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華春瑩表示,要求菲方立即無條件地放人、放船,中方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或許菲律賓已經司空見慣了,壓根兒就不把這句話當回事;或許他根本聽不懂這句話的含義。那好吧,我來告訴你,中國對包括半月礁在內的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那里發生什么事,不關你菲律賓什么事。先不說你出示的捕獵海龜孤證的可信度,即便中國漁民真捕獲了海龜,那也歸中國政府按中國法律來管,沒你菲律賓什么事,你最多只有舉報權,沒有批捕權。還先別談什么“審判”中國漁民的事,最應該接受審判的正是你菲律賓,憑什么你違法《國際海洋法公約》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打破現狀,到中國海域抓人?即便是在有爭議的海域你也無權抓人!
既然菲律賓非要和中國撕破臉面,那我們也只能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把我們的“進一步措施”付諸實施。
首先,我們應該拘捕非法占據我國領土的入侵者。仁愛礁不是無主之地,不是避難所,更不是旅游點,它是我們的領土,我們對它有實際管轄權。我們必須勒令菲律賓“坐灘”在那里的軍艦立即離開,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你如果再在仁愛礁耍賴,我們會有多種手段“清場”、“拔點”,勿謂言之不預也。如果說,外交斗爭要做到“有理有力有節”,那仁愛礁的“清點”行動最符合這三項原則,既有法理依據,又符合國家利益,更可以有所節制、有所控制,或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我想國際社會對此也應該可以理解和有心理承受力。
其次,我們還應政治、經濟、外交、法律多種手段綜合施壓,其中經濟制裁不失為風險度較低,效率較高的有效措施。在外交層面,我們應該奪回話語權,不要總讓菲律賓等國惡人先告狀,在即將召開的東盟峰會上,我們應該主動出示相關國家在南海制造麻煩的事實,搶占輿論和道德制高點。
美國在半月礁事件上也不要多管閑事,你先查查你在1898年、1900年和1930年分別與西班牙和英國簽署的條約中確定的菲律賓版圖包括不包括仁愛礁等南沙島礁?你先查查你在上世紀50年代初與菲律賓簽署的共同防務條約中,包括不包括仁愛礁等南沙島礁?如果沒有,你就是出師無名,助紂為虐,破壞南海的和平與穩定。
美國也別假裝什么公允,說什么只問“海龜”,不問“主權”。如果別的國家到你的領海內緝拿“犯罪嫌疑人”,你能允許嗎?同是世界級海洋保護動物,為什么日本捕鯨你就不管?這不是明顯的雙重標準嗎?
我們已經保持了極大的克制和忍耐,“忍”字是插在我們中國人民和軍隊心頭上的一把“刀”,而且是開過刃的刀。菲律賓侵占了我們8個島礁,這就是在戰略上已經打響了第一槍,現在又抓捕我們的漁民,這就是在戰術上也打出了第一槍。我們什么時候還第二槍,那將是我們的權利。什么時間還擊,在哪里還擊,采取什么方式還擊,還擊到什么程度,完全由我們來定,菲律賓從現在起,就等著為它的挑釁行為付出代價吧!
如果菲律賓到目前為止,仍然對中國“保留的下一步措施”缺乏想象空間,那我可以提醒一下你,比照一下美國、俄羅斯這些大國遇到類似情況后,他們會怎么處理?我們是在與國際接軌,但這種接軌,不是光讓人家看到我們“有什么”,還應該讓人家知道我們會“干什么”;不但要有能力的透明,還應該有意圖的透明。意圖透明,不僅應該有我們維護和平的誠意和善意,也應該包括我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決心。這種決心的堅定性,在某種意義上是要用行動來體現的。
起碼有一點是明確的,我們采取“下一步措施”的題中之義,是拿回原本屬于我們自己的東西,如此而已,總不為過吧?
(本文經《環球時報》編輯,今天以《菲要撕破臉,我們只能以牙還牙》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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