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時報Andrew Symon撰文/馬來西亞宣告獨立已將近半個世紀了,可是這個多民族混居的國家,仍然長期背負著脫離英治前那段混亂歷史的包袱。最近讓歷史爭議重新浮出水面的事件是,前馬來亞共產黨總書記陳平(Chin Peng,原名王文華)要求回國定居一案,終於在6月22日於吉隆坡最高法院開審。
現年83歲的華裔陳平目前流亡於泰國。他曾經是二戰(zhàn)后東南亞最后的革命領袖之一,是大英帝國的頭號通緝犯。從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陳平在全國各地率領馬共游擊隊,反抗英國殖民地統治,在取得民族獨立后,又與馬來西亞政府圍繞政治意識形態(tài)展開了長達40年的內戰(zhàn)。
陳平的代表律師向吉隆坡最高法院遞交的起訴書中聲稱,馬來西亞政府一再禁止陳平回國,已經違反了馬來西亞政府和馬來亞共產黨雙方在1989年12月2日簽署的合艾和平協議。
陳平先是在2003年出版了倍受推崇的自傳《我方的歷史》(My Side of History),隨后又於2005年打響了返國案訴訟。這些事件都使得馬來西亞人民開始重新評價馬共和華裔少數民族的地位,從而在當今國內政壇掀起了一波巨浪。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Malaya)宣告獨立,而當時大馬人民在馬共領導下,已發(fā)起了多年反對英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武裝運動。出於對政治和經濟因素的考慮,大英帝國只是將獨立運動期間的雙方衝突稱為“緊急事件”,因為如果將其定義為“戰(zhàn)爭”,就意味保險費倍增。
在50年代初期,即獨立運動鼎盛時期,英殖民統治者為了追捕和壓制隱藏在深山和叢林里的馬共游擊隊,而不得不動用了將近10萬的兵力,其中也包括當地的士兵和警察。
這段衝突的歷史,遺留了許多仍然存在爭議的問題。比如說,人們應該如何評價馬來亞共產黨的歷史作用?馬共究竟是一群希望效仿蘇聯和中國革命的華裔恐怖分子,還是一群爭取跨種族支持的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者呢?
在社會和政治深受伊斯蘭影響的馬來西亞,當年馬共左翼運動的興起,又曾對國家的政治發(fā)展起到了何種作用?馬共領導的反殖民斗爭是否加速了馬來西亞的獨立進程?如果沒有馬共的反殖民運動,獨立后長期支配該國政壇的“巫統”(馬來西亞全國巫人統一機構),是否也能夠爭取到國家的獨立?
新殖民主義的產物
當年馬來亞聯合邦獨立后,大英帝國選擇將統治權移交給非共產黨的政黨聯盟,是因為不希望馬共伺機擴大群眾支持基礎,同時以能夠確保自身的殖民利益,能繼續(xù)得到新政權的保護。
1954年,英國駐東南亞的特派將軍麥克唐納(Malcolm McDonald)向英政府諫言,“誰也不能把馬來亞戰(zhàn)爭(Malayan War)定義為自發(fā)的民族起義”,英國應該“堅稱馬來亞義軍是受外國勢力指使的外來武裝力量”。
“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的馬來西亞政治專家黃基明先生(Ooi Kee Beng)對《亞洲時報在線》表示,馬來西亞當局若是批準陳平回國,那就意味著它“允許人們從一個更開闊的角度,來理解殖民主義后期的民族獨立運動和世界形勢”。
他說:“陳平本人,正在挑戰(zhàn)著馬來西亞政府從1957年以來所書寫的歷史。一種觀點認為,英國人愿意同聯合政府而非馬共合作,是因為聯合政府在某種程度上是新殖民主義的產物。”
黃先生指出,馬來西亞獨立的過程遠比官方說法更為復雜,但馬來西亞政府卻不愿意承認這點。而貫穿於國內生活、政治方方面面的種族問題,也使得修正歷史的問題更加復雜化。
他說:“馬共大部分成員都是華人,當局不希望把他們當成反殖民統治的民族主義者。因為這也同時意味著,要把華人族群看成是在50年代協助巫統爭取獨立的一支力量。”
黃先生說,“馬來西亞政府擔心的是,獨立后所形成的默契會由此需要修正──這個默契就是,華人族群并不關心獨立問題,只是在接受馬來民族享有特殊地位后才被給予國民身份。”
陳平在自傳中寫道,早在30年代后期,他就從少年毛澤東的文章中受到了共產主義的吸引;起初他本打算前往中國,與毛澤東一起抗擊日本侵略軍,但后來卻成為了一名反殖民統治的馬來人。“直到今天我仍然要說,英國殖民者使用恐怖手段來維持他們對馬來亞的統治,”他寫道。
