第三類是“私人銀行”(Private bankers),在瑞士“私人銀行”(Private bankers)是個專有名詞,其名稱拼法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私人銀行(Private banks),指的是瑞士傳統上的合伙人制銀行。這才是一般影視作品里所指的“瑞士銀行”。因為在法律上屬于合伙人制,瑞士私人銀行需對客戶資金承擔無限責任,從而塑造了在國際上的良好口碑。一些瑞士私人銀行已經擁有近200年的悠久歷史,其所有者一般為曾在歐洲歷史上發揮重要作用的銀行世家,如米臘博(Mirabaud)家族、赫廷格(Hottinger)家族等,歷史的厚重感賦予瑞士私人銀行更多的傳奇色彩。私人銀行的門檻較高(一般為100萬瑞郎),只針對特定客戶服務,資產規模較小,只占瑞士境內全部銀行資產的1.5%(2009年)。
《1934年銀行法》
除去自身的地理位置(處于歐洲大陸中心)、從業人員專業素質高、政局穩定(在兩次世界大戰中保持中立地位)等優勢外,瑞士銀行最廣為人知的特色還是信息保密制度。1934年,瑞士議會通過了《銀行法》,鑒于當時德國納粹在歐洲各國清查猶太人資產的間諜行為,這部《銀行法》中特別加入了銀行信息保密及泄密處罰等條款。關于這部法律,衍生出許多感人至深的傳說,瑞士銀行家保護猶太人資產的人道主義精神被廣為傳頌。
然而在部分歷史研究者看來,瑞士《1934年銀行法》其實并無道德上的考慮,與所謂“人道主義精神”更是風馬牛不相及。“那只是一些憧憬二戰故事、但并未親身經歷這部法律制定過程的年輕銀行經理們想出來的宣傳手段。”瑞士歷史學家Robert Vogler認為,《1934年銀行法》頒布的背景是德國納粹上臺后停止償還外國銀行的貸款,導致對德國風險敞口極大的瑞士銀行業陷入危機,而這部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銀行業監管和風險控制,保密制度只是其中的一個輔助性條款。盡管如此,保密制度卻從此成為瑞士銀行業的代名詞,亦成為瑞士國家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
銀行保密制度并非瑞士獨有
事實上,在任何一個國家,銀行信息都是不可能隨意向外界透露的。而將銀行保密制度寫入法律的也不止瑞士一家,新加坡、盧森堡、黎巴嫩,以及很多其他離岸金融中心,都有嚴格的保密和泄密處罰規定。至于瑞士著名的非實名“數字賬戶”(Numbered Account)制度,也已經被許多國家仿效。
近年來,其他銀行保密制度嚴格的國家和地區,已經向瑞士發起了嚴峻的挑戰。有報道稱,從2008年1月到2009年11月,在瑞士擁有銀行賬戶的外國人減少了28.1%。新加坡、阿聯酋的迪拜、盧森堡等新興離岸金融中心,正在從瑞士銀行手中搶奪客戶資源,而瑞士信貸干脆在新加坡設立了全球業務支援中心,利用競爭對手的銀行保密制度來拓展國際業務。
美國對SWIFT數據的監聽
2010年,為了結美國政府與瑞銀的官司,瑞士議會通過了向美國移交4450個銀行賬戶信息的決議,一時之間掀起軒然大波。然而,回顧2006年曾震驚世界的“SWIFT數據泄露”相關報道,美國如果真的急需瑞士銀行的客戶資料,其實根本不必采取法律訴訟這種麻煩的方式。
全球銀行間金融電信學會(SWIFT)總部位于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是協調全球銀行間業務通訊的行業合作組織。世界上絕大部分金融機構在辦理國際銀行業務時,均要經由該組織搭建的電信網絡。2006年6月23日,美國三大媒體——《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洛杉磯時報》同時刊載長篇報道,揭露在2001年“9·11”恐怖襲擊后,中央情報局與美國財政部就已經獲得了監聽SWIFT數據的權力,從中可以獲取與恐怖活動相關的“銀行賬號、客戶姓名以及其他身份信息”,官方稱之為“恐怖分子財務信息追蹤項目”(Terrorist Finance Tracking Program)。
這些報道還提到,這個計劃是華爾街的某位銀行家最先提出的,因為很多美國政府官員“并不知道SWIFT這個組織的存在”。
美國官方隨即譴責這些媒體“泄露國家機密”的行為,同時強調,該項目只針對恐怖分子,并且只有當“最高級別”的美國官員——例如當時的美聯儲主席艾倫·格林斯潘提出請求時,SWIFT才會提供獲取數據的權限。
此事給瑞士銀行業帶來極大的不安,更令小型銀行氣憤的是,兩家“大銀行”——瑞銀和瑞信都在SWIFT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也就是說這兩家銀行早就知道并默許了美國監聽SWIFT數據的行為。
瑞士銀行業協會發言人回應道,SWIFT網絡中只包含各國銀行主動提交的賬戶信息。也就是說,美國并不能獲取瑞士“數字賬戶”所有者的真實身份。然而正如銀行業智庫“瑞士金融行動”(AFP)負責人André Rothenbühler所說:“在美國的壓力下,絕對的銀行保密制度已經不復存在。”不論是對瑞士,還是其他離岸金融中心都是如此。在信息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銀行保密制度的含義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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