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建網絡安全,共享網絡文明”為主題的首屆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正在北京中華世紀壇舉行,成為冬日里涌動的一股熱流。正所謂“接地氣才能有底氣”,讓網絡安全意識深入人心,就需要將其作為網絡強國建設的基礎工程,突出培養“七種意識”。
一是網絡主權意識。網絡作為陸海空天之外的“第五類疆域”,國家必然要實施網絡空間的管轄權,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在移動互聯是“新渠道”、大數據是“新石油”、智慧城市是“新要地”、云計算是“新能力”、物聯網是“新未來”的網絡時代,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始終把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二是網絡發展意識。包羅萬象的網絡空間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共同福祉。網絡空間蘊含的新質生產力,不僅重新定義了人們的生活生產方式,更成為世界發展的革命性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始終堅持發展就是硬道理,始終基于網絡空間創新驅動發展,將世界第一網絡大國的自信,轉化為建設網絡強國的智慧。
三是網絡安全意識。讓“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的意識深入人心,讓“網絡信息人人共享、網絡安全人人有責”的意識落地生根,這是舉行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的目的所在。我們既要學會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講述網絡安全風險,也要善于用群眾看得清的實力化解網絡安全風險,讓網絡安全的成果真正惠及你我他。
四是網絡文化意識。互通互聯的網絡空間,每一條網線都是網上“新絲路”,每一個聲音都是網上“駝鈴聲”。網絡空間為我們提供了宣揚中華文化,借鑒世界文明前所未有的新平臺,但同時,網上意識形態斗爭也日趨激烈,急需樹立正確的網絡文化意識。
五是網絡法制意識。讓網絡空間晴朗起來,不僅要大力宣傳上網、用網行為規范,引導人們增強法治意識,做到依法辦網、依法上網,更要利用法律武器,塑造國際網絡秩序。為此,必須盡快完善網絡空間法制體系,讓國家網絡空間治理走向法制化的快車道,讓人人成為網絡秩序的維護者,讓國家網絡治理成為世界網絡治理的典范。
六是網絡國防意識。在“全球一網”的時代,面對網絡強國大幅擴充網絡戰部隊,網絡空間明顯軍事化的趨勢,我們既需要國際層面的文化實力、國家層面的法制效力,更需要軍隊層面的軍事實力。中國建設網絡強國,成為網絡空間和平發展的骨干力量,發展網絡空間國防力量刻不容緩。
七是網絡合作意識。要建立“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就必須認識到,面對網絡霸權主義、網絡恐怖主義、網絡自由主義和網絡犯罪等諸多共同風險,任何國家都無法獨善其身,唯有加強合作,才能同舟共濟、贏得未來。
(作者秦安 單位:國家創新與發展戰略研究會網絡空間戰略研究中心)
人民網:網絡主權:一個不容回避的議題
圖①:2014年4月23日至24日,全球互聯網治理大會在巴西圣保羅文化中心召開。圖為會議期間,當地民眾舉行集會,抗議美國的監聽行為,要求建立全球網絡新秩序。
圖②:2014年3月23日,在美國政府聲明放棄對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監管權后,第四十九屆ICANN大會在新加坡召開,探討未來的互聯網治理方案。
人民視覺
互聯網時代,國家主權從領土、領空、領海等領域拓展到“信息邊疆”等新領域。全球互聯網的互聯互通以及網絡空間的形成,是各國互聯網自身建設與運行的結果。各國加強對本國網絡空間的監管既是必然的,也是對保障全球互聯網有序穩定運行和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一種責任承擔。圍繞網絡主權這一話題,本版連續兩期邀請國內權威專家進行解讀
