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和制造業工人在日常工作中會遇到各種各樣可能的職業傷害,包括垃圾中的化學品傷害、流水線機器導致的身體傷害、高溫導致的嚴重中暑、銳器或搬運物品中導致的外傷,以及頻繁發生的交通事故,都屬于工傷的保障范圍。
嚴格意義上講,勞動者在工作中所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人身傷害,包括事故傷害、職業病(高溫、噪音、毒物)對人體的傷害或造成的傷亡,以及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責任導致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出差中的傷亡,都屬于工傷。
那遇到工傷,怎么辦?下面這份工傷指南主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撰寫,如果工友或者家人朋友不幸遇到工傷,可以仔細閱讀一下條例,明白自己的權利和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這里是一個粗略的梳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生工傷后的處理——“三步走”
首先不要怕,尤其工傷認定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傷,無論是否有自己的過錯,只要被認定為工傷,均享受工傷待遇,但自殘、自殺、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等情形除外。發生工傷后首先要了解一下關于工傷的一些知識和相關程序。
不幸發生工傷,想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可以分三步走:認定工傷——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簡單講,遇到工傷后,先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治療(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醫療機構急救),并讓單位為其申請工傷認定(自己也可申請),之后是做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級別,按級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一步:工傷認定
要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首先要認定工傷。事故發生30天內,用人單位應該向統籌地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呢?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可以在事故發生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是工傷認定申請表,二是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是醫療診斷證明,四是事故發生相關證明(交警出具,如有)。
受工傷以后,怎么離職/辭職?這里著重強調!!!先別忙著辦離職,先把工傷認定做了。辭職后職工自己再去做工傷認定的話,如果單位不配合,再要維權就難了。沒有工傷認定,后面什么都沒有。
第二步:勞動能力鑒定
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該做勞動能力鑒定。有了“工傷認定”的決定,用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的等級和獲得怎樣的工傷賠償是掛鉤的,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等級鑒定,分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鑒定,分三個等級,包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如果做完鑒定,工傷的傷殘情況又加重了怎么辦?鑒定結論1年內,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第三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有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了。工傷保險待遇都有什么?工傷保險待遇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支付的,包括: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工傷康復費用、安裝假肢等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其中單位還需承擔,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轉院所產生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等。
如果遭受工傷,需要暫停工作來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是不變的,由單位按月支付。評定了傷殘等級,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根據傷殘鑒定等級,發放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其他待遇:
1)一到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直至退休。2)五級、六級傷殘的,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若終止勞動關系,可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3)七到十級傷殘的,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終止勞動關系,可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參見《工傷保險條例》
常見問題
01
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很多時候就要進入司法程序了,要通過勞動仲裁來確定勞動關系。那么工人就需要注意收集、保留證據,證明自己和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不限于:排班表、廠牌、廠服、銀行流水、工資單、社保/公積金流水或同事證明等。
02
沒有工傷保險怎么辦?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在職工出現工傷的時候,為職工認定工傷,讓職工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即使公司沒有為工人買工傷保險,公司也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進行賠償。
03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實習人員怎么辦?
總體上,同樣適用。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雖然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沒有享受養老保險的待遇的;另一種是已經享受社保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
對前一種情況,一般來講,在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的,仍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所以還是按照上文所說,三步走。
對后一種情況,退休返聘人員或實習人員和公司的用工關系一般按勞務關系處理,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勞務關系,原則上應該按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進行賠償。不過好消息是,人社部【人社工險便函〔2019〕44號】文件指導各地政府完善工傷制度,不構成勞動關系的實習生、退休人員等人員也應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廣東、浙江等地已可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傷亡的,能否認定工傷的答復[2012]行他字第13號,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04
公司不給做工傷認定,工人自己申請應該怎么做?
如果單位沒有在30天內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可以自行在1年內去申請。工人自己申請,要注意保留充足的證據,比如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一切證據,還有受傷時要留證,拍照,證人證言。如果是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則保留事故現場,及時報警第一時間要報警,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應當認定工傷之后要做責任劃分。
05
怎么和公司協商解決問題?
通常,如果公司繳納了工傷保險,那么按程序“三步走”,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受待遇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沒有繳納工傷保險,需要單位承擔全部賠償,選擇協商解決的可能性較大。
和公司協商解決前,要注意以下幾點,有利于為自己爭取到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第一,要對自己所受傷害有一個準確的定性,判斷所受傷害是否屬于工傷;第二,可以咨詢診斷的醫生和律師等專業人士,對自己的傷情能否鑒定傷殘,以及具體的傷殘等級,有一個比較準確的判斷;第三,熟悉《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了解工傷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避免被公司隨意打發。
工傷賠償是根據評定的等級以及你的平均工資來算的。在還沒評級之前,賠償的事情很難說得準,很可能會損失賠償;建議評完級后再去談私了,談不攏再進行仲裁。如果公司不配合不愿意賠償,要做好走司法程序的準備,注意保留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和工傷相關的證據。此外,如果雙方協商有了結果,和公司簽訂協議也要注意內容是是否公平合理,比如協議里有職工自愿放棄權利,或者放棄撤銷權等條款,可能對后續維權有不利影響。
在和公司協商,或者認定工傷的過程中,工人都可以找當地工會,請工會幫助一同協商或是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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