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工友費盡周折求來的社區推薦函
社區推薦函,不過是一張薄薄的紙,開具它,對社區工作者來說是舉手之勞,但它對于一個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窮人而言,卻又分外珍貴,它是我能無償為窮人出庭打官司的通行證,有了它,至少能為弱勢群體節省少則三、五千元,多則上萬余元的律師費,讓勞動者可以基本無顧慮地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曾經援助過一名工傷工友,最初僅僅向老板討要三、五千元的憐憫金卻遭拒,后向我尋求援助,我代理這位工友經歷勞動仲裁、一審、二審(2020魯06民終36XX號)程序以及其它維權渠道,直至2020年7月16日下午老板不得不支付工友35萬元結案。如果沒有無償代理,僅律師費就可能嚇退這位工友。
本文介紹一對貧困夫婦的維權經歷。為了能讓社區推薦我作為他們的代理人,他們不惜通過給政府工作人員下跪才求來的社區推薦函,最終我也沒有辜負工友的期待,最終幫助工友討回十萬元,這個結果遠超工友的預期。一紙薄薄的推薦函,差點毀掉這對夫妻最后的希望!
工友小王和妻子曉麗(均為化名)是一對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年輕的貧困夫妻。曉麗體弱多病又沒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常年看病治療要花費不少錢。丈夫小王身材單薄瘦弱,性格懦弱、老實,不善言辭,他們還有個讀書的孩子,全家僅靠小王的工資勉強度日。
從某段時間開始,小王發現自己體能開始急劇衰減,經醫院檢查發現患有某嚴重疾病,且難以痊愈。老板得知小王的身體狀況后就要無薪逼退小王,要求小王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
懦弱的小王看到老板的態度不敢繼續在工廠待了,考慮到自己病重,即使辭職離開公司還需要繼續救治,就懇求老板說自己不能主動辭職,一旦提出辭職了就不能領取失業金了,所以請老板辭退他。
由于小王還有工傷十級傷殘,老板應當支付小王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萬多元,鑒于此,老板說可以先提出辭退小王,但是要求小王填寫與公司無任何經濟糾紛的協議,甚至要求小王先寫一個已經收到公司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萬多元的收據。
老板逼迫工友放棄自己的權利才給辦理申請工傷認定材料,這是老板威逼小王寫的
面對兇狠歹毒的老板提出的無理要求,生性懦弱的小王想妥協,但是遭到了曉麗的堅決反對,認為小王不能再繼續忍讓了。在這個關鍵時刻曉麗通過她的朋友于2020年1月4日開始向我尋求援助,隨即在我的援助支持下,小王夫婦順利完成了各項訴前取證工作,并到勞動仲裁委立上了案。
開庭前,小王夫婦請求社區及街道辦事處出具推薦我代理該案的社區推薦函,不料卻遭到拒絕,工作人員稱,根據小王的家庭情況,可以給小王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我支持政府提供免費援助律師的主張,勸說曉麗接受政府提供的安排。但是曉麗反對我的意見,拒絕政府提供無償法律援助律師的安排。曉麗根據自己的過往經歷,認定免費的援助律師大都是一些實習律師,不但業務能力差,且也不會盡心盡力,依然堅持要求我出庭代理。
2021年2月19日下午,小王所在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通過曉麗的手機直接與我聯系,居然指責我是在煽動老百姓上訪鬧事,要承擔法律責任。
我首先向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講述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都提出政府應為志愿者搭建平臺走進社區為民服務的指示精神,工作人員回應我:不用拿這個東西來壓他,沒用。
