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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連赫赫有名的摩根大通都擔心和反感“外行領導內行”,客觀地說,政客不經思考就荒唐地要限制銀行規模是不能接受的,市場經濟下企業追求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管理更加科學,是進步而不是后退,昨晚管理專家,博主認同摩根CEO的觀點。
但有意思的是,此文會不會含有某種暗示?只是單純的爭論?
如果本文開頭的“如果”成為現實,黃金價格有理由短期內達到3000-5000美元,看看摩根大通的空頭黃金期貨合約吧。
請博友們密切注意文章中被博主標紅的文字。
另外,黃金又一次完美地誘空,從1124跌至1102美元,現在又回到1120美元了,記住Antal教授的警告:1000美元后黃金獲利了結是愚蠢的最后一次的獲利了結。
戴蒙:結束大而不倒時代
新浪財經訊 摩根大通CEO杰米·戴蒙(Jamie Dimon)11月13日在《華盛頓郵報》發表評論文章稱,應該允許大型金融機構破產,結束“大而不倒”時代,為此需設立合理的決議機構來保證大型金融機構有序破產。然而作者撰寫此文的主要目的是反對限制金融機構的規模,認為金融機構的規模是由客戶需要所決定的。
以下是評論文章摘譯:
摩根大通有22萬雇員、客戶超過1億,每天貸出的款項達數億美元,業務遍布近100個國家。但如果某種不可預見的情形居然讓這家公司面臨倒閉的危險,我認為我們應該允許它破產。正如財政部長蓋特納最近所言:“如果金融機構和投資者認定政府會在其面臨破產之時保護他們,這樣的金融體系不可能有效地運作。”“大而不倒”這個詞必須從我們的詞典里刪除。
然而結束“大而不倒”時代并不意味著我們必須限制金融服務機構的規模。規模可以給股東、消費者、客戶乃至整個經濟創造價值。人為地限制一家金融機構的規模是沒有根據的。我們的目的應該是建立一個良好的監管體系,在允許金融機構滿足個人和機構客戶之需求的同時,確保即便最大的銀行也能夠在不危及納稅人和整體經濟的情況下被允許破產。
要創造出能讓一家大型金融機構有序破產的構架,首先要給予監管者推動破產進程的授權。在這樣一個體系之下,一家破產銀行的股東價值歸零,未獲擔保的債權人應該承擔風險,甚至在有必要的時候債務清零。一個監管者應該能夠解散管理層和董事會,并對資產進行清算。那些從錯誤地管理風險或承擔不恰當風險當中獲益的人應該經受痛苦。(博主注:按照該邏輯,如果美元和美國國債崩潰了,中國的2萬億美元儲備也應該清零,而且這因為是中國當局對風險管理不善,因此損失應該中國自己承擔。同樣,如果美國國家破產,美國董事會和管理層即國會和總統應該被解散,中國的投資即便清零也找不到人追責了。)
建立這樣一個決議機構需要進行妥善的立法,根據大家公認的先后順序提高決議過程中的可預見性,要求良好的風險管理實踐,同時讓具有類似商業模式的機構能夠按同樣的游戲規則辦事。它還需要國際間的有效合作,因為一家大型金融機構的倒閉其影響是全球性的。
近幾年來我們已經明顯看到,金融機構(包括那些被認為“大而不能倒”的機構)可以給市場帶來巨大風險,因為它們之間關聯度太強。限制一家機構的規模并不能防范這一風險。然而,一個合理的決議機構能夠阻止一家公司的倒閉波及到其他公司和整個經濟。
盡管人為限制金融機構規模的戰略聽起來可能很簡單,它卻會破壞法律制定者正在努力實現的經濟穩定、創造就業和消費者服務等目標。具體來講:銀行不應該為了變大而變大。而且,不論一家公司規模如何,它都必須妥善管理。正如我們在很多行業中所看到的,那些為了擴張而擴張或進入其核心業務之外領域的公司都會遭遇困難。另一方面,那些為了其客戶和股東的利益而擴大規模的公司往往能夠長期成功。
為了理解人為限制金融機構規模的害處,我們可以考慮一下那些雇傭數百萬美國人、在全世界都有業務的大型美國公司。這些全球性企業需要在中國、印度、巴西、南非和俄羅斯有金融服務合作伙伴:能夠有效地執行各種大宗交易、能夠提供從債券發行、風險管理到當地信用額度等的廣泛產品和服務、能夠處理數以TB計的金融數據、能夠提供數十億美元的融資。
而且還不僅僅是跨國公司依賴如此大規模的金融機構。摩根大通和其他機構還向各州和市政府、以及各種規模的企業提供資本。小型銀行在我國經濟中扮演重要角色,但一個過于零散的銀行體系往往不能夠提供客戶所需的服務層次、產品廣度和執行速度。限制美國銀行的規模并不能消除大型企業的需要,只會迫使他們轉向那些并未受到同樣限制的外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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