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美國《國際衛生條例修正案》的提案
最近從網上看到秦順寧的文章《一個新的世界政府即將誕生,我們是擁護還是反對?》對文章中的觀點大多表示贊同。只是對提出中國退出世衛組織的觀點不甚贊同。我認為這恰恰是中了美國的圈套。美國就是想通過這個修正案把我國排斥出世衛組織。當然如果我們不退出世衛組織,一旦美國提出的修正案通過,我們則將十分被動,不得不聽任美國的擺布。這似乎是一個兩難的選擇。
盡管美國這個修正案十分荒謬,十分狡猾,而且參加世衛組織的許多國家出于對美國的懼怕會對這個修正案投贊成票。但這個修正案畢竟用心險惡,仔細分析不難找出破綻。我們不妨將計就計就此修正案提出我們的提案。
首先我們認為美國這個修正案有違民主原則。當今世界上的絕大多數國家都已擺脫了君主專制,而實行民主制。就連美國總統本身都不可能不經國會批準隨意調動國內的資源,比如美國總統要為抗疫撥款,也得經過國會批準。美國總統也不能隨意讓比爾蓋茨、馬斯科為抗疫捐多少錢。那么世衛組織干事怎么可能比美國總統還有權力,隨意讓某個國家不經國會批準,隨意讓某個財團為抗疫捐錢呢。
其次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修正案賦予世衛組織及總干事絕對的權力,請問誰來監督其行使權力。沒人監督怎么能有保證不出現腐敗問題;不出現為某個利益集團收買,從而為某個利益集團服務;不以權謀私,為個人謀取利益的問題。
其三誰也不是上帝,誰也不是神。是人都會犯錯誤。美國中情局有那么多情報人員,那么尖端的科學的搜集情報,分析情報的技術,尚且有判斷錯誤。為了一小管洗衣粉就悍然發動對一個國家的侵略戰爭。世衛組織難道比美國中情局還有本事,能夠利用各種手段搞清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疫情的情況。世衛組織可以調查中國的病毒研究中心,可不可以調查美國的病毒研究中心?如果世衛組織的判斷錯了,給一個國家造成巨大損失,要不要負責任,誰來追究責任?要不要賠償損失,世衛組織有這個能力嗎?
根據當今世界的情況,我們認為不宜用命令經濟的方式解決疫情問題,而應用市場經濟的方式解決疫情問題。因為解決全世界的疫情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要有足夠的經費。不論是病毒的檢測,還是疫苗的研制使用,甚至病毒源的查找都需要大量的經費。這個經費不是哪一兩個國家所能承受得了的。也不是哪個國家都有義務去為其他國家承擔的抗疫不利所造成損失。世衛組織本身也既沒有經費,也沒有義務。
采取市場經濟的辦法就是由世界各國政府或財團出資,成立一個或若干個股份公司去應對疫情。按照美國的修正案,世衛組織可以授權這些股份公司動用自己的資源,在世界各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包括檢測、疫苗研制、病人治療管理、病毒源頭調查等等。誰出資誰受益。風險自負。
想法不一定對,希望拋磚引玉,并得到批評指正。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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