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搶奪搞垮工廠,此事應由誰來管?
我是青島市進口汽車大修廠廠長余仁高。近日在我廠發(fā)生了一起嚴重的暴力破壞生產案。青島浮山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焦相敏及我廠原會計王可友在市南公安分局八大湖派出所的庇護縱容下,暴力搶奪洗劫我廠,已將我們這個正常經營的企業(yè)搞垮關門,職工全部被趕回家。光天化日之下發(fā)生這樣一起嚴重的違法犯罪事件,已長達幾個月,期間我們多次報案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但至今仍沒解決。。
一、焦相敏、王可友等人兩次暴力搶奪工廠破壞生產案
前幾年焦相敏曾親自操作把浮山公司下屬的三個企業(yè)的土地以市場價的半價出賣給開發(fā)商。他當上浮山公司董事長之后,看上了我廠的地塊,故伎重演,想把我廠的土地賣給開發(fā)商,想原價收購我們不同意,他于2019年1月糾集了浮山公司員工及社會人員六十多人到我廠強行搶奪,關門拉閘,破壞生產。我們報警,警察制止了他們的暴力行為后,他們又派二十多人天天來廠里實施軟暴力搗亂破壞生產,直至市南區(qū)政府派工作組進駐浮山公司并暫停了焦相敏黨委書記的職務,他們才撤走。
此案在八大湖派出所,報案已近兩年,至今既未立刑事案件,也沒給我們下達不予立案通知。
派出所的包庇助長了他們的氣焰。第一次搶奪失敗后,他們不甘心,變換了手段,指使王可友等人召開所謂股東大會,選舉王可友為董事長。2020年7月2日,他們開完會后立即雇車將參會人員拉到我廠,聲稱新董事會接管了我廠,然后撬開辦公室門,破壞監(jiān)控,奪取全部檔案資料。他們將廠長辦公室門鎖上不準廠長進入,鎖上工廠大門,將所有來修車的客戶拒之門外,在廠門口掛上停業(yè)整頓的牌子,后又將全部生產車間經營場所斷電鎖門,員工全部被趕出廠門。好好的一個工廠,他們僅用了20多天,就關門停產,幾十名員工失去了工作崗位。7月31號后,他們將大修廠交給了浮山公司,現(xiàn)浮山公司已將廠房租給了別人。浮山公司第二次暴力搶奪終于成功。
浮山公司第二次暴力搶奪,是讓王可友等人以召開股東大會選舉新的董事會的名義進行的,他們的做法完全是違法的。
我單位是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目前調整此類企業(yè)的法律依據(jù)是青島市政府制定的《青島市規(guī)范發(fā)展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的試行意見》及企業(yè)的公司章程。該股東大會完全違反了《試行意見》及我廠章程的規(guī)定。
(1)我廠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股東代表大會由董事會決定召開,由董事會書面張貼開會通知,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召開,董事長主持股東代表大會。
王可友等人未經董事會同意,以股東大會籌備小組的名義張貼會議通知,未經董事長主持,也未經董事長授權指定,以籌備小組的名義主持召開了股東大會,顯然程序嚴重違法。
(2)王可友等人召集的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約有50多人,都是辭職離開我廠的浮山公司職工和我廠退休職工,沒參會由他們代為簽名的約50人,也基本上是退休或離職人員。
而他們選出的董事會、監(jiān)事會8名成員,其中王可友因違法被解除勞動合同,連股東都不是,其余7人全部是退休員工。這些人退休時間長的十幾年,短的七、八年,這些年來他們根本不到廠里,讓這些離開廠里七、八年、十幾年的人來行使企業(yè)管理權,這不是一出鬧劇嗎?王可友職務侵占問題,公安正在偵查,這樣的違法犯罪分子也能當董事長嗎?
(3)所謂董事會接管大修廠之后,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把員工驅趕回家,把廠門關上。然后交給浮山公司。可見,他們成立所謂新董事會的目的,就是為了搞垮大修廠。
一個由違法犯罪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及退休多年的人組成的董事會,成立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搞垮大修廠,這樣的董事會合法嗎?
(4)我廠與浮山公司借款糾紛案在青島市中院審理期間,王可友等人以大修廠法定代表人及新董事會的名義向法院提出撤訴,并提交了所謂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及決議等,中院審理后下達(2020)魯02民終8229號判決書認定,因大修廠的工商登記信息仍顯示余仁高為法定代表人,因此對撤訴申請不予受理。
這是生效的法院判決否認所謂新的董事會具有合法性。法院判決否認其存在的合法性,他們的所作所為能是合法的嗎?對這樣一起嚴重的暴力聚眾破壞生產案,八大湖派出所為什么不予立案?