方濱興(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郵電大學原校長)
王軍(中央民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
郎平(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政治研究室副主任)
俞曉秋(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顧問)
汪曉風(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博士)
“網絡主權”理念符合國際法規則。從實踐來看,各國普遍根據其發展和安全需要,自主制定和實施互聯網政策和法規,他國無權干涉方濱興:聯合國從2004年起就成立了由15國參與的“從國際安全的角度來看信息和電信領域發展政府專家組”,持續研究信息安全領域的現存威脅和潛在威脅以及為應對這些威脅可能采取的合作措施。2013年6月,聯合國公布該工作組第三次報告,其中第二十條指出:“國家主權和源自主權的國際規范和原則適用于國家進行的信通技術活動,以及國家在其領土內對信通技術基礎設施的管轄權”。這說明“網絡主權”理念已被聯合國所認可和接受,國家主權在網絡行為上是行之有效的。
說到主權,必然會涉及轄域。按照通行的國際法規則,領土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一國的網絡理所當然屬于本國領土。這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其一,將網絡理解為“網絡物理設施”。一個國家的網絡物理設施自然是該國領土的組成部分之一,一國當然可以對其本國的網絡物理設施行使國家主權。其二,將網絡理解為基于網絡物理設施所形成的空間。從這個角度說,網絡空間與船舶、航空器等形成的“擬制領土”十分類似。由于在公海或他國領水、領空內的船舶、航空器等都屬于國家領土,那么在本國網絡物理設施上形成的網絡空間,自然屬于國家領土。因此,本國對網絡空間自然可以行使國家主權。
王軍:互聯網的產生及其快速發展給當代世界與各國人民帶來了眾多機會、便捷與福利,也給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家治理造成新的威脅和挑戰。隨著互聯網與國家主權之間發生影響深遠的復合互動,強調網絡空間主權權利與主權實踐的主權2.0時代悄然而至。
網絡空間是物理屬性與社會屬性雜糅、沒有明確國家邊界的信息空間、觀念空間,一國主權權利與主權實踐均不能簡單移植到其中。與其從傳統空間層面來闡釋,不如從技術與社會的連接層面來把握與理解。美國軍方這樣定義網絡空間:一個領域,在該領域中通過網絡系統和聯合的物理基礎設施,使用電子和電磁頻譜進行數據存儲、修改和交換。也有中國學者將網絡空間視為三種社會屬性的空間融合,即客體性的技術空間、主體性的體驗空間和主體間的交往空間。在客體性的技術層面,網絡空間作為通信場,發生著世界的數字化描述;在主體性的意識層面,網絡空間作為感知場,發生著主體的意向性體驗;在主體間的交往層面,網絡空間作為語義場,發生著社會的符號性互動。
更嚴謹的說法是,網絡空間下的國家主權包含了互聯網所催生的新的主權議題以及國家主權延伸進入網絡空間。換言之,支撐網絡空間的物理基礎設施及其標準、信息與觀念都能與國家主權發生一定的聯系,使主權權利與主權實踐發生新的變化。網絡空間雖然沒有國界,但網絡基礎設施有國界,網民有祖國,網絡公司或網絡中介組織往往具有國家屬性。因此,一國領土范圍的網絡設施,在一國境內注冊備案的網絡服務商和網站,一國的網民也屬該國主權管轄范圍,他國無權干涉。
