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語:很少有工友會喜歡上班——流水線上的工作大同小異,都一樣的重復、一樣的壓抑、一樣的沒有自由,而且還沒有尊嚴,看不見希望與未來。為了生存和家庭,大家也只好默默承受。不過,還有不到兩個月就過年了,不少工友也無心再賺錢,盤算著早點逃離車間,和分別一年的家人團聚,這就需要辭工。
工人辭工,老板不批,工人該怎么辦呢?
辭工不批很常見
工廠這種地方,往往是進來容易出去難。在辭工過程中,也許大家都遇到過廠方不批準——讓你排隊辭職,一排就是幾個月,或是半年,要不就自己自離,白白給企業工作一個月,好像這也成了大家在打工過程中常遇到的問題?! ?/p>
那么辭工真的是需要工廠批準的嗎?我們一起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你進廠干了一段時間后覺得產量太高、組長太兇、工作太危險、伙食太差……甭管是為什么想走,只要還處在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老板就可以了。已經轉正的工友,無論老板是否同意,也只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工廠不是監獄,打工也不是賣身,不想干了辭職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老板如果以工資相要挾把工人留在廠里,有強迫勞動的嫌疑,我們是要堅決反對的。
如何獲取書面證據
如今工友們提出辭職,都要填寫辭職申請單,其實這就相當于“書面形式通知”了。但是,一旦填寫完,人資就會收走,美其名曰:“交給領導簽字”,并不會給我們留下一份。這是廠方收走了證據,日后不論提多少次,都有一萬種理由拖延搪塞你,遇上工友維權有可能直接不認賬。
所以說大家千萬不要跟著企業的套路走,填了申請就回去等著了,要注意自己保留證據,主動出擊。
首先,寫好辭職信,注明自己的最后工作日期,簽上姓名、日期,然后復印兩份。(辭職信的格式附在了本文末尾,工友們看完文章自取。)
一份親自交給老板,自己保留一份,另一份以郵局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給老板,郵寄地址寫清楚工廠地址和名稱,收件人注明人事部或行政部收。
等快遞寄到以后,在郵局的網頁上打印“寄到回執”(由于很多人都會選擇在自己附近的郵局點郵寄,在郵寄的時候,你要記得提醒收快遞的人,你需要送達回執),保留好特快專遞的回執。
然后,保存好與工廠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廠牌、工卡、工資條、出入證、警告信、罰款單等。
辭工到期后怎么辦
三十天(或者三天)后,勞動關系就自動終止了。如果廠方還是要求我們繼續上班,威脅未經批準離職會按曠工罰款等等,統統不需要理會。這個時候應該做的是:帶齊證據,到人事部要求結清工資,即便不能當場支付,也要核算清楚并開具證明,整個過程記得錄音。
當然呢,不少廠子依然驕橫,一定要執行他們的“黑廠規”——扣錢。很多工友會有“這里扣了,我趕快去其他地方賺回來”的想法,覺得麻煩,不想和廠方糾纏,其實這種忍氣吞聲的行為助長了老板肆意欺負工人的囂張氣焰;爭取辭職沒有那么困難,一個工友的成功也會大大增加其他工友的信心——既然你能要到工資,我也可以!
案例一
小雙在深圳的一家小廠打工,這個廠一百來人,對待工人很苛刻,發工資還經常拖延。不想被逼瘋的小雙打算辭工,辭職信遞交的一個月內,她不斷詢問文員進展,都被告知沒被批準,缺人趕訂單的資本家妄圖用900塊錢的曠離罰款把她“綁住”。
一個月滿后又過了一周,小雙忍無可忍,找到了總經理辦公室,要求馬上辦理離職結工資。盡管出示了辭職信和法律依據,總經理依然以廠規壓她,堅持罰款900元,還說“所有人要離職都得按規矩辦,我不可能為了你搞特殊化”,企圖讓她放棄。小雙偏偏不吃這套,告訴總經理她要去找勞動局,轉身就走。
結果,剛剛走到廠門口,人事就打來了電話,叫她回去辦理離職手續。半小時以內,小雙就成功拿到了足額的工資。
其實小雙是想拿勞動局威脅一下總經理,試探廠方的態度。因為這個廠很小很破,沒什么閑錢去打點勞動局,小雙又證據在手,廠方害怕了,所以很快乖乖投降。
案例二
吳杰是一家私營電子廠的普工,23歲的他心靈手巧,是組里組裝、焊接、維修全都會干的好手。去年年底,朋友介紹他去另一家工資更高些的工廠工作,他申請辭職,卻屢屢被拒。無奈之下,他想了一個辦法:把辭職的訴求寫在廠服和白色的工衣上,每天穿著上班。幾天過去,不但同組、同車間的人知道了這件事,全廠一千多號人中間都傳開了。
人資一看影響很大,只好批準辭職。吳杰覺得滑稽,反而不走了,最終廠方賠償n+1后把他解雇。
辭職是一場博弈,按照上面的方法提前留好書面證據,是增加我方籌碼的有效方式。可能還不等我們打勞動局電話,自知違法的老板就會答應訴求。如果還是不成功,還可以嘗試其他能給廠方施加壓力的方式,比如圍堵主管死纏爛打,給工友發傳單揭露廠方違法,或者想想其他能擴大影響的辦法(吳杰的辦法就是一種)。
工友們也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帶著辭職信復印件和特快專遞的回執以及勞動關系的證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法律來說工人是穩贏的,不過勞動部門向來只認證據不認理,我們得提前準備好證據。
但是走程序的話,耗費時間更長,遇到廠方上訴,會拖上半年甚至一年,絕大多數工友都找了新的工作,勞動部門又偏偏在工人上班的時候上班,工人休息的時候無人接待,需要多次請假才能走完流程,可以說對工人十分不友好了;另一邊,工廠有專門的人事部甚至法務,可以隨時應對。這勞動部門又是方便誰辦事的呢?