不過,陳平也曾率令馬共支持英軍,抵抗日本侵略軍。二次大戰(zhàn)結束后,他還獲得了由東南亞最高英軍統帥蒙巴頓公爵(Lord Louis Mountbatten)頒發(fā)的戰(zhàn)功勛章。1947年,時任馬共總書記的陳平,還列入於“大英帝國司令勛章”名單之上。但他結果沒有領此勛章,因為翌年馬來亞共產黨就發(fā)起了游擊隊戰(zhàn)爭,反抗英國的殖民統治。
到了1959年,馬共的勢力有所削弱,剩下的小部分游擊隊戰(zhàn)士紛紛躲進了泰國南部鄰近馬來西亞邊境的深山里。1960年陳平來到了北京,一住就是30年。70年代中期,隨著越南、柬埔寨和老撾等國家的共產主義革命取得成功,不少華裔和馬來族的年輕人加入了馬共,使得馬共的隊伍再次壯大起來。
1989年12月2日,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雙方,最終在泰國南部城市合艾簽署了一項和平協議。當時的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在促成衝突結束的過程中發(fā)揮了關鍵作用。
隨后,馬共按照和平協議解散了武裝部隊和地下組織,銷毀了武器及彈藥,宣佈放棄武裝斗爭,發(fā)誓效忠馬來西亞國王和遵守馬來西亞的各項法律。
和平協議的一個重點是其第3條,當中規(guī)定馬共及其已解散的武裝組織成員,只要是來自馬來西亞、又希望回國,就可以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回國定居。
目前,流亡海外的陳平和其他多名前馬共成員,仍然在泰國王室的保護下居住在泰國。他說,希望行使和平協議所賦予的權利、在自己的祖國度過晚年。他還想回歸故里,特別是給親人掃墓。早在1990年陳平,就援引和平協議向馬來西亞當局申請回國。但是跟其他一些成功回國定居的前馬共中央委員不同,他的申請沒有獲批準。
2004年6月,陳平給馬來西亞首相巴達維(Abdullah Badawi)寫了一封信。信上說,在他提出回國申請后,馬來西亞當局的有關部門,讓他在合艾等待面試的電話通知,但是他并沒有接到電話;不久后,他被通知申請遭到拒絕,原因是他沒有接受面試。
自此之后,陳平只能作罷,直到出版了自傳之后,才重提歸國之事。2003年8月,陳平在前英國《每日電訊報》東南亞通訊員沃德(Ian Ward)的幫助下,發(fā)表了中英雙語的自傳《我方的歷史》,同時再次提出回國申請。由於遲遲得不到批復,2005年3月陳平的代表律師決定要與馬來西亞政府對簿公堂。
兩年后的今天,陳平歸國案終於正式開審。在此之前,最高法院曾一再推遲此案的開審時間。
6月22日,吉隆坡最高法院終對此案進行聽審。作為起訴人的陳平一共提出了多項訴訟,包括起訴馬來西亞政府違反1989年的合艾和平協議。而作為答辯人的馬來西亞政府,則要求陳平提供他在1990年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歸國申請的證據。
在1990年以后,馬來西亞政府對陳平的回國申請,只有一次正式的批復,那就是在2004年10月致陳平律師的一封信函。其內容只是簡單地通知,馬來西亞政府決定不批準陳平回國定居。
雖然無法踏足馬來西亞,但陳平拿著由泰國授予的特別身份證,卻可以周游其他國家。1998年他首次訪問了英國,并在倫敦的公共檔案館(public record office)對馬來西亞獨立運動時期做了一番研究。他也到過堪培拉的澳洲國立大學,參加學術研討會。
在他的自傳取得成功后,陳平於2004年10月接受了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的邀請,前往新加坡參加了另一個學術研討會。去年12月,他再次前往新加坡探親。
最終陳平能否回國定居,答案很快便會揭曉。不管怎麼說,他的出現激發(fā)了馬來西亞人對歷史和政治時勢的重新思考。他的自傳以及歸國案事件再次引起了馬來西亞國內對一些近代歷史遺留問題的討論。
在他的影響下,一些討論有關歷史事件的作品,也開始在當地涌現。去年,馬來西亞著名作家兼獨立電影導演阿米爾(Amir Muhammad),就拍攝了一部極具爭議性的紀錄片《最后一名共產黨員》(The Last Communist),當中收錄了多名前馬共成員的採訪。
此片在國內雖然通過了電影審查機構的審批,但是卻遭到了國家安全部門的禁令,這反映出馬來西亞政府對歷史“禁區(qū)”的“過敏癥”。當時傳媒報道,有關部門表示“馬來西亞人還沒有達到一個可以接受這部影片的水平”。
這對於陳平的歸國案訴訟來說似乎并不是個好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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