汪曉風:對于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適用性,國際社會主要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方認為網絡空間屬于全球公域的范疇,不為任何單個國家所支配,因而不承認網絡主權的合法性;另一方堅持各國境內的互聯網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網絡空間應根據其領土邊界置于各國主權管轄之下,而非法外之地。網絡主權的訴求既是正當的也是必要的。
盡管主要大國之間的觀點對立、利益差異和政策矛盾成為當前界定和實施網絡主權的主要障礙,但從實踐來看,當前各國普遍根據其發展和安全需求,自主制定和實施互聯網政策和法規,不受外部力量的干涉。
郎平:美國學者斯蒂芬·克拉斯納提出了“相互依賴的主權”概念。越來越多的全球性問題出現,一國政府不可能獨立應對,要依靠全球治理。網絡主權就具有這樣的性質。全球治理意味著要讓渡部分主權,這也是國家間利益博弈的主戰場。但前提是要肯定網絡主權的存在。
一些國家對他國實施大規模網絡監控和網絡攻擊,并通過網絡傳播干預他國輿論環境,使網絡時代的國家安全面臨全新挑戰。強調網絡主權勢在必行俞曉秋:如今,全球范圍內的黑客攻擊頻繁上演,因跨界網絡通信監控行為以及一國對他國互聯網監管政策指責而引發的國家間矛盾糾紛不斷,足見在當前提出并強調網絡主權的必要性。網絡主權是各國維護自身互聯網發展權益以及保護本國互聯網不受外部入侵和攻擊的最基本的法理依據。迄今為止,國家依然是當今國際體系中最大且最具權威的實體,全球互聯網的互聯互通以及網絡空間的形成,也是通過各國互聯網自身建設與運行應用實現的。各國加強對本國網絡空間的監管既是必然的,也是對保障全球互聯網有序穩定運行和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一種責任承擔。
汪曉風:當前,網絡空間國際行為規則體系尚未形成,網絡資源分配極不均衡,各國網絡行為能力存在巨大差異,一些國家濫用技術和資源優勢,對其它國家實施大規模網絡監控和網絡攻擊,并通過網絡傳播干預他國輿論環境,對國際秩序、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形成重大威脅,強調網絡主權原則就有了現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其一,網絡時代的國家利益已發展出全新的內涵。網絡空間的可信、穩定和安全是一國經濟社會運行的重要保障,網絡數據信息蘊含著重要的經濟、政治和軍事價值,這些都構成了國家利益的新型要素。確立網絡主權是維護網絡空間國家利益的基本保障。
其二,網絡時代的國家安全面臨著全新挑戰。防止源于網絡空間的安全威脅或通過網絡空間發起的攻擊影響其它領域的穩定,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關切。由于以互聯網為核心的網絡空間在安全設計上的缺失,多數國家應對威脅能力不足,難以有效應對匿名和來源不明的網絡攻擊。如2007年,愛沙尼亞政府、新聞媒體和金融機構網站遭大規模拒絕服務式攻擊,全國網絡癱瘓數日。由于攻擊源分散在多個國家,難以辨識幕后操縱者,對攻擊者的反擊更是無從著手。可見,網絡安全有賴于對網絡空間主權的尊重和保護。
其三,網絡空間的和平發展關乎國際社會的共同命運。網絡空間面臨如何實現公平、和平、安全及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由于一些國家極力阻撓,聯合國等政府間國際組織無法在制定網絡空間國際公共政策方面發揮主導作用,特別是在面臨網絡資源的不公平分配、網絡技術優勢的濫用、網絡空間的軍事化趨勢等問題時顯得無能為力。在此意義上,沒有網絡主權也就沒有國際網絡秩序,確立網絡主權,并加強政府間合作,才能形成解決問題的制度基礎。
網絡主權包括獨立權、平等權、自衛權、管轄權四個基本權力。在網絡空間,技術的水平決定了主權的維護能力方濱興:網絡主權具體包括四個基本權力。
第一是獨立權,指本國的網絡可以獨立運行,無需受制于他國的權力。從管理手段上,由于根域名解析體制的緣故,各國的網絡不能獨立存在,目前還受制于美國。雖然美國國家電信和信息局已于2014年3月14日宣布將放棄對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的監管權,稱將會把監管職能移交給全球“多方利益相關者”、不可以由“主權國家”或者“政府間機構”接手,但只要美國的公司在“多邊利益相關者”模式中占據優勢,美國政府就可以天經地義地用美國國內法去管理該公司。
