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習近平主席在古田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再次強調了軍隊堅持黨的領導問題。不久前,軍委許其亮副主席提出,要“善于從法理高度旗幟鮮明批駁‘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和‘軍隊國家化’”。這指出了“黨領導軍隊”的法理昭昭的根本性,具有很強的啟示意義。
長期以來,在政治制度和領導制度上存在一些圍繞“軍隊國家化”的議論。該現象之所以出現,除政治觀、價值觀上的原因外,也存在討論不夠廣泛和深入的問題。對此,需要從法理角度加強闡釋,尤其是在中國進入法治社會的現代語境下。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在國內外引起強烈反響。既然法治是維護國家利益的根本,人們都必須接受法的規范和引導,那么就讓我們把“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軍隊國家化”這所謂的“三化”,納入法理層面加以分析,以厘清關系,辨明是非。
每一種國家領導體制和權力運行模式,都一定與政治制度相一致,相吻合。持“三化”觀點的人,往往拿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制度模式或權力運行方式作參照。我們也可以以其為參照,先看看美國軍隊的領導制度或國家化究竟是個什么樣子?其本質又是什么?再對中美兩國的異同作對比分析。
先明確一個前提,即美國實行的是政黨輪替的領導制度,我們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兩種制度未必要分個高下,但可以肯定的是,看似“好”的未必適合自己,而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文化傳統和人文背景決定了國家的制度設計和道路選擇。切斷自己的文化傳統,照搬基于另一種文化傳統的制度模式,很難獲得成功。
進一步分析,美國的政黨輪替制度,輪替的只是民主、共和兩黨的執政理念和施政方略,而非政治制度,因為美國的政治制度和權力運行方式已由美國憲法確定下來,誰上臺執政都不能更易。美國政黨和總統的權力來自憲法,因而也符合美國標準的道義。
再看中國共產黨對軍隊的領導權,同樣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序言中明確規定,“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各項事業,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在第一條中強調“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二條指出“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
綜合這些表述的結論是,我軍堅持黨的領導,邏輯起點不是軍隊官兵的意志,而是中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決定的,是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憲法賦予的,體現的是國家和人民的意志。這也意味著,只要不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就不會改變,我軍就必然在黨的領導下完成國家和人民賦予的使命任務。
既然兩國的國家制度體制都源自憲法,那“美國等西方國家依憲行事符合道義,而中國依憲行事卻是非道義”的命題顯然不成立,也就意味著“三化”是沒有找準焦點和邏輯起點的偽命題。
當然,有些持雙重標準的人仍然會挑戰中國共產黨對軍隊的領導權。那么他就必須有充分的論據去證明,中國有一種政治力量能夠超越共產黨,能在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或新中國成立以來65年的時間里,把經濟瀕于崩潰的中國推到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位置,讓中華民族“最接近世界中心”。同時還要證明,在現實中國,誰還擁有比習近平更強有力的領導能力,能像他這樣在兩年時間內,讓人民群眾看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希望。
不管何種領導體制,軍隊的根本職能還是戰斗力,而各國軍隊戰斗力的精神來源因領導體制的不同而存在差異。西方走的是政黨輪替的道路,所以軍隊的戰斗力主要來自宗教信仰和職業精神,較少來自政黨的理論灌注。中國軍隊的精神力量既不可能依靠宗教信仰,也很難從職業精神上實現當下的突破,唯一的精神支撐就是中國共產黨的理論。試想,脫離了中國共產黨的思想理論指導,這支軍隊還有什么戰斗力可言?沒有戰斗力的軍隊,講任何體制、制度和領導權都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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