我向街道辦事處強調:1、由于我是公益性的無償援助,與小王夫婦沒有利益關系,根本就沒必要煽動工友去政府鬧事,小王夫婦在街道辦事處的言行與我無關,我根本不知情;2、我對所有工友的勞動法援助,是分訴前援助階段和訴訟援助階段這兩個階段,如果工友能到社區開出推薦函,我就能幫助工友完成訴訟階段的援助。至于社區及政府能否給工友出具推薦函,對我沒有任何損失,這反而減輕了我我出庭的負擔,但是損失的卻是工友,所以你們愿開不開!(注:我面對個別法官針對社區推薦函的責難時,也對法官講同樣的觀點)
街道辦事處繼續拒絕給小王夫婦出具推薦函。
小王夫婦在社區與街道辦事處請求出具社區推薦函無果,被逼無奈的曉麗禁不住在街道辦事處嚎啕大哭,在辦事大廳里長跪不起,要求政府出具推薦函,小王則在旁邊錄像。曉麗下跪的情形頓時轟動了街道辦事處全體工作人員以及來此辦事的百姓,街道辦事處的領導此時著急了,急忙趕來提醒曉麗千萬不要把視頻發到網上,答應馬上開推薦函,并立即聯系社區相關工作人員命令他們不得下班,等候小王夫婦去開推薦函。隨后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駕車把曉麗夫婦送到所在社區。就這樣,社區推薦函終于開出了。
張軍代理工友小王參與勞動仲裁
本案維權時間線
2010年3月,小王入職某私營企業打工。
2011年1月,公司給小王繳納社保,但未繳納住房公積金。
2018年1月,小王發生工傷事故,老板拒不給小王申報工傷。
2018年11月,小王獨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得以認定。
2019年6月,煙臺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小王十級傷殘。
20219年12月,老板逼退小王,并要求小王主動辭職。
2020年1月4日,應小王夫婦援助請求,我開始實施援助。
2020年1月5日,小王向老板遞交了“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通知書”。
2020年12月14日,小王到勞動監察投訴公司不給勞動合同。
2020年12月21日,勞動監察大隊斥責小王稱:老板說早就把勞動合同給你了,為什么還要跟老板要勞動合同?曉麗駁斥:依據《山東省勞動合同管理操作指南》第(七)項規定,老板既然說了早就把勞動合同給小王了,就應當提供小王簽收勞動合同的簽收記錄,否則應認定為老板沒有把勞動合同給小王!
勞動監察一看忽悠不了小王夫婦,態度立即緩和了,稱會再聯系老板,要求老板給小王一份勞動合同。
2020年12月22日,小王夫婦與老板一起去勞動監察解決不給勞動合同的問題,但最終沒有給小王勞動合同。
2021年1月4日,小王夫婦到勞動監察要勞動合同;小王拒收公司經過惡意涂改的勞動合同。
2021年2月19日下午,小王夫妻幾經周折,甚至被逼無奈在街道辦事處嚎啕大哭、長跪不起,最終取得來之不易的社區推薦函。
2021年3月4日上午,我在到仲裁委代理小王出庭。庭審中老板威脅小王夫婦:你們現在后悔還來得及;并羞辱小王別聽曉麗瞎戳戳,這是想倒地方嗎?(指病重的小王因去世享受不到這案款)
2021年5月14日下午,仲裁委與我約定在6月7日上午到公司協商解決問題,公司同意給十萬。
2021年6月7日上午,我與仲裁員及小王夫婦到公司后,老板立即召集公司二十多名員工并現場錄像,接著老板開始當著全體員工面開始說了大量羞辱小王夫婦的話。我看到此行老板不但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反而對自己的當事人進行羞辱,立即帶領小王夫婦離開公司繼續走法律程序。離開公司半小時后,在仲裁委的努力下,我與小王夫婦再度返回公司,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老板把十萬元立即打到了小王的賬戶里,此案至此完結。
在我與工友的堅持下,公司最終同意和解,小王夫婦討回十萬元
張軍接待工友
張軍,山東煙臺某私企工人,原煙臺澳利威工會顧問(中國首個通過罷工成立的民選工會),澳利威工援中心/張軍工援熱線負責人,長期致力于為工友提供免費工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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