事實上,從技術手段上很容易實現網絡的獨立權,那就是各國建設自己的根域名系統,并相互之間交換各自根域名的地址;美國或所托付的國際組織只負責通用的域名(如。com、。tv等),然后將這些解析服務器的地址共享。
第二是平等權,指網絡之間的互聯互通是以平等協商的方式進行,不受管轄制約的權力。首先,平等權要確保各國的網絡之間可以平等地進行互聯互通,而非單方受惠的建設模式。目前互聯網國際接入仍受制于大的國際運營商,如美國斯普林特公司就憑借其在國際上的重要地位,致使互聯網規模小的國家在接入國際互聯網時受到不平等待遇。其次,平等權要確保各國對網絡系統具有平等的管理權,保證一國對本國互聯網的管理不會傷及其他國家。現有的互聯網相互依賴過強,互聯網強勢國家所制定的政策可能波及接受其服務的國家。再次,平等權還包括國家在其領網范圍內的豁免權。
第三是自衛權,指主權國家對本國網絡的任何攻擊都應具有自我保衛的能力。首先,自衛權要確保網絡系統處于自我保護之下,而不是依賴于他國,不應該有因境外系統被攻擊而致使本國網絡癱瘓的情況發生。針對根域名系統被攻擊、重定向導致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境外言論導致一國社會不穩定等事件,應有積極的自我保護措施。其次,自衛權要確保本國具備設置網域疆界、隔離境外攻擊、抵抗與反擊網絡攻擊的能力。
第四是管轄權,指主權國家對本國的網絡可以實施管理的權力,包括國家在領網范圍內的立法管轄權、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轄權,如準入許可、停止服務等。首先,管轄權要確保擁有對本國網絡系統的管理能力。主權國家能實施本國網絡準入機制,包括非授權子網不允許接入到網絡中,并擁有發現非授權接入網絡的能力。對于不服從管理的業務應該具有停止其服務的能力。其次,管轄權要研究類似于國際上的河床與河水的主權關系。一個國家對河床擁有主權,盡管河水來自上游國家,但上游國家不能輸出被污染的河水。如果上游國家輸出了被污染的河水,輸入國要有自潔能力,而且對不打算自潔的輸出國要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郎平:套用德國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茨“關鍵地形”的概念,網絡主權的關鍵地形應該包括:數據中心、網絡服務商、海底電纜、國際標準制定機構、基本輸入輸出系統、供應鏈、網絡勞動力、技術創新等方面。這些領域可以被認為是網絡主權維護中的關鍵領域。但是,在網絡空間,技術的水平決定了主權的維護能力,很明顯,美國在關鍵地形上已經占據絕對優勢。
目前尚無將網絡空間置于主權管轄下的國際公約,國家在維護網絡主權時難免遭遇難題。維護網絡主權任重道遠王軍:在網絡空間下,挑戰一國主權的主體和內容是多種多樣的。從主體上看,既可以是國家行為體,也可以是國際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等非國家行為體。典型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一國的互聯網管制可能侵蝕他國的主權,即當事人的互聯網侵害行為發生在一個主權國家領域,但其行為引起的損害結果卻發生在另一個國家。此時出現了行為發生地國家的管轄權與結果發生地國家管轄權的沖突。結果發生地國對該互聯網行為的調整和規范將不可避免地對行為發生地國產生影響。如法國法律規定,所有針對法國公民的廣告必須使用法語。相應地,所有針對法國公民出售貨物和提供服務的互聯網也必須使用法語。因此,如果一個在美國登記的互聯網網站使用英語對法國公民發布廣告,將會被法國政府起訴,即使該網站是符合美國法律規定的。
第二,外部國家干涉他國主權的言論通過互聯網發表和傳播,或外部國家通過互聯網來干涉他國內政。譬如美國等國家通過互聯網和其他途徑對一些國家展開“顏色革命”,就是典型的對他國主權的挑戰。
