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9年7月,美售臺48架F-5E型戰斗機,價值2.4億美元。
2、1979年11月,美售臺500枚“小牛”導彈,價值2500萬美元,1982年11月運交完畢。
3、1980年1月,美售臺陸軍“陶”式導彈、改良“鷹”式導彈、840枚改良“小懈樹”導彈,價值2.8億美元。
4、1980年7月,美售臺14門M110A2型自行榴彈炮,總價值370萬美元。
5、1982年4月,美售臺飛機維修零件,價值64萬美元。
6、1982年6月,美售臺164輛裝甲運兵車、72輛迫擊炮車、31輛指揮車,總值9700萬美元。
7、1982年8月,美同意延長自1972年開始合作生產的248架F-5F戰機,另增加30架的F-5F戰機,金額6.2億美元。
8、1982年11月,美售臺軍用戰車、包括零部件及附屬設備,價值9700萬美元。
9、1983年2月,美同意售臺66架F-104G型戰斗機。
10、1984年6月,美售臺12架C-130型軍用運輸機,價值3.25億美元。
11、1985年2月,美同意售臺F-5型、F-100型、T-33型、T-28型軍機的雷達及零件,總值8600萬美元。
12、1985年6月,美同意售臺262枚“小懈樹”地空導彈,價值9400萬美元。
13、1986年8月,美同意售臺2架S-2T型反潛巡邏機、AN/TPQ-37型雷達系統、提高27架S-2E/G型反潛機性能,合作生產8艘佩里級護衛艦,總價值2.6億美元。
14、1989年,美售臺88枚“標準”導彈,價值4400萬美元。
15、1990年8月,美同意售臺F-5型、F-104型、C-130型軍機的雷達裝備一批,總值1.08億美元。
16、1991年9月,美售臺110輛M60A3型主戰坦克,價值1.19億美元。
17、1992年,美同意售臺8架C-130型運輸機,價值2.2億美元。
18、1992年7月,美同意租臺3艘諾克斯級護衛艦,租金2.3億美元,1993年7月交付。
19、1992年8月,美同意向臺出售207枚“標準”導彈,總值1.26億美元。
20、1992年9月,美同意售臺150架F-16型戰斗機,總值60億美元,第一批戰機于1997年4月交付臺灣。
21、1993年1月,美同意售臺200枚“愛國者”導彈及其裝備,價值100億美元,1996年8月開始運交臺灣。
22、1993年3月,美同意售臺4架E-2T型空中預警機,價值9億美元,1995年9月陸續運抵臺灣。
23、1993年6月,美同意售臺軍用飛機零件,雷達和導航設備,價值1.56億美元的武器。
24、1993年11月,美同意售臺150枚Mk46 Mod5型RC潛射魚雷及相關的后勤支援組件,價值5400萬美元。
25、1994年2月,美同意租臺3艘諾克斯級護衛艦,租金2.3億美元,1995年7月交付。
26、1994年9月,美同意售臺4艘MSO遠洋掃雷艦,1995年2月交付。
27、1994年10月,美同意租臺2艘新港級登陸艦,租金260萬美元,1995年2月交付。
28、1995年5月,售臺的M60A3型主戰坦克首批20輛抵臺,1996年交付完畢,總計160輛,金額2.23億美元。
29、1996年8月,美同意售臺1299枚“毒刺”地對空導彈及相關配備,總值4.2億美元。
30、1996年9月,美同意售臺110枚Mk46 Mod5型反潛魚雷,價值6900萬美元。
31、1997年3月,美同意售臺54枚AGM-84A型“魚叉”空艦導彈、21架AH-1W型攻擊直升機和11架S-70C型反潛直升機,價值2.32億美元。2000年6月開始交付。
32、1997年5月,美同意售臺700多枚DMS野戰防空導彈系統,價值5800萬美元。
33、1997年5月,美同意售臺2艘諾克斯級護衛艦。
34、1998年,美同意售臺4架S-70C型反潛直升機,價值7000萬美元。
