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本家辭退傷病員工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還沒有傷病。
當他們把員工送入251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沒有被251。
當他們辭退不加班員工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還年輕,可以加班。
當他們來動手打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最近,“打工人”作為網絡上的一個梗火起來了,連總工會也出面回應了。工人日報還專門在公眾號里提醒:不要將“打”和“工人”分開讀。一語成讖,今天上熱搜的一條新聞打臉了——員工因不接受降薪被高管打傷。
也就是說,名副其實的“打 工人”來了!
近日,深圳一員工爆料稱,因不同意降職降薪,與公司高管起沖突,被對方用滅火器打破頭,并且在未離職狀態被移出了工作群。當事高管回應,該員工當時也動手打人,其他情況不方便透露。雙方尚未達成協商,員工已報警。
打工人本來是勞動者的一句自嘲,其背后也許是部分勞動者階ji意識的覺醒,也許僅僅是繁重工作下的一句吐糟。但萬萬沒想到的是,現在變成了明目張膽的用暴力來給勞動者降薪的一種手段?
首先,我們來就事論事,談一談降薪這回事。
今年各個行業都不容易,降薪似乎已經變成了為了不被裁掉、保住飯碗的默認操作。但說句大實話,公司效益好的時候怎么沒見你漲薪水呢?連最基本的福利待遇都保證不了,怎么好意思在“共度時艱”的時候想到我們的?
更何況,關于降薪,勞動法也是有明文規定的:
用人單位若調整員工的崗位、工資時,必須與員工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協議后,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否則,未經員工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變更員工工作崗位及工資福利待遇。
員工不勝任工作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并且可據“崗變薪變”原則調整員工的工資。前提條件是單位應對“勞動者不勝任工作”承擔舉證責任。
在這條新聞中,員工很明顯不接受高管突如其來的降薪,公司一方似乎也沒有降職的相關舉證。在這種情況下,高管惱羞成怒的把人打傷了,孰是孰非,這根本就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
不過,普法時間結束之后,一般勞動者面對的是更加殘酷的現實:不接受降薪?冷處理,軟暴力,逼得你自己辭職,一分錢賠償也拿不到!更可怕的是,也許這才是降薪的根本目的?
我們打工人實慘啊!被打了之后就只能這么忍氣吞聲?
在這條名副其實打工人的新聞下面,網友們表達了自己的態度:勞動者不能慫!
當真正的“打 工人”現象出現了,我們需要的不是心靈雞湯,我們需要積極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從來都沒有什么救世主。等待救助等來的只有對“打工人”一詞的強行解釋:
我們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要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給打工人下個定義的話,其實很簡單:在雇傭關系中“不占有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的人應該都屬于此。
所以說,不管收入高低,不管行業是否光鮮亮麗,我們大多數人說不定都真的是“打工人”的一員。但奇怪的是,有些詞語換一個說法,就立馬不對味兒了:
比強行解釋更加令人蹊蹺的是心靈雞湯。
本來,各種各樣關于打工人的段子和表情包里各有各的憂愁,其中夾雜著一種無奈的妥協和倔強的反抗。也正是因為這些話語巧妙地講出了一個打工人的真實情感,打工人這個梗才會如此火爆。
現在,被這樣心靈雞湯和強行解釋之后,你好像挑不出什么毛病,但就是把自嘲里的牢騷滿腹和試圖反擊變成了對美好未來的憧憬和苦中作樂的高尚。
反心靈雞湯的自我調侃和身份認同又被強行解讀成為了美好生活而“奮斗”了?
慶幸卻也十分無奈的是,在“打 工人”這樣的現實面前,任何虛頭巴腦的話都不實用。
從高管用滅火器打員工到強行讓員工互扇巴掌美其名曰企業文化;從“奮斗者協議”被認定有效到一句“特殊工時”引發人們對996合法的擔憂;從不讓身穿迷彩服的“農民工”進書店到把員工證摔在地方讓人彎腰去撿……
只要打工人的權益還在一次次受損,只要打工人的現實狀態依舊是越來越糟,只要資本的力量仍然遠遠凌駕在打工人之上,任何蠱惑人心的話語都擋不住越來越多打工人面對現實有感而發的階ji意識覺醒。
總而言之,面對“打 工人”的現象,我們不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打工人維護自己的權益全靠我們自己!
當然,聽完這句口號給自己打個氣之后,還要配合已經擺在床頭或打算擺在床頭的毛選和資本論等書籍才能悟出具體辦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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