浮山公司利用王可友等人暴力搶劫我廠的另一理由是,我廠與浮山公司廠房使用權糾紛案,法院認定雙方是租賃關系,判決我廠返還廠房,對此判決我們不服,因為當年改制時,浮山公司變通上級文件的精神,將房屋不作價出售,導致職工不愿購買股份,為推行改制,浮山公司書面承諾我們對廠房有永久使用權。所以,雙方是一種歷史和改制遺留的附條件的房屋使用關系而非租賃關系。近日,我們正準備申請抗訴。
退一步講,法院判決我廠返還房屋,并沒判決讓我廠停產關閉。浮山公司正確的做法是,應該給我們另外租賃廠房并交上幾年的租金,讓我們搬遷倒出房屋。如他們申請執(zhí)行,法院也會這樣處理。但浮山公司不依法協(xié)商或申請法院執(zhí)行,而是利用王可友等人暴力搶奪,把一個正常經營的企業(yè)搞垮,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二、王可友職務侵占廠資金6.2萬余元案
王可友原系我廠會計,此人野心極大,前幾年曾提出我退休后由他接任董事長的要求,遭拒絕后懷恨在心伺機報復。從2016年開始,利用職務之便,職務侵占廠里資金6.2萬余元,2020年4月7日,我們發(fā)現(xiàn)后向公安舉報,八大湖派出所調查情況完全屬實,公安找到他后,他將46794元偷偷還給了財務,余款16000元至今仍未償還
這樣明顯的一起職務侵占罪,八大湖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后,時而答復我們不夠刑事立案標準,時而又答復準備上報立案,這樣拖了七個月之后,以其我們再次報案,公安同樣不管不問。
無犯罪事實為由,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
我們依法于5月底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通知其交接工作。他非但不交接,反而于6月初偷偷溜回廠里將營業(yè)執(zhí)照、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優(yōu)盾及48張空白支票全部盜走,拒不交出,導致企業(yè)財務無法正常運轉。我們報案,派出所稱這不是個案件。
三、王可友等人搶劫職工工資4.5萬元案,并洗劫廠里公私財物幾百萬元
我廠6月份工資應于7月18日發(fā)放,之前我已將工資發(fā)放名單及工資現(xiàn)金交給財務發(fā)放。但王可友之流強行占領財務后,擅自扣下10名員工的工資4.5萬余元,由他們揮霍一空。我們報案,公安不作任何處理。
2020年9月底,他們強行砸開保險柜,將待售的7部汽車,廠里所有生產工具設備、材料、備件、辦公用品、全部檔案及員工個人物品洗劫一空,價值幾百萬元的物品去向不明。我們再次報案,公安同樣不管不問。
7月份職工工資我們已做好工資表,并加蓋了公章,并與銀行協(xié)商好,讓王可友他們蓋上財務章后銀行就可發(fā)放。但經銀行、市南區(qū)勞動監(jiān)察局多次做工作,他們就是不配合,導致全廠職工7、8、9三個月的工資至今無法發(fā)放,職工生活困難,被迫多次到政府及勞動監(jiān)察部門上訪投訴,最近又申請勞動仲裁。
當前中央再三強調要穩(wěn)就業(yè),保民生,而焦相敏、王可友等人卻將我們這個50多年歷史的老廠,一個正常經營的企業(yè),青島市唯一的東風雪鐵龍品牌汽車4S店,采用非法的暴力手段給搞垮了,幾十名員工失業(yè),這顯然是明目張膽地同中央的精神唱反調。我們的章程第45條明確規(guī)定,只有在企業(yè)無法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由股東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報原審批部門批準,企業(yè)才能終止。而這個偽董事會幾個人就擅自將正常經營的企業(yè)關閉終止,作為企業(yè)的廠長,一名參加過自衛(wèi)反擊戰(zhàn)的退伍軍人,一名有40多年黨齡的老黨員,我對那些暴力搞垮我們企業(yè)的犯罪分子痛恨至極,光天化日之下竟發(fā)生這樣的事情,這還是共產黨的天下嗎?我們曾多次向八大湖派出所舉報,并向上級公安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至今未能解決,我們真感到走投無路,欲哭無淚。萬分絕望中我們只有向媒體網(wǎng)站投訴。希望有關部門關注這場嚴重的暴力破壞生產案,盡快處理我們舉報的上述案件,立即制止他們的破壞行為,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保住我們的工廠,歸還我們員工的工作崗位,還我們一個公道,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wěn)定。謝謝!
青島市進口汽車大修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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