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官媒援引人社部一項調查數據顯示,我國人均實際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僅為6.29天,民營企業職工甚至不足4天,超過72%的民企職工未完整享受過年休假。
帶薪休假不足,導致我們必須依賴為數不多的公共假期和黃金周來回家探親或者出游,造成了嚴重的道路擁堵和旅游資源的浪費。
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的帶薪休假天數處于較低水平。例如,在歐洲國家中,法國的帶薪休假天數為25-37天,俄羅斯為20-37天,德國和意大利均為20天。亞洲國家,如韓國的帶薪休假天數為15-25天,日本為10-20天。即便是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帶薪休假天數也達到了10-22天不等。
帶薪休假的相關法規
其實,我國早在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中就確立了帶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8年,國務院頒布《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是以國務院令的形式明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權利。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023年7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提出”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
缺乏有效的”倒逼“機制
那么,為什么盡管有法律法規的保障,中國的帶薪休假制度仍然難以落實呢?
市場經濟中的企業主都是以利潤為導向的,自然不會主動給員工放假來白白損失勞動力。在這種情況下,來自工人和工會的“倒逼“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而我國目前正是缺乏這樣有效的倒逼機制,才使得帶薪休假制度難以落實。
首先是缺乏工會的”倒逼”。許多企業的工會要么”裝睡”,要么根本就是"空氣",對員工的權益保護力度不夠,導致企業可以肆無忌憚地"剝削"員工的休假時間。這就好比是一場沒有裁判的比賽,企業想怎么踢就怎么踢,員工只能"躺平"任由宰割。
第二,員工維權成本太高。個人員工與企業相比,就像是”螞蟻”對抗”大象",維權過程中要付出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成本實在是太高了。許多員工寧愿"忍一時風平浪靜",也不愿意"爭一時你死我活"。
最后,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門,為了維持自己區域內的經濟數據,不敢對侵害員工休假權益的企業”亮劍”。導致很多企業違規成本極低,才敢這樣肆無忌憚,置員工的合法權益于不顧。
帶薪休假會耽誤生產嗎?
更重要的是,提高帶薪休假不僅僅是維護員工權益這么簡單,它還能為中國經濟注入新的活力。當員工擁有更多的休假時間,他們就有更多的機會去旅游、消費,這無疑會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我國目前經濟面臨的主要問題不是生產能力不夠,而是消費不足。2024年四月,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僅增長了2.3%,遠低于其他指標,拖累了整體經濟的表現。
過度強調生產,導致我國經濟嚴重依賴外貿和政府投資的基建。提升居民消費在GDP中的占比,可以讓經濟結構更加平衡,也能減少對于國際不可測因素的依賴。
同時,充足的休息也讓員工能夠更好地平衡工作與生活,以更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提高生產效率。可以說,帶薪休假的全面落實,不僅是員工之福,更是企業之利,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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