第三,一國內分裂國家的力量通過互聯網招募成員、發動宣傳、進行信息溝通和政治動員等,挑戰了該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第四,挑戰國家主權的社會思潮和組織在網絡空間頗為活躍。不管是跨國公司還是一些非政府組織,通過互聯網展示其主張,推進其業務,往往都與國家主權原則存在直接或潛在的沖突。
此外,互聯網生活本身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人們的主權認同。作為一種新的文化形態,互聯網淡化了人們對本民族文化和本國文化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國家、民族以及對國家和民族傳統的忠誠,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虛擬世界的侵蝕,并因此對國家的內部主權構成潛在侵蝕。
汪曉風:迄今為止,國際社會還沒有形成關于將網絡空間置于主權管轄下的國際公約,網絡主權的復雜結構和豐富內涵決定了國家在維護網絡主權時面臨各種難題。
難題之一是網絡主權國際共識的達成。一些國家宣稱擁有網絡主權,但多數是一種政治宣示,并未從法律上對網絡主權進行確認。難題之二是網絡主權聲索范圍的確定。確定網絡主權首先要對網絡空間進行邊界劃分,國家對領土主權的聲索可以通過邊界線、領海寬度和領空高度等標準來確定清晰的管轄范圍,但網絡空間缺乏類似技術上可行、權益上清晰、法律上明確、國際上承認的劃界標準。難題之三是對網絡主權損害行為的辨識。一方面,網絡侵害行為具有欺騙性,由于匿名和開放的設計理念,網絡身份識別和網絡行為溯源難以進行;另一方面,網絡侵害結果具有隱蔽性,一些重大損害可能很長時間都不會被發現。難題之四是網絡主權維護方式的選擇。傳統上,國家可以運用外交、軍事和經濟等各種國家資源維護本國的國家主權,還可以訴諸國際法、國際組織等國際機制尋求支持。而當網絡主權受到攻擊,諸如網絡基礎設施受到攻擊、網絡應用系統被入侵、網絡數據信息被竊取時,可供選擇的資源和應對手段卻非常有限。
網絡空間開放性的技術架構、虛擬化的利益表現、多元化的行為主體,構成了網絡主權的復雜結構和的豐富內涵。網絡主權的確定和維護任重道遠,作為一個網絡大國、網絡空間發展的重要受益者和堅定支持者,中國應在其中承擔大國責任。
俞曉秋:美歐信息化發達國家是互聯網的發源地和先行者,無論在技術、規制、標準和法律等方面都占據著先發優勢。在互聯網與網絡空間領域維護國家主權的復雜性在于,網絡通信技術的特性和對互聯網的依賴性決定了確保本國網絡空間與國際網絡空間的互聯互通、信息流動,才能使互聯網效益達到最大化。若將內外網絡隔絕或自搞一套,就可能成為一個“信息孤島”。
郎平:網絡主權的維護面臨與其他疆域不同的難題。首先,政府很難控制非法信息的跨國傳遞。網站可以通過在全球范圍內不斷變換服務器和域名的方式發布信息,利用不同國家的互聯網管理規定的差異,和政府玩“打地鼠”的游戲,維基解密事件就是典型。政府不能控制信息的擴散,能做到的只是對相關公司的資產、人員實施控制或施加壓力。
其次,信息的傳遞“通道”難以管理。網絡空間的信息傳遞通道由私有企業控制,無論是民用信息還是軍事信息的傳遞,都需要依賴這些企業所掌控的入口。政府要保障和維護關鍵設施的網絡安全,就必須和相關企業配合,承擔共同的責任。
再次,維護主權的對象難以界定。當面對難以追蹤來源的網絡攻擊,如何判斷攻擊的來源究竟是個人還是國家,抑或是國家的代理人?網絡攻擊在何種情況下被界定為戰爭行為?應該找誰去負責?這些問題有待國家間協商和培養共識。
總的來看,網絡主權概念的提出意味著國家行使主權去維護網絡安全,但網絡空間的特殊性決定了政府角色的有限。政府決策者應關注如何在維護網絡主權的同時保證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并且在維護網絡主權與行業發展前景之間尋求恰當的平衡。
(本報記者王遠采訪整理,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副主任信強也對本文做出貢獻)版式設計:蔡華偉
《人民日報 》( 2014年06月23日 2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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