35、1998年3月,美同意售臺價值13架OH-58型武裝偵察直升機、21架AH-1W型“超級眼鏡蛇”攻擊直升機、零配件及相關配備,總價值約4.52億美元。
36、1998年8月,美同意售臺58枚“魚叉”反艦導彈、110枚反潛直升機載Mk46型反潛魚雷、560枚近程“毒刺”防空導彈及配件,總價值約3.5億美元。
37、1998年10月,美同意售臺F-16型戰斗機的飛行訓練及后勤輔助設備、28套導航者神射手導航及瞄準吊艙,總價值約4.4億美元。
38、1999年4月,美同意售臺早期雷達預警防御系統,價值約8億美元。
39、1999年5月,美同意售臺240枚“地獄火”2型空對地反坦克導彈、5套ANVRC-92E、SINC-GARS型無線電系統、5套情報電子戰系統、5輛高機動性多用途輪車和零部件及輔助裝備等,總價值 8700萬美元。
40、1999年7月,美同意售臺2架E-2T型空中預警機和F-16型戰斗機及運輸機零部件,價值5.5億美元。2003年開始交付。
41、2000年3月,美同意售臺162枚改良型“霍克”防空導彈、相關零配件,并對臺陸軍雷達進行升級,總價值2.02億美元。
42、2000年6月,美同意售臺39套F-16型戰斗機的機載導航及瞄準吊艙、48套AN/ALQ-184型電子反制吊艙,價值3.56億美元。
43、2000年9月,美同意售臺200枚AIM-120C型中程空對空導彈、71枚“魚叉”艦對艦導彈、146輛155毫米自行火炮和陸軍保密通訊設備,價值13.08億美元。
44、2001年4月,美同意售臺4艘基德級驅逐艦、8艘柴油動力潛艇、12架P-3C型“獵戶座”反潛巡邏機、“愛國者”-3型防空導彈等先進武器裝備,總價值約180億美元。
45、2001年10月,美國宣布,向臺灣出售40套“標槍”反坦克導彈系統,連同360枚導彈、零件等,總值約5100萬美元。
46、2002年9月,美同意售臺182枚“響尾蛇”空對空導彈、440枚“地獄火”二型空對地反裝甲導彈、54輛兩棲攻擊和指揮車輛以及各種通訊裝備和維修材料。總價值5.2億美元。
47、2003年11月,美同意售臺200枚AIM-120C-5型空空導彈。
48、2004年4月,美同意售臺兩套超高頻率遠程早期預警雷達及相關設備,總價值17.8美元。
49、2007年3月,美同意售臺453枚AIM-120C-5型空空導彈和“小牛”空對地導彈,總價值4.21億美元。
50、2007年,美將同意售臺66架F-16C/D型戰斗機,總價值超過臺幣1200億新臺幣,約37億美元。
51、2007年9月13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署宣布,將出售臺灣12架P-3C型反潛機,以及144枚“標準”-2型導彈,二項軍售總價共達22.3億美元。
52、2007年11月13日,美國國防部通知國會,稱可能向臺灣出售價值9.39億美元的“愛國者”導彈升級系統。
53、 2008年10月3日,美國政府通知國會決定向臺灣出售“愛國者”-3反導系統、E-2T型預警機升級系統、“阿帕奇”直升機等武器裝備,總價值達64.63億美元。
54、2010年1月29日,奧巴馬政府宣布將向臺灣出售 “黑鷹”直升機、“愛國者-3”反導系統、“魚鷹”級掃雷艇、“魚叉”導彈、多功能信息分發系統等武器,總價值近64億美元。
55、2011年9月21日,美國政府不顧中方一再嚴正交涉,宣布向臺灣出售一批先進武器裝備,總額達58.52億美元。
56、2012年5月18日,美國國會眾議院美東時間18日凌晨批準了向臺灣出售不少于66架F-16 C/D戰機的修正案,下一步將送交參議院審議。但法案能否獲得參議院及行政部門通過,依舊充滿變數。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