更棘手的是,在某些地方(尤其是小城市、內陸地區),勞動部門對上門維權的勞動者愛搭不理,成了資本家把持的衙門。雖然法律中寫進了保障勞動者權利的內容,但現實中總有一千個一萬個理由阻礙工人維權,這個時候,團結起來就尤為重要了。
案例三
小文和男朋友一起在山東的一家文具廠工作,4月中旬因為打算回家結婚,兩人申請辭職。這個廠的工資壓20天,并且蠻橫地規定如果自離(未經批準就離職),會損失從離職當天到上一次工資發放日之間的所有工資。小文和男友在填寫辭工單時拍了照,老板不同意他們離開。一個多月后的5月21日,他們拿到上個月工資后不再來上班,但老板拒絕支付兩人從5月1日-5月20日的工資,共計7514元。
小文向當地人社局求助,不料工作人員態度冷淡,以“等等看”、“你再跟老板協商一下”推三阻四。小文一看形勢不對,明白直接仲裁對他們很不利,很快放下了對有關部門的幻想,開始想辦法壯大自己的力量。
這家文具廠工作很累,又不放人離開,僅4、5兩個月,就有7名工友被迫“自離”,損失大幾千的工資。小文和男友聯系到了他們,說服了3人和他們一同維權。5月29日上午,5人一起來到公司和廠長理論。因為經驗不足的原因,他們被帶到會議室內談判,而沒有到工人中間向老板施加更大壓力。兩小時后,廠長借口吃飯一去不復返,小文一行只好改找人事部,爆發了激烈爭吵,人事部叫來保安企圖把他們趕出去。
小文和工友報了警,并再次撥打勞動局電話。好幾個工人被惡意克扣,又團結起來維權,當地人社局擔心事情鬧大不好收場,只好認真受理了此事。3個工友出示了辭職報告照片,其他人也拿出了勞動合同,以及能間接證明公司違法的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經過仲裁,小文、男朋友和其他兩個工友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1人因為證據不足敗訴,后來經過調解拿到了80%的工資(損失曠工罰款700元)。
其實,如果其他工友也因辭工被拖欠工資,完全可以叫上他們一起,拿著證據和老板談判。談判的時候所有證據都記得復印件,把原件留在家中,曾經出現過工友和老板理論時保安搶奪證據的情況,大家千萬別低估老板的反動程度。
遇到勞動部門的傲慢,先別灰心喪氣,勞動部門是為了維護勞動關系穩定設立的,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避免工人“鬧事”,其中官員更不愿自己和企業之間的灰色交易曝光。在認清它作為資本主義維穩機器的本質后,更要把握主動權,利用他們的特點進行斗爭。一個人投訴沒人理會,多幾個人一起要求解決,或許就會完全不一樣。
遇到急事辭工怎么辦
不過,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三十天的通知期還是太長了,這個時候被扣了錢是不是只能吃啞巴虧呢?
案例四
張三于2017年5月20日入職深圳某玩具公司,任工模師傅。6月,張三父親生病入院,情況危急,醫生初步判斷需做顱內手術,沒一兩個月估計出不了院。張三是家中獨子,需立即回家照料,考慮到回家時間長,而且回來上班的時間不確定,張三向公司遞交了辭職書,即辭即走,并買好了當天晚上回老家四川的機票。在遞交辭職信前,張三向工模部經理做了工作交接。公司認為,張三辭職沒有提前通知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定,需扣一個月工資,雙方溝通未果后張三求助了當地勞動部門。
勞動部門認為,雖然張三沒有提前預告,但已經把工作交接清楚了,因此公司不得扣其工資。只有張三因急辭行為給單位造成了損失時,公司才可以要求他承擔賠償責任,而這里所說的“造成了損失”,需企業舉證證明,否則即是違法扣除工資。因此,公司必須支付張三全額工資。
很多公司規定的“急辭工扣xxx元”,都是違法的無效條款。如果確實有急事需要離開,先找老板或者經理提訴求,把真實困難擺出來,不卑不亢地爭取自己的權利。協商不成,也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向勞動服務中心尋求幫助,或者申請仲裁。
辭工書模板
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何潔,員工編號A12345, 2019年3月1日入職貴公司至今。由于工資太低,無法保障我的正常生活?,F(2016年11月30日)我正式向公司提山辭職申請,將于2016年12月30日離職。請公司做好交接安排,并在離職后三日結清工資給本人,謝謝!
特此通知
辭職人:
日期:
注意:給老板郵寄辭職信時,在封面上的“內件品名”寫明:“XXX 的辭工書”,并在特快專遞上寫明自己的有效聯系方式。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